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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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也”華曰:“式乾之議,臣谏事具存,非不谏也。

    ”林曰:“谏若不從,何不去位?”華不能答。

    須臾,使者至曰:“诏斬公。

    ”華曰:“臣先帝老臣,中心如丹。

    臣不愛死,懼王室之難,禍不可測也。

    ”遂害之于前殿馬道南,夷三族,朝野莫不悲痛之。

    時年六十九。

     華性好人物,誘進不倦,至于窮賤候門之士有一介之善者,便咨嗟稱詠,為之延譽。

    雅愛書籍,身死之日,家無餘财,惟有文史溢于機箧。

    嘗徙居,載書三十乘。

    秘書監摯虞撰定官書,皆資華之本以取正焉。

    天下奇秘,世所希有者,悉在華所。

    由是博物洽聞,世無與比。

     惠帝中,人有得鳥毛三丈,以示華。

    華見,慘然曰:“此謂海凫毛也,出則天下亂矣。

    ”陸機嘗饷華鲊,于時賓客滿座,華發器,便曰:“此龍肉也。

    ”衆未之信,華曰:“試以苦酒濯之,必有異。

    ”既而五色光起。

    機還問鲊主,果雲:“園中茅積下得一白魚,質狀殊常,以作鲊,過美,故以相獻。

    ”武庫封閉甚密,其中忽有雉雊。

    華曰:“此必蛇化為雉也。

    ”開視,雉側果有蛇蛻焉。

    吳郡臨平岸崩,出一石鼓,槌之無聲。

    帝以問華,華曰:“可取蜀中桐材,刻為魚形,扣之則鳴矣。

    ”于是如其言,果聲聞數裡。

     初,吳之未滅也,鬥牛之間常有紫氣,道術者皆以吳方強盛,未可圖也,惟華以為不然。

    及吳平之後,紫氣愈明。

    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屏人曰:“可共尋天文,知将來吉兇。

    ”因登樓仰觀,煥曰:“仆察之久矣,惟鬥牛之間頗有異氣。

    ”華曰:“是何祥也?”煥曰:“寶劍之精,上徹于天耳。

    ”華曰:“君言得之。

    吾少時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當得寶劍佩之。

    斯言豈效與!”因問曰:“在何郡?”煥曰:“在豫章豐城。

    ”華曰:“欲屈君為宰,密共尋之,可乎?”煥許之。

    華大喜,即補煥為豐城令。

    煥到縣,掘獄屋基,入地四丈餘,得一石函,光氣非常,中有雙劍,并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

    其夕,鬥牛間氣不複見焉。

    煥以南昌西山北岩下土以拭劍,光芒豔發。

    大盆盛水,置劍其上,視之者精芒炫目。

    遣使送一劍并土與華,留一自佩。

    或謂煥曰:“得兩送一,張公豈可欺乎?”煥曰:“本朝将亂,張公當受其禍。

    此劍當系徐君墓樹耳。

    靈異之物,終當化去,不永為人服也。

    ”華得劍,寶愛之,常置坐側。

    華以南昌土不如華陰赤土,報煥書曰:“詳觀劍文,乃幹将也,莫邪何複不至?雖然,天生神物,終當合耳。

    ”因以華陰土一斤緻煥。

    煥更以拭劍,倍益精明。

    華誅,失劍所在。

    煥卒,子華為州從事,持劍行經延平津,劍忽于腰間躍出堕水,使人沒水取之,不見劍,但見兩龍各長數丈,蟠萦有文章,沒者懼而反。

    須臾光彩照水,波浪驚沸,于是失劍。

    華歎曰:“先君化去之言,張公終合之論,此其驗乎!”華之博物多此類,不可詳載焉。

     後倫、秀伏誅,齊王冏輔政,摯虞緻箋于冏曰:“間于張華沒後入中書省,得華先帝時答诏本草。

    先帝問華可以輔政持重付以後事者,華答:“明德至親,莫如先王,宜留以為社稷之鎮。

    ”其忠良之謀,款誠之言,信于幽冥,沒而後彰,與苟且随時者不可同世而論也。

    議者有責華以愍懷太子之事不抗節廷争。

    當此之時,谏者必得違命之死。

    先聖之教,死而無益者,不以責人。

    故晏嬰,齊之正卿,不死崔杼之難;季劄,吳之宗臣,不争逆順之理。

    理盡而無所施者,固聖教之所不責也。

    ”冏于是奏曰:“臣聞興微繼絕,聖王之高政;貶惡嘉善,《春秋》之美義。

    是以武王封比幹之墓,表商容之闾,誠幽明之故有以相通也。

    孫秀逆亂,滅佐命之國,誅骨鲠之臣,以斫喪王室;肆其虐戾,功臣之後,多見泯滅。

    張華、裴頠各以見憚取誅于時,解系、解結同以羔羊并被其害,歐陽建等無罪而死,百姓憐之。

    今陛下更日月之光,布維新之命,然此等諸族未蒙恩理。

    昔栾郤降在皁隸,而《春秋》傳其違;幽王絕功臣之後,棄賢者子孫,而詩人以為刺。

    臣備忝在職,思納愚誠。

    若合聖意,可令群官通議。

    ”議者各有所執,而多稱其冤。

    壯武國臣竺道又詣長沙王,求複華爵位,依違者久之。

     太安二年,诏曰:“夫愛惡相攻,佞邪醜正,自古而有。

    故司空、壯武公華竭其忠貞,思翼朝政,謀谟之勳,每事賴之。

    前以華弼濟之功,宜同封建,而華固讓至于八九,深陳大制不可得爾,終有颠敗危辱之慮,辭義懇誠,足勸遠近。

    華之至心,誓于神明。

    華以伐吳之勳,受爵于先帝。

    後封既非國體,又不宜以小功逾前大賞,華之見害,俱以奸逆圖亂,濫被枉賊。

    其複華侍中、中書監、司空、公、廣武侯及所沒财物與印绶符策,遣使吊祭之。

    ” 初,陸機兄弟志氣高爽,自以吳之名家,初入洛,不推中國人士,見華一面如舊,欽華德範,如師資之禮焉。

    華誅後,作诔,又為《詠德賦》以悼之。

      華著《博物志》十篇,及文章并行于世。

    二子:祎、韪。

      祎字彥仲,好學,謙敬有父風,曆位散騎常侍。

    韪儒博,曉天文,散騎侍郎。

    同時遇害。

    祎子輿,字公安,襲華爵。

    避難過江,辟丞相掾、太子舍人。

      劉卞,字叔龍,東平須昌人也。

    本兵家子,質直少言。

    少為縣小吏,功曹夜醉如廁,使卞執燭,不從,功曹銜之,以他事補亭子。

    有祖秀才者,于亭中與刺史箋,久不成,卞教之數言,卓荦有大緻。

    秀才謂縣令曰:“卞,公府掾之精者,卿雲何以為亭子?”令即召為門下史,百事疏簡,不能周密。

    令問卞:“能學不?”答曰:“願之。

    ”即使就學。

    無幾,卞兄為太子長兵,即死,兵例須代,功曹請以卞代兄役。

    令曰:“祖秀才有言。

    ”遂不聽。

    卞後從令至洛,得入太學,試《經》為台四品吏。

    訪問令寫黃紙一鹿車,卞曰:“劉卞非為人寫黃紙者也。

    ”訪問知怒,言于中正,退為尚書令吏。

    或謂卞曰:“君才簡略,堪大不堪小,不如作守舍人。

    ”卞從其言。

      後為吏部令史,遷齊王攸司空主簿,轉太常丞、司徒左西曹掾、尚書郎,所曆皆稱職。

    累遷散騎侍郎,除并州刺史,入為左衛率,知賈後廢太子之謀,甚憂之。

    以計幹張華而不見用,益以不平。

    賈後親黨微服聽察外間,頗聞卞言,乃遷卞為輕車将軍、雍州刺史,卞知言洩,恐為賈後所誅,乃飲藥卒。

    初,卞之并州,昔同時為須昌小吏者十餘人祖餞之,其一人輕卞,卞遣扶出之,人以此少之。

     史臣曰:夫忠為令德,學乃國華,譬衆星之有禮義,人倫之有冠冕也。

    衛瓘撫武帝之床,張華距趙倫之命,進谏則伯玉居多,臨危則茂先為美。

    遵乎險轍,理有可言:昏亂方凝,則事睽其趣;松筠無改,則死勝于生,固以赴蹈為期,而不辭乎傾覆者也。

    俱陷淫網,同嗟承劍,邦家殄瘁,不亦傷哉! 贊曰:賢人委質,道映陵寒。

    屍祿觀敗,吾生未安。

    衛以賈滅,張由趙殘。

    忠于亂世,自古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