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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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程矞采奏、京口失守情形。
并請饬麟慶帶兵移駐揚州等語。
現在該河督因時屆大汛。
修防吃緊。
不能遠離本日已降旨責成鹽運使但明倫。
專司揚州防堵事務。
至江北一帶。
防兵短少。
已饬河南山東調兵前往應援。
該二省兵未到以前。
該撫先行體察情形。
妥籌團練。
并饬但明倫帶領兵勇。
彈壓枭徒。
勿令釀成腹心之患。
其江陰洋面。
尚有夷船停泊。
該撫已将浙江撥到之廣西兵丁七百名。
咨交耆英統帶。
在無錫縣地方堵禦。
以防該逆乘虛闖入。
着照所議辦理。
至副都統海齡遇害。
該府縣尚不知下落。
俟查明确實。
再降谕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現在<?口英>逆攻陷鎮江。
江北一帶。
防守緊要。
着托渾布。
麟魁。
迅速于兖州曹州兩鎮内。
挑選精兵。
或一千名。
或數百名。
并選精良器械。
多備擡槍擡炮。
即交趙光璧管帶。
迅赴清江浦。
會同麟慶協力守禦。
毋稍遲誤。
所有兖州鎮篆務。
着該撫等派員署理。
至擡槍擡炮。
為行軍要需。
并着該撫等仍饬屬多為制造。
以備随時調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新選安徽甯國府知府李湘棻、署太常寺少卿。
命馳赴清江浦。
會同江南河道總督麟慶、辦理江北防堵事務。
并會同漕運總督朱樹、彈壓回空軍船。
○賞兩淮鹽運使但明倫、按察使銜。
辦理揚州至清江浦一帶防堵事宜。
○以故甘肅碾伯縣屬土指揮同知李繩武子政、襲職。
○辛醜。
谕内閣、耆英奏、查明鎮江城陷時。
京口副都統海齡。
并其妻及次孫同時殉節。
該副都統為國捐軀。
忠義可嘉。
着加恩照都統例賜恤。
并着耆英派委妥員。
尋覓該副都統及伊妻伊孫屍身。
妥為盛殓。
并查其現存子女。
一同護送回旗。
該副都統有子幾人。
着俟百日孝滿後。
由該旗查明一并帶領引見。
候朕施恩。
俟軍務完竣。
着該地方官建立專祠。
以表忠荩。
伊妻及伊次孫。
俱着附祀。
又據奏、骁騎校祥雲投水。
殊堪憫恻。
着耆英于查明确實後。
咨部加等賜恤。
并着于該副都統祠内一并附祀。
尋予海齡谥昭節。
○谕軍機大臣等、昨召見巴裡善、察其精力。
迥非從前可比。
恐難勝帶兵重任。
着賽尚阿、讷爾經額、于該員到津後。
詳加察看。
如果不能得力。
即饬令回京。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昨有旨令趙光璧管帶兖州曹州兩鎮精兵。
前赴清江浦。
會同麟慶協力守禦。
因思該鎮有催趱軍船。
彈壓回空之責。
在在均關緊要。
未便遠離東省。
着托渾布、麟魁、将所挑兖州曹州兩鎮精兵。
另派曾經出師之員管帶。
迅赴清江浦。
交李湘棻統領。
趙光璧毋庸前往。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托渾布。
麟魁。
并谕令趙光璧知之。
○又谕、本日據耆英奏、京口陷後。
分守嚴防。
齊慎奏擇要屯防各一摺。
覽奏均悉。
此次鎮江失守情形。
言之憤恨。
此時惟有截其内竄各路。
免緻蹂躏居民。
着耆英、齊慎、會商何處扼要。
即駐紮何處。
竭力防堵。
鎮江失守以後。
該逆是否在彼占據。
江北一帶。
曾否擾及。
江甯省城。
現在情形若何。
俱着随時确探馳奏。
京口副都統海齡夫婦及次孫同時殉節。
忠義可嘉。
已明降谕旨賜恤。
其次子及女。
着耆英訪明下落。
派人送回本旗。
勿使散失。
其收集京口逃散男婦三百餘名。
着即送往常州府一帶。
妥為安插撫恤。
均無庸交江甯将軍辦理。
鎮江理事同知全興于城陷之日。
潛藏民家。
旋即逃出鎮江府知府祥麟。
投水遇救各情節均着耆英詳查研訊定拟具奏。
又齊慎片參、常鎮道周顼、托詞不知何往。
亦着查明具奏。
又逆夷接仗之際。
所帶夷兵。
何以能使有進無退。
暋不畏死若此着于捦獲白黑逆夷時。
詳細訊問。
遇便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口英>逆糾集天竺、佛喃、及呂宋等國夷船數十隻。
同惡相濟。
請饬曉谕解散等語。
此等遠夷。
被該逆糾合。
自系迫以威利。
未必真心相助。
果能設法解散以孤其勢此事或有轉機。
着該将軍督撫體察情形。
悉心籌畫。
如果各夷可以理谕。
即剀切宣示。
曉以大義。
俾不為<?口英>逆所愚。
但須斟酌盡善。
然後舉行。
又須持以慎密。
斷不可少露風聲。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揚威将軍奕經奏、江省待援緊急。
浙省防剿亦不容緩。
不敢率行帶兵前往。
候旨遵行。
得旨、兩省将軍督撫。
籌辦逆夷。
将及一載。
自問有何功效。
迨成今日之勢。
尚自從容候旨遵行。
朕忿懑而外。
有何堪谕。
自恨無知人之明也。
○欽差大臣廣州将軍耆英奏、長江天險。
一旦失守。
是疏防于平時。
非贻誤于今日。
至江口葦洲林立盡可埋伏火攻。
并鑿其船底。
壞其槳舵。
得旨、朕早計及于此。
無其人為之。
朕徒然焦急忿恨奈何奈何。
又奏、一切埋伏。
事前未能籌畫。
批督臣以下所誤也。
○命江蘇候補知府周天爵、馳赴清江浦。
随同江南河道總督麟慶漕運總督朱樹、署太常寺少卿李湘棻、辦理防堵事務。
○壬寅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癸卯。
谕内閣、裕泰等奏、軍需借撥銀兩。
請由捐輸歸還一摺。
此次湖北辦理崇陽軍需。
奏撥本省鄰省銀二十萬兩。
現經該省紳商等捐輸銀兩。
足供支應。
所有前此奏撥銀二十萬兩。
着準其先行提還。
封貯司庫。
毋庸開銷帑項。
此項軍需着免其造冊報銷。
○谕軍機大臣等、程楙采奏、派兵防堵一摺逆夷闖入大江。
安徽界連江省。
防禦極關緊要。
該撫僅于南北對岸派撥員弁分兵設炮。
照例防堵。
所防之地既多所派之兵複少。
萬一該夷船隻聯<?舟宗>豕突而來。
兵分力單。
必緻一無足恃。
況江岸相對甚遠。
所設炮位。
據稱僅可緻遠二三裡。
即兩翼齊心夾擊。
亦恐炮力未必能久。
似此分投堵禦。
何加揀擇要隘。
設法嚴防着該撫速行酌量該省江路扼要之區。
相機用計。
設伏截擊。
并于後路理伏官兵。
層層接應務使該逆進有所扼。
退有所制大江之中。
葦洲林立。
盡
○又谕、據程矞采奏、京口失守情形。
并請饬麟慶帶兵移駐揚州等語。
現在該河督因時屆大汛。
修防吃緊。
不能遠離本日已降旨責成鹽運使但明倫。
專司揚州防堵事務。
至江北一帶。
防兵短少。
已饬河南山東調兵前往應援。
該二省兵未到以前。
該撫先行體察情形。
妥籌團練。
并饬但明倫帶領兵勇。
彈壓枭徒。
勿令釀成腹心之患。
其江陰洋面。
尚有夷船停泊。
該撫已将浙江撥到之廣西兵丁七百名。
咨交耆英統帶。
在無錫縣地方堵禦。
以防該逆乘虛闖入。
着照所議辦理。
至副都統海齡遇害。
該府縣尚不知下落。
俟查明确實。
再降谕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現在<?口英>逆攻陷鎮江。
江北一帶。
防守緊要。
着托渾布。
麟魁。
迅速于兖州曹州兩鎮内。
挑選精兵。
或一千名。
或數百名。
并選精良器械。
多備擡槍擡炮。
即交趙光璧管帶。
迅赴清江浦。
會同麟慶協力守禦。
毋稍遲誤。
所有兖州鎮篆務。
着該撫等派員署理。
至擡槍擡炮。
為行軍要需。
并着該撫等仍饬屬多為制造。
以備随時調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新選安徽甯國府知府李湘棻、署太常寺少卿。
命馳赴清江浦。
會同江南河道總督麟慶、辦理江北防堵事務。
并會同漕運總督朱樹、彈壓回空軍船。
○賞兩淮鹽運使但明倫、按察使銜。
辦理揚州至清江浦一帶防堵事宜。
○以故甘肅碾伯縣屬土指揮同知李繩武子政、襲職。
○辛醜。
谕内閣、耆英奏、查明鎮江城陷時。
京口副都統海齡。
并其妻及次孫同時殉節。
該副都統為國捐軀。
忠義可嘉。
着加恩照都統例賜恤。
并着耆英派委妥員。
尋覓該副都統及伊妻伊孫屍身。
妥為盛殓。
并查其現存子女。
一同護送回旗。
該副都統有子幾人。
着俟百日孝滿後。
由該旗查明一并帶領引見。
候朕施恩。
俟軍務完竣。
着該地方官建立專祠。
以表忠荩。
伊妻及伊次孫。
俱着附祀。
又據奏、骁騎校祥雲投水。
殊堪憫恻。
着耆英于查明确實後。
咨部加等賜恤。
并着于該副都統祠内一并附祀。
尋予海齡谥昭節。
○谕軍機大臣等、昨召見巴裡善、察其精力。
迥非從前可比。
恐難勝帶兵重任。
着賽尚阿、讷爾經額、于該員到津後。
詳加察看。
如果不能得力。
即饬令回京。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昨有旨令趙光璧管帶兖州曹州兩鎮精兵。
前赴清江浦。
會同麟慶協力守禦。
因思該鎮有催趱軍船。
彈壓回空之責。
在在均關緊要。
未便遠離東省。
着托渾布、麟魁、将所挑兖州曹州兩鎮精兵。
另派曾經出師之員管帶。
迅赴清江浦。
交李湘棻統領。
趙光璧毋庸前往。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托渾布。
麟魁。
并谕令趙光璧知之。
○又谕、本日據耆英奏、京口陷後。
分守嚴防。
齊慎奏擇要屯防各一摺。
覽奏均悉。
此次鎮江失守情形。
言之憤恨。
此時惟有截其内竄各路。
免緻蹂躏居民。
着耆英、齊慎、會商何處扼要。
即駐紮何處。
竭力防堵。
鎮江失守以後。
該逆是否在彼占據。
江北一帶。
曾否擾及。
江甯省城。
現在情形若何。
俱着随時确探馳奏。
京口副都統海齡夫婦及次孫同時殉節。
忠義可嘉。
已明降谕旨賜恤。
其次子及女。
着耆英訪明下落。
派人送回本旗。
勿使散失。
其收集京口逃散男婦三百餘名。
着即送往常州府一帶。
妥為安插撫恤。
均無庸交江甯将軍辦理。
鎮江理事同知全興于城陷之日。
潛藏民家。
旋即逃出鎮江府知府祥麟。
投水遇救各情節均着耆英詳查研訊定拟具奏。
又齊慎片參、常鎮道周顼、托詞不知何往。
亦着查明具奏。
又逆夷接仗之際。
所帶夷兵。
何以能使有進無退。
暋不畏死若此着于捦獲白黑逆夷時。
詳細訊問。
遇便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口英>逆糾集天竺、佛喃、及呂宋等國夷船數十隻。
同惡相濟。
請饬曉谕解散等語。
此等遠夷。
被該逆糾合。
自系迫以威利。
未必真心相助。
果能設法解散以孤其勢此事或有轉機。
着該将軍督撫體察情形。
悉心籌畫。
如果各夷可以理谕。
即剀切宣示。
曉以大義。
俾不為<?口英>逆所愚。
但須斟酌盡善。
然後舉行。
又須持以慎密。
斷不可少露風聲。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揚威将軍奕經奏、江省待援緊急。
浙省防剿亦不容緩。
不敢率行帶兵前往。
候旨遵行。
得旨、兩省将軍督撫。
籌辦逆夷。
将及一載。
自問有何功效。
迨成今日之勢。
尚自從容候旨遵行。
朕忿懑而外。
有何堪谕。
自恨無知人之明也。
○欽差大臣廣州将軍耆英奏、長江天險。
一旦失守。
是疏防于平時。
非贻誤于今日。
至江口葦洲林立盡可埋伏火攻。
并鑿其船底。
壞其槳舵。
得旨、朕早計及于此。
無其人為之。
朕徒然焦急忿恨奈何奈何。
又奏、一切埋伏。
事前未能籌畫。
批督臣以下所誤也。
○命江蘇候補知府周天爵、馳赴清江浦。
随同江南河道總督麟慶漕運總督朱樹、署太常寺少卿李湘棻、辦理防堵事務。
○壬寅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癸卯。
谕内閣、裕泰等奏、軍需借撥銀兩。
請由捐輸歸還一摺。
此次湖北辦理崇陽軍需。
奏撥本省鄰省銀二十萬兩。
現經該省紳商等捐輸銀兩。
足供支應。
所有前此奏撥銀二十萬兩。
着準其先行提還。
封貯司庫。
毋庸開銷帑項。
此項軍需着免其造冊報銷。
○谕軍機大臣等、程楙采奏、派兵防堵一摺逆夷闖入大江。
安徽界連江省。
防禦極關緊要。
該撫僅于南北對岸派撥員弁分兵設炮。
照例防堵。
所防之地既多所派之兵複少。
萬一該夷船隻聯<?舟宗>豕突而來。
兵分力單。
必緻一無足恃。
況江岸相對甚遠。
所設炮位。
據稱僅可緻遠二三裡。
即兩翼齊心夾擊。
亦恐炮力未必能久。
似此分投堵禦。
何加揀擇要隘。
設法嚴防着該撫速行酌量該省江路扼要之區。
相機用計。
設伏截擊。
并于後路理伏官兵。
層層接應務使該逆進有所扼。
退有所制大江之中。
葦洲林立。
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