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立幼主高後垂簾拜首相溫公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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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信為可行,拟堅持到底,其實蔡京是個大奸巨猾,專事揣摩迎合,初見蔡确得勢,就附蔡确,繼見司馬光入相,就附司馬光;這種反複小人,最足誤人國事。

    司馬光忠厚待人,哪裡曉得他暗中機巧呢?為後文蔡京傾宋張本。

     王安石宦居金陵,聞朝廷變法,毫不為意,及聞罷免役法,愕然失聲道:“竟一變至此麼?”良久複道:“此法終不可罷,君實輩亦太胡鬧了。

    ”既而病死,太皇太後因他是先朝大臣,追贈太傅,後人稱他為王荊公。

    乃是元豐三年,曾封安石為荊國公,所以沿稱至今。

    了王安石。

    安石既死,餘黨依次貶谪,範子淵貶知陝州,韓缜罷知颍昌,李憲、王中正等,罰司宮觀。

    鄭绾、李定放居滁州,呂惠卿貶為光祿卿,分司南京,再貶為建甯軍節度副使,安置建州。

    相傳再貶呂惠卿草诏,系出蘇轼手筆,内有精警語數聯,傳誦一時。

    其文雲: 呂惠卿以鬥筲之才,穿窬之智,谄事宰輔,同升廟堂,樂禍貪功,好兵喜殺;以聚斂為仁義,以法律為詩書,首建青苗,次行助役。

    即免役法。

    均輸之政,自同商賈,手實之禍,下及雞豚,苟可蠹國害民,率皆攘臂稱首。

    先皇帝求賢如不及,從善若轉圜,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鲧,終焉孔子之聖,不信宰予。

    尚寬兩觀之誅,薄示三苗之竄。

    此谕! 還有貶範子淵草制,亦由轼所拟,内稱“汝以有限之才,興必不可成之役,驅無辜之民,置之必死之地”四語,亦脍炙人口,稱為名言。

    新法黨相繼罷黜,呂公著進任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韓維為門下侍郎。

    司馬光又上言:“文彥博宿德耆臣,應起為碩輔。

    ”太皇太後拟用為三省長官,言官以為不可,乃命平章軍國重事。

    六日一朝,一月兩赴經筵,班宰相上,恩禮從優。

    彥博此時,年已八十有一了。

    老成俱老,宋祚安得不老?光又與呂公著,交章惇程颢弟頤,遂有旨召為秘書郎。

    及頤入對,改授崇政殿說書,且命修定學制。

    于是诏舉經明行修的士子,及立十科舉士法:(一)行義純固,可作師表。

    (二)節操方正,可備獻納。

    (三)智勇過人,可備将相。

    (四)公正聰明,可備監司。

    (五)經術精通,可備講讀。

    (六)學問該博,可備顧問。

    (七)文章典麗,可備著述。

    (八)善聽獄訟,盡公得實。

    (九)善治财賦,公私俱便。

    (十)練習法令,能斷清谳。

    這十科條例,統由司馬光拟定,請旨頒令。

     光見言聽計從,越覺激發忠忱,誓死報國,無論大小政務,必親自裁決,不舍晝夜,海内亦喁喁望治。

    就是遼、夏使至,俱必問光起居,且嚴敕邊吏道:“中國已相司馬公了,勿輕生事,緻開邊釁呢!”國有賢相,不戰屈人。

    無如天不佑宋,梁棟濅頹。

    光因政體過勞,日益清瘦,同僚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作為勸戒,光慨然道:“死生有命,一息尚存,怎敢少懈呢!”嗣是光老病愈甚,竟緻不起。

    彌留時尚呓語不絕,細聽所談,皆關系國家事。

    及卒,年六十八。

    光生平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

    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至兄室。

    兄名旦,年将八十,光奉若嚴父,愛若嬰兒,自少至老,未嘗妄語。

    嘗謂吾無過人處,惟一生作事,無不可對人言。

    陝、洛間聞風起敬,居民相勸為善,稍有過惡,便私自疑懼道:“君實得無聞知否?”既殁,遠近舉哀,如喪考妣。

    略述行誼,為後人作一榜樣。

    太皇太後亦為之恸哭,與哲宗親臨光喪,贈太師溫國公。

    诏戶部侍郎趙瞻,内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喪歸陝州夏縣原籍。

    予谥文正,賜碑曰忠清粹德,都人罷市往奠。

    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到了歸喪以後,都下及四方人民,尚畫像以祀,飲食必祝,這可見遺德及民,無遠勿屆呢。

    小子有詩詠道: 到底安邦恃老成,甫經借手即清平。

     如何天不延公壽?坐使良材一旦傾。

     光殁後,當然是呂公著繼任,欲知後事如何,且至下回續表。

     本回叙高後垂簾,及溫公入相,才一改制,即見朝政清明,人民稱頌。

    可知前時王、呂、蔡、章等之所為,實是拂民之性,強行己意,百姓苦倒懸久矣。

    饑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此所以一經著手,不啻來蘇,宜乎海内歸心,讴歌不已也。

    但司馬光為一代正人,猶失之于蔡京,小人獻谀,曲盡其巧。

    厥後力诋司馬光者,即京為之首,且熙豐邪黨,未聞誅殛,以緻死灰複燃。

    人謂高後與溫公,嫉惡太嚴,吾謂其猶失之寬。

    後與公已年老矣,為善後計,甯尚可姑息為乎?讀此回猶令人不能無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