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鹹傳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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遯”。
○正義曰:“天下有山,遯”者,山者陰類,進在天下,即是山勢欲上逼于天,天性高遠,不受于逼,是遯避之象,故曰“天下有山,遯”。
○注“天下有山”至“之象”。
○正義曰: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山者,地之高峻,今上逼于天,是陰長之象。
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疏]正義曰:君子當此遯避之時,小人進長,理須遠避,力不能讨,故不可為惡,複不可與之亵渎,故曰“不惡而嚴”。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
“遯”之為義,辟内而之外者也。
“尾”之為物,最在體後者也。
處遯之時,不往何災,而為“遯尾”,禍所及也。
危至而後行,難可免乎?厲則“勿用有攸往”也。
[疏]正義曰:“遯尾厲”者,為遯之尾,最在後遯者也。
小人長于内,應出外以避之,而最在卦内,是遯之為後也。
逃遯之世,宜速遠而居先,而為“遯尾”,禍所及也,故曰“遯尾厲”也。
“勿用有攸往”者,危厲既至,則當“固窮”,“危行言遜”,勿用更有所往,故曰“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疏]正義曰:“不往何災”者,《象》釋當遯之時,宜須出避。
而“勿用有攸往”者,既為“遯尾”,出必見執,不如不往,不往即無災害。
“何災”者,猶言無災也。
與何傷、何咎之義同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居内處中,為遯之主,物皆遯巳,何以固之?若能執乎理中厚順之道以固之也,則莫之勝解。
[疏]正義曰:“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者,逃遯之世,避内出外,二既處中居内,即非遯之人也。
既非遯之人,便為所遯之主,物皆棄巳而遯,何以執固留之?惟有中和厚順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
能用此道,則不能勝巳解脫而去也。
黃中之色,以譬中和。
牛性順從,皮體堅厚,牛革以譬厚順也。
六三居中得位,亦是能用中和厚順之道,故曰“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也。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疏]正義曰:“固志”者,堅固遯者之志,使不去已也。
九三:系遯,有疾厲,畜臣妾,吉。
在内近二,以陽附陰,宜遯而系,故曰“系遯”。
“遯”之為義,宜遠小人,以陽附陰,系于所在,不能遠害,亦巳憊矣,宜其屈辱而危厲也。
系于所在,“畜臣妾”可也。
施于大事,兇之道也。
[疏]正義曰:“系遯”者,九三無應于上,與二相比,以陽附陰,系意在二,處遯之世,而意有所系,故曰“系遯”。
“有疾厲”者,“遯”之為義,宜遠小人。
既系于陰,即是“有疾憊”而緻危厲,故曰“有疾厲”也。
“畜臣妾吉”者,親于所近,系在于下,施之于人,畜養臣妾則可矣,大事則兇,故曰:“畜臣妾吉。
” 《象》曰:“系遯”之厲,有疾憊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疏]正義曰:“不可大事”者,釋此“系遯”之人,以“畜臣妾吉”,明其不可為大事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處于外而有應于内,君子“好遯”,故能舍之,小人系戀,是以“否”也。
[疏]正義曰:九四處在于外,而有應于内。
處外即意欲遠遯,應内則未能棄舍。
若好遯君子,超然不顧,所以得吉。
小人有所系戀,即不能遯,故曰“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音臧否之否。
[疏]正義曰:嫌讀為“圯”,故音之也。
九五:嘉遯,貞吉。
遯而得正,反制于内。
小人應命,率正其志,“不惡而嚴”,得正之吉,遯之嘉也。
[疏]正義曰:“嘉遯貞吉”者,嘉,美也。
五居于外,得位居中,是“遯而得正”。
二為已應,不敢違拒,從五之命,率正其志,“遯而得正,反制于内”,“不惡而嚴,得正之吉”,為遯之美,故曰“嘉遯貞吉”也。
《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疏]正義曰:“以正志”者,小人應命,不敢為邪,是五能正二之志,故成遯之美也。
上九:肥遯,無不利。
最處外極,無應于内,超然絕志,心無疑顧,憂患不能累,矰繳不能及,是以“肥遯無不利”也。
[疏]“上九,肥遯無不利”。
○正義曰:《子夏傳》曰:“肥,饒裕也。
”四、五雖在于外,皆在内有應,猶有反顧之心。
惟上九最在外極,無應于内,心無疑顧,是遯之最優,故曰“肥遯”。
遯而得肥,無所不利,故雲“無不利”也。
注“最處外極”至“無不利也”。
○正義曰:矰,矢名也。
鄭注《周禮》“”結繳于矢謂之矰。
”繳,《字林》及《說文》雲:“繳,生絲縷也。
” 《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疏]正義曰:大壯,卦名也。
壯者,強盛之名。
以陽稱大,陽長既多,是大者盛壯,故曰“大壯”。
“利貞”者,卦德也。
群陽盛大,小道将滅,大者獲正,故曰“利貞”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大者謂陽爻,小道将滅,大者獲正,故“利貞”也。
[疏]“《彖》曰”至“壯也”。
○正義曰:“大者壯也”者,就爻釋卦名。
陽爻浸長,巳至于四,是大者盛壯,故曰“大者壯也”。
○注“大者謂陽爻”至“利貞也”。
○正義曰:釋名之下,剩解利貞,成“大者”之義也。
剛以動,故壯。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天地之情,正大而巳矣。
弘正極大,則天地之情可見矣。
[疏]正義曰:“剛以動故壯”者,就二體釋卦名。
乾剛而震動,柔弱而動,即有退弱;剛強以動,所以成壯。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者,就爻釋卦德。
大者獲正,故得“利貞”。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者,因大獲正,遂廣美正人之義。
天地之道,弘正極大,故正大則見天地之情。
不言萬物者,壯大之名,義歸天極,故不與鹹、恒同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
剛以動也。
[疏]正義曰:震雷為威動,乾天主剛健,雷在天上,是“剛以動”,所以為“大壯”。
君子以非禮弗履。
壯而違禮則兇,兇則失壯也。
故君子以“大壯”而順體也。
[疏]正義曰:盛極之時,好生驕溢,故于“大壯”誠以非禮勿履也。
初九:壯于趾,征兇有孚。
夫得“大壯”者,必能自終成也。
未有陵犯于物而得終其壯者。
在下而壯,故曰“壯于趾”也。
居下而用剛壯,以斯而進,窮兇可必也,故曰“征兇有孚”。
[疏]正義曰:“壯于趾征兇有孚”者,趾,足也。
初在體下,有如趾足之象,故曰“壯于趾”也。
施之于人,即是在下而用壯也。
在下用壯,陵犯于物,以斯而行,兇其信矣。
故曰“征兇有孚”。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言其信窮。
[疏]正義曰:“其孚窮”者,釋“壯于趾”者,其人信其窮兇也。
九二:貞吉。
居得中位,以陽居陰,履謙不亢,是以“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疏]正義曰:以其居中履謙,行不違禮,故得正而吉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
羝羊觸藩,羸其角。
處健之極,以陽處陽,用其壯者也。
故小人用之以為壯,君子用之以為羅己者也。
貞厲以壯,雖複羝羊,以之觸藩,能無羸乎? [疏]“九三小人用”至“羸其角”。
○正義曰:罔,羅罔也。
羝羊,羖羊也。
藩,藩籬也。
羸,拘累纏繞也。
九三處《乾》之上,是“健之極”也。
又“以陽居陽”,是健而不謙也。
健而不謙,必用其壯也。
小人當此,不知恐懼,即用以為壯盛,故曰“小人用壯”。
君子當此即慮危難,用之以為羅罔于巳,故曰“君子用罔”。
以壯為正,其正必危,故雲“貞厲”也。
以此為正,狀似“羝羊觸藩”也。
必拘羸其角矣。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疏]正義曰:言小人用以為壯者,即是君子所以為羅罔也。
九四:貞吉,悔亡。
藩決不羸。
壯于大輿之輹。
下剛而進,将有憂虞。
而以陽處陰,行不違謙,不失其壯,故得“貞吉”而“悔亡”也。
巳得其壯,而上陰不罔巳路,故“藩決不決”也。
“壯于大輿之輹”,無有能說其輹者,可以“往”也。
[疏]正義曰:“大輿”者,大車也。
“下剛而進,将有憂虞”。
而九四“以陽處陰,行不違謙”,居謙即“不失其壯”,故得正吉,而“悔亡”也。
故雲“貞吉悔亡”。
九三以壯健不謙,即被“羸其角”。
九四以謙而進,謂之上行。
陰爻“不罔巳路,故藩決不羸也”。
“壯于大輿之輹”者,言四乘車而進,其輹壯大無有能脫之者,故曰“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也。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疏]正義曰:“尚往”者,尚,庶幾也。
言已不失其壯,庶幾可以往也。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居于大壯,以陽處陽,猶不免咎,而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者乎?羊,壯也。
必喪其羊,失其所居也。
能喪壯于易,不于險難,故得“無悔”。
二履貞吉,能幹其任,而已委焉,則得“無悔”。
委之則難不至,居之則敵寇來,故曰“喪羊于易”。
[疏]“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正義曰:“喪羊于易無悔”者,羊,壯也。
居大壯之時,“以陽處陽,猶不免咎,而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者乎”?違謙越禮,必喪其壯。
群陽方進,勢不可止。
若于平易之時,逆舍其壯,委身任二,不為違拒,亦剛所不害,不害即無悔矣,故曰“喪羊于易無悔”也。
○注“居于大壯”至“喪羊于易”。
○正義曰:羊,剛狠之物,故以譬壯。
雲“必喪其羊失其所居”者,言違謙越禮,理勢必然。
雲“能喪壯于易不于險難”者,二雖應已,剛長則侵,陰為已寇難,必喪其壯,當在于平易寇難未來之時,勿于險難敵寇既來之日。
良由居之有必喪之理,故戒其預防。
而莊氏雲:“《經》止一言喪羊,而《注》為兩處分用。
初雲‘必喪其羊,失其所居’,是自然應失。
後雲‘能喪壯于易,不于險難’,故得無咎。
自能喪其羊,二理自為矛盾。
”竊謂莊氏此言,全不識《注》意。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疏]正義曰:“位不當”者,正由處不當位,故須舍其壯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
無攸利,艱則吉。
有應于三,故“不能退”。
懼于剛長,故“不能遂”。
持疑猶豫,志無所定,以斯決事,未見所利。
雖處剛長,剛不害正。
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處,則憂患消亡,故曰“艱則吉”也。
[疏]“上六羝羊觸藩”至“艱則吉”。
○正義曰:“退”謂退避。
“遂”謂進往。
有應于三,疑之不巳,故不能退避。
然懼于剛長,故不能遂往,故雲“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也。
“無攸利”者,持疑猶豫,不能自決,以此處事,未見其利,故曰“無攸利”也。
“艱則吉”者,雖處剛長,剛不害正。
但艱固其志,不舍于三,即得吉,故曰“艱則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
“艱則吉”,咎不長也。
[疏]正義曰:“不詳也”者,祥者善也。
進退不定,非為善也,故雲“不祥也”。
“咎不長也”者,能艱固其志,即憂患消亡,其咎不長,釋所以得吉也。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疏]正義曰:“晉”者,卦名也。
“晉”之為義,進長之名。
此卦明臣之昇進,故謂之“晉”。
“康”者,美之名也。
“侯”謂昇進之臣也。
臣既柔進,天子美之,賜以車馬,蕃多而衆庶,故曰“康侯用錫馬蕃庶”也。
“晝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賜蕃多,又被親寵頻數,一晝之間,三度接見也。
《彖》曰:晉,進也。
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貴也。
[疏]“《彖》曰晉進也”至“進而上行”。
○正義曰:“晉,進也”者,以今釋古,古之“晉”字,即以進長為義,恐後世不曉,故以“進”釋之。
“明出地上”者,此就二體釋得“晉”名。
離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
明既出地,漸就進長,所以為“晉”。
“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者,此就二體之義及六五之爻,釋“康侯用錫馬”巳下也。
“坤”,順也;“離”,麗也。
又為明坤能順從而麗着于大明,六五以柔而進,上行貴位,順而着明臣之美道也。
“柔進而上行”,君上所與也,故得厚賜而被親寵也。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康,美之名也。
順以着明,臣之道也。
“柔進而上行”,物所與也。
故得錫馬而蕃庶。
以“訟受服”,則“終朝三褫”。
柔進受寵,則“一晝三接”也。
[疏]“是以康侯”至“三接也”。
○正義曰:釋訖舉《經》以結君寵之意也。
○注“康美之名也”至“一晝三接也”。
○正義曰:舉此對釋者,蓋訟言終朝,晉言一晝,俱不盡一日,明黜陟之速,所以示懲勸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
君子以自昭明德。
以順着明,自顯之道。
[疏]“《象》曰”至“以昭明德”。
○正義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謂自顯明其德也。
周氏等為“照”以為自照己身。
《老子》曰:“自知者明。
”用明以自照為明德。
案:王《注》此雲:“以順着明自顯之道。
”又此卦與明夷正反。
《明夷·象》雲:“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王注彼雲:“莅衆顯明,蔽僞百姓。
”“藏明于内,乃得明也。
”準此二注,明王之《注》意以此為自顯明德。
昭字宜為昭,之遙反。
周氏等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
罔孚,裕,無咎。
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于斯将隆。
進明退順,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
處卦之始,功業未着,物未之信,故曰“罔孚”。
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以此為足,自喪其長者也。
故必“裕”之,然後“無咎”。
[疏]“初六晉如摧如”至“無咎”。
○正義曰:“晉如摧如貞吉”者,何氏雲:“摧,退也。
裕,寬也。
如,辭也。
”初六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于斯将隆”,進則之明,退則居順,進之與退,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
“罔孚”者,處卦之始,功業未着,未為人所信服,故曰“罔孚”。
“裕無咎”者,裕,寬也。
“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以為足也,若以此為足,是“自喪其長”也。
故必宜寬裕其德,使功業弘廣,然後“無咎”,故曰“裕無咎”也。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
“裕無咎”,未受命也。
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疏]“《象》曰“至”未受命也”。
○正義曰:“獨行正”者,獨猶專也,言進與退,專行其正也。
“裕無咎未受命也”者,進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錫命,故宜寬裕進德,乃得“無咎”。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
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進而無應,其德不昭,故曰“晉如愁如”。
居中得位,履順而正,不以無應而回其志,處晦能緻其誠者也。
脩德以斯,聞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貞吉”。
“母”者,處内而成德者也。
“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立誠于闇,闇亦應之,故其初“愁如”。
履貞不回,則乃受茲大福于其王母也。
[疏]“六二晉如愁如”至“于其王母”。
○正義曰:“晉如愁如”者,六二進而無應于上,其德不見昭明,故曰“進如愁如”,憂其不昭也。
“貞吉”者,然履順居于中正,不以無應而不脩其德,正而獲吉,故曰“貞吉”也。
“受茲介福于其王母”者,介者,大也。
母者,處内而成德者也。
初雖“愁如”,但守正不改,終能受此大福于其所脩,故曰“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注“進而無應”至“于其王母也”。
○正義曰:“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者,此王用《中孚》九二爻辭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衆允,悔亡。
處非其位,悔也。
志在上行,與衆同信,順而麗明,故得“悔亡”也。
[疏]正義曰:六三處非其位,有悔也。
“志在上行,與衆同信,順而麗明,故得其悔亡”。
《象》曰:“衆允”之,志上行也。
[疏]正義曰:居晉之時,衆皆欲進,巳應于上,志在上行,故能與衆同信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據三陰,履非其位。
又負且乘,無業可安,志無所據,以斯為進,正之危也。
進如鼫鼠,無所守也。
[疏]“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正義曰:“晉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蟲也。
九四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據三陰,上不許其承,下不許其據,以斯為進,無業可安,無據可守,事同鼫鼠,無所成功也。
以斯為進,正之危也,故曰“晉如鼫鼠,貞厲”也。
○注“履非其位”至“無所守也”。
○正義曰:“晉如鼫鼠無所守也”者,蔡邕《勸學篇》雲:“鼫鼠五能不成一伎術。
”《注》曰:“能飛不能過屋,能綠不能窮木,能遊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
”《本草經》雲:“蝼蛄一名鼫鼠”,謂此也。
鄭引《詩》雲:“碩鼠碩鼠,無食我黍。
”謂大鼠也。
陸機以為“雀鼠”。
案:王以為“無所守”,蓋五伎者當之。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
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
故雖不當位,能消其悔。
“失得勿恤”,各有其司,術斯以往,“無不利”也。
[疏]“《象》曰鼫鼠”至“無不利”。
○正義曰:“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者,居不當位,悔也。
“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于下,故得“悔亡”。
既以事任下,委物責成,失之與得,不須憂恤,故曰“失得勿恤”也。
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無不利,故曰“往吉無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疏]正義曰:“有慶”者,委任得人,非惟自得無憂,亦将人所慶說,故曰“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
厲吉無咎,貞吝。
處進之極,過明之中,明将夷焉,巳在乎角,在猶進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無為之事,必須攻伐,然後服邑,危乃得吉,吉乃無咎。
用斯為正,亦以賤矣。
[疏]“上九,晉其角”至“貞吝”。
○正義曰:“晉其角”者,西南隅也。
上九處晉之極,過明之中,其猶日過于中,巳在于角而猶進之,故曰“進其角”也。
“維用伐邑”者,在角猶進,過
○正義曰:“天下有山,遯”者,山者陰類,進在天下,即是山勢欲上逼于天,天性高遠,不受于逼,是遯避之象,故曰“天下有山,遯”。
○注“天下有山”至“之象”。
○正義曰: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山者,地之高峻,今上逼于天,是陰長之象。
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疏]正義曰:君子當此遯避之時,小人進長,理須遠避,力不能讨,故不可為惡,複不可與之亵渎,故曰“不惡而嚴”。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
“遯”之為義,辟内而之外者也。
“尾”之為物,最在體後者也。
處遯之時,不往何災,而為“遯尾”,禍所及也。
危至而後行,難可免乎?厲則“勿用有攸往”也。
[疏]正義曰:“遯尾厲”者,為遯之尾,最在後遯者也。
小人長于内,應出外以避之,而最在卦内,是遯之為後也。
逃遯之世,宜速遠而居先,而為“遯尾”,禍所及也,故曰“遯尾厲”也。
“勿用有攸往”者,危厲既至,則當“固窮”,“危行言遜”,勿用更有所往,故曰“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疏]正義曰:“不往何災”者,《象》釋當遯之時,宜須出避。
而“勿用有攸往”者,既為“遯尾”,出必見執,不如不往,不往即無災害。
“何災”者,猶言無災也。
與何傷、何咎之義同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居内處中,為遯之主,物皆遯巳,何以固之?若能執乎理中厚順之道以固之也,則莫之勝解。
[疏]正義曰:“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者,逃遯之世,避内出外,二既處中居内,即非遯之人也。
既非遯之人,便為所遯之主,物皆棄巳而遯,何以執固留之?惟有中和厚順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
能用此道,則不能勝巳解脫而去也。
黃中之色,以譬中和。
牛性順從,皮體堅厚,牛革以譬厚順也。
六三居中得位,亦是能用中和厚順之道,故曰“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也。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疏]正義曰:“固志”者,堅固遯者之志,使不去已也。
九三:系遯,有疾厲,畜臣妾,吉。
在内近二,以陽附陰,宜遯而系,故曰“系遯”。
“遯”之為義,宜遠小人,以陽附陰,系于所在,不能遠害,亦巳憊矣,宜其屈辱而危厲也。
系于所在,“畜臣妾”可也。
施于大事,兇之道也。
[疏]正義曰:“系遯”者,九三無應于上,與二相比,以陽附陰,系意在二,處遯之世,而意有所系,故曰“系遯”。
“有疾厲”者,“遯”之為義,宜遠小人。
既系于陰,即是“有疾憊”而緻危厲,故曰“有疾厲”也。
“畜臣妾吉”者,親于所近,系在于下,施之于人,畜養臣妾則可矣,大事則兇,故曰:“畜臣妾吉。
” 《象》曰:“系遯”之厲,有疾憊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疏]正義曰:“不可大事”者,釋此“系遯”之人,以“畜臣妾吉”,明其不可為大事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處于外而有應于内,君子“好遯”,故能舍之,小人系戀,是以“否”也。
[疏]正義曰:九四處在于外,而有應于内。
處外即意欲遠遯,應内則未能棄舍。
若好遯君子,超然不顧,所以得吉。
小人有所系戀,即不能遯,故曰“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音臧否之否。
[疏]正義曰:嫌讀為“圯”,故音之也。
九五:嘉遯,貞吉。
遯而得正,反制于内。
小人應命,率正其志,“不惡而嚴”,得正之吉,遯之嘉也。
[疏]正義曰:“嘉遯貞吉”者,嘉,美也。
五居于外,得位居中,是“遯而得正”。
二為已應,不敢違拒,從五之命,率正其志,“遯而得正,反制于内”,“不惡而嚴,得正之吉”,為遯之美,故曰“嘉遯貞吉”也。
《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疏]正義曰:“以正志”者,小人應命,不敢為邪,是五能正二之志,故成遯之美也。
上九:肥遯,無不利。
最處外極,無應于内,超然絕志,心無疑顧,憂患不能累,矰繳不能及,是以“肥遯無不利”也。
[疏]“上九,肥遯無不利”。
○正義曰:《子夏傳》曰:“肥,饒裕也。
”四、五雖在于外,皆在内有應,猶有反顧之心。
惟上九最在外極,無應于内,心無疑顧,是遯之最優,故曰“肥遯”。
遯而得肥,無所不利,故雲“無不利”也。
注“最處外極”至“無不利也”。
○正義曰:矰,矢名也。
鄭注《周禮》“”結繳于矢謂之矰。
”繳,《字林》及《說文》雲:“繳,生絲縷也。
” 《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疏]正義曰:大壯,卦名也。
壯者,強盛之名。
以陽稱大,陽長既多,是大者盛壯,故曰“大壯”。
“利貞”者,卦德也。
群陽盛大,小道将滅,大者獲正,故曰“利貞”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大者謂陽爻,小道将滅,大者獲正,故“利貞”也。
[疏]“《彖》曰”至“壯也”。
○正義曰:“大者壯也”者,就爻釋卦名。
陽爻浸長,巳至于四,是大者盛壯,故曰“大者壯也”。
○注“大者謂陽爻”至“利貞也”。
○正義曰:釋名之下,剩解利貞,成“大者”之義也。
剛以動,故壯。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天地之情,正大而巳矣。
弘正極大,則天地之情可見矣。
[疏]正義曰:“剛以動故壯”者,就二體釋卦名。
乾剛而震動,柔弱而動,即有退弱;剛強以動,所以成壯。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者,就爻釋卦德。
大者獲正,故得“利貞”。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者,因大獲正,遂廣美正人之義。
天地之道,弘正極大,故正大則見天地之情。
不言萬物者,壯大之名,義歸天極,故不與鹹、恒同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
剛以動也。
[疏]正義曰:震雷為威動,乾天主剛健,雷在天上,是“剛以動”,所以為“大壯”。
君子以非禮弗履。
壯而違禮則兇,兇則失壯也。
故君子以“大壯”而順體也。
[疏]正義曰:盛極之時,好生驕溢,故于“大壯”誠以非禮勿履也。
初九:壯于趾,征兇有孚。
夫得“大壯”者,必能自終成也。
未有陵犯于物而得終其壯者。
在下而壯,故曰“壯于趾”也。
居下而用剛壯,以斯而進,窮兇可必也,故曰“征兇有孚”。
[疏]正義曰:“壯于趾征兇有孚”者,趾,足也。
初在體下,有如趾足之象,故曰“壯于趾”也。
施之于人,即是在下而用壯也。
在下用壯,陵犯于物,以斯而行,兇其信矣。
故曰“征兇有孚”。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言其信窮。
[疏]正義曰:“其孚窮”者,釋“壯于趾”者,其人信其窮兇也。
九二:貞吉。
居得中位,以陽居陰,履謙不亢,是以“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疏]正義曰:以其居中履謙,行不違禮,故得正而吉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
羝羊觸藩,羸其角。
處健之極,以陽處陽,用其壯者也。
故小人用之以為壯,君子用之以為羅己者也。
貞厲以壯,雖複羝羊,以之觸藩,能無羸乎? [疏]“九三小人用”至“羸其角”。
○正義曰:罔,羅罔也。
羝羊,羖羊也。
藩,藩籬也。
羸,拘累纏繞也。
九三處《乾》之上,是“健之極”也。
又“以陽居陽”,是健而不謙也。
健而不謙,必用其壯也。
小人當此,不知恐懼,即用以為壯盛,故曰“小人用壯”。
君子當此即慮危難,用之以為羅罔于巳,故曰“君子用罔”。
以壯為正,其正必危,故雲“貞厲”也。
以此為正,狀似“羝羊觸藩”也。
必拘羸其角矣。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疏]正義曰:言小人用以為壯者,即是君子所以為羅罔也。
九四:貞吉,悔亡。
藩決不羸。
壯于大輿之輹。
下剛而進,将有憂虞。
而以陽處陰,行不違謙,不失其壯,故得“貞吉”而“悔亡”也。
巳得其壯,而上陰不罔巳路,故“藩決不決”也。
“壯于大輿之輹”,無有能說其輹者,可以“往”也。
[疏]正義曰:“大輿”者,大車也。
“下剛而進,将有憂虞”。
而九四“以陽處陰,行不違謙”,居謙即“不失其壯”,故得正吉,而“悔亡”也。
故雲“貞吉悔亡”。
九三以壯健不謙,即被“羸其角”。
九四以謙而進,謂之上行。
陰爻“不罔巳路,故藩決不羸也”。
“壯于大輿之輹”者,言四乘車而進,其輹壯大無有能脫之者,故曰“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也。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疏]正義曰:“尚往”者,尚,庶幾也。
言已不失其壯,庶幾可以往也。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居于大壯,以陽處陽,猶不免咎,而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者乎?羊,壯也。
必喪其羊,失其所居也。
能喪壯于易,不于險難,故得“無悔”。
二履貞吉,能幹其任,而已委焉,則得“無悔”。
委之則難不至,居之則敵寇來,故曰“喪羊于易”。
[疏]“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正義曰:“喪羊于易無悔”者,羊,壯也。
居大壯之時,“以陽處陽,猶不免咎,而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者乎”?違謙越禮,必喪其壯。
群陽方進,勢不可止。
若于平易之時,逆舍其壯,委身任二,不為違拒,亦剛所不害,不害即無悔矣,故曰“喪羊于易無悔”也。
○注“居于大壯”至“喪羊于易”。
○正義曰:羊,剛狠之物,故以譬壯。
雲“必喪其羊失其所居”者,言違謙越禮,理勢必然。
雲“能喪壯于易不于險難”者,二雖應已,剛長則侵,陰為已寇難,必喪其壯,當在于平易寇難未來之時,勿于險難敵寇既來之日。
良由居之有必喪之理,故戒其預防。
而莊氏雲:“《經》止一言喪羊,而《注》為兩處分用。
初雲‘必喪其羊,失其所居’,是自然應失。
後雲‘能喪壯于易,不于險難’,故得無咎。
自能喪其羊,二理自為矛盾。
”竊謂莊氏此言,全不識《注》意。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疏]正義曰:“位不當”者,正由處不當位,故須舍其壯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
無攸利,艱則吉。
有應于三,故“不能退”。
懼于剛長,故“不能遂”。
持疑猶豫,志無所定,以斯決事,未見所利。
雖處剛長,剛不害正。
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處,則憂患消亡,故曰“艱則吉”也。
[疏]“上六羝羊觸藩”至“艱則吉”。
○正義曰:“退”謂退避。
“遂”謂進往。
有應于三,疑之不巳,故不能退避。
然懼于剛長,故不能遂往,故雲“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也。
“無攸利”者,持疑猶豫,不能自決,以此處事,未見其利,故曰“無攸利”也。
“艱則吉”者,雖處剛長,剛不害正。
但艱固其志,不舍于三,即得吉,故曰“艱則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
“艱則吉”,咎不長也。
[疏]正義曰:“不詳也”者,祥者善也。
進退不定,非為善也,故雲“不祥也”。
“咎不長也”者,能艱固其志,即憂患消亡,其咎不長,釋所以得吉也。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疏]正義曰:“晉”者,卦名也。
“晉”之為義,進長之名。
此卦明臣之昇進,故謂之“晉”。
“康”者,美之名也。
“侯”謂昇進之臣也。
臣既柔進,天子美之,賜以車馬,蕃多而衆庶,故曰“康侯用錫馬蕃庶”也。
“晝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賜蕃多,又被親寵頻數,一晝之間,三度接見也。
《彖》曰:晉,進也。
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貴也。
[疏]“《彖》曰晉進也”至“進而上行”。
○正義曰:“晉,進也”者,以今釋古,古之“晉”字,即以進長為義,恐後世不曉,故以“進”釋之。
“明出地上”者,此就二體釋得“晉”名。
離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
明既出地,漸就進長,所以為“晉”。
“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者,此就二體之義及六五之爻,釋“康侯用錫馬”巳下也。
“坤”,順也;“離”,麗也。
又為明坤能順從而麗着于大明,六五以柔而進,上行貴位,順而着明臣之美道也。
“柔進而上行”,君上所與也,故得厚賜而被親寵也。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康,美之名也。
順以着明,臣之道也。
“柔進而上行”,物所與也。
故得錫馬而蕃庶。
以“訟受服”,則“終朝三褫”。
柔進受寵,則“一晝三接”也。
[疏]“是以康侯”至“三接也”。
○正義曰:釋訖舉《經》以結君寵之意也。
○注“康美之名也”至“一晝三接也”。
○正義曰:舉此對釋者,蓋訟言終朝,晉言一晝,俱不盡一日,明黜陟之速,所以示懲勸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
君子以自昭明德。
以順着明,自顯之道。
[疏]“《象》曰”至“以昭明德”。
○正義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謂自顯明其德也。
周氏等為“照”以為自照己身。
《老子》曰:“自知者明。
”用明以自照為明德。
案:王《注》此雲:“以順着明自顯之道。
”又此卦與明夷正反。
《明夷·象》雲:“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王注彼雲:“莅衆顯明,蔽僞百姓。
”“藏明于内,乃得明也。
”準此二注,明王之《注》意以此為自顯明德。
昭字宜為昭,之遙反。
周氏等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
罔孚,裕,無咎。
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于斯将隆。
進明退順,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
處卦之始,功業未着,物未之信,故曰“罔孚”。
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以此為足,自喪其長者也。
故必“裕”之,然後“無咎”。
[疏]“初六晉如摧如”至“無咎”。
○正義曰:“晉如摧如貞吉”者,何氏雲:“摧,退也。
裕,寬也。
如,辭也。
”初六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于斯将隆”,進則之明,退則居順,進之與退,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
“罔孚”者,處卦之始,功業未着,未為人所信服,故曰“罔孚”。
“裕無咎”者,裕,寬也。
“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以為足也,若以此為足,是“自喪其長”也。
故必宜寬裕其德,使功業弘廣,然後“無咎”,故曰“裕無咎”也。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
“裕無咎”,未受命也。
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疏]“《象》曰“至”未受命也”。
○正義曰:“獨行正”者,獨猶專也,言進與退,專行其正也。
“裕無咎未受命也”者,進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錫命,故宜寬裕進德,乃得“無咎”。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
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進而無應,其德不昭,故曰“晉如愁如”。
居中得位,履順而正,不以無應而回其志,處晦能緻其誠者也。
脩德以斯,聞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貞吉”。
“母”者,處内而成德者也。
“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立誠于闇,闇亦應之,故其初“愁如”。
履貞不回,則乃受茲大福于其王母也。
[疏]“六二晉如愁如”至“于其王母”。
○正義曰:“晉如愁如”者,六二進而無應于上,其德不見昭明,故曰“進如愁如”,憂其不昭也。
“貞吉”者,然履順居于中正,不以無應而不脩其德,正而獲吉,故曰“貞吉”也。
“受茲介福于其王母”者,介者,大也。
母者,處内而成德者也。
初雖“愁如”,但守正不改,終能受此大福于其所脩,故曰“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注“進而無應”至“于其王母也”。
○正義曰:“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者,此王用《中孚》九二爻辭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衆允,悔亡。
處非其位,悔也。
志在上行,與衆同信,順而麗明,故得“悔亡”也。
[疏]正義曰:六三處非其位,有悔也。
“志在上行,與衆同信,順而麗明,故得其悔亡”。
《象》曰:“衆允”之,志上行也。
[疏]正義曰:居晉之時,衆皆欲進,巳應于上,志在上行,故能與衆同信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據三陰,履非其位。
又負且乘,無業可安,志無所據,以斯為進,正之危也。
進如鼫鼠,無所守也。
[疏]“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正義曰:“晉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蟲也。
九四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據三陰,上不許其承,下不許其據,以斯為進,無業可安,無據可守,事同鼫鼠,無所成功也。
以斯為進,正之危也,故曰“晉如鼫鼠,貞厲”也。
○注“履非其位”至“無所守也”。
○正義曰:“晉如鼫鼠無所守也”者,蔡邕《勸學篇》雲:“鼫鼠五能不成一伎術。
”《注》曰:“能飛不能過屋,能綠不能窮木,能遊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
”《本草經》雲:“蝼蛄一名鼫鼠”,謂此也。
鄭引《詩》雲:“碩鼠碩鼠,無食我黍。
”謂大鼠也。
陸機以為“雀鼠”。
案:王以為“無所守”,蓋五伎者當之。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
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
故雖不當位,能消其悔。
“失得勿恤”,各有其司,術斯以往,“無不利”也。
[疏]“《象》曰鼫鼠”至“無不利”。
○正義曰:“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者,居不當位,悔也。
“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于下,故得“悔亡”。
既以事任下,委物責成,失之與得,不須憂恤,故曰“失得勿恤”也。
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無不利,故曰“往吉無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疏]正義曰:“有慶”者,委任得人,非惟自得無憂,亦将人所慶說,故曰“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
厲吉無咎,貞吝。
處進之極,過明之中,明将夷焉,巳在乎角,在猶進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無為之事,必須攻伐,然後服邑,危乃得吉,吉乃無咎。
用斯為正,亦以賤矣。
[疏]“上九,晉其角”至“貞吝”。
○正義曰:“晉其角”者,西南隅也。
上九處晉之極,過明之中,其猶日過于中,巳在于角而猶進之,故曰“進其角”也。
“維用伐邑”者,在角猶進,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