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鹹傳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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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不巳,不能端拱無為,使物自服,必須攻伐其邑,然後服之,故雲“維用伐邑”也。
“厲吉無咎貞吝”者,兵者兇器,伐而服之,是危乃得吉,吉乃無咎,故曰“厲吉無咎”。
以此為正,亦以賤矣,故曰“貞吝”也。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疏]正義曰:“道未光也”者,用伐乃服,雖得之,其道未光大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疏]正義曰:“明夷”,卦名。
夷者,傷也。
此卦日入地中,明夷之象。
施之于人事,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顯其明智,亦明夷之義也。
時雖至闇,不可随世傾邪,故宜艱難堅固,守其貞正之德。
故明夷之世,利在艱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
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疏]“《彖》曰明入地中”至“箕子以之”。
正義曰:“明入地中明夷”者,此就二象以釋卦名,故此及《晉卦》皆《彖》、《象》同辭也。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者,既釋明夷之義,又須出能用“明夷”之人,内懷文明之德,撫教六州,外執柔順之能,三分事纣,以此蒙犯大難,身得保全,惟文王能用之,故雲“文王以之”。
“利艱貞晦其明也”者,此又就二體釋卦之德。
明在地中,是”晦其明“也。
既處“明夷”之世,外晦其明,恐陷于邪道,故利在艱固其貞,不失其正,言所以“利艱貞”者,用“晦其明”也。
“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者,既“釋艱貞”之義,又須出能用艱貞之人,内有險難,殷祚将傾,而能自正其志,不為而邪幹,惟箕子能用之,故雲:“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衆,莅衆顯明,蔽僞百姓者也。
故以蒙養正,以“明夷”莅衆。
[疏]“《象》曰”至“君子以莅衆”。
正義曰:“莅衆顯明,蔽僞百姓者也。
所以君子能用此“明夷”之道,以臨于衆,冕旒垂目,黈纩塞耳,無為清靜,民化不欺。
若運其聰明,顯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網,奸詐愈生,豈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故曰“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也。
用晦而明。
藏明于内,乃得明也。
顯明于外,巧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
君子子行,三日不食。
有攸往,主人有言。
明夷之主,在于上六。
上六為至闇者也。
初處卦之始,最遠于難也。
遠難過甚,“明夷”遠遯,絕迹匿形,不由軌路,故曰“明夷于飛”。
懷懼而行,行不敢顯,故曰“垂其翼”也。
尚義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
志急于行,饑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
殊類過甚,以斯适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疏]“初九明夷于飛”至“主人有言”。
○正義曰:“明夷于飛”者,明夷是至闇之卦。
上六既居上極,為明夷之主。
雲“飛”者,借飛鳥為喻,如鳥飛翔也。
初九處于卦始,去上六最遠,是最遠于難。
“遠難過甚,明夷遠遯,絕迹匿形,不由軌路”,高飛而去,故曰“明夷于飛”也。
“垂其翼”者,飛不敢顯,故曰“垂其翼”也。
“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者,“尚義而行”,故雲“君子于行”。
“志急于行,饑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
“有攸往,主人有言”者,“殊類過甚,以此适人”,人必疑怪而有言,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疏]正義曰:“義不食也”者,君子逃難惟速,故義不求食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夷于左股”,是行不能壯也。
以柔居中,用夷其明,進不殊類,退不近難,不見疑憚,“順以則”也,故可用拯馬而壯吉也。
不垂其翼,然後乃免也。
[疏]正義曰:“明夷夷于左股”者,左股被傷,行不能壯。
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不行剛壯之事者也,故曰“明夷夷于左股”。
莊氏雲:“言左者,取其傷小。
”則比夷右未為切也。
“夷于左股”,明避難不壯,不為闇主所疑,猶得處位,不至懷懼而行,然後徐徐用馬,以自拯濟而獲其壯吉也,故曰“用拯馬壯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順之以則,故不見疑。
[疏]正義曰:“順以則也”者,言順闇主之則,不同初九,殊類過甚,故不為闇主所疑,故得拯馬之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處下體之上,居文明之極,上為至晦,入地之物也。
故夷其明,以獲南狩,得大首也。
“南狩”者,發其明也。
既誅其主,将正其民。
民之迷也,其日固巳久矣。
化宜以漸,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貞”。
[疏]“九三明夷于南狩”至“不可疾貞”。
○正義曰:南方,文明之所。
狩者,征伐之類。
“大首”謂闇君。
“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者,初藏明而往,讬狩而行,至南方而發其明也。
九三應于上六,是明夷之臣發明以征闇君,而得其“大首”,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也。
“不可疾貞”者,既誅其主,将正其民,民迷日久,不可卒正,宜化之以漸,故曰“不可疾貞”。
《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
去闇主也。
[疏]正義曰:志欲除闇,乃得“大首”,是其志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左者,取其順也。
入于左腹,得其心意,故雖近不危。
随時辟難,門庭而巳,能不逆忤也。
[疏]正義曰:“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者,凡右為用事也。
從其左不從其右,是卑順不逆也。
“腹”者,事情之地。
六四體柔處坤,與上六相近,是能執卑順“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意也。
“于出門庭”者,既得其意,雖近不危,随時避難,門庭而巳,故曰“于出門庭”。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疏]正義曰:“獲心意”者,心有所存,既不逆忤,能順其正,故曰“獲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最近于晦,與難為比,險莫如茲。
而在斯中,猶闇不能沒,明不可息,正不憂危,故“利貞”也。
[疏]正義曰:“箕子之明夷”者,六五最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
“利貞”者,箕子執志不回,“闇不能沒,明不可息,正不憂危”,故曰“利貞”。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疏]正義曰:“明不可息也”者,息,滅也。
《象》稱“明不可滅”者,明箕子能保其貞,卒以全身,為武王師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處明夷之極,是至晦者也。
本其初也,在乎光照,轉至于晦,遂入于地。
[疏]正義曰:“不明晦”者,上六居明夷之極,是至闇之主,故曰“不明而晦”,“本其初也”。
其意在于光照四國,其後由乎無不明,“遂入于地”,謂見誅滅也。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
後入于地,失則也。
[疏]正義曰:“失則”者,由失法則,故誅滅也。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家人之義,各自脩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
統而論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貞,故“利女貞”。
其正在家内而巳。
[疏]正義曰:“家人”者,卦名也。
明家内之道,正一家之人,故謂之“家人”。
“利女貞”者,既修家内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
統而論之,非君子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謂二也。
男正位乎外。
謂五也。
家人之義,以内為本,故先說女也。
[疏]“《彖》曰”至“男正位乎外”。
○正義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釋“家人”之義,并明女貞之旨。
家人之道,必須女主于内,男主于外,然後家道乃立。
今此卦六二柔而得位,是女正位乎内也。
九五剛而得位,是男正位乎外也。
家人“以内為本,故先說女也”。
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
父母之謂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疏]“男女正”至“天下定矣”。
○正義曰:“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者,因正位之言,廣明家人之義乃道均二儀,故曰“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者,上明義均天地,此又言道齊邦國。
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于國有嚴君,故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者,此歎美正家之功,可以定于天下,申成道齊邦國。
既家有嚴君,即父不失父道,乃至婦不失婦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後為家道之正。
各正其家,無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
由内以相成熾也。
[疏]正義曰:巽在離外,是風從火出。
火出之初,因風方熾。
火既炎盛,還複生風。
内外相成,有似家人之義。
故曰“風自火出家人”也。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家人之道,脩于近小而不妄也。
故君子以言必有物而口無擇言,行必有恒而身無擇行。
[疏]正義曰:物,事也。
言必有事,即口無擇言。
行必有常,即身無擇行。
正家之義,修于近小。
言之與行,君子樞機。
出身加人,發迩化遠,故舉言行以為之誡。
言既稱物,而行稱“恒”者,發言立行,皆須合于可常之事,互而相足也。
初九:閑有家,悔亡。
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
處家人之初,為家人之始,故宜必以“閑有家”,然後“悔亡”也。
[疏]正義曰:治家之道,在初即須嚴正,立法防閑。
若黩亂之後,方始治之,即有悔矣。
初九處家人之初,能防閑有家,乃得“悔亡”,故曰“閑有家,悔亡”也。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疏]正義曰:“志未變也”者,釋在初防閑之義。
所以在初防閑其家者,家人志未變黩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居内處中,履得其位,以陰應陽,盡婦人之正,義無所必,遂職乎“中饋”,巽順而巳,是以“貞吉”也。
[疏]正義曰:六二履中居位,以陰應陽,盡婦人之義也。
婦人之道,巽順為常,無所必遂。
其所職主,在于家中饋食供祭而已,得婦人之正吉,故曰“無攸遂在中饋貞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疏]正義曰:舉爻位也。
言“吉”者,明其以柔居中而得正位,故能順以巽而獲吉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
婦子嘻嘻,終吝。
以陽處陽,剛嚴者也。
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者也。
行與其慢,甯過乎恭;家與其渎,甯過乎嚴。
是以家人雖“嗃嗃悔厲”,猶得其道。
“婦子嘻嘻”,乃失其節也。
[疏]正義曰:“嗃嗃”,嚴酷之意也。
“嘻嘻”,喜笑之貌也。
九三處下體之上,為一家之主,以陽處陽,行剛嚴之政,故“家人嗃嗃”。
雖複嗃嗃傷猛,悔其酷厲,猶保其吉,故曰“悔厲吉”。
若縱其婦子慢黩嘻嘻,喜笑而無節,則終有恨辱,故曰“婦子嘻嘻終吝”也。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
“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疏]正義曰:“未失也”者,初雖悔厲,似失于猛,終無慢黩,故曰:“未失也”。
“失家節”者,若縱其嘻嘻,初雖歡樂,終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
能以其富順而處位,故“大吉”也。
若但能富其家,何足為大吉無體柔居巽,履得其位,明于家道,以近至尊,能富其家也。
[疏]正義曰:富謂祿位昌盛也。
六四體柔處巽,得位承五,能富其家者也。
由其體巽承尊,長保祿位,吉之大者也,故曰“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疏]正義曰:“順在位”者,所以緻大吉,由順承于君而在臣位,故不見黜奪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至也。
履正而應,處尊體巽,王至斯道,以有其家者也。
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則下莫不化矣。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六親和睦交相愛樂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故“王假有家”,則勿恤而吉。
[疏]正義曰:“王假有家”者,假,至也。
九五履正而應,處尊體巽,是能以尊貴巽接于物,王至此道,以有其家,故曰“王假有家”也。
“勿恤吉”者,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則在下莫不化之矣,不須憂恤而得吉也,故曰“勿恤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疏]正義曰:“交相愛也”者,王既明于家道,天下化之,“六親和睦,交相愛樂”也。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處家人之終,居家道之成,“刑于寡妻”,以着于外者也,故曰“有孚”。
凡物以猛為本者則患在寡恩,以愛為本者則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嚴也。
家道可終,唯信與威。
身得威敬,人亦如之。
反之于身,則知施于人也。
[疏]正義曰:上九處家人之終,家道大成,“刑于寡妻”,以着于外,信行天下,故曰“有孚”也。
威被海内,故曰“威如”。
威、信并立,上得終于家道,而吉從之,故曰“有孚威如終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疏]正義曰:“反身之謂”者,身得人敬則敬于人,明知身敬于人人亦敬已,反之于身則知施之于人,故曰“反身之謂”也。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疏]正義曰:“睽”者,乖異之名,物情乖異,不可大事。
大事謂與役動衆,必須大同之世,方可為之。
小事謂飲食衣服,不待衆力,雖乖而可,故曰“小事吉”也。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事皆相違,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
[疏]“《彖》曰睽動而上”至“小事吉”。
○正義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者,此就二體釋卦名為“睽”之義,同而異者也。
水火二物,共成烹饪,理應相濟。
今火在上而炎上,澤居下而潤下,無相成之道,所以為乖。
中少二女共居一家,理應同志,各自出适,志不同行,所以為異也。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者,此就二體及六五有應,釋所以小事得吉。
“說而麗乎明”,不為邪僻。
“柔進而上行”,所之在貴。
“得中而應乎剛”,非為全弱。
雖在乖違之時,卦爻有此三德,故可以行小事而獲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睽離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疏]“天地睽而其事同也”至“時用大矣哉!”○正義曰:“天地睽而其事同”,此以下曆就天地男女萬物,廣明睽義體乖而用合也。
天高地卑,其體懸隔,是“天地睽”也。
而生成品物,其事則同也。
“男女睽而其志通”者,男外女内,分位有别,是男女睽也。
而成家理事,其志則通也。
萬物殊形,各自為象,是“萬物睽”也。
而均于生長,其事即類,故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既明睽理合同之大,又歎能用睽之人,其德不小,睽離之時,能建其用使合其通理,非大德之人,則不可也,故曰“睽之時用大矣哉”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
君子以同而異。
同于通理,異于職事。
[疏]正義曰:“上火下澤睽”者,動而相背,所以為“睽”也。
“君子以同而異”者,佐王治民,其意則同;各有司存,職掌則異,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初九:悔亡。
喪馬,勿逐,自複。
見惡人,無咎。
處睽之初,居下體之下,無應獨立,悔也。
與四合志,故得“悔亡”。
馬者,必顯之物。
處物之始,乖而喪其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顯也,故“勿逐”而“自複”也。
時方乖離,而位乎窮下,上無應可援,下無權可恃,顯德自異,為惡所害,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
[疏]“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
○正義曰:“悔亡”者,初九處睽離之初,“居下體之下,無應獨立”,所以悔也。
四亦處下,無應獨立,不乖于己,與己合志,故得“悔亡”。
“喪馬勿逐自複”者,時方睽離,觸目乖阻。
馬之為物,難可隐藏,時或失之,不相容隐,不須尋求,勢必“自複”,故曰“喪馬勿逐自複”也。
“見惡人無咎”者,處于窮下,上無其應,無應則無以為援,窮下則無權可恃。
若标顯自異,不能和光同塵,則必為惡人所害,故曰“見惡人無咎”。
“見”,謂遜接之也。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疏]“《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正義曰:“以辟咎也”者,惡人不應與之相見,而遜接之者,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無咎。
處睽失位,将無所安。
然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
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疏]“九二,遇主于巷,無咎”。
○正義曰:九二處睽之時而失其位,将無所安。
五亦失位,與己同黨,同趣相求,不假遠涉而自相遇,适在于巷。
言遇之不遠,故曰:“遇主于巷”。
“主”謂五也。
處睽得援,咎悔可亡,故“無咎”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疏]正義曰:“未失道”者,既遇其主,雖失其位,亦“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
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兇。
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于上,而不和于四,二應于五,則近而不相比,故“見輿曳”。
“輿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載也。
“其牛掣”者,滞隔所在,不獲進也。
“其人天且劓”者,四從上取,二從下取,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
初雖受困,終獲剛助。
[疏]“六三見輿曳其牛”至“無初有終”。
○正義曰:“見輿曳其牛掣”者,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上九,不與四合。
二自應五,又與巳乖。
欲載,其輿被曳,失巳所載也。
欲進,其牛被牽,滞隔所在,不能得進也。
故曰“見輿曳其牛掣”也。
“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者,黥額為天,截鼻為劓。
既處二四之間,皆不相得,其為人也,四從上刑之,故黥其額,二從下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人天且劓,“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故曰“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
“無初有終
“厲吉無咎貞吝”者,兵者兇器,伐而服之,是危乃得吉,吉乃無咎,故曰“厲吉無咎”。
以此為正,亦以賤矣,故曰“貞吝”也。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疏]正義曰:“道未光也”者,用伐乃服,雖得之,其道未光大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疏]正義曰:“明夷”,卦名。
夷者,傷也。
此卦日入地中,明夷之象。
施之于人事,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顯其明智,亦明夷之義也。
時雖至闇,不可随世傾邪,故宜艱難堅固,守其貞正之德。
故明夷之世,利在艱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
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疏]“《彖》曰明入地中”至“箕子以之”。
正義曰:“明入地中明夷”者,此就二象以釋卦名,故此及《晉卦》皆《彖》、《象》同辭也。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者,既釋明夷之義,又須出能用“明夷”之人,内懷文明之德,撫教六州,外執柔順之能,三分事纣,以此蒙犯大難,身得保全,惟文王能用之,故雲“文王以之”。
“利艱貞晦其明也”者,此又就二體釋卦之德。
明在地中,是”晦其明“也。
既處“明夷”之世,外晦其明,恐陷于邪道,故利在艱固其貞,不失其正,言所以“利艱貞”者,用“晦其明”也。
“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者,既“釋艱貞”之義,又須出能用艱貞之人,内有險難,殷祚将傾,而能自正其志,不為而邪幹,惟箕子能用之,故雲:“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衆,莅衆顯明,蔽僞百姓者也。
故以蒙養正,以“明夷”莅衆。
[疏]“《象》曰”至“君子以莅衆”。
正義曰:“莅衆顯明,蔽僞百姓者也。
所以君子能用此“明夷”之道,以臨于衆,冕旒垂目,黈纩塞耳,無為清靜,民化不欺。
若運其聰明,顯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網,奸詐愈生,豈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故曰“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也。
用晦而明。
藏明于内,乃得明也。
顯明于外,巧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
君子子行,三日不食。
有攸往,主人有言。
明夷之主,在于上六。
上六為至闇者也。
初處卦之始,最遠于難也。
遠難過甚,“明夷”遠遯,絕迹匿形,不由軌路,故曰“明夷于飛”。
懷懼而行,行不敢顯,故曰“垂其翼”也。
尚義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
志急于行,饑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
殊類過甚,以斯适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疏]“初九明夷于飛”至“主人有言”。
○正義曰:“明夷于飛”者,明夷是至闇之卦。
上六既居上極,為明夷之主。
雲“飛”者,借飛鳥為喻,如鳥飛翔也。
初九處于卦始,去上六最遠,是最遠于難。
“遠難過甚,明夷遠遯,絕迹匿形,不由軌路”,高飛而去,故曰“明夷于飛”也。
“垂其翼”者,飛不敢顯,故曰“垂其翼”也。
“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者,“尚義而行”,故雲“君子于行”。
“志急于行,饑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
“有攸往,主人有言”者,“殊類過甚,以此适人”,人必疑怪而有言,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疏]正義曰:“義不食也”者,君子逃難惟速,故義不求食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夷于左股”,是行不能壯也。
以柔居中,用夷其明,進不殊類,退不近難,不見疑憚,“順以則”也,故可用拯馬而壯吉也。
不垂其翼,然後乃免也。
[疏]正義曰:“明夷夷于左股”者,左股被傷,行不能壯。
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不行剛壯之事者也,故曰“明夷夷于左股”。
莊氏雲:“言左者,取其傷小。
”則比夷右未為切也。
“夷于左股”,明避難不壯,不為闇主所疑,猶得處位,不至懷懼而行,然後徐徐用馬,以自拯濟而獲其壯吉也,故曰“用拯馬壯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順之以則,故不見疑。
[疏]正義曰:“順以則也”者,言順闇主之則,不同初九,殊類過甚,故不為闇主所疑,故得拯馬之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處下體之上,居文明之極,上為至晦,入地之物也。
故夷其明,以獲南狩,得大首也。
“南狩”者,發其明也。
既誅其主,将正其民。
民之迷也,其日固巳久矣。
化宜以漸,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貞”。
[疏]“九三明夷于南狩”至“不可疾貞”。
○正義曰:南方,文明之所。
狩者,征伐之類。
“大首”謂闇君。
“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者,初藏明而往,讬狩而行,至南方而發其明也。
九三應于上六,是明夷之臣發明以征闇君,而得其“大首”,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也。
“不可疾貞”者,既誅其主,将正其民,民迷日久,不可卒正,宜化之以漸,故曰“不可疾貞”。
《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
去闇主也。
[疏]正義曰:志欲除闇,乃得“大首”,是其志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左者,取其順也。
入于左腹,得其心意,故雖近不危。
随時辟難,門庭而巳,能不逆忤也。
[疏]正義曰:“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者,凡右為用事也。
從其左不從其右,是卑順不逆也。
“腹”者,事情之地。
六四體柔處坤,與上六相近,是能執卑順“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意也。
“于出門庭”者,既得其意,雖近不危,随時避難,門庭而巳,故曰“于出門庭”。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疏]正義曰:“獲心意”者,心有所存,既不逆忤,能順其正,故曰“獲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最近于晦,與難為比,險莫如茲。
而在斯中,猶闇不能沒,明不可息,正不憂危,故“利貞”也。
[疏]正義曰:“箕子之明夷”者,六五最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
“利貞”者,箕子執志不回,“闇不能沒,明不可息,正不憂危”,故曰“利貞”。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疏]正義曰:“明不可息也”者,息,滅也。
《象》稱“明不可滅”者,明箕子能保其貞,卒以全身,為武王師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處明夷之極,是至晦者也。
本其初也,在乎光照,轉至于晦,遂入于地。
[疏]正義曰:“不明晦”者,上六居明夷之極,是至闇之主,故曰“不明而晦”,“本其初也”。
其意在于光照四國,其後由乎無不明,“遂入于地”,謂見誅滅也。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
後入于地,失則也。
[疏]正義曰:“失則”者,由失法則,故誅滅也。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家人之義,各自脩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
統而論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貞,故“利女貞”。
其正在家内而巳。
[疏]正義曰:“家人”者,卦名也。
明家内之道,正一家之人,故謂之“家人”。
“利女貞”者,既修家内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
統而論之,非君子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謂二也。
男正位乎外。
謂五也。
家人之義,以内為本,故先說女也。
[疏]“《彖》曰”至“男正位乎外”。
○正義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釋“家人”之義,并明女貞之旨。
家人之道,必須女主于内,男主于外,然後家道乃立。
今此卦六二柔而得位,是女正位乎内也。
九五剛而得位,是男正位乎外也。
家人“以内為本,故先說女也”。
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
父母之謂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疏]“男女正”至“天下定矣”。
○正義曰:“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者,因正位之言,廣明家人之義乃道均二儀,故曰“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者,上明義均天地,此又言道齊邦國。
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于國有嚴君,故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者,此歎美正家之功,可以定于天下,申成道齊邦國。
既家有嚴君,即父不失父道,乃至婦不失婦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後為家道之正。
各正其家,無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
由内以相成熾也。
[疏]正義曰:巽在離外,是風從火出。
火出之初,因風方熾。
火既炎盛,還複生風。
内外相成,有似家人之義。
故曰“風自火出家人”也。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家人之道,脩于近小而不妄也。
故君子以言必有物而口無擇言,行必有恒而身無擇行。
[疏]正義曰:物,事也。
言必有事,即口無擇言。
行必有常,即身無擇行。
正家之義,修于近小。
言之與行,君子樞機。
出身加人,發迩化遠,故舉言行以為之誡。
言既稱物,而行稱“恒”者,發言立行,皆須合于可常之事,互而相足也。
初九:閑有家,悔亡。
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
處家人之初,為家人之始,故宜必以“閑有家”,然後“悔亡”也。
[疏]正義曰:治家之道,在初即須嚴正,立法防閑。
若黩亂之後,方始治之,即有悔矣。
初九處家人之初,能防閑有家,乃得“悔亡”,故曰“閑有家,悔亡”也。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疏]正義曰:“志未變也”者,釋在初防閑之義。
所以在初防閑其家者,家人志未變黩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居内處中,履得其位,以陰應陽,盡婦人之正,義無所必,遂職乎“中饋”,巽順而巳,是以“貞吉”也。
[疏]正義曰:六二履中居位,以陰應陽,盡婦人之義也。
婦人之道,巽順為常,無所必遂。
其所職主,在于家中饋食供祭而已,得婦人之正吉,故曰“無攸遂在中饋貞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疏]正義曰:舉爻位也。
言“吉”者,明其以柔居中而得正位,故能順以巽而獲吉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
婦子嘻嘻,終吝。
以陽處陽,剛嚴者也。
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者也。
行與其慢,甯過乎恭;家與其渎,甯過乎嚴。
是以家人雖“嗃嗃悔厲”,猶得其道。
“婦子嘻嘻”,乃失其節也。
[疏]正義曰:“嗃嗃”,嚴酷之意也。
“嘻嘻”,喜笑之貌也。
九三處下體之上,為一家之主,以陽處陽,行剛嚴之政,故“家人嗃嗃”。
雖複嗃嗃傷猛,悔其酷厲,猶保其吉,故曰“悔厲吉”。
若縱其婦子慢黩嘻嘻,喜笑而無節,則終有恨辱,故曰“婦子嘻嘻終吝”也。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
“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疏]正義曰:“未失也”者,初雖悔厲,似失于猛,終無慢黩,故曰:“未失也”。
“失家節”者,若縱其嘻嘻,初雖歡樂,終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
能以其富順而處位,故“大吉”也。
若但能富其家,何足為大吉無體柔居巽,履得其位,明于家道,以近至尊,能富其家也。
[疏]正義曰:富謂祿位昌盛也。
六四體柔處巽,得位承五,能富其家者也。
由其體巽承尊,長保祿位,吉之大者也,故曰“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疏]正義曰:“順在位”者,所以緻大吉,由順承于君而在臣位,故不見黜奪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至也。
履正而應,處尊體巽,王至斯道,以有其家者也。
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則下莫不化矣。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六親和睦交相愛樂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故“王假有家”,則勿恤而吉。
[疏]正義曰:“王假有家”者,假,至也。
九五履正而應,處尊體巽,是能以尊貴巽接于物,王至此道,以有其家,故曰“王假有家”也。
“勿恤吉”者,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則在下莫不化之矣,不須憂恤而得吉也,故曰“勿恤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疏]正義曰:“交相愛也”者,王既明于家道,天下化之,“六親和睦,交相愛樂”也。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處家人之終,居家道之成,“刑于寡妻”,以着于外者也,故曰“有孚”。
凡物以猛為本者則患在寡恩,以愛為本者則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嚴也。
家道可終,唯信與威。
身得威敬,人亦如之。
反之于身,則知施于人也。
[疏]正義曰:上九處家人之終,家道大成,“刑于寡妻”,以着于外,信行天下,故曰“有孚”也。
威被海内,故曰“威如”。
威、信并立,上得終于家道,而吉從之,故曰“有孚威如終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疏]正義曰:“反身之謂”者,身得人敬則敬于人,明知身敬于人人亦敬已,反之于身則知施之于人,故曰“反身之謂”也。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疏]正義曰:“睽”者,乖異之名,物情乖異,不可大事。
大事謂與役動衆,必須大同之世,方可為之。
小事謂飲食衣服,不待衆力,雖乖而可,故曰“小事吉”也。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事皆相違,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
[疏]“《彖》曰睽動而上”至“小事吉”。
○正義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者,此就二體釋卦名為“睽”之義,同而異者也。
水火二物,共成烹饪,理應相濟。
今火在上而炎上,澤居下而潤下,無相成之道,所以為乖。
中少二女共居一家,理應同志,各自出适,志不同行,所以為異也。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者,此就二體及六五有應,釋所以小事得吉。
“說而麗乎明”,不為邪僻。
“柔進而上行”,所之在貴。
“得中而應乎剛”,非為全弱。
雖在乖違之時,卦爻有此三德,故可以行小事而獲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睽離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疏]“天地睽而其事同也”至“時用大矣哉!”○正義曰:“天地睽而其事同”,此以下曆就天地男女萬物,廣明睽義體乖而用合也。
天高地卑,其體懸隔,是“天地睽”也。
而生成品物,其事則同也。
“男女睽而其志通”者,男外女内,分位有别,是男女睽也。
而成家理事,其志則通也。
萬物殊形,各自為象,是“萬物睽”也。
而均于生長,其事即類,故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既明睽理合同之大,又歎能用睽之人,其德不小,睽離之時,能建其用使合其通理,非大德之人,則不可也,故曰“睽之時用大矣哉”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
君子以同而異。
同于通理,異于職事。
[疏]正義曰:“上火下澤睽”者,動而相背,所以為“睽”也。
“君子以同而異”者,佐王治民,其意則同;各有司存,職掌則異,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初九:悔亡。
喪馬,勿逐,自複。
見惡人,無咎。
處睽之初,居下體之下,無應獨立,悔也。
與四合志,故得“悔亡”。
馬者,必顯之物。
處物之始,乖而喪其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顯也,故“勿逐”而“自複”也。
時方乖離,而位乎窮下,上無應可援,下無權可恃,顯德自異,為惡所害,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
[疏]“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
○正義曰:“悔亡”者,初九處睽離之初,“居下體之下,無應獨立”,所以悔也。
四亦處下,無應獨立,不乖于己,與己合志,故得“悔亡”。
“喪馬勿逐自複”者,時方睽離,觸目乖阻。
馬之為物,難可隐藏,時或失之,不相容隐,不須尋求,勢必“自複”,故曰“喪馬勿逐自複”也。
“見惡人無咎”者,處于窮下,上無其應,無應則無以為援,窮下則無權可恃。
若标顯自異,不能和光同塵,則必為惡人所害,故曰“見惡人無咎”。
“見”,謂遜接之也。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疏]“《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正義曰:“以辟咎也”者,惡人不應與之相見,而遜接之者,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無咎。
處睽失位,将無所安。
然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
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疏]“九二,遇主于巷,無咎”。
○正義曰:九二處睽之時而失其位,将無所安。
五亦失位,與己同黨,同趣相求,不假遠涉而自相遇,适在于巷。
言遇之不遠,故曰:“遇主于巷”。
“主”謂五也。
處睽得援,咎悔可亡,故“無咎”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疏]正義曰:“未失道”者,既遇其主,雖失其位,亦“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
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兇。
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于上,而不和于四,二應于五,則近而不相比,故“見輿曳”。
“輿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載也。
“其牛掣”者,滞隔所在,不獲進也。
“其人天且劓”者,四從上取,二從下取,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
初雖受困,終獲剛助。
[疏]“六三見輿曳其牛”至“無初有終”。
○正義曰:“見輿曳其牛掣”者,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上九,不與四合。
二自應五,又與巳乖。
欲載,其輿被曳,失巳所載也。
欲進,其牛被牽,滞隔所在,不能得進也。
故曰“見輿曳其牛掣”也。
“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者,黥額為天,截鼻為劓。
既處二四之間,皆不相得,其為人也,四從上刑之,故黥其額,二從下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人天且劓,“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故曰“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
“無初有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