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經乾傳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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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下乾上。
乾:元、亨、利、貞。
[疏]正義曰:“乾”者,此卦之名。
謂之卦者,《易緯》雲:“卦者挂也,言縣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謂之卦。
”但二畫之體,雖象陰陽之氣,未成萬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畫以象三才,寫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象,乃謂之卦也。
故系辭雲“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
但初有三畫,雖有萬物之象,于萬物變通之理,猶有未盡,故更重之而有六畫,備萬物之形象,窮天下之能事,故六畫成卦也。
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積諸陽氣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陽畫成卦也。
此既象天,何不謂之天,而謂之“乾”者?天者定體之名,“乾”者體用之稱。
故《說卦》雲:“乾,健也”。
言天之體,以健為用。
聖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體,故名“乾”,不名天也。
天以健為用者,運行不息,應化無窮,此天之自然之理,故聖人當法此自然之象而施人事,亦當應物成務,雲為不已,“終日乾乾”,無時懈倦,所以因天象以教人事。
于物象言之,則純陽也,天也。
于人事言之,則君也。
父也。
以其居尊,故在諸卦之首,為《易》理之初。
但聖人名卦,體例不同,或則以物象而為卦名者,若否、泰、剝、頤、鼎之屬是也,或以象之所用而為卦名者,即乾、坤之屬是也。
如此之類多矣。
雖取物象,乃以人事而為卦名者,即家人、歸妹、謙、履之屬是也。
所以如此不同者,但物有萬象,人有萬事,若執一事,不可包萬物之象;若限局一象,不可總萬有之事,故名有隐顯,辭有踳駁,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類取之。
故《系辭》雲:“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
”韓康伯注雲“不可立定準”是也。
“元、亨、利、貞”者,是乾之四德也。
子夏傳雲:“元,始也。
亨,通也。
利,和也。
貞,正也。
”言此卦之德,有純陽之性,自然能以陽氣始生萬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諧,各有其利,又能使物堅固貞正得終。
此卦自然令物有此四種使得其所,故謂之四德:言聖人亦當法此卦而行善道,以長萬物,物得生存而為“元”也。
又當以嘉美之事,會合萬物,令使開通而為“亨”也。
又當以義協和萬物,使物各得其理而為“利”也。
又當以貞固幹事,使物各得其正而為“貞”也。
是以聖人法乾而行此四德,故曰“元、亨、利、貞”。
其委曲條例,備在《文言》。
初九:潛龍勿用。
《文言》備矣。
[疏]正義曰:居第一之位,故稱“初”;以其陽爻,故稱“九”。
潛者,隐伏之名;龍者,變化之物。
言天之自然之氣起于建子之月,陰氣始盛,陽氣潛在地下,故言“初九潛龍”也。
此自然之象,聖人作法,言于此潛龍之時,小人道盛,聖人雖有龍德,于此時唯宜潛藏,勿可施用,故言“勿用”。
張氏雲:“以道未可行,故稱‘勿用’以誡之。
”于此小人道盛之時,若其施用,則為小人所害。
寡不敵衆,弱不勝強,禍害斯及,故誡“勿用”。
若漢高祖生于暴秦之世,唯隐居為泗水亭長,是勿用也。
諸儒皆以為舜始漁于雷澤。
舜之時,當堯之世,堯君在上,不得為小人道盛。
此“潛龍”始起,在建子之月,于義恐非也。
第一位言“初”,第六位當言“終”;第六位言“上”,第一位當言“下”。
所以文不同者,莊氏雲:“下言初則上有末義。
”故《大過·彖》雲:“棟桡,本末弱。
”是上有末義“六”言“上”,則“初”當言“下”。
故《小象》雲:“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則是初有下義,互文相通,義或然也。
且第一言“初”者,欲明萬物積漸,從無入有,所以言初不言一與下也。
六言“上”者,欲見位居卦上,故不言六與末也。
此初九之等,是乾之六爻之辭,但乾卦是陽生之世,故六爻所述,皆以聖人出處讬之,其馀卦六爻,各因象明義,随義而發,不必皆論聖人。
他皆仿此。
謂之“爻”者,《系辭》雲:“爻也者,效此者也。
”聖人畫爻,以仿效萬物之象。
先儒雲,後代聖人以《易》占事之時,先用蓍以求數,得數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辭,則蓍為爻卦之本,爻卦為蓍之末。
今案:《說卦》雲:“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三天兩地而倚數,觀變于陰陽而立卦,發揮于剛柔而生爻。
”《系辭》雲:“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
”又《易乾鑿度》雲:“垂皇策者犧。
”據此諸文,皆是用蓍以求卦。
先儒之說,理當然矣。
然陽爻稱“九”,陰爻稱“六”,其說有二:一者《乾》體有三畫,《坤》體有六畫,陽得兼陰,故其數九,陰不得兼陽,故其數六。
二者老陽數九,老陰數六,老陰老陽皆變,《周易》以變者為占,故杜元凱注襄九年《傳》遇《艮》之八,及鄭康成注《易》,皆稱《周易》以變者為占,故稱九、稱六。
所以老陽數九,老陰數六者,以揲蓍之數,九遇揲則得老陽,六遇揲則得老陰,其少陽稱七,少陰稱八,義亦準此。
張氏以為陽數有七有九,陰數有八有六,但七為少陽,八為少陰,質而不變,為爻之本體。
九為老陽,六為老陰,文而從變,故為爻之别名。
且七既為陽爻,其畫已長。
今有九之老陽,不可複畫為陽,所以重錢,避少陽七數,故稱九也。
八為陰數而畫陰爻,今六為老陰,不可複畫陰爻。
故交其錢,避八而稱六。
但《易》含萬象,所讬多塗,義或然也。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出潛離隐,故曰“見龍”,處于地上,故曰“在田”。
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
“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疏]“九二”至“利見大人”。
○正義曰:陽處二位,故曰“九二”。
陽氣發見,故曰“見龍”。
田是地上可營為有益之處,陽氣發在地上,故曰“在田”。
且一之與二,俱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稱“田”。
“見龍在田”,是自然之象。
“利見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龍見在田之時,猶似聖人久潛稍出,雖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衆庶利見九二之“大人”。
故先儒雲:若夫子教于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稱“大人”。
案:《文言》雲:“九二德博而化。
”又雲:“君德也。
”王輔嗣注雲:“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稱“大人”也。
輔嗣又雲:“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是二之與五,俱是“大人”,為天下所“利見”也。
而褚氏、張氏同鄭康成之說,皆以為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其義非也。
且“大人”之雲,不專在九五與九二,故《訟卦》雲:“利見大人。
”又《蹇卦》:“利見大人。
”此“大人”之文,施處廣矣,故輔嗣注謂九二也。
是“大人”非專九五。
○注“處于地上”至“唯二五焉”。
○正義曰:“處于地上,故曰在田”者,先儒以為重卦之時,重于上下兩體,故初與四相應,二與五相應,三與上相應。
是上下兩體,論天地人各别,但《易》含萬象,為例非一。
及其六位,則一、二為地道,三、四為人道,五、上為天道。
二在一上,是九二處其地上,所田食之處,唯在地上,所以稱“田”也。
觀輔嗣之注意,唯取地上稱田,諸儒更廣而稱之,言田之耕稼利益,及于萬物,盈滿有益于人,猶若聖人益于萬物,故稱“田”也。
“德施周普”者,下《小象》文,謂周而普遍。
“居中不偏”者,九二居在下卦之中,而于上于下,其心一等,是“居中不偏”也。
不偏則周普也。
“雖非君位”者,二為大人,己居二位,是非君位也。
“君之德”者,以德施周普也。
《文言》雲:“德博而化。
”又雲:“君德也。
”是九二有人君之德也。
“初則不彰”者,謂潛隐不彰顯也。
“三則乾乾”者,危懼不安也。
“四則或躍”者,謂進退懷疑也。
“上則過亢”,過謂過甚,亢謂亢極。
“利見大人,唯二五焉”者,言範模乾之一卦,故雲“唯二五焉”。
于别卦言之,非唯二五而己。
故訟卦、蹇卦并雲“利見大人”,所以施處廣,非唯二五也。
諸儒以為九二當太蔟之月,陽氣發見,則九三為建辰之月,九四為建午之月,九五為建申之月,為陰氣始殺,不宜稱“飛龍在天”。
上九為建戌之月,群陰既盛,上九不得言“與時偕極”。
于此時陽氣僅存,何極之有?諸儒此說,于理稍乖。
此乾之陽氣漸生,似聖人漸出,宜據十一月之後。
至建巳之月已來,此九二當據建醜、建寅之間,于時地之萌牙初有出者,即是陽氣發見之義。
乾卦之象,其應然也。
但陰陽二氣,共成歲功,故陰興之時,仍有陽在,陽生之月,尚有陰存。
所以六律六呂,陰陽相間,取象論義,與此不殊。
乾之初九,則與複卦不殊。
乾之九二,又與臨卦無别。
何以複、臨二卦與此不同者,但《易》論象,複、臨二卦,既有群陰見象于上,即須論卦之象義,各自為文。
此乾卦初九、九二,隻論居位一爻,無群陰見象,故但自明當爻之地,為此與臨、複不同。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剛之險。
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也。
下不在田,未可以甯其居也。
純脩下道,則居上之德廢;純脩上道,則處下之禮曠。
故“終日乾乾”,至于夕惕猶若厲也。
居上不驕,在下不憂,因時而惕,不失其幾,雖危而勞,可以“無咎”。
處下卦之極,愈于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後免于咎也。
乾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亢龍之悔。
坤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龍戰之災。
[疏]“九三君子”至“夕惕若厲無咎”。
○正義曰:以陽居三位,故稱“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稱“大人”;陽而得位,故稱君子。
在憂危之地,故“終日乾乾”,言每恒終竟此日,健健自強,勉力不有止息。
“夕惕”者,謂終竟此日後,至向夕之時,猶懷憂惕。
“若厲”者,若,如也;厲,危也。
言尋常憂懼,恒如傾危,乃得無咎。
謂既能如此戒慎,則無罪咎,如其不然,則有咎。
故《系辭》雲:“無咎者,善補過也。
”此一爻,因陽居九三之位,皆以人事明其象。
○注“處下體之極”至“免龍戰之災”。
○正義曰:“處下體之極”者,極,終也。
三是上卦之下,下體之極,故雲“極”也。
又雲:“居上體之下”者,四、五與上是上體,三居四下,未入上體,但居上體之下,四則已入上體,但居其上體之下,故九四注雲“居上體之下”,與此别也。
雲“履重剛之險”者,上下皆有陽爻,剛強好為險難,故雲“履重剛之險”。
雲“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者,若在天位,其尊自然安處,在上卦之下,雖在下卦之上,其尊未安,故雲“未可以安其尊”也。
“下不在田,未可以甯其居”者,田是所居之處,又是中和之所,既不在田,故不得安其居。
“純脩下道,則居上之德廢”者,言若純脩下道以事上卦,則己居下卦之上,其德廢壞,言其太卑柔也。
“純脩上道,則處下之禮曠”者,曠謂空曠,言已純脩居下卦之上道以自驕矜,則處上卦之下,其禮終竟空曠。
“夕惕猶若厲也”者,言雖至于夕,恒懷惕懼,猶如未夕之前,當若厲也。
案:此卦九三所居之處,實有危厲。
又《文言》雲:“雖危無咎。
”是實有危也。
據其上下文勢,“若”字宜為語辭,但諸儒并以“若”為“如”,如似有厲,是實無厲也,理恐未盡。
今且依“如”解之。
“因時而惕,不失其幾”者,“因時”謂因可憂之時,故《文言》雲“因時而惕”,又雲“知至至之,可與幾也”。
是“因時而惕,不失其幾”也。
“雖危而勞”者,“若厲”是“雖危”,“終日乾乾”是“而勞”也。
“故竭知力而後免于咎”者,王以九三與上九相并,九三處下卦之極,其位猶卑,故竭知力而得免咎也。
上九在上卦之上其位極尊,雖竭知力,不免亢極,言下勝于上,卑勝于尊。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去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乾道革之時也。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剛之險,而無定位所處,斯誠進退無常之時也。
近乎尊位,欲進其道,迫乎在下,非躍所及。
欲靜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猶豫未敢決志。
用心存公,進不在私,疑以為慮,不謬于果,故“無咎”也。
[疏]“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正義曰:“或,疑也。
躍,跳躍也。
言九四陽氣漸進,似若龍體欲飛,猶“疑或”也。
躍于在淵,未即飛也。
此自然之象,猶若聖人位漸尊高欲進于王位,猶豫鷃疑,在于故位,未即進也。
雲:“無咎”者,以其鷃疑進退,不即果敢以取尊位,故“無咎”也。
若其貪利務進,時未可行而行,則物所不與,故有咎也。
若周西伯内執王心,外率諸侯以事纣也。
○注“去下體之極”至“無咎也”。
○正義曰:“去下體之極”者,離下體入上體,但在下體之上,故雲“去下體之極”。
注九三雲“處下體之極”,彼仍處九三,與此别也。
雲“乾道革之時”者,革,變也。
九四去下體入上體,是乾道革之時。
雲“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者,《易》之為體,三與四為人道,人近在下不,近于上,故九四雲“中不在人”,異于九三也。
雲“而無定位所處”者,九四以陽居陰上,既不在于天,下複不在于地,中又不當于人,上下皆無定位所處也。
“斯誠進退無常之時”者,《文言》雲“上下無常”、“進退無恒”是也。
“欲進其道,迫乎在下,非躍所及”者,謂欲進已聖道而居王位,但逼迫于下,群衆未許,非己獨躍所能進及也。
“欲靜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猶豫,未敢決志”者,謂志欲靜其居處,百姓既未離禍患,須當拯救,所以不得安居,故遲疑猶豫,未敢決斷其志而苟進也。
“用心存公,進不在私”者,本為救亂除患,不為于己,是進不在私也。
“疑以為慮,不謬于果”者,謬謂謬錯,果謂果敢;若不思慮,苟欲求進,當錯謬于果敢之事,而緻敗亡;若疑惑以為思慮,則不錯謬于果敢之事。
其錯謬者,若宋襄公與楚人戰而緻敗亡是也。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不行不躍而在乎天,非飛而何?故曰“飛龍”也。
龍德在天,則大人之路亨也。
夫位以德興,德以位叙,以至德而處盛位,萬物之睹,不亦宜乎? [疏]“九五”至“利見大人”。
○正義曰:言九五陽氣盛至于天,故雲“飛龍在天”。
此自然之象,猶若聖人有龍德飛騰而居天位,德備天下,為萬物所瞻睹,故天下利見此居王位之大人。
○注“龍德在天”。
○正義曰:“龍德在天,則大人之路亨”,謂若聖人有龍德居在天位,則大人道路得亨通。
猶若文王拘在羑裡,是大人道路未亨也。
“夫位以德興”者,位謂王位,以聖德之人能興王位也。
“德以位叙”者,謂有聖德之人,得居王位,乃能叙其聖德。
若孔子雖有聖德,而無其位,是德不能以位叙也。
上九:亢龍有悔。
[疏]正義曰:上九亢陽之至,大而極盛,故曰“亢龍”。
此自然之象,以人事言之,似聖人有龍德,上居天位,久而亢極,物極則反,故“有悔”也。
純陽雖極,未至大兇,但有悔吝而己。
《系辭》雲:“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故鄭引堯之末年,四兇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兇也。
凡悔之為文,既是小疵,不單稱悔也。
必以馀字配之。
其悔若在,則言“有悔”,謂當有此悔,則此經是也。
其悔若無,則言“悔亡”,言其悔已亡也,若《恒卦·九二》“悔亡”是也。
其悔雖亡,或是更取他文結之,若《複卦·初九》“不遠複無祗悔”之類是也。
但聖人至極,終始無虧,故《文言》雲:“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是知大聖之人,本無此悔。
但九五天位,有大聖而居者,亦有非大聖而居者,不能不有驕亢,故聖人設法以戒之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九,天之德也。
能用天德,乃見“群龍”之義焉。
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
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
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
[疏]“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正義曰:“用九見群龍”者,此一句說“乾元”能用天德也。
九,天德也。
若體“乾元”,聖人能用天德,則見“群龍”之義。
“群龍”之義,以無首為吉,故曰“用九,見群龍,無首,吉”也。
○注“九,天之德”。
○正義曰:“九,天之德”者,言六爻俱九,乃共成天德,非是一爻之九,則為天德也。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禦天。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天也者,形之名也。
健也者,用形者也。
夫形也者,物之累也。
有天之形而能永保無虧,為物之首,統之者豈非至健哉!大明乎終始之道,故六位不失其時而成,升降無常,随時而用,處則乘潛龍,出則乘飛龍,故曰“時乘六龍”也。
乘變化而禦大器,靜專動直,不失大和,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疏]“彖曰大哉乾元”至“各正性命”。
○正義曰:夫子所作《彖》辭,統論一卦之義,或說其卦之德,或說其卦之義,或說其卦之名,故《略例》雲:“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
”案:褚氏、莊氏并雲:“彖,斷也,斷定一卦之義,所以名為彖也。
”但此《彖》釋乾與元、亨、利、貞之德。
但諸儒所說此《彖》分解四德,意各不同。
今案:莊氏之說,于理稍密,依而用之。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者,此三句裛釋乾與元也。
“乾”是卦名,“元”是乾德之首,故以元德配乾釋之。
“大哉乾元”者,陽氣昊大,乾體廣遠,又以元大始生萬物,故曰“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者,釋其“乾元”稱“大”之義,以萬象之物,皆資取“乾元”,而各得始生,不失其宜,所以稱“大”也。
“乃統天”者,以其至健而為物始,以此乃能統領于天,天是有形之物,以其至健,能總統有形,是“乾元”之德也。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者,此二句釋“亨”之德也,言乾能用天之德,使雲氣流行,雨澤施布,故品類之物,流布成形,各得亨通,無所壅蔽,是其“亨”也。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者,此二句總結乾卦之德也。
以乾之為德,大明曉乎萬物終始之道,始則潛伏,終則飛躍,可潛則潛,可飛則飛,是明達乎始終之道,故六爻之位,依時而成。
若其不明終始之道,應潛而飛,應飛而潛,應生而殺,應殺而生,六位不以時而成也。
“時乘六龍,以禦天”者,此二句申明“乾元”“乃統天”之義,言乾之為德,以依時乘駕六爻之陽氣,以控禦于天體。
六龍,即六位之龍也。
以所居上下言之,謂之六位也;陽氣升降,謂之六龍也。
上文以至健元始總明乾德,故雲“乃統天”也。
此名乘駕六龍,各分其事,故雲“以禦天”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者,此二句更申明乾元資始之義。
道體無形,自然使物開通,謂之為“道”。
言乾卦之德,自然通物,故雲“乾道”也。
“變”謂後來改前,以漸移改,謂之變也。
“化”謂一有一無,忽然而改,謂之為化。
言乾之為道,使物漸變者,使物卒化者,各能正定物之性命。
性者天生之質,若剛柔遲速之别;命者人所禀受,若貴賤夭壽之屬是也。
○注“天也者形之名也”至“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正義曰:夫形也者,物之累也。
凡有形之物,以形為累,是含生之屬,各憂性命。
而天地雖複有形,常能永保無虧,為物之首,豈非統用之者至極健哉!若非至健,何能使天形無累?見其無累,則知“至健”也。
“乘變化而禦大器”者,乘變化,則乘潛龍,飛龍之屬是也。
“而禦大器”,大器謂天也。
乘此潛龍、飛龍而控禦天體,所以運動不息,故雲“而禦大器”也。
“靜專動直,不失大和”者,謂乾之為體,其靜住之時,則專一不轉移也,其運動之時,正直不傾邪也。
故《上系辭》雲:“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
”韓康伯注雲:“專,專一也。
直,剛正也。
”“不失大和”,則下文“保合大和”是也。
“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以乾能正定物之性命,故雲“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謂物之性命各有情,非天之情也。
天本無情,何情之有?而物之性命,各有情也。
所禀生者謂之性,随時念慮謂之情,無識無情,今據有識而言,故稱曰“情”也。
夫子為《彖》之體,斷明一卦之義,體例不同。
莊氏以為凡有一十二體,今則略舉大綱,不可事事繁說。
莊氏雲“《彖》者發首則歎美卦”者,則此《乾·彖》雲“大哉乾元”,《坤卦·彖》雲“至哉坤元”。
以乾、坤德大,故先歎美之,乃後詳
乾:元、亨、利、貞。
[疏]正義曰:“乾”者,此卦之名。
謂之卦者,《易緯》雲:“卦者挂也,言縣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謂之卦。
”但二畫之體,雖象陰陽之氣,未成萬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畫以象三才,寫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象,乃謂之卦也。
故系辭雲“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
但初有三畫,雖有萬物之象,于萬物變通之理,猶有未盡,故更重之而有六畫,備萬物之形象,窮天下之能事,故六畫成卦也。
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積諸陽氣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陽畫成卦也。
此既象天,何不謂之天,而謂之“乾”者?天者定體之名,“乾”者體用之稱。
故《說卦》雲:“乾,健也”。
言天之體,以健為用。
聖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體,故名“乾”,不名天也。
天以健為用者,運行不息,應化無窮,此天之自然之理,故聖人當法此自然之象而施人事,亦當應物成務,雲為不已,“終日乾乾”,無時懈倦,所以因天象以教人事。
于物象言之,則純陽也,天也。
于人事言之,則君也。
父也。
以其居尊,故在諸卦之首,為《易》理之初。
但聖人名卦,體例不同,或則以物象而為卦名者,若否、泰、剝、頤、鼎之屬是也,或以象之所用而為卦名者,即乾、坤之屬是也。
如此之類多矣。
雖取物象,乃以人事而為卦名者,即家人、歸妹、謙、履之屬是也。
所以如此不同者,但物有萬象,人有萬事,若執一事,不可包萬物之象;若限局一象,不可總萬有之事,故名有隐顯,辭有踳駁,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類取之。
故《系辭》雲:“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
”韓康伯注雲“不可立定準”是也。
“元、亨、利、貞”者,是乾之四德也。
子夏傳雲:“元,始也。
亨,通也。
利,和也。
貞,正也。
”言此卦之德,有純陽之性,自然能以陽氣始生萬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諧,各有其利,又能使物堅固貞正得終。
此卦自然令物有此四種使得其所,故謂之四德:言聖人亦當法此卦而行善道,以長萬物,物得生存而為“元”也。
又當以嘉美之事,會合萬物,令使開通而為“亨”也。
又當以義協和萬物,使物各得其理而為“利”也。
又當以貞固幹事,使物各得其正而為“貞”也。
是以聖人法乾而行此四德,故曰“元、亨、利、貞”。
其委曲條例,備在《文言》。
初九:潛龍勿用。
《文言》備矣。
[疏]正義曰:居第一之位,故稱“初”;以其陽爻,故稱“九”。
潛者,隐伏之名;龍者,變化之物。
言天之自然之氣起于建子之月,陰氣始盛,陽氣潛在地下,故言“初九潛龍”也。
此自然之象,聖人作法,言于此潛龍之時,小人道盛,聖人雖有龍德,于此時唯宜潛藏,勿可施用,故言“勿用”。
張氏雲:“以道未可行,故稱‘勿用’以誡之。
”于此小人道盛之時,若其施用,則為小人所害。
寡不敵衆,弱不勝強,禍害斯及,故誡“勿用”。
若漢高祖生于暴秦之世,唯隐居為泗水亭長,是勿用也。
諸儒皆以為舜始漁于雷澤。
舜之時,當堯之世,堯君在上,不得為小人道盛。
此“潛龍”始起,在建子之月,于義恐非也。
第一位言“初”,第六位當言“終”;第六位言“上”,第一位當言“下”。
所以文不同者,莊氏雲:“下言初則上有末義。
”故《大過·彖》雲:“棟桡,本末弱。
”是上有末義“六”言“上”,則“初”當言“下”。
故《小象》雲:“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則是初有下義,互文相通,義或然也。
且第一言“初”者,欲明萬物積漸,從無入有,所以言初不言一與下也。
六言“上”者,欲見位居卦上,故不言六與末也。
此初九之等,是乾之六爻之辭,但乾卦是陽生之世,故六爻所述,皆以聖人出處讬之,其馀卦六爻,各因象明義,随義而發,不必皆論聖人。
他皆仿此。
謂之“爻”者,《系辭》雲:“爻也者,效此者也。
”聖人畫爻,以仿效萬物之象。
先儒雲,後代聖人以《易》占事之時,先用蓍以求數,得數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辭,則蓍為爻卦之本,爻卦為蓍之末。
今案:《說卦》雲:“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三天兩地而倚數,觀變于陰陽而立卦,發揮于剛柔而生爻。
”《系辭》雲:“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
”又《易乾鑿度》雲:“垂皇策者犧。
”據此諸文,皆是用蓍以求卦。
先儒之說,理當然矣。
然陽爻稱“九”,陰爻稱“六”,其說有二:一者《乾》體有三畫,《坤》體有六畫,陽得兼陰,故其數九,陰不得兼陽,故其數六。
二者老陽數九,老陰數六,老陰老陽皆變,《周易》以變者為占,故杜元凱注襄九年《傳》遇《艮》之八,及鄭康成注《易》,皆稱《周易》以變者為占,故稱九、稱六。
所以老陽數九,老陰數六者,以揲蓍之數,九遇揲則得老陽,六遇揲則得老陰,其少陽稱七,少陰稱八,義亦準此。
張氏以為陽數有七有九,陰數有八有六,但七為少陽,八為少陰,質而不變,為爻之本體。
九為老陽,六為老陰,文而從變,故為爻之别名。
且七既為陽爻,其畫已長。
今有九之老陽,不可複畫為陽,所以重錢,避少陽七數,故稱九也。
八為陰數而畫陰爻,今六為老陰,不可複畫陰爻。
故交其錢,避八而稱六。
但《易》含萬象,所讬多塗,義或然也。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出潛離隐,故曰“見龍”,處于地上,故曰“在田”。
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
“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疏]“九二”至“利見大人”。
○正義曰:陽處二位,故曰“九二”。
陽氣發見,故曰“見龍”。
田是地上可營為有益之處,陽氣發在地上,故曰“在田”。
且一之與二,俱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稱“田”。
“見龍在田”,是自然之象。
“利見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龍見在田之時,猶似聖人久潛稍出,雖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衆庶利見九二之“大人”。
故先儒雲:若夫子教于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稱“大人”。
案:《文言》雲:“九二德博而化。
”又雲:“君德也。
”王輔嗣注雲:“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稱“大人”也。
輔嗣又雲:“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是二之與五,俱是“大人”,為天下所“利見”也。
而褚氏、張氏同鄭康成之說,皆以為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其義非也。
且“大人”之雲,不專在九五與九二,故《訟卦》雲:“利見大人。
”又《蹇卦》:“利見大人。
”此“大人”之文,施處廣矣,故輔嗣注謂九二也。
是“大人”非專九五。
○注“處于地上”至“唯二五焉”。
○正義曰:“處于地上,故曰在田”者,先儒以為重卦之時,重于上下兩體,故初與四相應,二與五相應,三與上相應。
是上下兩體,論天地人各别,但《易》含萬象,為例非一。
及其六位,則一、二為地道,三、四為人道,五、上為天道。
二在一上,是九二處其地上,所田食之處,唯在地上,所以稱“田”也。
觀輔嗣之注意,唯取地上稱田,諸儒更廣而稱之,言田之耕稼利益,及于萬物,盈滿有益于人,猶若聖人益于萬物,故稱“田”也。
“德施周普”者,下《小象》文,謂周而普遍。
“居中不偏”者,九二居在下卦之中,而于上于下,其心一等,是“居中不偏”也。
不偏則周普也。
“雖非君位”者,二為大人,己居二位,是非君位也。
“君之德”者,以德施周普也。
《文言》雲:“德博而化。
”又雲:“君德也。
”是九二有人君之德也。
“初則不彰”者,謂潛隐不彰顯也。
“三則乾乾”者,危懼不安也。
“四則或躍”者,謂進退懷疑也。
“上則過亢”,過謂過甚,亢謂亢極。
“利見大人,唯二五焉”者,言範模乾之一卦,故雲“唯二五焉”。
于别卦言之,非唯二五而己。
故訟卦、蹇卦并雲“利見大人”,所以施處廣,非唯二五也。
諸儒以為九二當太蔟之月,陽氣發見,則九三為建辰之月,九四為建午之月,九五為建申之月,為陰氣始殺,不宜稱“飛龍在天”。
上九為建戌之月,群陰既盛,上九不得言“與時偕極”。
于此時陽氣僅存,何極之有?諸儒此說,于理稍乖。
此乾之陽氣漸生,似聖人漸出,宜據十一月之後。
至建巳之月已來,此九二當據建醜、建寅之間,于時地之萌牙初有出者,即是陽氣發見之義。
乾卦之象,其應然也。
但陰陽二氣,共成歲功,故陰興之時,仍有陽在,陽生之月,尚有陰存。
所以六律六呂,陰陽相間,取象論義,與此不殊。
乾之初九,則與複卦不殊。
乾之九二,又與臨卦無别。
何以複、臨二卦與此不同者,但《易》論象,複、臨二卦,既有群陰見象于上,即須論卦之象義,各自為文。
此乾卦初九、九二,隻論居位一爻,無群陰見象,故但自明當爻之地,為此與臨、複不同。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剛之險。
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也。
下不在田,未可以甯其居也。
純脩下道,則居上之德廢;純脩上道,則處下之禮曠。
故“終日乾乾”,至于夕惕猶若厲也。
居上不驕,在下不憂,因時而惕,不失其幾,雖危而勞,可以“無咎”。
處下卦之極,愈于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後免于咎也。
乾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亢龍之悔。
坤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龍戰之災。
[疏]“九三君子”至“夕惕若厲無咎”。
○正義曰:以陽居三位,故稱“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稱“大人”;陽而得位,故稱君子。
在憂危之地,故“終日乾乾”,言每恒終竟此日,健健自強,勉力不有止息。
“夕惕”者,謂終竟此日後,至向夕之時,猶懷憂惕。
“若厲”者,若,如也;厲,危也。
言尋常憂懼,恒如傾危,乃得無咎。
謂既能如此戒慎,則無罪咎,如其不然,則有咎。
故《系辭》雲:“無咎者,善補過也。
”此一爻,因陽居九三之位,皆以人事明其象。
○注“處下體之極”至“免龍戰之災”。
○正義曰:“處下體之極”者,極,終也。
三是上卦之下,下體之極,故雲“極”也。
又雲:“居上體之下”者,四、五與上是上體,三居四下,未入上體,但居上體之下,四則已入上體,但居其上體之下,故九四注雲“居上體之下”,與此别也。
雲“履重剛之險”者,上下皆有陽爻,剛強好為險難,故雲“履重剛之險”。
雲“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者,若在天位,其尊自然安處,在上卦之下,雖在下卦之上,其尊未安,故雲“未可以安其尊”也。
“下不在田,未可以甯其居”者,田是所居之處,又是中和之所,既不在田,故不得安其居。
“純脩下道,則居上之德廢”者,言若純脩下道以事上卦,則己居下卦之上,其德廢壞,言其太卑柔也。
“純脩上道,則處下之禮曠”者,曠謂空曠,言已純脩居下卦之上道以自驕矜,則處上卦之下,其禮終竟空曠。
“夕惕猶若厲也”者,言雖至于夕,恒懷惕懼,猶如未夕之前,當若厲也。
案:此卦九三所居之處,實有危厲。
又《文言》雲:“雖危無咎。
”是實有危也。
據其上下文勢,“若”字宜為語辭,但諸儒并以“若”為“如”,如似有厲,是實無厲也,理恐未盡。
今且依“如”解之。
“因時而惕,不失其幾”者,“因時”謂因可憂之時,故《文言》雲“因時而惕”,又雲“知至至之,可與幾也”。
是“因時而惕,不失其幾”也。
“雖危而勞”者,“若厲”是“雖危”,“終日乾乾”是“而勞”也。
“故竭知力而後免于咎”者,王以九三與上九相并,九三處下卦之極,其位猶卑,故竭知力而得免咎也。
上九在上卦之上其位極尊,雖竭知力,不免亢極,言下勝于上,卑勝于尊。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去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乾道革之時也。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剛之險,而無定位所處,斯誠進退無常之時也。
近乎尊位,欲進其道,迫乎在下,非躍所及。
欲靜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猶豫未敢決志。
用心存公,進不在私,疑以為慮,不謬于果,故“無咎”也。
[疏]“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正義曰:“或,疑也。
躍,跳躍也。
言九四陽氣漸進,似若龍體欲飛,猶“疑或”也。
躍于在淵,未即飛也。
此自然之象,猶若聖人位漸尊高欲進于王位,猶豫鷃疑,在于故位,未即進也。
雲:“無咎”者,以其鷃疑進退,不即果敢以取尊位,故“無咎”也。
若其貪利務進,時未可行而行,則物所不與,故有咎也。
若周西伯内執王心,外率諸侯以事纣也。
○注“去下體之極”至“無咎也”。
○正義曰:“去下體之極”者,離下體入上體,但在下體之上,故雲“去下體之極”。
注九三雲“處下體之極”,彼仍處九三,與此别也。
雲“乾道革之時”者,革,變也。
九四去下體入上體,是乾道革之時。
雲“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者,《易》之為體,三與四為人道,人近在下不,近于上,故九四雲“中不在人”,異于九三也。
雲“而無定位所處”者,九四以陽居陰上,既不在于天,下複不在于地,中又不當于人,上下皆無定位所處也。
“斯誠進退無常之時”者,《文言》雲“上下無常”、“進退無恒”是也。
“欲進其道,迫乎在下,非躍所及”者,謂欲進已聖道而居王位,但逼迫于下,群衆未許,非己獨躍所能進及也。
“欲靜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猶豫,未敢決志”者,謂志欲靜其居處,百姓既未離禍患,須當拯救,所以不得安居,故遲疑猶豫,未敢決斷其志而苟進也。
“用心存公,進不在私”者,本為救亂除患,不為于己,是進不在私也。
“疑以為慮,不謬于果”者,謬謂謬錯,果謂果敢;若不思慮,苟欲求進,當錯謬于果敢之事,而緻敗亡;若疑惑以為思慮,則不錯謬于果敢之事。
其錯謬者,若宋襄公與楚人戰而緻敗亡是也。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不行不躍而在乎天,非飛而何?故曰“飛龍”也。
龍德在天,則大人之路亨也。
夫位以德興,德以位叙,以至德而處盛位,萬物之睹,不亦宜乎? [疏]“九五”至“利見大人”。
○正義曰:言九五陽氣盛至于天,故雲“飛龍在天”。
此自然之象,猶若聖人有龍德飛騰而居天位,德備天下,為萬物所瞻睹,故天下利見此居王位之大人。
○注“龍德在天”。
○正義曰:“龍德在天,則大人之路亨”,謂若聖人有龍德居在天位,則大人道路得亨通。
猶若文王拘在羑裡,是大人道路未亨也。
“夫位以德興”者,位謂王位,以聖德之人能興王位也。
“德以位叙”者,謂有聖德之人,得居王位,乃能叙其聖德。
若孔子雖有聖德,而無其位,是德不能以位叙也。
上九:亢龍有悔。
[疏]正義曰:上九亢陽之至,大而極盛,故曰“亢龍”。
此自然之象,以人事言之,似聖人有龍德,上居天位,久而亢極,物極則反,故“有悔”也。
純陽雖極,未至大兇,但有悔吝而己。
《系辭》雲:“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故鄭引堯之末年,四兇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兇也。
凡悔之為文,既是小疵,不單稱悔也。
必以馀字配之。
其悔若在,則言“有悔”,謂當有此悔,則此經是也。
其悔若無,則言“悔亡”,言其悔已亡也,若《恒卦·九二》“悔亡”是也。
其悔雖亡,或是更取他文結之,若《複卦·初九》“不遠複無祗悔”之類是也。
但聖人至極,終始無虧,故《文言》雲:“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是知大聖之人,本無此悔。
但九五天位,有大聖而居者,亦有非大聖而居者,不能不有驕亢,故聖人設法以戒之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九,天之德也。
能用天德,乃見“群龍”之義焉。
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
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
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
[疏]“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正義曰:“用九見群龍”者,此一句說“乾元”能用天德也。
九,天德也。
若體“乾元”,聖人能用天德,則見“群龍”之義。
“群龍”之義,以無首為吉,故曰“用九,見群龍,無首,吉”也。
○注“九,天之德”。
○正義曰:“九,天之德”者,言六爻俱九,乃共成天德,非是一爻之九,則為天德也。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禦天。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天也者,形之名也。
健也者,用形者也。
夫形也者,物之累也。
有天之形而能永保無虧,為物之首,統之者豈非至健哉!大明乎終始之道,故六位不失其時而成,升降無常,随時而用,處則乘潛龍,出則乘飛龍,故曰“時乘六龍”也。
乘變化而禦大器,靜專動直,不失大和,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疏]“彖曰大哉乾元”至“各正性命”。
○正義曰:夫子所作《彖》辭,統論一卦之義,或說其卦之德,或說其卦之義,或說其卦之名,故《略例》雲:“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
”案:褚氏、莊氏并雲:“彖,斷也,斷定一卦之義,所以名為彖也。
”但此《彖》釋乾與元、亨、利、貞之德。
但諸儒所說此《彖》分解四德,意各不同。
今案:莊氏之說,于理稍密,依而用之。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者,此三句裛釋乾與元也。
“乾”是卦名,“元”是乾德之首,故以元德配乾釋之。
“大哉乾元”者,陽氣昊大,乾體廣遠,又以元大始生萬物,故曰“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者,釋其“乾元”稱“大”之義,以萬象之物,皆資取“乾元”,而各得始生,不失其宜,所以稱“大”也。
“乃統天”者,以其至健而為物始,以此乃能統領于天,天是有形之物,以其至健,能總統有形,是“乾元”之德也。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者,此二句釋“亨”之德也,言乾能用天之德,使雲氣流行,雨澤施布,故品類之物,流布成形,各得亨通,無所壅蔽,是其“亨”也。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者,此二句總結乾卦之德也。
以乾之為德,大明曉乎萬物終始之道,始則潛伏,終則飛躍,可潛則潛,可飛則飛,是明達乎始終之道,故六爻之位,依時而成。
若其不明終始之道,應潛而飛,應飛而潛,應生而殺,應殺而生,六位不以時而成也。
“時乘六龍,以禦天”者,此二句申明“乾元”“乃統天”之義,言乾之為德,以依時乘駕六爻之陽氣,以控禦于天體。
六龍,即六位之龍也。
以所居上下言之,謂之六位也;陽氣升降,謂之六龍也。
上文以至健元始總明乾德,故雲“乃統天”也。
此名乘駕六龍,各分其事,故雲“以禦天”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者,此二句更申明乾元資始之義。
道體無形,自然使物開通,謂之為“道”。
言乾卦之德,自然通物,故雲“乾道”也。
“變”謂後來改前,以漸移改,謂之變也。
“化”謂一有一無,忽然而改,謂之為化。
言乾之為道,使物漸變者,使物卒化者,各能正定物之性命。
性者天生之質,若剛柔遲速之别;命者人所禀受,若貴賤夭壽之屬是也。
○注“天也者形之名也”至“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正義曰:夫形也者,物之累也。
凡有形之物,以形為累,是含生之屬,各憂性命。
而天地雖複有形,常能永保無虧,為物之首,豈非統用之者至極健哉!若非至健,何能使天形無累?見其無累,則知“至健”也。
“乘變化而禦大器”者,乘變化,則乘潛龍,飛龍之屬是也。
“而禦大器”,大器謂天也。
乘此潛龍、飛龍而控禦天體,所以運動不息,故雲“而禦大器”也。
“靜專動直,不失大和”者,謂乾之為體,其靜住之時,則專一不轉移也,其運動之時,正直不傾邪也。
故《上系辭》雲:“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
”韓康伯注雲:“專,專一也。
直,剛正也。
”“不失大和”,則下文“保合大和”是也。
“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以乾能正定物之性命,故雲“豈非正性命之情者邪”,謂物之性命各有情,非天之情也。
天本無情,何情之有?而物之性命,各有情也。
所禀生者謂之性,随時念慮謂之情,無識無情,今據有識而言,故稱曰“情”也。
夫子為《彖》之體,斷明一卦之義,體例不同。
莊氏以為凡有一十二體,今則略舉大綱,不可事事繁說。
莊氏雲“《彖》者發首則歎美卦”者,則此《乾·彖》雲“大哉乾元”,《坤卦·彖》雲“至哉坤元”。
以乾、坤德大,故先歎美之,乃後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