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米歇爾廣場的一家好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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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ique)為西印度群島中的一個島嶼,是法國的一個海外行政區,首府為法蘭西堡。

    朗姆酒使我的身心都暖和起來。

     一個姑娘走進咖啡館,獨自在一張靠窗的桌子邊坐下。

    她非常俊俏,臉色清新,像一枚剛剛鑄就的硬币,如果人們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潤而顯得鮮豔的肌膚來鑄造硬币的話。

    她頭發像烏鴉的翅膀那麼黑,修剪得線條分明,斜斜地掠過她的面頰。

     我注視着她,她擾亂了我的心神,使我非常激動。

    我但願能把她寫進那個短篇裡去,或者别的什麼作品中,可是她已經把自己安置好了,這樣她就能注意到街上又注意到門口,我看出她原來是在等人。

    于是我繼續寫作。

     這短篇在自動發展,要趕上它的步伐,有一段時間我寫得很艱苦。

    我又叫了一杯聖詹姆斯朗姆酒,每當我擡頭觀看,或者用卷筆刀削鉛筆,讓刨下的螺旋形碎片掉進我酒杯下的小碟子中時,我總要注意看那位姑娘。

     我見到了你,美人兒,不管你是在等誰,也不管我今後再不會見到你,你現在是屬于我的,我想。

    你是屬于我的,整個巴黎也是屬于我的,而我屬于這本筆記簿和這支鉛筆。

     接着我又寫起來,我深深地進入了這個短篇,迷失在其中了。

    現在是我在寫而不是它在自動發展了,而且我不再擡頭觀看,一點不知道是什麼時間,不去想我此時身在何處,也不再叫一杯聖詹姆斯朗姆酒了。

    我喝膩了聖詹姆斯朗姆酒,不再想到它了。

    接着這短篇完成了,我感到很累。

    我讀了最後一段,接着擡起頭來看那姑娘,可她已經走了。

    我希望她是跟一個好男人一起走的,我這樣想。

    但是我感到悲傷。

     我把這短篇合起在筆記簿裡,把筆記簿放進上衣的暗袋,向侍者要了一打他們那兒有供應的葡萄牙牡蛎和半瓶幹白葡萄酒。

    我每寫好一篇小說,總感到空落落的,既悲傷又快活,仿佛做了一次愛似的,而我肯定這次準是一篇很好的小說,盡管還不能确切知道好到什麼程度,那要到第二天我通讀一遍之後才 知道。

    作者談到這篇小說的創作過程,指的是《在密執安北部》。

     我吃着那帶有強烈海腥味和淡淡的金屬味的牡蛎,一邊呷着冰鎮白葡萄酒,嘴裡隻留下那海腥味和多汁的蛎肉,等我從每個貝殼中吸下那冰涼的汁液,并用味道清新的葡萄酒把它灌下肚去,我不再有那種空落落的感覺,開始感到快活并着手制訂計劃了。

     既然壞天氣已經來臨,我們大可以離開巴黎一個時期,去到一個不下這種雨而會下雪的地方,那兒雪穿過松林飄落下來,把大路和高高的山坡覆蓋起來,在那個高處,我們夜間走回家去的時候,會聽到腳下的雪吱嘎吱嘎地響。

    在前鋒山前鋒山為瑞士西南部日内瓦湖東北湖濱的一小城。

    南有一所木制農舍式的别墅,那裡的膳宿條件特佳,我們可以一起住在那裡,看我們的書,到夜晚暖和地一起睡在床上,敞開着窗子,隻見星光燦爛。

    那是我們可以去的地方。

    乘三等車價錢并不貴。

    那兒的膳宿費比我們在巴黎花費的并不多多少。

     我要把旅館裡那間我寫作的房間退掉,這樣就隻需付勒穆瓦納紅衣主教大街74号的房租了,那是微不足道的。

    我給多倫多指《多倫多星報》。

    海明威早年曾任該報駐巴黎記者,後來才辭職當專業作家。

    寫過一些新聞報道,它們的稿費的支票該到了。

    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我都能寫這種報道,因此我們有錢作這次旅行。

     也許離開了巴黎我就能寫巴黎,正如在巴黎我能寫密歇根一樣。

    我不知道要這樣做為時尚早,因為我對巴黎了解得還不夠。

    但是最後巴黎卻還就是這樣寫出來的。

    不管怎麼說,隻要我妻子想去,我們就去,于是我吃完牡蛎,喝幹了葡萄酒,付了我在這咖啡館裡挂的賬,便抄最近的路冒着雨——如今這隻不過是當地的壞天氣而已,而不是改變你的生活的什麼東西了——趕回聖熱内維埃弗山,回到山頂上的那套房間。

     “我想這該是絕妙的,塔迪塔迪(atie)是海明威給自己起的綽号。

    ,”我妻子說。

    她長着一張線條優雅的臉,每次作出決定時,她的眼睛和她的笑容都會發亮,仿佛這些決定是珍貴的禮物似的。

    “我們該什麼時候動身?” “随你想什麼時候走都行。

    ” “啊,我想馬上就走。

    難道你不早就知道嗎?” “也許等我們回來的時候,這兒天氣就晴好了。

    等天晴了,變冷了,就會非常好。

    ” “我看天一定會好的,”她說。

    “你能想到出去旅行,不也是真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