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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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口英>夷犯順。
江南各營将備員弁。
或守備不設。
或堵禦無方。
即間有勇往能事之員。
亦屬功不掩罪。
茲據該督等逐一秉公考核。
雖同一無功足錄。
而其中尚有實在奮勇得力。
及身受重傷各員。
既據該督确核事實。
開單呈覽。
自未便因未獲勝仗。
沒其微勞。
着照所請、署提标後營遊擊學習一等輕車都尉張蕙、着以參将即行補用。
提标前營守備王萬籌、着以都司即行補用。
提标左營外委劉國标、着以守備即行補用。
江甯城守左營千總劉萬清、洪湖營千總陳柏齡、均着以守備即行補用。
效力武舉張攀龍、着以千總即行拔補。
毋庸扣計年限。
提标中軍參将許聯镳、着先行賞給副将職銜。
遇有副将缺出即行補用。
江陰營遊擊董占元、着以參将即行補用。
揀發遊擊穆郎阿、着免補本班。
以參将即行補用。
○又谕、江南通省善後事宜。
着李湘棻幫同耆英。
妥籌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查明長江大略情形。
先行設法籌備。
又會同李湘棻查明江北情形。
先行具奏各一摺。
江陰縣鵝鼻嘴迤北沙洲。
既為長江最要門戶。
準其将京口現存戰船十二隻。
撥往鵝鼻嘴。
派署副将汪士逵挑配弁兵。
嚴督訓練。
暫事巡防。
其京口協副将。
自應仍複舊制。
駐守江陰。
以資巡防。
所有催漕一節。
是否尚能兼顧。
着查明具奏。
丹徒縣圌山關迤西之二矶頭。
築有炮台。
現因汛兵單弱。
又無船隻。
祇可暫紮堅厚木筏。
橫截江路。
交營備用。
其象山焦山各處。
雖間有炮台。
但恐造築未能如法。
茲發去演炮圖說原本一冊。
重訂演炮圖說一冊。
小銅炮及炮架式□□羕四匣。
着耆英祗領。
悉心核酌。
何者可安置陸路。
何者可安置船上。
傥屬得用。
即不拘銅鐵。
按式鑄造。
總以镕煉精熟。
施放有準為要。
所有福山狼山一帶應設戰船若幹隻。
應調何營将備弁兵若幹員名。
如何訓練巡哨。
并由江面分段梭巡。
以及鵝鼻嘴以上一帶江岸陸路設防之處。
會同李湘棻、孫善寶、尤渤等、酌定章程。
另行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新任徐州鎮總兵順保、尚未到任。
該總兵于徐州鎮一缺。
是否相宜。
着耆英詳加察看。
據實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耆英奏、請以署漕運總督李湘棻、暫署徐州鎮總兵官。
得旨、朕原有将伊量材改武之意。
又因漕督一時簡署乏人。
是以未發耳。
○命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在禦前行走。
○以重修大清一統志告成。
予曆任提調總纂纂修等官議叙有差。
○以防堵儀徵及團練壯勇出力。
予兩淮鹽運使但明倫等議叙加銜升用有差。
賞守備安振業等藍翎。
○壬寅。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修浙江東塘。
從巡撫劉韻珂請也。
○展緩浙江烏程。
歸安。
德清。
武良。
四縣積歉村莊帶徵額賦。
○廓爾喀使臣雜噶達拔蒙邦哲等二人。
朝鮮國使臣李最應等三人。
琉球國使臣向紹元等二人。
于年門外瞻觐。
○癸卯。
上禦保和殿。
筵宴朝正外藩。
科爾沁、烏珠穆沁、喀喇沁、奈曼、蘇尼特、阿巴噶、紮赉特、喀爾喀、鄂爾多斯、巴林、烏喇特、土默特、青海、杜爾伯特、察哈爾、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塔布囊及廓爾喀朝鮮琉球國使臣等。
随文武大臣依次就坐。
諸樂并作。
上進酒。
召左翼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卓哩克圖親王巴圖、達爾漢親王索特納木彭蘇克、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奈曼紮薩克郡王阿宛都瓦第紮布、蘇尼特紮薩克郡王布爾呢錫哩、阿巴噶紮薩克郡王阿爾塔什第、紮赉特紮薩克貝勒拉木棍布紮布、右翼喀爾喀紮薩克貝子德勒克多爾濟、紮薩克親王車登巴咱爾、紮薩克郡王那遜巴圖、科爾沁紮薩克郡王僧格林沁、紮薩克貝子濟克默特、土默特紮薩克貝子德勒克色楞、奈曼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至禦座前。
賜酒成禮。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請饬拏川省啯匪一摺。
據稱川北州縣。
近有煙客刀客兩種匪徒。
互相雠殺。
并有擄人勒贖情事。
本年卭州交界啯匪。
分頭搶劫漢州等處。
鄉民聚團保護。
因而有恃衆抗官之案等語。
啯匪滋事。
必應密速拏辦。
鄉民議立團長。
原屬守望相助。
然人多勢重。
亦必密加防閑。
毋滋流弊。
着寶興将所指案件秉公查辦。
并嚴饬各屬。
遇有匪徒。
不分畛域。
四面堵拏。
嚴加懲辦。
其生員差役等。
果屬與賊相通。
亦着确緝嚴究。
地方官如有諱飾。
即行嚴參。
至民間議團人數太多者。
并着早行設法解散。
遇有抗官之案。
即行按律懲治。
将此谕令知之。
○是年旌表孝子、安徽等省方振鑒等二十名。
孝友、安徽等省李成喬等六名。
孝義、江西等省王星炜等六名。
義夫、安徽等省黃廷傑等二名。
孝女、江蘇等省蔡氏等八口。
孝婦、直隸等省張王氏等十一口。
守節合例、宗室蘇泰妻伊特默氏等十三口。
滿洲克蒙額妻文氏等一百五十一口。
蒙古和生額妻趙氏等三十九口。
漢軍敖爾布德魁妻趙氏等三十六口。
内務府八十兒妻陶氏等十口。
各省駐防王俨妻葉氏等二百四十二口。
奉天等省趙清選妻季氏等一千八百三十口。
夫亡殉節、直隸等省王書田妻魯氏等四十五口。
未婚守志、江蘇等省金重熙聘妻葛氏等二十二口。
百歲壽民婦、浙江等省吳承舉等三十五名口。
五世同堂、江西等省吳肇階等五十一家。
各給銀建坊如例。
○會計天下民數谷數。
直隸等省通共大小男婦四萬一千四百六十八萬六千九百九十四名口。
存倉米谷三千二百十四萬九千三十石七鬥七升九合一勺。
此次<?口英>夷犯順。
江南各營将備員弁。
或守備不設。
或堵禦無方。
即間有勇往能事之員。
亦屬功不掩罪。
茲據該督等逐一秉公考核。
雖同一無功足錄。
而其中尚有實在奮勇得力。
及身受重傷各員。
既據該督确核事實。
開單呈覽。
自未便因未獲勝仗。
沒其微勞。
着照所請、署提标後營遊擊學習一等輕車都尉張蕙、着以參将即行補用。
提标前營守備王萬籌、着以都司即行補用。
提标左營外委劉國标、着以守備即行補用。
江甯城守左營千總劉萬清、洪湖營千總陳柏齡、均着以守備即行補用。
效力武舉張攀龍、着以千總即行拔補。
毋庸扣計年限。
提标中軍參将許聯镳、着先行賞給副将職銜。
遇有副将缺出即行補用。
江陰營遊擊董占元、着以參将即行補用。
揀發遊擊穆郎阿、着免補本班。
以參将即行補用。
○又谕、江南通省善後事宜。
着李湘棻幫同耆英。
妥籌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查明長江大略情形。
先行設法籌備。
又會同李湘棻查明江北情形。
先行具奏各一摺。
江陰縣鵝鼻嘴迤北沙洲。
既為長江最要門戶。
準其将京口現存戰船十二隻。
撥往鵝鼻嘴。
派署副将汪士逵挑配弁兵。
嚴督訓練。
暫事巡防。
其京口協副将。
自應仍複舊制。
駐守江陰。
以資巡防。
所有催漕一節。
是否尚能兼顧。
着查明具奏。
丹徒縣圌山關迤西之二矶頭。
築有炮台。
現因汛兵單弱。
又無船隻。
祇可暫紮堅厚木筏。
橫截江路。
交營備用。
其象山焦山各處。
雖間有炮台。
但恐造築未能如法。
茲發去演炮圖說原本一冊。
重訂演炮圖說一冊。
小銅炮及炮架式□□羕四匣。
着耆英祗領。
悉心核酌。
何者可安置陸路。
何者可安置船上。
傥屬得用。
即不拘銅鐵。
按式鑄造。
總以镕煉精熟。
施放有準為要。
所有福山狼山一帶應設戰船若幹隻。
應調何營将備弁兵若幹員名。
如何訓練巡哨。
并由江面分段梭巡。
以及鵝鼻嘴以上一帶江岸陸路設防之處。
會同李湘棻、孫善寶、尤渤等、酌定章程。
另行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新任徐州鎮總兵順保、尚未到任。
該總兵于徐州鎮一缺。
是否相宜。
着耆英詳加察看。
據實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耆英奏、請以署漕運總督李湘棻、暫署徐州鎮總兵官。
得旨、朕原有将伊量材改武之意。
又因漕督一時簡署乏人。
是以未發耳。
○命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在禦前行走。
○以重修大清一統志告成。
予曆任提調總纂纂修等官議叙有差。
○以防堵儀徵及團練壯勇出力。
予兩淮鹽運使但明倫等議叙加銜升用有差。
賞守備安振業等藍翎。
○壬寅。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修浙江東塘。
從巡撫劉韻珂請也。
○展緩浙江烏程。
歸安。
德清。
武良。
四縣積歉村莊帶徵額賦。
○廓爾喀使臣雜噶達拔蒙邦哲等二人。
朝鮮國使臣李最應等三人。
琉球國使臣向紹元等二人。
于年門外瞻觐。
○癸卯。
上禦保和殿。
筵宴朝正外藩。
科爾沁、烏珠穆沁、喀喇沁、奈曼、蘇尼特、阿巴噶、紮赉特、喀爾喀、鄂爾多斯、巴林、烏喇特、土默特、青海、杜爾伯特、察哈爾、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塔布囊及廓爾喀朝鮮琉球國使臣等。
随文武大臣依次就坐。
諸樂并作。
上進酒。
召左翼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卓哩克圖親王巴圖、達爾漢親王索特納木彭蘇克、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奈曼紮薩克郡王阿宛都瓦第紮布、蘇尼特紮薩克郡王布爾呢錫哩、阿巴噶紮薩克郡王阿爾塔什第、紮赉特紮薩克貝勒拉木棍布紮布、右翼喀爾喀紮薩克貝子德勒克多爾濟、紮薩克親王車登巴咱爾、紮薩克郡王那遜巴圖、科爾沁紮薩克郡王僧格林沁、紮薩克貝子濟克默特、土默特紮薩克貝子德勒克色楞、奈曼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至禦座前。
賜酒成禮。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請饬拏川省啯匪一摺。
據稱川北州縣。
近有煙客刀客兩種匪徒。
互相雠殺。
并有擄人勒贖情事。
本年卭州交界啯匪。
分頭搶劫漢州等處。
鄉民聚團保護。
因而有恃衆抗官之案等語。
啯匪滋事。
必應密速拏辦。
鄉民議立團長。
原屬守望相助。
然人多勢重。
亦必密加防閑。
毋滋流弊。
着寶興将所指案件秉公查辦。
并嚴饬各屬。
遇有匪徒。
不分畛域。
四面堵拏。
嚴加懲辦。
其生員差役等。
果屬與賊相通。
亦着确緝嚴究。
地方官如有諱飾。
即行嚴參。
至民間議團人數太多者。
并着早行設法解散。
遇有抗官之案。
即行按律懲治。
将此谕令知之。
○是年旌表孝子、安徽等省方振鑒等二十名。
孝友、安徽等省李成喬等六名。
孝義、江西等省王星炜等六名。
義夫、安徽等省黃廷傑等二名。
孝女、江蘇等省蔡氏等八口。
孝婦、直隸等省張王氏等十一口。
守節合例、宗室蘇泰妻伊特默氏等十三口。
滿洲克蒙額妻文氏等一百五十一口。
蒙古和生額妻趙氏等三十九口。
漢軍敖爾布德魁妻趙氏等三十六口。
内務府八十兒妻陶氏等十口。
各省駐防王俨妻葉氏等二百四十二口。
奉天等省趙清選妻季氏等一千八百三十口。
夫亡殉節、直隸等省王書田妻魯氏等四十五口。
未婚守志、江蘇等省金重熙聘妻葛氏等二十二口。
百歲壽民婦、浙江等省吳承舉等三十五名口。
五世同堂、江西等省吳肇階等五十一家。
各給銀建坊如例。
○會計天下民數谷數。
直隸等省通共大小男婦四萬一千四百六十八萬六千九百九十四名口。
存倉米谷三千二百十四萬九千三十石七鬥七升九合一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