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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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讷爾經額。
山西着即派梁萼涵。
陝西甘肅着即派富呢揚阿。
四川着即派寶興。
逐一查閱。
認真簡校。
如查有訓練不精。
軍實不齊者。
即将廢弛之将弁據實劾參。
毋得視為具文。
其上年暫停查閱之廣東廣西浙江福建等省。
仍着暫行停止查閱。
○又谕、讷爾經額奏、請動支海口防堵款項等語。
所有各鎮禁州縣應行找支補領之項。
及現在添設各官建造衙署兵房。
并圈築營堡工程。
所需款項。
着準其在于前項捐輸銀錢内一律動支供用。
統俟報銷造竣。
再行分别奏咨辦理。
○陝西巡撫李星沅奏報到任謝恩。
得旨、諸凡勉力認真。
萬勿有負委任之意。
又曾記朕舊作有雲。
勿為誘化固初心。
汝其緻意焉。
○又奏、陝省與甘肅四川交界地方。
間有賊匪闌入。
節經就案懲辦。
仍當認真督饬嚴拏。
得旨、禁暴安良。
誠為地方之要務。
勉之。
○丁卯。
以捐修陝西綏德州文廟試院。
予知州江士松等議叙。
○戊辰。
谕軍機大臣等、李湘棻奏、候選知縣馬永熾、在廣東團練兵勇。
修築炮台。
最為得力。
請饬前往江省交耆英等差委等語。
該員馬永熾。
已據讷爾經額奏稱委赴天津築打土壘。
如現在尚未将炮台興築江蘇差遣需人。
着即饬知該員馬永熾前往江南。
交耆英、李湘棻差委。
如該員業将炮台如式興築。
其如何修築之法。
是否堅固。
演度是否有效。
着讷爾經額詳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馬永熾來直。
即饬築三合土小炮台一座。
考驗堅實。
現在炮台已足敷用。
似可無良添建。
江省既差遣需人。
應即遵旨饬知該員。
前往江南聽候差委。
報聞。
○又谕、耆英等奏、江蘇省議造同安梭船。
改赴閩省造辦。
現拟先造闊頭舢闆船隻。
駕駛操防一摺。
據奏福建省城。
料多價賤。
着準其動撥銀一萬二千八百兩。
交委員等前赴甯波。
與李廷钰熟商。
或閩或浙。
趕緊制造。
惟造成試驗之後。
再行接續興辦。
尚需時日。
轉瞬即屆漁汛之期。
江浙洋面。
難保無盜匪乘時伺劫。
該督等請先行制造闊頭舢闆船十隻。
以資巡防。
着即趕緊加工。
多為制造。
必須堅緻靈捷。
務期于外海内江。
均堪駕駛。
方能得力。
并着安設炮位。
酌配兵勇。
饬令水師各營将弁。
認真練習。
以收實效。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李湘棻奏、籌議江防添鑄炮位等語。
覽奏均悉。
江蘇江面鵝鼻嘴等處。
南北相去。
僅寬五六裡至七八裡不等。
若能築台設炮。
演習精熟。
實堪斷其來路。
至江北添鑄炮位。
着照所議采買湖北生鐵。
即在河口設局委員鼓鑄。
務須多為儲備。
尤當煎煉加工。
庶施放有準。
方為适用。
斷不準草率偷減。
仍成虛設。
該署漕督奉旨會辦江南善後事宜。
所有一切防守章程。
着随時會商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大學士軍機大臣穆彰阿等奏、遵議兩江總督耆英等覆議、前總督牛鑒奏請将奇兵營遊擊移駐老河影地方一摺。
原奏内稱、老河影在儀徵縣城外。
地勢濱江。
潮易漲漫。
移營徒滋繁費。
可毋庸議。
查該處為私枭盤踞。
最為鹾綱之害。
既稱未便移營滋費。
應請如該督所奏。
嚴饬地方官逐日挨查。
該管遊擊十日親查一次。
以清枭薮。
從之。
○命保送河工内閣中書吳捧綸。
吏部主事劉秉鉌、發往南河。
戶部主事延齡、發往東河。
差遣委用。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口英>夷指稱台灣所戮夷俘。
實系遭風難夷。
當命怡良渡台查辦。
計此時應已東渡。
茲據達洪阿等奏、前年八月。
夷船在台灣洋面遊奕。
是時并無風暴。
該夷駛進口門。
對二沙灣炮台連發兩炮。
打壞兵房。
我兵随後放炮回擊。
九月又有三桅夷船。
雞籠洋面攻破我炮台石壁。
燒我哨船。
上年正月。
生捦颠林等夷衆。
起獲炮械号衣旗幟及印文等件。
均系浙江各營之物。
實非遭風商船各等語。
着怡良詳細查訪。
原摺着發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達洪阿、姚瑩奏、拏獲豎旗謀逆匪犯。
并殲捦圖引夷船之草鳥匪船。
分别拟辦各一摺。
此次台灣彰化縣匪徒陳勇等、分股聚衆謀逆。
經達洪阿等督饬文武兵勇剿辦。
将首要各犯并獲。
勘辦完竣。
又草鳥匪船。
圖引夷船來台滋擾。
乘機出洋行劫。
亦經達洪阿等督饬員弁義首。
屢次殲捦匪徒懲辦。
所有在事出力之文武員弁兵勇義首等。
着怡良确切查明。
如無冒濫。
即督同該鎮道酌量保奏。
不準稍有遷就。
仍着該督督同該處鎮道。
嚴饬所屬員弁等。
于水陸嚴加防範。
毋任匪徒潛蹤。
俾地方洋面。
悉臻靜谧灰要。
達洪阿。
姚瑩。
原摺二件。
着發給怡良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圖明額等奏、探明布噶爾與霍罕起釁用兵争奪地方緣由一摺。
據奏布噶爾伯克與霍罕用兵。
既已并吞霍罕地方。
嗣被希爾阿裡奪回數處等語。
卡外遠夷。
蠻觸相争。
自當置之不問。
惟邊防卡倫。
必應加意防範。
着該大臣等嚴饬各卡弁兵。
遇有進卡外夷。
認真稽查。
并随時偵探情形。
嚴密防守毋得稍有疏虞。
将此谕令知之。
○引見京察三品以下京堂各員。
得旨、光祿寺卿楊慶琛、通政使司副使覺羅明奎、欽天監監正忠林、年力就衰。
均着以原品休緻。
餘着照舊供職。
○朝鮮國王李煥、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
進貢方物。
賞赉筵宴如例。
○庚午。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布彥泰等奏、新疆邊防重地。
兵制礙難更張。
未便将伊犁鎮總兵裁撤。
請裁西安鎮總兵移置天津一摺。
當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速議具奏。
茲據奏稱、西安鎮所轄地面。
俱系平原。
非口外邊防緊要可比等語。
此次議裁總兵一節。
前有旨令富呢揚阿、布彥泰、詳加體察。
據實具奏。
現在僅據該将軍奏到。
其何鎮可以裁撤移置天津。
未據該督詳查覆奏。
着富呢揚阿接奉此旨。
務即通盤籌計。
是否可行。
悉心妥議。
迅速具奏。
穆彰阿等原摺。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辛未。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壬申。
孝儀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癸酉。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谕内閣、丁小眼着交刑部歸案審辦。
其在逃之徐彙川、張五、馮大、楊嵩年、迄今未據報獲。
仍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認真嚴拏。
一經獲案。
立即解交刑部審訊。
毋許耽延。
山西着即派梁萼涵。
陝西甘肅着即派富呢揚阿。
四川着即派寶興。
逐一查閱。
認真簡校。
如查有訓練不精。
軍實不齊者。
即将廢弛之将弁據實劾參。
毋得視為具文。
其上年暫停查閱之廣東廣西浙江福建等省。
仍着暫行停止查閱。
○又谕、讷爾經額奏、請動支海口防堵款項等語。
所有各鎮禁州縣應行找支補領之項。
及現在添設各官建造衙署兵房。
并圈築營堡工程。
所需款項。
着準其在于前項捐輸銀錢内一律動支供用。
統俟報銷造竣。
再行分别奏咨辦理。
○陝西巡撫李星沅奏報到任謝恩。
得旨、諸凡勉力認真。
萬勿有負委任之意。
又曾記朕舊作有雲。
勿為誘化固初心。
汝其緻意焉。
○又奏、陝省與甘肅四川交界地方。
間有賊匪闌入。
節經就案懲辦。
仍當認真督饬嚴拏。
得旨、禁暴安良。
誠為地方之要務。
勉之。
○丁卯。
以捐修陝西綏德州文廟試院。
予知州江士松等議叙。
○戊辰。
谕軍機大臣等、李湘棻奏、候選知縣馬永熾、在廣東團練兵勇。
修築炮台。
最為得力。
請饬前往江省交耆英等差委等語。
該員馬永熾。
已據讷爾經額奏稱委赴天津築打土壘。
如現在尚未将炮台興築江蘇差遣需人。
着即饬知該員馬永熾前往江南。
交耆英、李湘棻差委。
如該員業将炮台如式興築。
其如何修築之法。
是否堅固。
演度是否有效。
着讷爾經額詳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馬永熾來直。
即饬築三合土小炮台一座。
考驗堅實。
現在炮台已足敷用。
似可無良添建。
江省既差遣需人。
應即遵旨饬知該員。
前往江南聽候差委。
報聞。
○又谕、耆英等奏、江蘇省議造同安梭船。
改赴閩省造辦。
現拟先造闊頭舢闆船隻。
駕駛操防一摺。
據奏福建省城。
料多價賤。
着準其動撥銀一萬二千八百兩。
交委員等前赴甯波。
與李廷钰熟商。
或閩或浙。
趕緊制造。
惟造成試驗之後。
再行接續興辦。
尚需時日。
轉瞬即屆漁汛之期。
江浙洋面。
難保無盜匪乘時伺劫。
該督等請先行制造闊頭舢闆船十隻。
以資巡防。
着即趕緊加工。
多為制造。
必須堅緻靈捷。
務期于外海内江。
均堪駕駛。
方能得力。
并着安設炮位。
酌配兵勇。
饬令水師各營将弁。
認真練習。
以收實效。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李湘棻奏、籌議江防添鑄炮位等語。
覽奏均悉。
江蘇江面鵝鼻嘴等處。
南北相去。
僅寬五六裡至七八裡不等。
若能築台設炮。
演習精熟。
實堪斷其來路。
至江北添鑄炮位。
着照所議采買湖北生鐵。
即在河口設局委員鼓鑄。
務須多為儲備。
尤當煎煉加工。
庶施放有準。
方為适用。
斷不準草率偷減。
仍成虛設。
該署漕督奉旨會辦江南善後事宜。
所有一切防守章程。
着随時會商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大學士軍機大臣穆彰阿等奏、遵議兩江總督耆英等覆議、前總督牛鑒奏請将奇兵營遊擊移駐老河影地方一摺。
原奏内稱、老河影在儀徵縣城外。
地勢濱江。
潮易漲漫。
移營徒滋繁費。
可毋庸議。
查該處為私枭盤踞。
最為鹾綱之害。
既稱未便移營滋費。
應請如該督所奏。
嚴饬地方官逐日挨查。
該管遊擊十日親查一次。
以清枭薮。
從之。
○命保送河工内閣中書吳捧綸。
吏部主事劉秉鉌、發往南河。
戶部主事延齡、發往東河。
差遣委用。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口英>夷指稱台灣所戮夷俘。
實系遭風難夷。
當命怡良渡台查辦。
計此時應已東渡。
茲據達洪阿等奏、前年八月。
夷船在台灣洋面遊奕。
是時并無風暴。
該夷駛進口門。
對二沙灣炮台連發兩炮。
打壞兵房。
我兵随後放炮回擊。
九月又有三桅夷船。
雞籠洋面攻破我炮台石壁。
燒我哨船。
上年正月。
生捦颠林等夷衆。
起獲炮械号衣旗幟及印文等件。
均系浙江各營之物。
實非遭風商船各等語。
着怡良詳細查訪。
原摺着發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達洪阿、姚瑩奏、拏獲豎旗謀逆匪犯。
并殲捦圖引夷船之草鳥匪船。
分别拟辦各一摺。
此次台灣彰化縣匪徒陳勇等、分股聚衆謀逆。
經達洪阿等督饬文武兵勇剿辦。
将首要各犯并獲。
勘辦完竣。
又草鳥匪船。
圖引夷船來台滋擾。
乘機出洋行劫。
亦經達洪阿等督饬員弁義首。
屢次殲捦匪徒懲辦。
所有在事出力之文武員弁兵勇義首等。
着怡良确切查明。
如無冒濫。
即督同該鎮道酌量保奏。
不準稍有遷就。
仍着該督督同該處鎮道。
嚴饬所屬員弁等。
于水陸嚴加防範。
毋任匪徒潛蹤。
俾地方洋面。
悉臻靜谧灰要。
達洪阿。
姚瑩。
原摺二件。
着發給怡良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圖明額等奏、探明布噶爾與霍罕起釁用兵争奪地方緣由一摺。
據奏布噶爾伯克與霍罕用兵。
既已并吞霍罕地方。
嗣被希爾阿裡奪回數處等語。
卡外遠夷。
蠻觸相争。
自當置之不問。
惟邊防卡倫。
必應加意防範。
着該大臣等嚴饬各卡弁兵。
遇有進卡外夷。
認真稽查。
并随時偵探情形。
嚴密防守毋得稍有疏虞。
将此谕令知之。
○引見京察三品以下京堂各員。
得旨、光祿寺卿楊慶琛、通政使司副使覺羅明奎、欽天監監正忠林、年力就衰。
均着以原品休緻。
餘着照舊供職。
○朝鮮國王李煥、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
進貢方物。
賞赉筵宴如例。
○庚午。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布彥泰等奏、新疆邊防重地。
兵制礙難更張。
未便将伊犁鎮總兵裁撤。
請裁西安鎮總兵移置天津一摺。
當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速議具奏。
茲據奏稱、西安鎮所轄地面。
俱系平原。
非口外邊防緊要可比等語。
此次議裁總兵一節。
前有旨令富呢揚阿、布彥泰、詳加體察。
據實具奏。
現在僅據該将軍奏到。
其何鎮可以裁撤移置天津。
未據該督詳查覆奏。
着富呢揚阿接奉此旨。
務即通盤籌計。
是否可行。
悉心妥議。
迅速具奏。
穆彰阿等原摺。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辛未。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壬申。
孝儀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癸酉。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谕内閣、丁小眼着交刑部歸案審辦。
其在逃之徐彙川、張五、馮大、楊嵩年、迄今未據報獲。
仍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認真嚴拏。
一經獲案。
立即解交刑部審訊。
毋許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