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周易下經鹹傳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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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解,釋弛緩也。
故多有縱焉。
終而獲之,得其時也。
三應其誅焉。
縱悖之甚,據非其有,雖欲貪戾,其能終乎。
而公以法誅,何所不獲。
悖解衆安無不利也。
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
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損,損下也。
夫上也者,下之庇也,可無奉乎。
故分下之剛,而上益於柔,下不敢多,而奉其上也。
損者,益之本,能損而當,則民成矣。
大吉而無咎。
雖損也,其道存焉,可以正也,有正而能損已,何往而不可哉。
損而得於時,雖至約可也。
竭剛以奉,其道不存,不可正也已矣,故損益盈虛而與時偕行也。
剛者,君子之道也,故處於下以奉其上,居其上以益於下,君子之道也。
下者上之本也。
不可以失其所也,故損益之辭繫焉,為人上者不可不慮下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山止其上,損澤而上,潤也。
君子之可損者,忿慾也。
縱之而咎生也,故戒之。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
酌損之。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損貴其合時,初以結之,合其志也。
故止其事而遄往,則終無咎矣。
酌者,損之薄也。
損以奉上,冝乎夙也,初猶遄也,其可後乎。
當其時,雖酌之當也。
九二,利貞。
征兇弗損,益之。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初遄往而酌損之,貴其初合其志也。
於事中可以守,務利其正也。
損非其時,徒失其正,征之兇也。
志守中正,而從其事不損己,以奉上,而上來,益已得,其中道者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一與一則志專而相應也。
一以待而二以應之則惑矣。
而況於三乎。
於男女則不生化矣,於所求則累其徳矣,於建?則多勞而寡功矣,可以不愼乎。
故三陰行則損六,三之應六,三獨往則獲上矣。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逺於陽而處兩陰之間,待初之來而為勤,望之初遄,來使已疾,損而有喜也,亦有何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弗克違,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損而益之,天之道也,人之理也。
居尊以柔,能損諸已也,則天祐之。
民歸之莫不感説以奉益也,或也者非意之而自外至也。
雖十朋之,莫違其大吉也。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
利有攸往,得臣無家。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損,損下奉其君也。
上非受益之地,亦臣於主也。
而剛正以處之,五柔以奉之,故不損己以奉主,而為主所益也,復何咎哉。
得正之吉也。
尚徳而往,何不利乎,高而無位,賛五之功,雖應得臣,無自有也。
上賢之徳得損之終反受其益,大得志者也。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説無疆。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
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為上者其道下濟也,故損上之剛,分而下益於柔。
自上下下者也。
中正為主,益而得時,何往而不可哉。
是以有慶也。
動巽而木行也。
乘於大川而無險也。
益動而巽於人,日進而無疆也。
天施而後地生,上益而後下奉其益,豈窮哉。
益之無當,雖惠而不行也,故時與而後可也。
象曰:風雷,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雷行而風從,益,其震也。
見善則遷,有過則改,益莫大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益,損上益下者也。
夫受上之益而豈徒哉,必有大功而可以當之矣。
初以剛下為動之主,能堪也大事者。
下者難處之地,非專厚之所,得其大吉,乃無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弗克違,永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柔以得位,受上之益,得中之道,能精意以奉五,通於人而信於神也,故外來非常之祐也。
夫陰之所利,在於永貞,而二能盡之,其於吉也。
雖訪諸十朋之,不能違也,長正之道,豈止於臣下哉。
雖王用之而享於上帝吉也。
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也。
柔處高位危,咎之道也。
居危而受上之益,非其見危緻命,堅志而固有其事則不免矣。
五為施益之主,而已竭,信不敢自專,必中行以告之用圭以表之,乃可能行奉其中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原本闕傳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徳。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
惠我徳,大得志也。
有中正之徳,當益之尊,信以令人,施以心惠,勿問之矣,乃大吉也。
我信惠下,下益報之,上下交孚,治之至也,大得其志矣。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
或擊之,自外來也。
五以中正,人皆歸之,上九乘之,過求衆附,雖有其應,豈附之哉。
獨自益之,人不益矣。
不能修整立心,勿恒多求於人,人所忿也。
益窮反損,故有外來而擊之者也。
解,釋弛緩也。
故多有縱焉。
終而獲之,得其時也。
三應其誅焉。
縱悖之甚,據非其有,雖欲貪戾,其能終乎。
而公以法誅,何所不獲。
悖解衆安無不利也。
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
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損,損下也。
夫上也者,下之庇也,可無奉乎。
故分下之剛,而上益於柔,下不敢多,而奉其上也。
損者,益之本,能損而當,則民成矣。
大吉而無咎。
雖損也,其道存焉,可以正也,有正而能損已,何往而不可哉。
損而得於時,雖至約可也。
竭剛以奉,其道不存,不可正也已矣,故損益盈虛而與時偕行也。
剛者,君子之道也,故處於下以奉其上,居其上以益於下,君子之道也。
下者上之本也。
不可以失其所也,故損益之辭繫焉,為人上者不可不慮下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山止其上,損澤而上,潤也。
君子之可損者,忿慾也。
縱之而咎生也,故戒之。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
酌損之。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損貴其合時,初以結之,合其志也。
故止其事而遄往,則終無咎矣。
酌者,損之薄也。
損以奉上,冝乎夙也,初猶遄也,其可後乎。
當其時,雖酌之當也。
九二,利貞。
征兇弗損,益之。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初遄往而酌損之,貴其初合其志也。
於事中可以守,務利其正也。
損非其時,徒失其正,征之兇也。
志守中正,而從其事不損己,以奉上,而上來,益已得,其中道者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一與一則志專而相應也。
一以待而二以應之則惑矣。
而況於三乎。
於男女則不生化矣,於所求則累其徳矣,於建?則多勞而寡功矣,可以不愼乎。
故三陰行則損六,三之應六,三獨往則獲上矣。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逺於陽而處兩陰之間,待初之來而為勤,望之初遄,來使已疾,損而有喜也,亦有何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弗克違,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損而益之,天之道也,人之理也。
居尊以柔,能損諸已也,則天祐之。
民歸之莫不感説以奉益也,或也者非意之而自外至也。
雖十朋之,莫違其大吉也。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
利有攸往,得臣無家。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損,損下奉其君也。
上非受益之地,亦臣於主也。
而剛正以處之,五柔以奉之,故不損己以奉主,而為主所益也,復何咎哉。
得正之吉也。
尚徳而往,何不利乎,高而無位,賛五之功,雖應得臣,無自有也。
上賢之徳得損之終反受其益,大得志者也。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説無疆。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
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為上者其道下濟也,故損上之剛,分而下益於柔。
自上下下者也。
中正為主,益而得時,何往而不可哉。
是以有慶也。
動巽而木行也。
乘於大川而無險也。
益動而巽於人,日進而無疆也。
天施而後地生,上益而後下奉其益,豈窮哉。
益之無當,雖惠而不行也,故時與而後可也。
象曰:風雷,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雷行而風從,益,其震也。
見善則遷,有過則改,益莫大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益,損上益下者也。
夫受上之益而豈徒哉,必有大功而可以當之矣。
初以剛下為動之主,能堪也大事者。
下者難處之地,非專厚之所,得其大吉,乃無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弗克違,永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柔以得位,受上之益,得中之道,能精意以奉五,通於人而信於神也,故外來非常之祐也。
夫陰之所利,在於永貞,而二能盡之,其於吉也。
雖訪諸十朋之,不能違也,長正之道,豈止於臣下哉。
雖王用之而享於上帝吉也。
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也。
柔處高位危,咎之道也。
居危而受上之益,非其見危緻命,堅志而固有其事則不免矣。
五為施益之主,而已竭,信不敢自專,必中行以告之用圭以表之,乃可能行奉其中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原本闕傳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徳。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
惠我徳,大得志也。
有中正之徳,當益之尊,信以令人,施以心惠,勿問之矣,乃大吉也。
我信惠下,下益報之,上下交孚,治之至也,大得其志矣。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
或擊之,自外來也。
五以中正,人皆歸之,上九乘之,過求衆附,雖有其應,豈附之哉。
獨自益之,人不益矣。
不能修整立心,勿恒多求於人,人所忿也。
益窮反損,故有外來而擊之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