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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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侍郎。
仍兼署吏部右侍郎。
○禮部議準、湖南巡撫吳其浚疏報、采訪安福縣貞節婦女湯雷氏等一百四十四口。
請建總坊旌表。
從之。
○丁酉。
谕内閣、耆英奏、捐廉修建衙署等語。
所辦甚是。
江蘇蘇州府海防同知衙署。
年久失修。
又江甯府江防同知理事同知衙署。
亦均坍為平地。
該員等或在省城賃屋居住。
或借廟宇。
殊屬不成事體。
此次該督捐發廉銀。
分别修建。
足資栖止。
嗣後如敢藉口辦公無所。
擅離職守者。
即行據實參辦。
○又谕、祁<?土貢>等奏、請将疏防之知縣把總交議一摺。
此案廣東撫标差官。
于南海縣界被搶。
距省僅三四十裡。
該縣等未能先事防範。
以緻賊匪膽敢持械搶奪。
并失去火牌批回執照等件。
實非尋常疏防可比。
現雖獲犯過半。
兼獲首犯。
未便照例免議。
南海縣知縣梁星源、順德協右營把總餘殿榮、均着交部議處。
○又谕、梁萼涵奏、籌議錢局開鑄一摺。
山西寶晉局前經暫緩開鑄。
茲據該撫奏稱、停鑄已久。
恐錢法漸緻廢弛。
不足以資民用。
着照所請、準其酌減卯額。
先以四爐開鑄。
俟一二年後察看情形。
如銀價稍平。
再行添爐加鑄。
○又谕、戶部銀庫未經盤查各項存貯銀兩。
着派惟勤。
阿靈阿、會同裕誠、賽尚阿、詳細船查确數。
據實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遵旨議造炮架。
并辦理情形一摺。
據奏用炮先講鑄炮。
尤須先講造模。
并籌及膛口炮彈等項。
所論皆中機要。
至團練鄉民。
該督奏稱先避其害。
不必專趨夫利。
及炮台架炮位。
務取精良。
不在貪多。
并水陸必須并重。
不可偏廢。
團練聽民自為。
不煩官力。
惟在慎選守令将備。
以期兵民協力。
衆志成城等語。
現在籌辦善後。
自以固結民心。
嚴申軍律為要。
而民情之向背。
兵力之強弱。
總視該管文武員弁稱職與否。
該督所論。
固已得其要領。
務須行之以實。
方可收得人之效。
勉益加勉。
以副委任。
将此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耆英奏、四川督臣寶興、以劈山炮運川靈便。
饬弁領解二十位。
運送江甯。
現已發營收存。
報聞。
○調荊州将軍祿普、為廣州将軍。
以甯夏副都統恒通、為荊州将軍。
陝西西安協領伊勒當阿、為甯夏副都統。
○戊戌。
谕軍機大臣等、保昌奏籌議訓練駐防水陸兵丁章程。
據稱用兵之法。
兵炮應距海口較遠。
後路再有接應。
方可制勝。
福州駐防。
在前鋒馬步甲内挑選操演。
并派協領等員專管。
該将軍等按季統閱。
其所管漢軍水師旗營。
現挑精壯甲兵。
饬本管水師協領等加緊操演。
委員前往查察。
仍每年春秋兩季親往校閱等語。
所議是否切中機宜。
臨時能否得力。
着壁昌、敬<?穆-禾攵>、于抵任後詳察地勢。
悉心講求。
再行妥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己亥。
孝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布彥泰等轉奏、護理土爾扈特盟長印鑰之汗福晉喇什丕勒、呈請帶領伊孫汗那木紮勒珠爾默特策林、入觐天顔一摺。
汗福晉喇什丕勒情願帶伊孫朝觐。
實出伊之誠悃。
殊堪嘉尚。
惟該遊牧事務緊要。
若令該福晉來京。
則遊牧辦事乏人。
着布彥泰等轉谕該福晉。
俟伊孫汗那木紮勒珠爾默特策林及歲時。
由該将軍奏請令其朝觐。
維時喇什丕勒仍留遊牧辦事。
毋庸攜同伊孫前來。
○谕軍機大臣等、穆彰阿等奏、續議天津善後章程一摺。
所奏水陸兼防巡哨船隻。
挑練馬隊兼習馬槍。
并三省會哨。
防守炮台。
沿海了望。
存貯大器各條。
均照該督原議章程。
惟立法雖極周詳。
而奉行不力。
日久仍屬具文。
必須行之以實。
持之以恒。
方可收安内攘外之效。
着讷爾經額督饬文武員弁。
協力同心。
認真經理。
如有虛應故事者。
即行嚴參懲辦。
斷不準稍有姑息。
将來練習娴熟時。
必當簡派大員。
前往校閱。
該督身膺重寄。
諒必仰體朕意。
勉之又勉。
以副委任。
将此谕令知之。
○調烏裡雅蘇台将軍奕湘、為廣州将軍。
廣州将軍祿普、為烏裡雅蘇台将軍。
未到任前。
以參贊大臣車林多爾濟、署烏裡雅蘇台将軍。
○庚子。
谕内閣、都察院奏、查明京控咨交案件逾限未結。
并上次展限已逾仍未審結各案。
開單呈覽。
各省州縣審斷不公。
緻令來京具控。
經各衙門咨交之後。
各該管上司自應勒限嚴催。
将未結各案迅速審辦。
以免懸宕。
茲都察院查明該衙門咨交各省逾限未結統計二十三案之多。
步軍統領衙門咨交各省逾限未結者三案。
似此任意積壓。
玩洩已極。
着吏部即将承審逾限各将軍督撫都統府尹。
及委審各員應得處分。
查取職名分别議處。
并着該将軍督撫等将未結各案迅速審辦完結。
毋得再有遲延。
緻幹咎戾。
○江蘇巡撫孫善寶奏、蘇屬久未得雨。
據糧道禀稱潮枯水涸。
現虔禱甘霖。
以冀河渠盈溢。
無誤漕運。
得旨、江南一得透雨。
即行具奏。
以纾廑念。
○撫恤越南國遭風難夷如例。
○辛醜。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調烏裡雅蘇台将軍祿普、為綏遠城将軍。
綏遠城将軍奕興、為烏裡雅蘇台将軍。
兼鑲紅旗蒙古都統。
以歸化城副都統成凱、署綏遠城将軍。
理藩院尚書吉倫泰、署鑲紅旗蒙古都統。
○壬寅。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癸卯。
谕内閣、讷爾經額奏、請饬粵省弁兵回營當差等語。
所奏是。
廣東外委姚麟、并兵勇等前随同遊擊李志和、赴天津教演藤牌等項技藝。
現據該督奏稱、各兵等練習手法步法。
均能便捷。
此後各營傳習有人。
着該督即饬令該外委姚麟、帶同兵勇等回營當差。
該弁兵等教演尚屬出力。
着兩廣總督俟該外委回粵後。
以把總盡先拔補。
兵丁壯勇存記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讷爾經額奏、校閱省标各營操演速戰陣式情形。
并繪圖呈覽等語。
覽奏已悉。
所鑄五百斤銅炮六十尊。
添設在速戰陣頭層。
三十斤銅炮一百尊。
添設在二層。
有炮車推挽。
炮架支放。
輪轉裝藥。
均可連環套打。
用之陸路。
足可制勝。
甚合朕意。
後路以擡槍鳥槍繼之。
又以弩箭藤牌刀矛馬槍繼之。
該督已親加校閱。
均屬整齊。
仍饬各營将領一體教演。
務臻純熟。
至海口防兵技藝膽量。
尤應平日認真講論。
方可收得心應手之效。
該督惟當督饬将備極力講求。
按期教練。
不得始勤終怠。
日久又緻廢弛也。
将此谕令知之。
○浙江學政羅文俊奏、前因甯波辦理軍務。
請俟事竣補行歲試。
茲查應考人衆。
歲科分試恐誤秋闱。
請一并舉行。
以歸簡易。
從之。
○浙江巡撫劉韻珂奏、請酌保浙省防堵人員。
得旨、些須小惠。
朕何所吝惜。
實難于降旨。
亦何心降旨。
汝雖掉弄筆鋒。
巧言觸動。
朕能任怨。
不似汝動辄邀譽于人也。
又奏、上年十二月初二日。
夷目未氏碧。
得已士。
求派水手帶引前往福州登州。
情殊叵測。
茲查未氏碧等船隻。
已自石浦開行。
向東北外洋而去。
未氏碧等系何國夷人。
驟難詳查。
現飛咨廣州将軍等、谕知在粵夷目。
轉向浙中各夷嚴加約束。
毋許妄向他處停泊船隻。
以杜窺伺。
報聞。
仍兼署吏部右侍郎。
○禮部議準、湖南巡撫吳其浚疏報、采訪安福縣貞節婦女湯雷氏等一百四十四口。
請建總坊旌表。
從之。
○丁酉。
谕内閣、耆英奏、捐廉修建衙署等語。
所辦甚是。
江蘇蘇州府海防同知衙署。
年久失修。
又江甯府江防同知理事同知衙署。
亦均坍為平地。
該員等或在省城賃屋居住。
或借廟宇。
殊屬不成事體。
此次該督捐發廉銀。
分别修建。
足資栖止。
嗣後如敢藉口辦公無所。
擅離職守者。
即行據實參辦。
○又谕、祁<?土貢>等奏、請将疏防之知縣把總交議一摺。
此案廣東撫标差官。
于南海縣界被搶。
距省僅三四十裡。
該縣等未能先事防範。
以緻賊匪膽敢持械搶奪。
并失去火牌批回執照等件。
實非尋常疏防可比。
現雖獲犯過半。
兼獲首犯。
未便照例免議。
南海縣知縣梁星源、順德協右營把總餘殿榮、均着交部議處。
○又谕、梁萼涵奏、籌議錢局開鑄一摺。
山西寶晉局前經暫緩開鑄。
茲據該撫奏稱、停鑄已久。
恐錢法漸緻廢弛。
不足以資民用。
着照所請、準其酌減卯額。
先以四爐開鑄。
俟一二年後察看情形。
如銀價稍平。
再行添爐加鑄。
○又谕、戶部銀庫未經盤查各項存貯銀兩。
着派惟勤。
阿靈阿、會同裕誠、賽尚阿、詳細船查确數。
據實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遵旨議造炮架。
并辦理情形一摺。
據奏用炮先講鑄炮。
尤須先講造模。
并籌及膛口炮彈等項。
所論皆中機要。
至團練鄉民。
該督奏稱先避其害。
不必專趨夫利。
及炮台架炮位。
務取精良。
不在貪多。
并水陸必須并重。
不可偏廢。
團練聽民自為。
不煩官力。
惟在慎選守令将備。
以期兵民協力。
衆志成城等語。
現在籌辦善後。
自以固結民心。
嚴申軍律為要。
而民情之向背。
兵力之強弱。
總視該管文武員弁稱職與否。
該督所論。
固已得其要領。
務須行之以實。
方可收得人之效。
勉益加勉。
以副委任。
将此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耆英奏、四川督臣寶興、以劈山炮運川靈便。
饬弁領解二十位。
運送江甯。
現已發營收存。
報聞。
○調荊州将軍祿普、為廣州将軍。
以甯夏副都統恒通、為荊州将軍。
陝西西安協領伊勒當阿、為甯夏副都統。
○戊戌。
谕軍機大臣等、保昌奏籌議訓練駐防水陸兵丁章程。
據稱用兵之法。
兵炮應距海口較遠。
後路再有接應。
方可制勝。
福州駐防。
在前鋒馬步甲内挑選操演。
并派協領等員專管。
該将軍等按季統閱。
其所管漢軍水師旗營。
現挑精壯甲兵。
饬本管水師協領等加緊操演。
委員前往查察。
仍每年春秋兩季親往校閱等語。
所議是否切中機宜。
臨時能否得力。
着壁昌、敬<?穆-禾攵>、于抵任後詳察地勢。
悉心講求。
再行妥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己亥。
孝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布彥泰等轉奏、護理土爾扈特盟長印鑰之汗福晉喇什丕勒、呈請帶領伊孫汗那木紮勒珠爾默特策林、入觐天顔一摺。
汗福晉喇什丕勒情願帶伊孫朝觐。
實出伊之誠悃。
殊堪嘉尚。
惟該遊牧事務緊要。
若令該福晉來京。
則遊牧辦事乏人。
着布彥泰等轉谕該福晉。
俟伊孫汗那木紮勒珠爾默特策林及歲時。
由該将軍奏請令其朝觐。
維時喇什丕勒仍留遊牧辦事。
毋庸攜同伊孫前來。
○谕軍機大臣等、穆彰阿等奏、續議天津善後章程一摺。
所奏水陸兼防巡哨船隻。
挑練馬隊兼習馬槍。
并三省會哨。
防守炮台。
沿海了望。
存貯大器各條。
均照該督原議章程。
惟立法雖極周詳。
而奉行不力。
日久仍屬具文。
必須行之以實。
持之以恒。
方可收安内攘外之效。
着讷爾經額督饬文武員弁。
協力同心。
認真經理。
如有虛應故事者。
即行嚴參懲辦。
斷不準稍有姑息。
将來練習娴熟時。
必當簡派大員。
前往校閱。
該督身膺重寄。
諒必仰體朕意。
勉之又勉。
以副委任。
将此谕令知之。
○調烏裡雅蘇台将軍奕湘、為廣州将軍。
廣州将軍祿普、為烏裡雅蘇台将軍。
未到任前。
以參贊大臣車林多爾濟、署烏裡雅蘇台将軍。
○庚子。
谕内閣、都察院奏、查明京控咨交案件逾限未結。
并上次展限已逾仍未審結各案。
開單呈覽。
各省州縣審斷不公。
緻令來京具控。
經各衙門咨交之後。
各該管上司自應勒限嚴催。
将未結各案迅速審辦。
以免懸宕。
茲都察院查明該衙門咨交各省逾限未結統計二十三案之多。
步軍統領衙門咨交各省逾限未結者三案。
似此任意積壓。
玩洩已極。
着吏部即将承審逾限各将軍督撫都統府尹。
及委審各員應得處分。
查取職名分别議處。
并着該将軍督撫等将未結各案迅速審辦完結。
毋得再有遲延。
緻幹咎戾。
○江蘇巡撫孫善寶奏、蘇屬久未得雨。
據糧道禀稱潮枯水涸。
現虔禱甘霖。
以冀河渠盈溢。
無誤漕運。
得旨、江南一得透雨。
即行具奏。
以纾廑念。
○撫恤越南國遭風難夷如例。
○辛醜。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調烏裡雅蘇台将軍祿普、為綏遠城将軍。
綏遠城将軍奕興、為烏裡雅蘇台将軍。
兼鑲紅旗蒙古都統。
以歸化城副都統成凱、署綏遠城将軍。
理藩院尚書吉倫泰、署鑲紅旗蒙古都統。
○壬寅。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癸卯。
谕内閣、讷爾經額奏、請饬粵省弁兵回營當差等語。
所奏是。
廣東外委姚麟、并兵勇等前随同遊擊李志和、赴天津教演藤牌等項技藝。
現據該督奏稱、各兵等練習手法步法。
均能便捷。
此後各營傳習有人。
着該督即饬令該外委姚麟、帶同兵勇等回營當差。
該弁兵等教演尚屬出力。
着兩廣總督俟該外委回粵後。
以把總盡先拔補。
兵丁壯勇存記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讷爾經額奏、校閱省标各營操演速戰陣式情形。
并繪圖呈覽等語。
覽奏已悉。
所鑄五百斤銅炮六十尊。
添設在速戰陣頭層。
三十斤銅炮一百尊。
添設在二層。
有炮車推挽。
炮架支放。
輪轉裝藥。
均可連環套打。
用之陸路。
足可制勝。
甚合朕意。
後路以擡槍鳥槍繼之。
又以弩箭藤牌刀矛馬槍繼之。
該督已親加校閱。
均屬整齊。
仍饬各營将領一體教演。
務臻純熟。
至海口防兵技藝膽量。
尤應平日認真講論。
方可收得心應手之效。
該督惟當督饬将備極力講求。
按期教練。
不得始勤終怠。
日久又緻廢弛也。
将此谕令知之。
○浙江學政羅文俊奏、前因甯波辦理軍務。
請俟事竣補行歲試。
茲查應考人衆。
歲科分試恐誤秋闱。
請一并舉行。
以歸簡易。
從之。
○浙江巡撫劉韻珂奏、請酌保浙省防堵人員。
得旨、些須小惠。
朕何所吝惜。
實難于降旨。
亦何心降旨。
汝雖掉弄筆鋒。
巧言觸動。
朕能任怨。
不似汝動辄邀譽于人也。
又奏、上年十二月初二日。
夷目未氏碧。
得已士。
求派水手帶引前往福州登州。
情殊叵測。
茲查未氏碧等船隻。
已自石浦開行。
向東北外洋而去。
未氏碧等系何國夷人。
驟難詳查。
現飛咨廣州将軍等、谕知在粵夷目。
轉向浙中各夷嚴加約束。
毋許妄向他處停泊船隻。
以杜窺伺。
報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