智囊全集 智囊全集 通簡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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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改過自新,從此盜匪活動平息了下來。
蒲宗孟 賊依梁山泺,縣官有用長梯窺蒲葦間者,蒲恭敏知郓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泺中”。
賊既絕食,遂散去。
【譯文】 北宋神宗時,有強盜盤踞在梁山泊,當地縣官搭起了很高的長梯偵察隐藏在蒲葦之間的強盜們的行動。
恭敏公蒲宗孟任郓州知州時,僅僅下了一道命令:“不得乘小船出入水泊之中。
”這樣,強盜們不久就斷絕了糧食,于是隻好散去。
吳正肅公 吳正肅公知蔡州。
蔡故多盜,公按令為民立伍保,而簡其法,民便安之,盜賊為息。
京師有告妖賊确山者,上遣中貴人馳至蔡,以名捕者十人。
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還報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
”公曰:“吾在此,雖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為亂也。
此不過鄉人相聚為佛事以利錢财耳。
手召之,即可緻。
”乃館使者,日與之飲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師鞫實,告者以誣得罪。
【譯文】 南宗孝宗淳熙年間,正肅公吳柔勝任蔡州(治所在今河南汝南)知州。
蔡州地區過去一直多盜匪,吳柔勝到任後,發布命令在民間建立五家連保法,并且檢查落實的情況,百姓很快安定下來,盜賊也消聲匿迹了。
京城有人奏報朝廷說有妖賊在确山聚集作亂。
皇上派宦官為使者騎馬飛馳到蔡州,要捕捉列于名單上的十個人。
使者要求帶軍隊前往捉拿,吳柔勝說:“尊使是想借軍隊顯威風呢,還是想以此來捉住妖人向朝中報告呢?”使者說:“當然是想抓到妖人了。
”吳柔勝說:“我在此地任職,雖然不能幹,然而若有幾千人在境内聚集作亂,怎麼會不知道呢?現在派軍隊前往抓人,是逼他們犯上作亂。
其實,那不過是一些鄉下人聚在一起做佛事來賺點錢财罷了。
我舉手一招,即能把他們叫來。
”于是把這位使者安排到賓館中歇息,天天和他一塊喝酒,而密地派人去把列于名單上的十個人召來,到齊後,送到京城訊問。
他們說了實情,後來向朝廷奏報的人以誣陷罪被判刑。
萬觀 萬觀知嚴州。
七裡泷漁舟數百艘,晝漁夜竊,行旅患之。
觀令十艘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無複有警。
(評注:能實行編甲之法,何處不可!) 【譯文】 明成祖永樂年間,萬觀任嚴州(治所在今浙江建德)知州。
富春江的七裡泷一帶有幾百隻漁船,白天打漁晚上偷盜,來往的旅客受到很大危害。
萬觀下令将十隻漁船編為一甲,實行聯保,各分給一定的地段,讓他們自己守衛,從此再沒有旅客報警了。
王敬則 敬則為吳興太守。
郡舊多剽掠,敬則錄得一偷,召其親屬于前,鞭之數十,使之長掃街路,久之,乃令舉舊偷自代。
諸偷恐為所識,皆逃走,境内以清。
(評注:辱及親屬,親屬亦不能容偷矣。
唯偷知偷,舉偷自代,勝用緝捕人多多矣!) 【譯文】 南朝宋時,王敬則任吳興太守。
這個郡中過去經常發生偷盜案件,王敬則逮捕了一個小偷,把他的親屬都叫到郡衙前,當衆把小偷怞幾十鞭子,然後讓他去掃大街。
過相當長一段時間後,就命令他檢舉一個當過小偷的代替他自己。
郡中的小偷們害怕因此使全郡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小偷,就都逃走了,郡境成為一片清平世界。
程明道 廣濟、蔡河出縣境,瀕河不逞之民,不複治生業,專以脅取舟人錢物為事,歲必焚舟十數以立威。
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類,得數十人,不複根治舊惡,分地而處之,使以挽舟為業,且察為惡者。
自是境無焚舟之患。
(評注:脅舟者業挽舟,使之悟-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為真道學也!) 【譯文】 北宋時,廣濟渠、蔡河流經扶溝縣境。
臨河的一些不法之徒,不幹正經職業,專門以敲榨來往船上人的錢财過日子,每年必定要尋釁燒掉十來條船以逞滢威。
明道先生程颢剛來扶溝任知縣,把這幫人抓住了一個,讓他檢舉同夥,共逮捕了幾十個人。
程颢也不再追究他們過去的罪過,沿河分地段安置他們,讓他們以拉纖為職業,并且兼偵察那些還敢沿河作惡的人。
從這以後,縣境内再沒有出現過船隻被焚燒的案件。
王子純 王子純樞密帥熙河日,西戎欲入寇,先使人觇我虛實。
邏者得之,索其衣緣中,獲一書,乃是盡記熙河人馬刍糧之數。
官屬皆欲支解以徇,子純忽判杖背二十,大刺“番賊決訖放歸”六字縱之。
是時适有戎兵馬騎甚衆,邊批:難得此便人送信,刍糧亦富,虜人得諜書,知有備,其謀遂寝。
【譯文】 北宋神宗時,河州、隴州被西羌占據,神宗力圖恢複,命王韶(字子純)以龍圖閣待制任熙州知州。
王韶到任後,西羌打算入侵熙河路(治所即在熙州,今甘肅臨洮),先派人打探我方虛實。
巡邏兵把探子抓住,從他的衣縫中搜出一封信,上面記的全是熙河路的人馬糧草的數字。
王韶的部下都要求把探子肢解示衆,王韶忽然決定打他二十背杖,在他身上刺“番賊決訖放歸”六個大字放他回去。
這時正好西羌的兵馬很多,糧草也很充足,他們得到探子帶回的書信,知道王韶已做好戰備,他們的入侵計劃就擱置下來了。
竊鎖毆人 元豐間,劉舜卿知雄州,虜夜竊其關鎖去,吏密以聞。
舜卿不問,但使易其門鍵大之。
後數日,虜諜送盜者,并以鎖至。
舜卿曰:“吾未嘗亡鎖。
”命加于門,則大數分,并盜還之。
虜大慚沮,盜反得罪。
民有訴為契丹毆傷而遁者,李允則不治,但與傷者千二錢、逾月,幽州以其事來诘,答曰:“無有也。
”蓋他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既無有,乃殺諜。
【譯文】 北宋神宗元豐年間,劉舜卿任雄州知州,雄州(治所即今河北雄縣)當時是宋,遼邊境地帶。
一天,敵方夜間把州城門關的鎖偷走了。
門官秘密地把此事報告給劉舜卿。
劉舜卿并不細細查問此事。
隻是讓門官去換一個大些的新門鍵裝上;幾天以後,遼國間諜把偷鎖的人送回雄州,并且把門鎖也帶回來了,劉舜卿見了對方來人說:“我們沒有丢失門鎖。
”命人拿到城關門上去試試,門鍵比鎖大了幾分,鎖不上。
劉舜卿把偷鎖的人和門鎖又交還給對方讓他們帶回。
遼人大為慚愧喪氣,偷鎖的人反被遼人判罪處治。
北宋李允則任雄州知州時,州中有人投訴說被一個契丹人打傷,而兇手逃走了。
李允則沒有追究,隻是給這個受傷者兩吊銅錢讓他去治療。
過了一個月,契丹幽州方面派人來問此事,李允則回答說:“沒有這事呀?”這是契丹間謀想以被打傷的人為證見,證明他在雄州的活動,既然沒有打傷人的事情發生,契丹就把這個間諜殺了。
甲杖庫火 李允則嘗宴軍,而甲杖庫火。
允則作樂飲酒不辍。
少頃火息,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籠運器甲。
不浃旬,軍器完足,人無知者。
樞密院請劾不救火狀,真宗曰:“允則必有謂,姑诘之。
”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
方宴而焚,必奸人所為。
若舍宴救人,事當不測。
” (評注:祥符末,内帑災,缣帛幾罄。
三司使林特請和市于河外。
章三上,王旦在中書悉抑之,徐曰:“瑣微之帛,固應自至,奈何彰困弱于四方?”居數日,外貢骈集,受帛四百萬,蓋旦先以密符督之也。
允則茗籠運甲亦此意。
) 【譯文】 北宋李允則任雄州知州時,一次在軍營中舉行宴會,突然兵器裝備倉庫失火。
李允則聽到消息後,仍然飲酒作樂不停。
不一會兒,火撲滅了,他秘密派人帶着文書到鄰近的瀛州,用裝茶葉的箱子運回了一批兵器裝備。
不到十天的時間,庫裡的兵器補充完畢了,外人一點也沒有發覺。
事後,樞密院彈劾李允則不救火,宋真宗說:“李允則這樣做必定有個說法,等問問他再說。
”李允則對此事回答說:“儲藏軍械的地方防火措施十分嚴密。
這裡正在舉行宴會之時而兵器裝備庫失火,這必定是内奸在搞破壞。
如果離開宴會紛紛都去救火,恐怕還有更意料不到的事态發生。
” 草場火驿舍火 村-知郓州。
嘗有揭幟城隅,著妖言其上,期為變,州民皆震。
俄而草場白晝火,蓋所揭一事也,民益恐。
或謂大索城中,-笑曰:“奸計正在是,冀因吾膠擾而發,奈何堕其術中?彼無能為也!”居無何,獲盜,乃奸民為妖,遂誅之。
蘇頌遷度支判官,送契丹使宿恩州。
驿舍火,左右請出避火,頌不許;州兵欲入救火,亦不許,但令防卒撲滅之。
初火時,郡中洶洶,謂使者有變,救兵亦欲因而生事,賴頌不動而止。
【譯文】 北宋哲宗時,杜-任任郓州(治所在今山東東平縣西北)知州。
有人在州城角上高高地插了一杆旗,上面寫了一些胡言亂語,說什麼将有禍變發生,州中民衆都大為震動。
沒多久,州中草料場大白天失火,正是旗上所預言的禍變之一,民衆更為恐慌。
有人建議大舉在城中對造謠作亂之人加以搜捕,杜-笑道:“奸人所設計謀的目的正是如此,企圖借着我們攪擾搜捕之機而發起動亂,我們怎能落入他們的圈套中?決不能去那去那樣幹!”過沒多久,抓住了盜匪,供出插旗、放火之事正是壞人興妖作亂,于是把這些人逮捕殺掉了。
北宋神宗時,蘇頌任度支判官,他送契丹使節回國途中住在恩州(治所在今河北清河)賓館中。
賓館中忽然失火,随從們請求跑出去避火,蘇頌不同意,州中駐軍想進來救火,他也不允許,隻命令賓館中的守衛士兵加緊撲滅火災。
火剛燒起來的時候,州中謠言四起,說是契丹使節發動變亂,來救火的州中駐軍也想趁火打劫。
全靠着蘇頌臨危鎮靜不動才使動亂沒有發生。
文彥博 文潞公知成都,嘗于大雪會客,夜久不罷。
從卒有谇語,共拆井亭燒以禦寒。
軍校白之,座客股栗。
公徐曰:“天實寒,可拆與之。
”邊批:蔡得做人情。
神色自若,飲宴如故。
卒氣詛,無以為變。
明日乃究問先拆者,杖而遣之。
(評注:氣猶火也,挑之則發,去其薪則自熄,可以弭亂,可以息争。
蘇轼通判密郡。
有盜發而未獲,安撫使遣三班使臣領悍卒數十人入境捕之。
卒兇暴恣行,以禁物誣民,強入其家,争鬥至殺人,畏罪驚散。
民訴于轼,轼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悍卒聞之,頗用自安,轼徐使人招出戮之。
遇事須有此鎮定力量,然識不到則力不足。
) 【譯文】 北宋仁宗時,潞國公文彥博在成都任益州知州,曾經在一個大雪天中宴請賓客,夜深了還沒有散席。
随從的士兵有人大發牢蚤,并且把井亭拆掉燒了避寒。
一個軍校把這些向文彥博報告了,席上的賓客聽後都吓得直打顫。
文彥博鎮定地說:“天氣也确實冷,就讓他們把井亭拆了去烤火吧。
”說畢神色自若地繼續照舊飲酒。
随從的士兵們洩了氣,再也沒有找借口鬧事。
第二天,文彥博查問清是誰先動手拆井亭,把此人杖責一頓押送走了。
張遼 張遼受曹公命屯長社,臨發,軍中有謀反者,夜驚亂火起,一軍盡擾。
遼謂左右曰:“勿動!是不一營盡反,必有造變者,欲以動亂人耳。
”乃令軍中曰:“不反者安坐!”遼将親兵數十人中陣而立。
有頃,即得首謀者,殺之。
(評注:周亞夫将兵讨七國。
軍中嘗夜驚,亞夫堅卧不起,頃之自定。
吳漢為大司馬,嘗有寇夜攻漢營,軍中驚擾,漢堅卧不動。
軍中聞漢不動,皆還按部。
漢乃選精兵夜擊,大破之。
此皆以靜制動之術,然非紀律素嚴,雖欲不動,不可得也。
) 【譯文】 大将張遼受曹躁之命駐紮長社縣(治所在今河南長葛縣東北),臨出發時,張遼的部隊中有人謀反,夜裡營中驚亂不止,着起大火,全軍都蚤動不安。
張遼對身邊的将領說:“不要亂動!這不是全營的人都反了,而必定是叛變的人想以此來惑亂人心而已!”他向軍營中下達号令:“凡沒有參加叛亂者要安穩坐好不要亂動!”張遼率領幾十名警衛士兵,站在軍營中央巍然屹立。
不一會兒功夫,就把帶頭謀反的人捉住,立即殺掉了。
薛長孺王- 薛長孺為漢州通判。
戍卒閉營門,放火殺人,謀殺知州、兵馬監押。
有來告者,知州、監押皆不敢出。
長孺挺身出營,谕之曰:“汝輩皆有父母妻子,何故作此事?然不與謀者,各在一邊!”于是不敢動,唯本謀者八人突門而出,散于諸縣,村野捕獲。
時謂非長孺則一城之人塗炭矣。
鈴轄司不敢以聞,遂不及賞。
長孺,簡肅公之侄也。
(評注:王忠穆公-知益州,會戊卒有夜焚營、督軍校為亂者-潛遣兵環其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于是衆皆出。
令軍校指亂卒,得十餘人,戮之。
及旦,人皆不知也。
其為政大體,不為苛察,蜀人愛之。
) 【譯文】 北宋薛長孺擔任漢州(治所在今四川廣漢)通判時,駐守的士兵叛亂,把軍營門封鎖住,在城中放火殺人,還想把知州、兵馬監押也殺掉。
有人來報告了這些情況,知州、監押都不敢出面制止叛亂。
長孺挺身走出營門,向叛亂的士兵講道:“你們都是有父母、妻子、兒女的人,為什麼要幹這種事?那麼,凡是沒有參與謀反的人,立即站在一邊不要動!”于是士兵們都站住不敢再動,隻有主謀叛變的八個人突破城門而逃跑,分散到州中幾個縣裡,被農村人抓獲住了。
當時人們都說,要不是薛長孺挺身而出,全城之人就要遭殃了。
州中鈴轄司的武将怕朝廷追究他們失職之罪,而不敢把這件事向朝中奏報,于是薛長孺也沒有受到獎賞。
薛長孺,就是簡肅公薛奎的侄子。
北宋仁宗時,忠穆公王-任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知州,正碰上駐守的士兵晚上焚燒營房、脅迫軍校參加叛亂。
王-暗地派兵把軍營包圍住,向營中下令說:“凡不想參加叛亂者立即将手放在胸前走出營門,概不追究。
”于是士兵們都走出來,王融命令軍校指出叛亂的士兵,抓出了十幾個人,殺掉了。
到天明時,城裡人都不知道軍營發生了嘩變。
他的治政方針就是要識大體,不過分苛求嚴查,蜀中人民都很愛戴他。
霍王元軌 霍王元軌為定州刺史時,突厥入寇,州人李嘉運與虜通謀。
事洩,高宗令元軌窮其黨與。
元軌曰:“強寇在境,人心不安,若多所逮系,是驅之使叛也。
”乃獨殺嘉運,餘無所問,邊批:懲一已足警百。
因自劾違制。
上覽表大悅,謂使者曰:“朕亦悔之。
向無王,則失定州矣!” 【譯文】 唐高祖李淵的第十四個兒子李元軌封霍王,他在擔任定州(即今河北定縣)刺史時,突厥人入侵,定州人李嘉運與敵人相勾結。
此事敗露後,唐高宗李治命令李元軌窮究其黨羽。
李元軌說:“強敵壓境,人心不安,如果過多的抓捕人,就會驅使人叛變投敵。
”于是,隻把李嘉運殺掉,對其餘的人不再追查,并因此上表檢讨自己違背了聖旨,高宗看過奏表後十分高興,對使者說:“朕下旨後也後悔了。
如果沒有霍王這一舉措,那麼定州現在就丢失了!” 呂公孺 呂公孺知永興軍,徙河陽。
洛口兵千人,以久役思歸,奮斧锸排關,不得入,西走河橋,觀聽洶洶。
諸将請出兵掩擊,公孺曰:“此皆亡命,急之變且生。
”即乘馬東去,遣牙兵數人迎谕之,(邊批:最妙。
)曰:“妝輩誠勞苦,然豈得擅還之?渡橋,則罪不赦矣!太守在此,願自首者止道左。
”(邊批:不渡便宜制。
)皆伫立以俟。
公孺索倡首者,黥一人,(邊批:尤妙。
)餘複送役所,語其校曰:“若複偃蹇者,斬而後報。
”衆帖息。
【譯文】 北宋神宗時,呂公孺任永興軍知軍,他将永興軍治所遷到河陽(在今河南孟縣西)。
洛口(今河南鞏義市北,伊洛河入黃河處)籍的駐軍一千人,因服役時間很久想回家,掄起了斧子砍辟城門,沒有辟開無法入城,就又向西朝黃河橋湧去,看到的、聽到的一片洶洶之勢。
部将們請求出兵追殺,呂公孺說:“這些人都是不要命的家夥,一激化就會發生叛變。
”他立即乘馬向東,派幾名衛兵迎着洛口兵向他們講道:“你們誠然很辛苦了,然而怎麼能擅自回家走呢?誰要是敢過橋,那就罪不容赦了!呂太守現在就在這裡,願意自首的站到路左邊去。
蒲宗孟 賊依梁山泺,縣官有用長梯窺蒲葦間者,蒲恭敏知郓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泺中”。
賊既絕食,遂散去。
【譯文】 北宋神宗時,有強盜盤踞在梁山泊,當地縣官搭起了很高的長梯偵察隐藏在蒲葦之間的強盜們的行動。
恭敏公蒲宗孟任郓州知州時,僅僅下了一道命令:“不得乘小船出入水泊之中。
”這樣,強盜們不久就斷絕了糧食,于是隻好散去。
吳正肅公 吳正肅公知蔡州。
蔡故多盜,公按令為民立伍保,而簡其法,民便安之,盜賊為息。
京師有告妖賊确山者,上遣中貴人馳至蔡,以名捕者十人。
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還報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
”公曰:“吾在此,雖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為亂也。
此不過鄉人相聚為佛事以利錢财耳。
手召之,即可緻。
”乃館使者,日與之飲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師鞫實,告者以誣得罪。
【譯文】 南宗孝宗淳熙年間,正肅公吳柔勝任蔡州(治所在今河南汝南)知州。
蔡州地區過去一直多盜匪,吳柔勝到任後,發布命令在民間建立五家連保法,并且檢查落實的情況,百姓很快安定下來,盜賊也消聲匿迹了。
京城有人奏報朝廷說有妖賊在确山聚集作亂。
皇上派宦官為使者騎馬飛馳到蔡州,要捕捉列于名單上的十個人。
使者要求帶軍隊前往捉拿,吳柔勝說:“尊使是想借軍隊顯威風呢,還是想以此來捉住妖人向朝中報告呢?”使者說:“當然是想抓到妖人了。
”吳柔勝說:“我在此地任職,雖然不能幹,然而若有幾千人在境内聚集作亂,怎麼會不知道呢?現在派軍隊前往抓人,是逼他們犯上作亂。
其實,那不過是一些鄉下人聚在一起做佛事來賺點錢财罷了。
我舉手一招,即能把他們叫來。
”于是把這位使者安排到賓館中歇息,天天和他一塊喝酒,而密地派人去把列于名單上的十個人召來,到齊後,送到京城訊問。
他們說了實情,後來向朝廷奏報的人以誣陷罪被判刑。
萬觀 萬觀知嚴州。
七裡泷漁舟數百艘,晝漁夜竊,行旅患之。
觀令十艘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無複有警。
(評注:能實行編甲之法,何處不可!) 【譯文】 明成祖永樂年間,萬觀任嚴州(治所在今浙江建德)知州。
富春江的七裡泷一帶有幾百隻漁船,白天打漁晚上偷盜,來往的旅客受到很大危害。
萬觀下令将十隻漁船編為一甲,實行聯保,各分給一定的地段,讓他們自己守衛,從此再沒有旅客報警了。
王敬則 敬則為吳興太守。
郡舊多剽掠,敬則錄得一偷,召其親屬于前,鞭之數十,使之長掃街路,久之,乃令舉舊偷自代。
諸偷恐為所識,皆逃走,境内以清。
(評注:辱及親屬,親屬亦不能容偷矣。
唯偷知偷,舉偷自代,勝用緝捕人多多矣!) 【譯文】 南朝宋時,王敬則任吳興太守。
這個郡中過去經常發生偷盜案件,王敬則逮捕了一個小偷,把他的親屬都叫到郡衙前,當衆把小偷怞幾十鞭子,然後讓他去掃大街。
過相當長一段時間後,就命令他檢舉一個當過小偷的代替他自己。
郡中的小偷們害怕因此使全郡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小偷,就都逃走了,郡境成為一片清平世界。
程明道 廣濟、蔡河出縣境,瀕河不逞之民,不複治生業,專以脅取舟人錢物為事,歲必焚舟十數以立威。
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類,得數十人,不複根治舊惡,分地而處之,使以挽舟為業,且察為惡者。
自是境無焚舟之患。
(評注:脅舟者業挽舟,使之悟-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為真道學也!) 【譯文】 北宋時,廣濟渠、蔡河流經扶溝縣境。
臨河的一些不法之徒,不幹正經職業,專門以敲榨來往船上人的錢财過日子,每年必定要尋釁燒掉十來條船以逞滢威。
明道先生程颢剛來扶溝任知縣,把這幫人抓住了一個,讓他檢舉同夥,共逮捕了幾十個人。
程颢也不再追究他們過去的罪過,沿河分地段安置他們,讓他們以拉纖為職業,并且兼偵察那些還敢沿河作惡的人。
從這以後,縣境内再沒有出現過船隻被焚燒的案件。
王子純 王子純樞密帥熙河日,西戎欲入寇,先使人觇我虛實。
邏者得之,索其衣緣中,獲一書,乃是盡記熙河人馬刍糧之數。
官屬皆欲支解以徇,子純忽判杖背二十,大刺“番賊決訖放歸”六字縱之。
是時适有戎兵馬騎甚衆,邊批:難得此便人送信,刍糧亦富,虜人得諜書,知有備,其謀遂寝。
【譯文】 北宋神宗時,河州、隴州被西羌占據,神宗力圖恢複,命王韶(字子純)以龍圖閣待制任熙州知州。
王韶到任後,西羌打算入侵熙河路(治所即在熙州,今甘肅臨洮),先派人打探我方虛實。
巡邏兵把探子抓住,從他的衣縫中搜出一封信,上面記的全是熙河路的人馬糧草的數字。
王韶的部下都要求把探子肢解示衆,王韶忽然決定打他二十背杖,在他身上刺“番賊決訖放歸”六個大字放他回去。
這時正好西羌的兵馬很多,糧草也很充足,他們得到探子帶回的書信,知道王韶已做好戰備,他們的入侵計劃就擱置下來了。
竊鎖毆人 元豐間,劉舜卿知雄州,虜夜竊其關鎖去,吏密以聞。
舜卿不問,但使易其門鍵大之。
後數日,虜諜送盜者,并以鎖至。
舜卿曰:“吾未嘗亡鎖。
”命加于門,則大數分,并盜還之。
虜大慚沮,盜反得罪。
民有訴為契丹毆傷而遁者,李允則不治,但與傷者千二錢、逾月,幽州以其事來诘,答曰:“無有也。
”蓋他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既無有,乃殺諜。
【譯文】 北宋神宗元豐年間,劉舜卿任雄州知州,雄州(治所即今河北雄縣)當時是宋,遼邊境地帶。
一天,敵方夜間把州城門關的鎖偷走了。
門官秘密地把此事報告給劉舜卿。
劉舜卿并不細細查問此事。
隻是讓門官去換一個大些的新門鍵裝上;幾天以後,遼國間諜把偷鎖的人送回雄州,并且把門鎖也帶回來了,劉舜卿見了對方來人說:“我們沒有丢失門鎖。
”命人拿到城關門上去試試,門鍵比鎖大了幾分,鎖不上。
劉舜卿把偷鎖的人和門鎖又交還給對方讓他們帶回。
遼人大為慚愧喪氣,偷鎖的人反被遼人判罪處治。
北宋李允則任雄州知州時,州中有人投訴說被一個契丹人打傷,而兇手逃走了。
李允則沒有追究,隻是給這個受傷者兩吊銅錢讓他去治療。
過了一個月,契丹幽州方面派人來問此事,李允則回答說:“沒有這事呀?”這是契丹間謀想以被打傷的人為證見,證明他在雄州的活動,既然沒有打傷人的事情發生,契丹就把這個間諜殺了。
甲杖庫火 李允則嘗宴軍,而甲杖庫火。
允則作樂飲酒不辍。
少頃火息,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籠運器甲。
不浃旬,軍器完足,人無知者。
樞密院請劾不救火狀,真宗曰:“允則必有謂,姑诘之。
”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
方宴而焚,必奸人所為。
若舍宴救人,事當不測。
” (評注:祥符末,内帑災,缣帛幾罄。
三司使林特請和市于河外。
章三上,王旦在中書悉抑之,徐曰:“瑣微之帛,固應自至,奈何彰困弱于四方?”居數日,外貢骈集,受帛四百萬,蓋旦先以密符督之也。
允則茗籠運甲亦此意。
) 【譯文】 北宋李允則任雄州知州時,一次在軍營中舉行宴會,突然兵器裝備倉庫失火。
李允則聽到消息後,仍然飲酒作樂不停。
不一會兒,火撲滅了,他秘密派人帶着文書到鄰近的瀛州,用裝茶葉的箱子運回了一批兵器裝備。
不到十天的時間,庫裡的兵器補充完畢了,外人一點也沒有發覺。
事後,樞密院彈劾李允則不救火,宋真宗說:“李允則這樣做必定有個說法,等問問他再說。
”李允則對此事回答說:“儲藏軍械的地方防火措施十分嚴密。
這裡正在舉行宴會之時而兵器裝備庫失火,這必定是内奸在搞破壞。
如果離開宴會紛紛都去救火,恐怕還有更意料不到的事态發生。
” 草場火驿舍火 村-知郓州。
嘗有揭幟城隅,著妖言其上,期為變,州民皆震。
俄而草場白晝火,蓋所揭一事也,民益恐。
或謂大索城中,-笑曰:“奸計正在是,冀因吾膠擾而發,奈何堕其術中?彼無能為也!”居無何,獲盜,乃奸民為妖,遂誅之。
蘇頌遷度支判官,送契丹使宿恩州。
驿舍火,左右請出避火,頌不許;州兵欲入救火,亦不許,但令防卒撲滅之。
初火時,郡中洶洶,謂使者有變,救兵亦欲因而生事,賴頌不動而止。
【譯文】 北宋哲宗時,杜-任任郓州(治所在今山東東平縣西北)知州。
有人在州城角上高高地插了一杆旗,上面寫了一些胡言亂語,說什麼将有禍變發生,州中民衆都大為震動。
沒多久,州中草料場大白天失火,正是旗上所預言的禍變之一,民衆更為恐慌。
有人建議大舉在城中對造謠作亂之人加以搜捕,杜-笑道:“奸人所設計謀的目的正是如此,企圖借着我們攪擾搜捕之機而發起動亂,我們怎能落入他們的圈套中?決不能去那去那樣幹!”過沒多久,抓住了盜匪,供出插旗、放火之事正是壞人興妖作亂,于是把這些人逮捕殺掉了。
北宋神宗時,蘇頌任度支判官,他送契丹使節回國途中住在恩州(治所在今河北清河)賓館中。
賓館中忽然失火,随從們請求跑出去避火,蘇頌不同意,州中駐軍想進來救火,他也不允許,隻命令賓館中的守衛士兵加緊撲滅火災。
火剛燒起來的時候,州中謠言四起,說是契丹使節發動變亂,來救火的州中駐軍也想趁火打劫。
全靠着蘇頌臨危鎮靜不動才使動亂沒有發生。
文彥博 文潞公知成都,嘗于大雪會客,夜久不罷。
從卒有谇語,共拆井亭燒以禦寒。
軍校白之,座客股栗。
公徐曰:“天實寒,可拆與之。
”邊批:蔡得做人情。
神色自若,飲宴如故。
卒氣詛,無以為變。
明日乃究問先拆者,杖而遣之。
(評注:氣猶火也,挑之則發,去其薪則自熄,可以弭亂,可以息争。
蘇轼通判密郡。
有盜發而未獲,安撫使遣三班使臣領悍卒數十人入境捕之。
卒兇暴恣行,以禁物誣民,強入其家,争鬥至殺人,畏罪驚散。
民訴于轼,轼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悍卒聞之,頗用自安,轼徐使人招出戮之。
遇事須有此鎮定力量,然識不到則力不足。
) 【譯文】 北宋仁宗時,潞國公文彥博在成都任益州知州,曾經在一個大雪天中宴請賓客,夜深了還沒有散席。
随從的士兵有人大發牢蚤,并且把井亭拆掉燒了避寒。
一個軍校把這些向文彥博報告了,席上的賓客聽後都吓得直打顫。
文彥博鎮定地說:“天氣也确實冷,就讓他們把井亭拆了去烤火吧。
”說畢神色自若地繼續照舊飲酒。
随從的士兵們洩了氣,再也沒有找借口鬧事。
第二天,文彥博查問清是誰先動手拆井亭,把此人杖責一頓押送走了。
張遼 張遼受曹公命屯長社,臨發,軍中有謀反者,夜驚亂火起,一軍盡擾。
遼謂左右曰:“勿動!是不一營盡反,必有造變者,欲以動亂人耳。
”乃令軍中曰:“不反者安坐!”遼将親兵數十人中陣而立。
有頃,即得首謀者,殺之。
(評注:周亞夫将兵讨七國。
軍中嘗夜驚,亞夫堅卧不起,頃之自定。
吳漢為大司馬,嘗有寇夜攻漢營,軍中驚擾,漢堅卧不動。
軍中聞漢不動,皆還按部。
漢乃選精兵夜擊,大破之。
此皆以靜制動之術,然非紀律素嚴,雖欲不動,不可得也。
) 【譯文】 大将張遼受曹躁之命駐紮長社縣(治所在今河南長葛縣東北),臨出發時,張遼的部隊中有人謀反,夜裡營中驚亂不止,着起大火,全軍都蚤動不安。
張遼對身邊的将領說:“不要亂動!這不是全營的人都反了,而必定是叛變的人想以此來惑亂人心而已!”他向軍營中下達号令:“凡沒有參加叛亂者要安穩坐好不要亂動!”張遼率領幾十名警衛士兵,站在軍營中央巍然屹立。
不一會兒功夫,就把帶頭謀反的人捉住,立即殺掉了。
薛長孺王- 薛長孺為漢州通判。
戍卒閉營門,放火殺人,謀殺知州、兵馬監押。
有來告者,知州、監押皆不敢出。
長孺挺身出營,谕之曰:“汝輩皆有父母妻子,何故作此事?然不與謀者,各在一邊!”于是不敢動,唯本謀者八人突門而出,散于諸縣,村野捕獲。
時謂非長孺則一城之人塗炭矣。
鈴轄司不敢以聞,遂不及賞。
長孺,簡肅公之侄也。
(評注:王忠穆公-知益州,會戊卒有夜焚營、督軍校為亂者-潛遣兵環其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于是衆皆出。
令軍校指亂卒,得十餘人,戮之。
及旦,人皆不知也。
其為政大體,不為苛察,蜀人愛之。
) 【譯文】 北宋薛長孺擔任漢州(治所在今四川廣漢)通判時,駐守的士兵叛亂,把軍營門封鎖住,在城中放火殺人,還想把知州、兵馬監押也殺掉。
有人來報告了這些情況,知州、監押都不敢出面制止叛亂。
長孺挺身走出營門,向叛亂的士兵講道:“你們都是有父母、妻子、兒女的人,為什麼要幹這種事?那麼,凡是沒有參與謀反的人,立即站在一邊不要動!”于是士兵們都站住不敢再動,隻有主謀叛變的八個人突破城門而逃跑,分散到州中幾個縣裡,被農村人抓獲住了。
當時人們都說,要不是薛長孺挺身而出,全城之人就要遭殃了。
州中鈴轄司的武将怕朝廷追究他們失職之罪,而不敢把這件事向朝中奏報,于是薛長孺也沒有受到獎賞。
薛長孺,就是簡肅公薛奎的侄子。
北宋仁宗時,忠穆公王-任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知州,正碰上駐守的士兵晚上焚燒營房、脅迫軍校參加叛亂。
王-暗地派兵把軍營包圍住,向營中下令說:“凡不想參加叛亂者立即将手放在胸前走出營門,概不追究。
”于是士兵們都走出來,王融命令軍校指出叛亂的士兵,抓出了十幾個人,殺掉了。
到天明時,城裡人都不知道軍營發生了嘩變。
他的治政方針就是要識大體,不過分苛求嚴查,蜀中人民都很愛戴他。
霍王元軌 霍王元軌為定州刺史時,突厥入寇,州人李嘉運與虜通謀。
事洩,高宗令元軌窮其黨與。
元軌曰:“強寇在境,人心不安,若多所逮系,是驅之使叛也。
”乃獨殺嘉運,餘無所問,邊批:懲一已足警百。
因自劾違制。
上覽表大悅,謂使者曰:“朕亦悔之。
向無王,則失定州矣!” 【譯文】 唐高祖李淵的第十四個兒子李元軌封霍王,他在擔任定州(即今河北定縣)刺史時,突厥人入侵,定州人李嘉運與敵人相勾結。
此事敗露後,唐高宗李治命令李元軌窮究其黨羽。
李元軌說:“強敵壓境,人心不安,如果過多的抓捕人,就會驅使人叛變投敵。
”于是,隻把李嘉運殺掉,對其餘的人不再追查,并因此上表檢讨自己違背了聖旨,高宗看過奏表後十分高興,對使者說:“朕下旨後也後悔了。
如果沒有霍王這一舉措,那麼定州現在就丢失了!” 呂公孺 呂公孺知永興軍,徙河陽。
洛口兵千人,以久役思歸,奮斧锸排關,不得入,西走河橋,觀聽洶洶。
諸将請出兵掩擊,公孺曰:“此皆亡命,急之變且生。
”即乘馬東去,遣牙兵數人迎谕之,(邊批:最妙。
)曰:“妝輩誠勞苦,然豈得擅還之?渡橋,則罪不赦矣!太守在此,願自首者止道左。
”(邊批:不渡便宜制。
)皆伫立以俟。
公孺索倡首者,黥一人,(邊批:尤妙。
)餘複送役所,語其校曰:“若複偃蹇者,斬而後報。
”衆帖息。
【譯文】 北宋神宗時,呂公孺任永興軍知軍,他将永興軍治所遷到河陽(在今河南孟縣西)。
洛口(今河南鞏義市北,伊洛河入黃河處)籍的駐軍一千人,因服役時間很久想回家,掄起了斧子砍辟城門,沒有辟開無法入城,就又向西朝黃河橋湧去,看到的、聽到的一片洶洶之勢。
部将們請求出兵追殺,呂公孺說:“這些人都是不要命的家夥,一激化就會發生叛變。
”他立即乘馬向東,派幾名衛兵迎着洛口兵向他們講道:“你們誠然很辛苦了,然而怎麼能擅自回家走呢?誰要是敢過橋,那就罪不容赦了!呂太守現在就在這裡,願意自首的站到路左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