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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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懷遠、府谷、綏德、清澗、米脂、吳堡、葭、九州縣歉收村莊新舊額賦。
○丙辰。
上詣大高殿。
壽皇殿。
行禮。
○奉皇太後還宮。
○谕内閣、耆英奏、請将掣升外省武職人員。
先行考驗給咨。
并請饬令掣升江南江西人員。
迅赴新任一摺。
江南江西二省應行赴部守備以上官。
積至二十五員之多。
所有由部掣升他省之參将王鳳翔等九員。
及由江西都司掣升江南遊擊劉觀美一員。
均着該督先行調考給咨。
其由他省掣升江南江西各員。
着兵部查明行文各該省。
将該員等迅速給咨赴部引見。
領劄赴任。
以專責成。
其餘應行引見武職。
着準其俟善後事宜辦有頭緒。
及升任各員到省後。
接替有人。
再行陸續給咨赴部。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查看鎮江府大概情形一摺。
鎮江府城。
自被逆夷蹂躏之後。
乏食難民。
謀生無術。
自應量加接濟。
着該督即饬該地方官查明戶口。
會同該撫妥為籌辦。
其城垣廟宇學宮考棚營汛等項。
着俟來歲春融。
次第興辦。
京口駐防旗營槍炮器械。
多有毀失。
準其于蘇州總局内先行分給。
以便操巡。
如有不敷。
再行補制。
無論何項。
總期精良适用。
不得有名無實。
緻成具文。
至鎮江營弁兵。
尚無先行逃避情事。
技藝人材。
亦屬去得。
祇可責以後效。
其京口水師左右二營。
及所屬之高資水師營。
額設兵丁。
雖有二千三百餘名。
而所管汛撥多至八十一處。
又有巡江會哨事宜。
本形單薄。
應如何變通成法。
酌定章程之處。
着該督周曆查明。
妥議具奏。
至戰船闆薄釘稀。
為數亦少。
準其暫緩興修。
前已有旨谕令四川總督選備木料。
該處制造戰船時。
即查明需用何項木植。
再行奏聞。
饬令川省運工聽用。
又另片奏、老河影地方巴杆老回奤所搭草棚。
現俱焚毀無存。
着即嚴饬該營縣。
如有再敢搭棚栖止者。
不論是否鹽枭。
棚即燒毀。
人即拏究。
傥該管營縣查禁不力。
弁兵吏役得賄縱容。
分别嚴參懲辦。
仍于每年場鹽旺産。
及捆運出場之時。
由該督揀派道府參遊大員。
巡查一次。
俾匪徒無立足之所。
鹽斥無頓積之地。
則根株自絕。
後患無虞。
此是一大轉機。
不可錯過。
勉力為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周天爵奏、遵查漕務弊窦一摺。
漕船兌開果無遲滞。
則渡黃抵通。
回空歸次。
皆可節節趕早。
該漕督所議各項章程。
着廖鴻荃于抵任後體察情形。
通盤籌畫。
會同耆英及沿河各督撫悉心妥議。
務當則除弊窦。
俾漕船得以依限渡黃。
克期抵壩。
毋任稍有遲逾。
将此谕令知之。
○漕運總督兼署江南河道總督周天爵、乞回籍守制。
允之。
以欽差工部尚書廖鴻荃、署漕運總督。
兼署江南河道總督。
○以阿克蘇屯田豐收。
予員弁議叙。
賞兵丁一月鹽菜銀。
○丁巳。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壽皇殿行禮。
○詣關帝廟拈香。
○戊午。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禦懋勤殿。
勾到朝審情實罪犯。
停決官犯一人。
斬犯二人。
絞犯一人。
餘二十四人予勾。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接到閩浙函報。
覆奏夷情一摺。
據奏九月十六日。
淡水廳有遭風夷船一隻。
救起白夷二十五人。
十月初一日。
又有夷船到台。
該道姚瑩傳見夷酋。
已将五月内将夷俘正法之故。
正言曉谕。
并将遭風難夷準予領回。
複親至該酋船上。
夷目感恩設誓。
執禮甚恭等語。
計口□樸口□鼎喳此時已可到閩。
着耆英接到閩信後。
體察情形。
如果始終恭順。
即毋庸議。
傥有要求挾制。
仍遵前旨相機辦理。
另片奏、咪唎口□堅商船至浙貿易。
已據該道鹿澤長谕回廣東。
現已啟破開行等情。
前據祁<?土貢>等奏、咪唎口□堅在粵呈請貿易事宜。
已有旨谕令伊裡布剀切曉谕該夷。
仍循舊章辦理。
傥洋商等有苦累該夷之處。
查明禁止。
斷不準有觊觎設立馬頭等事。
茲該夷既至浙江。
難保不至江蘇懇求。
着該督諄饬所屬。
詳察米意。
妥為撫馭。
如有要求事件。
即告以該國向在廣東貿易。
由來已久。
仍應回至粵省。
照舊通商。
天朝制度。
自有一定。
不能少有改變。
以示限制為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修浙江海鹽縣塘工。
從巡撫劉韻珂請也。
○以運道無阻。
命浙江漕糧仍徵本色。
○蠲緩浙江淳安、桐鄉、富陽、三縣被水村莊額賦有差。
○己未。
谕内閣、自明年正月為始。
凡遇緻祭奉先殿。
着添派皇四子奕詝皇五子奕誴、皇六子奕?、輪班恭詣行禮。
○又谕、特依順奏、添設擡炮鳥槍。
留營操防一摺。
擡炮鳥槍。
均為行軍利器。
該将軍前于軍需局内領出擡炮一百位。
鳥槍二百杆。
既經練習着有成效。
即着歸于杭州滿洲營按期操演。
毋庸再行繳還。
所有新設擡炮應用火藥三千七百五十斤。
鉛彈四千六百八十七斤零。
添設鳥槍應用火藥七百二十斤。
鉛彈九百斤。
着該撫饬令藩司及該協。
一律照例配領制造。
其乍浦滿洲營添設擡炮二十位。
亦着照杭州滿洲營一律辦理。
所用鉛彈一項。
仍照銷三揀七之例。
于年終一并報部核銷。
○谕軍機大臣等、特依順奏、軍需用項未經涉手等語。
浙江軍需銀兩。
既據奏稱、奕經等自江蘇至浙江省城及紹興等處。
曆次提用。
何員經手。
作何用度。
共有若幹。
特依順均無案可稽。
現在奕經。
文蔚。
俱已解京。
前有旨令經手各員留浙報銷。
特依順既未與聞。
即着毋庸會辦。
至該将軍賞過官兵銀三千一百兩。
準其歸入軍需項下。
作正開銷。
毋庸在養廉扣繳。
其參贊大臣關防。
仍着特依順遇便恭繳。
将此谕令知之。
○命理藩院尚書吉倫泰、戶部右侍郎何汝霖、正藍旗蒙古副都統富僧德、在紫禁城内騎馬。
○丙辰。
上詣大高殿。
壽皇殿。
行禮。
○奉皇太後還宮。
○谕内閣、耆英奏、請将掣升外省武職人員。
先行考驗給咨。
并請饬令掣升江南江西人員。
迅赴新任一摺。
江南江西二省應行赴部守備以上官。
積至二十五員之多。
所有由部掣升他省之參将王鳳翔等九員。
及由江西都司掣升江南遊擊劉觀美一員。
均着該督先行調考給咨。
其由他省掣升江南江西各員。
着兵部查明行文各該省。
将該員等迅速給咨赴部引見。
領劄赴任。
以專責成。
其餘應行引見武職。
着準其俟善後事宜辦有頭緒。
及升任各員到省後。
接替有人。
再行陸續給咨赴部。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查看鎮江府大概情形一摺。
鎮江府城。
自被逆夷蹂躏之後。
乏食難民。
謀生無術。
自應量加接濟。
着該督即饬該地方官查明戶口。
會同該撫妥為籌辦。
其城垣廟宇學宮考棚營汛等項。
着俟來歲春融。
次第興辦。
京口駐防旗營槍炮器械。
多有毀失。
準其于蘇州總局内先行分給。
以便操巡。
如有不敷。
再行補制。
無論何項。
總期精良适用。
不得有名無實。
緻成具文。
至鎮江營弁兵。
尚無先行逃避情事。
技藝人材。
亦屬去得。
祇可責以後效。
其京口水師左右二營。
及所屬之高資水師營。
額設兵丁。
雖有二千三百餘名。
而所管汛撥多至八十一處。
又有巡江會哨事宜。
本形單薄。
應如何變通成法。
酌定章程之處。
着該督周曆查明。
妥議具奏。
至戰船闆薄釘稀。
為數亦少。
準其暫緩興修。
前已有旨谕令四川總督選備木料。
該處制造戰船時。
即查明需用何項木植。
再行奏聞。
饬令川省運工聽用。
又另片奏、老河影地方巴杆老回奤所搭草棚。
現俱焚毀無存。
着即嚴饬該營縣。
如有再敢搭棚栖止者。
不論是否鹽枭。
棚即燒毀。
人即拏究。
傥該管營縣查禁不力。
弁兵吏役得賄縱容。
分别嚴參懲辦。
仍于每年場鹽旺産。
及捆運出場之時。
由該督揀派道府參遊大員。
巡查一次。
俾匪徒無立足之所。
鹽斥無頓積之地。
則根株自絕。
後患無虞。
此是一大轉機。
不可錯過。
勉力為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周天爵奏、遵查漕務弊窦一摺。
漕船兌開果無遲滞。
則渡黃抵通。
回空歸次。
皆可節節趕早。
該漕督所議各項章程。
着廖鴻荃于抵任後體察情形。
通盤籌畫。
會同耆英及沿河各督撫悉心妥議。
務當則除弊窦。
俾漕船得以依限渡黃。
克期抵壩。
毋任稍有遲逾。
将此谕令知之。
○漕運總督兼署江南河道總督周天爵、乞回籍守制。
允之。
以欽差工部尚書廖鴻荃、署漕運總督。
兼署江南河道總督。
○以阿克蘇屯田豐收。
予員弁議叙。
賞兵丁一月鹽菜銀。
○丁巳。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壽皇殿行禮。
○詣關帝廟拈香。
○戊午。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禦懋勤殿。
勾到朝審情實罪犯。
停決官犯一人。
斬犯二人。
絞犯一人。
餘二十四人予勾。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奏、接到閩浙函報。
覆奏夷情一摺。
據奏九月十六日。
淡水廳有遭風夷船一隻。
救起白夷二十五人。
十月初一日。
又有夷船到台。
該道姚瑩傳見夷酋。
已将五月内将夷俘正法之故。
正言曉谕。
并将遭風難夷準予領回。
複親至該酋船上。
夷目感恩設誓。
執禮甚恭等語。
計口□樸口□鼎喳此時已可到閩。
着耆英接到閩信後。
體察情形。
如果始終恭順。
即毋庸議。
傥有要求挾制。
仍遵前旨相機辦理。
另片奏、咪唎口□堅商船至浙貿易。
已據該道鹿澤長谕回廣東。
現已啟破開行等情。
前據祁<?土貢>等奏、咪唎口□堅在粵呈請貿易事宜。
已有旨谕令伊裡布剀切曉谕該夷。
仍循舊章辦理。
傥洋商等有苦累該夷之處。
查明禁止。
斷不準有觊觎設立馬頭等事。
茲該夷既至浙江。
難保不至江蘇懇求。
着該督諄饬所屬。
詳察米意。
妥為撫馭。
如有要求事件。
即告以該國向在廣東貿易。
由來已久。
仍應回至粵省。
照舊通商。
天朝制度。
自有一定。
不能少有改變。
以示限制為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修浙江海鹽縣塘工。
從巡撫劉韻珂請也。
○以運道無阻。
命浙江漕糧仍徵本色。
○蠲緩浙江淳安、桐鄉、富陽、三縣被水村莊額賦有差。
○己未。
谕内閣、自明年正月為始。
凡遇緻祭奉先殿。
着添派皇四子奕詝皇五子奕誴、皇六子奕?、輪班恭詣行禮。
○又谕、特依順奏、添設擡炮鳥槍。
留營操防一摺。
擡炮鳥槍。
均為行軍利器。
該将軍前于軍需局内領出擡炮一百位。
鳥槍二百杆。
既經練習着有成效。
即着歸于杭州滿洲營按期操演。
毋庸再行繳還。
所有新設擡炮應用火藥三千七百五十斤。
鉛彈四千六百八十七斤零。
添設鳥槍應用火藥七百二十斤。
鉛彈九百斤。
着該撫饬令藩司及該協。
一律照例配領制造。
其乍浦滿洲營添設擡炮二十位。
亦着照杭州滿洲營一律辦理。
所用鉛彈一項。
仍照銷三揀七之例。
于年終一并報部核銷。
○谕軍機大臣等、特依順奏、軍需用項未經涉手等語。
浙江軍需銀兩。
既據奏稱、奕經等自江蘇至浙江省城及紹興等處。
曆次提用。
何員經手。
作何用度。
共有若幹。
特依順均無案可稽。
現在奕經。
文蔚。
俱已解京。
前有旨令經手各員留浙報銷。
特依順既未與聞。
即着毋庸會辦。
至該将軍賞過官兵銀三千一百兩。
準其歸入軍需項下。
作正開銷。
毋庸在養廉扣繳。
其參贊大臣關防。
仍着特依順遇便恭繳。
将此谕令知之。
○命理藩院尚書吉倫泰、戶部右侍郎何汝霖、正藍旗蒙古副都統富僧德、在紫禁城内騎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