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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榻”之地,還知道離河岸二十五英裡之外較為幹旱的地區,野獸飲水的地方。

    叢林裡無論最大的還是最小的動物,她都能“順藤摸瓜”,準确無誤地找到它們的老窩。

    而最讓人吃驚的是,她對食肉動物具有特殊的敏感。

    别人調動起所有感覺器官都無法發現野獸的蹤迹,她一下子就能準确無誤地辨别出它們的方位。

     莫裡森·貝尼斯覺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夥伴,從一開始就非常願意和她呆在一起。

    他一點兒也沒有想到能在這座黑非洲的莊園裡找到如此純真的友誼。

    也許就因為這個緣故,他對她越發産生了好感。

    他們倆經常呆在一塊兒,因為在這個小圈子裡,隻有他們二位尚未婚配。

    梅瑞姆對于貝尼斯給予她的這種友誼很不習慣。

    不過對于她,這位年輕人還是有強烈的吸引力。

    他給梅瑞姆講了許多關于那些燈紅酒綠,車水馬龍的大城市的故事,她聽了之後十分驚奇,贊美之情油然而生。

    莫裡森這些娓娓動聽的叙述,無形中給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個結論:莫裡森不管到那兒,都會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國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顯得不那麼真實了。

    先前那些實實在在的東西,現在都變得飄飄渺渺,成為遙遠的記憶。

    對于記憶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貞與依戀。

    但是與迷人的現實相比,即使是最美好的記憶又算得了什麼? 自從客人們大駕光臨,梅瑞姆一直沒有陪伴他們出去打獵。

    對于這種流血的運動,她并無特殊愛好。

    她喜歡跟蹤野獸,但是她看不出僅僅以殺戮為目的的狩獵有什麼樂趣。

    這也許因為她曾經是個小“野人”,現在從某種意上講,身上也還潛藏着某種“野性”。

    先生出去打獵是為了吃肉,她總是快快樂樂與他相伴。

    可是從打倫敦的客人光臨此地,打獵就被歪曲成一種屠殺。

    盡管主人也不允許“濫殺無辜”,可他們出去狩獵确實不是為了填飽肚皮,而是為了要那些動物的腦袋和皮子。

    對于這種活動,梅瑞姆不屑一顧。

    逢着這樣的日子,她要麼和“MyDear”一起坐在門廊下消磨時間,要嘛騎着她那匹心愛的馬兒,從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馳而過,一直跑到大森林的邊緣。

    在那兒,她讓馬兒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自個兒爬上大樹,在恬靜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時代叢林生活的快樂與自由。

     這時,克拉克仿佛又回到她的身邊。

    她在樹上攀援,跳躍,蕩來蕩去,終于精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樹的樹杈上做起夢來。

    夢鄉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變幻成另外一個人的面孔,他那半裸着的塔瑪幹尼的身影,變幻成一個穿卡其布的縱馬疾馳的英國青年。

     睡夢中她突然隐隐約約聽到遠處傳來一聲羚羊驚恐的哀叫。

    悔瑞姆立刻警惕起來。

    一般人即使能聽到遠處傳來這樣一聲衷叫,也不解其意。

    可是梅瑞姆聽出羚羊遇上了猛獸,正處于無法逃走的危難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從雄師努瑪的利爪之下搶走獵物,當作一種運動,也當作一種娛樂。

    梅瑞姆也把從“獸中之王”的血盆大口裡,奪得一分“佳肴”,看作最大的快樂。

    現在,聽見羚羊悲悲切切的叫聲,那令人振奮的往事驟然間又出現在眼前。

    于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遊戲。

     她很快就脫下騎裝,扔到一邊兒——在樹木之間穿行穿着衣服自然礙手礙腳。

    她還脫了鞋襪。

    因為光腳丫不論在幹燥的樹幹,還是潮濕的樹幹上面爬都不滑,可是皮靴的硬底就完全是兩碼事了。

    她甚至想把馬褲也脫掉。

    可是“Myfoear”母親般的關懷與教導,已經使梅瑞姆深信,赤身露體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樁不成體統的事情。

     她屁股後面挂着一把獵刀。

    步槍還裝在槍衣裡面,挂在坐騎的脖子上,手槍扔在家裡沒有帶。

     羚羊還在慘叫,梅瑞姆朝那叫聲傳來的方向飛快地跑去。

    她知道那兒有一個水坑,曾經是獅子經常聚集的地方。

    最近一個時期這個水坑附近一直沒有發現吃人的猛獸。

    不過梅瑞姆斷定,這隻羚羊之所以這樣慘叫,不是被獅子捕捉,就是被豹子追蹤。

     到底怎麼回事,很快就會弄清了,因為她正向這隻吓壞了的羚羊飛快地跑去。

    讓梅瑞姆納悶的是為什麼羚羊的叫聲隻是從一個地方傳來?它為什麼不跑?眨眼之間她已經看見了那隻小動物,于是真相大白——可憐的小羚羊被拴在水坑旁邊的一根木樁上。

     這顯然是獵人為了打獵,設下的圈套。

    那麼,獵手在哪兒呢?梅瑞姆趴在一棵大樹的樹權上,一雙敏銳的仿佛能穿透一切的眼睛向那片林中空地掃視着。

    先生和他的下人是不這樣打獵的。

    那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