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男人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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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精彩的故事!我覺得“精彩”這個詞刺耳。

    我的父親自殺了,他沉人河底的時候感到“精彩”麼?我一位朋友的弟弟在一樁錯案中被槍斃了,他臨刑前在人群中找不到父母來送别的面孔而嚎陶大哭的時候覺得“精彩”麼?我一位朋友的兒子被流氓團夥誤殺了,父親從大學裡領回了兒子的遺物并且做夢也沒有想到是自己而不是别人為兒子寫墓志碑文的時候是否感覺到任何“精彩”?……我不想懷疑漢森的同情心,不,他一直在他的報紙上呼喚正義,一直在盡可能幫助中國人,包括幫助我獲得訪問學者的待遇和資助。

    但他的“精彩”出自一本我不理解的詞典。

    顯然,在那本詞典裡,苦難不僅僅是苦難,也是寫作或演講的素材,是激發反抗和革命的必備條件,因此苦難越深重就越好,越能放射xx精——彩——的光芒。

    那本詞典暗含了一種法則:為了消滅苦難的制造者,必須有更多的苦難作證,讓更多的人明白這場鬥争的必要性、緊迫性和崇高性。

    這就是說,為了消滅苦難,必須先有苦難。

    他人的苦難,是救難者的悲憫所在,也是他們的喜悅和欣慰所在,是他們英雄成績單上一次次重要的得分。

     我不想再說下去,并且突然改變主意,堅決不讓對方為我的皮紮餅付費,弄得他有些迷惑不解。

     我經常不無惶恐地發現,說話不容易,我的話一旦飛出去,經常播種着誤解。

     我還發現,即便是強有力的宣傳機器,也從來沒有理解的控制權,同樣一次次陷入歧義的泥沼。

    我需要提到随同魁元來到我家的後生。

    我後來知道,他姓張,曾經是縣電影公司的職工,因為超生一胎,被開除公職。

    他不是不明白超生的後果,國家關于計劃生育獎懲條令的宣傳,可以說是連篇累牍車載鬥量,在他的耳膜上磨出了繭子。

    他也不喜小孩,事實上,他已經有的兩個兒子都極少看見他的影子,很難得到他的笑臉,一直是他打算離婚的障礙和負擔。

    他沒有任何理由再生下一個。

    在我與他談話以後,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以後,我隻能得出一個結論;他有另外一套詞彙體系。

    在那個體系裡,很多詞義超出了常人的想象。

    比方說“違法亂紀”吧,這不一定是壞事,不一定是醜事,恰恰相反,違法亂紀常常是強者的證明,是強者的特權,是榮耀和享樂最重要的源泉。

    如果說“違法亂紀”的詞條下包括了貪污、走私、官倒、嫖娼、撞紅燈、随地吐痰、公款吃喝等一些内容的話,那麼沒有一條不是令這位後生心向往之的美事他沒有完全做到這些,隻是因為眼的能力還不夠。

     不難理解,當超生也列人“違法亂紀”的所指之一時,當這個行為尚未超出他的能力範圍時,他會不假思索地決定什麼。

     他的超生完全不合常理,完全不是出自利益的權衡,而是出自他某種理解的慣性,出自對一切特權行為的追求沖動。

    也許,他曾經認識一個局長或者大經理,那人就是因為堂堂皇皇生下三胎兩旁人莫可奈何,一直受到了他暗中的羨。

    因此,一旦他也做了常人不敢做也不可以做的事,這件事本身就給了他不同凡響出人頭地的自我感覺,一種局長或大經理的感覺。

    他向有關方面掩蓋超生事實的努力,就像人不知鬼不覺地窩了一百萬元贓款,足以讓他偷偷地自鳴得意,不斷回味自己膽大妄為的戰績。

     對于像他這樣的人來說,宣傳有什麼用呢?法紀的宣傳有什麼用呢?當然有:那就是強化他铤而走險的激情,日複一日給予他誘惑。

     我找不到其它的解釋。

     如果我的上述解釋大緻不錯,那麼整個事情不過是一次語言事件,是一次詞義傳接和詞義短路的荒唐作業。

    違法者最終使自己丢掉了飯碗。

    為一個或幾個極普通的詞付出了代價。

    而執政者們對他的宣傳,差不多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在一本完全陌生的詞典裡,在一位完全不可捉摸的聽着這裡,催生了一個毛頭毛腦大哭大叫的女嬰。

    這個女嬰其實是任何一方都不需要的。

    但這個錯誤無法永遠藏匿,也不可用改正濃塗,不可用橡皮頭擦掉。

     她越長越大并且将要活生生地進人未來。

     她是一句有血有肉的錯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