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起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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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江蘇教育出版社1993年)已經收錄了這個詞,解釋如下:

    (1)小偷小摸;逃兵荒時,城裡好多人跑光了,他乘機進城去打起發。

    (2)占便宜:他蠻厲害,你莫想打他的起發(你休想占他的便宜)。又:打秋風是明的,打起發是暗的。

    馬橋人也使用這個詞,用出一種津津有味樂不可支的味道。

    這個詞特指那一年馬疤子的隊伍趕走國民黨軍隊H系的彭叫驢子,打進了平江縣城,羅地十幾個鄉足有上萬的農民跟着湧了進去,狠狠地發了一次财。有的搶了鹽,有的搶了米,有的一身鼓脹脹地套上十層婦人的裙子,熱得滿頭大汗,還有的運氣不大好,什麼也沒撈着,就提一個桶或者背一張門闆回家。最不可思議的是本義他爹,叫馬祥元,擔着上百皮瓦出城,累得大口喘氣,走着走着就落在後面。同村的人笑他醒:何不擔一擔泥巴回去?你在家裡連泥巴都沒有見過麼?他滿意地說,他家不缺鹽米,也不缺衣,就是砌豬欄屋時少了幾十皮瓦。他看中了這些長茅洲的好瓦,正合适;他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吃了什麼虧。

    他更不明白什麼電燈不電燈。當時有幾個後生用砍刀割下了城裡的燈泡,準備帶回去挂在自家的屋梁上,說那家夥到了晚上就亮,風都吹不黑。馬祥元覺得那完全是诳人,世上不可能有那樣的寶貝。

    打起發後來成了馬文傑的“罪行”之一。他沒料到有這麼多人跟着他進了城,為了治理亂局,他曾經命令手下人彈壓劫匪,其中受傷的就有本義他爹——他因為肩上的瓦太重,出城時落在最後面,被士兵追上了。

    他還沒有來得及回頭,隻覺一陣涼風嗖嗖而過,半邊腦袋包括一隻眼和一隻耳朵,已經随着雪亮的刀刃而去,飛向了空中。剩下的另一半架在肩上。随着肩膀還沖沖地走了十多步。整個身子甩手撩腳的,擔子一躍一躍,好一陣才頹然仆地。身後的殺手驚得好半天說不出話來。

    馬橋的老人們說,清點屍體的時候,幸好有人發現本義他爹的腳還能動彈,摸一摸,手還是溫的,口裡還有一絲活氣。馬文傑從這裡過,認出了是本村的熟人,連忙找來郎中療救,攪一盆止血的藥泥糊住傷口,像嚴嚴實實封住了一個壇子口。郎中又往他口裡灌了些米湯,等一等,見米湯居然咽下去了,就說:“還不該死。”

    本義他爹被人們送回馬橋以後還活了五年多,雖然隻剩了半個頭,做不了田裡的工夫,也說不了話,但打個草鞋,鍘點豬食,還是可以的。

    半頭人從不到人多的地方去,免得駭了大家,尤其是駭了娃崽。他成天躲在屋裡,有點耐不住閑,隻好做事。這樣下來,他比一般正常人做的事還要多。

    我覺得這種說法難以讓人相信,更無法想象一個隻有半個腦袋的人忙裡忙外的情景,但老人們都這樣說,硬說他們都穿過本義那個半頭老爹編織出來的草鞋。我隻好讓他們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