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
關燈
小
中
大
初,瓘家人炊飯,堕地盡化為螺,歲餘而及禍。
太保主簿劉繇等冒難收瓘而葬之。
初,瓘為司空,時帳下督榮晦有罪,瓘斥遣之。
及難作,随兵讨瓘,故子孫皆及于禍。
楚王玮之伏誅也,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谥未顯,無異凡人,每怪一國蔑然無言。
《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憤感慨,故以示意。
”于是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诏者至,公承诏當免,即便奉送章绶,雖有兵仗,不施一刃,重敕出第,單車從命。
如矯诏之文唯免公官,右軍以下即承詐僞,違其本文,辄戮宰輔,不複表上,橫收公子孫辄皆行刑,賊害大臣父子九人。
伏見诏書‘為楚王所诳誤,非本同謀者皆弛遣’。
如書之旨,謂裡舍人被驅逼赍白杖者耳。
律,受教殺人,不得免死。
況乎手害功臣,賊殺忠良,雖雲非謀,理所不赦。
今元惡雖誅,殺賊猶存。
臣懼有司未詳事實,或有縱漏,不加精盡,使公父子仇賊不滅,冤魂永恨,訴于穹蒼,酷痛之臣,悲于明世。
臣等身被創痍,殡斂始訖。
謹條瓘前在司空時,帳下給使榮晦無情被黜,知瓘家人數、小孫名字。
晦後轉給右軍,其夜晦在門外揚聲大呼,宣诏免公還第。
及門開,晦前到中門,複讀所赍僞诏,手取公章绶貂蟬,催公出第。
晦按次錄瓘家口及其子孫,皆兵仗将送,著東亭道北圍守,一時之間,便皆斬斫。
害公子孫,實由于晦。
及将人劫盜府庫,皆晦所為。
考晦一人,衆奸皆出。
乞驗盡情僞,加以族誅。
”诏從之。
朝廷以瓘舉門無辜受禍,乃追瓘伐蜀勳,封蘭陵郡公、增邑三千戶,谥曰成,贈假黃钺。
恆字巨山,少辟司空齊王府,轉太子舍人、尚書郎、秘書丞、太子庶子、黃門郎。
恆善草隸書,為《四體書勢》曰: 昔在黃帝,創制造物。
有沮誦、倉颉者,始作書契,以代結繩,蓋睹鳥迹以興思也。
因而遂滋,則謂之字,有六義焉。
一曰指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武、信是也。
五曰轉注,老、考是也。
六曰假借,令、長是也。
夫指事者,在上為上,在下為下。
象形者,日滿月虧,效其形也。
形聲者,以類為形,配以聲也。
會意者,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也。
轉注者,以老壽考也。
假借者,數言同字,其聲雖異,文意一也。
自黃帝至三代,其文不改。
及秦用篆書,焚燒先典,而古文絕矣。
漢武時,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孝經》。
時人以不複知有古文,謂之科鬥書。
漢世秘藏,希得見之。
魏初傳古文者,出于邯鄲淳。
恆祖敬侯寫淳《尚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别。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經,轉失淳法,因科鬥之名,遂效其形。
太康元年,汲縣人盜發魏襄王冢,得策書十餘萬言。
案敬侯所書,猶有仿佛。
古書亦有數種,其一卷論楚事者最為工妙。
恆竊悅之,故竭愚思,以贊其美,愧不足廁前賢之作,冀以存古人之象焉。
古無别名,謂之字勢雲。
“黃帝之史,沮誦、倉颉,眺彼鳥迹,始作書契。
紀綱萬事,垂法立制,帝典用宣,質文著世。
爰暨暴秦,滔天作戾,大道既泯,古文亦滅。
魏文好古,世傳丘墳,曆代莫發,真僞靡分。
大晉開元,弘道敷訓,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其文乃耀,粲矣其章,因聲會意,類物有方:日處君而盈其度,月執臣而虧其旁;雲委蛇而上布,星離離以舒光;禾卉苯{艹尊}以垂穎,山嶽峨嵯而連岡;蟲跂跂其若動,鳥似飛而未揚。
觀其錯筆綴墨,用心精專。
勢和體均,發止無間。
或守正循檢,矩折規旋。
或方員靡則,因事制權。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
矯然特出,若龍騰于川。
森爾下頹,若雨墜于天。
或引筆奮力,若鴻雁高飛,邈邈翩翩。
或縱肆阿那,若流蘇懸羽,靡靡綿綿。
是故遠而望之,若翔風厲水,清波漪漣。
就而察之,有若自然。
信黃唐之遺迹,為六藝之範先。
籀篆蓋其子孫,隸草乃其曾玄。
睹物象以緻思,非言辭之可宣。
” 昔周宣王時,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與古同,或與古異,世謂之籀書者也。
及平王東遷,諸侯力政,家殊國異,而文字乖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益之,罷不合秦文者,斯作《倉颉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
或曰,下土人程邈為衙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陽十年,從獄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損減,方者使員,員者使方,奏之始皇。
始皇善之,出以為禦史,使定書。
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
自秦壞古文,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王莽時,使司空甄豐校文字部,改定古文,複有六書。
一曰古文,孔氏壁中書也。
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
三曰篆書,秦篆書也。
四曰佐書,即隸書也。
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鳥書,所以書幡信也。
及許慎撰《說文》,用篆書為正,以為體例,最可得而論也。
秦時李斯号為二篆,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
漢建初中,扶風曹喜少異于斯,而亦稱善。
邯鄲淳師焉,略究其妙,韋誕師淳而不及也。
太和中,誕為武都太守,以能書,留補侍中,魏氏寶器銘題皆誕書也。
漢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為古今雜形,然精密閑理不如淳也。
邕作《篆勢》曰:“鳥遺迹,皇颉循。
聖作則,制斯文。
體有六,篆為真。
形要妙,巧入神,或龜文钅鹹列,栉比龍鱗;纾體放尾,長短複身;頹若黍稷之垂穎,蘊若蟲蛇之焚缊;揚波振撆,鷹歭鳥震;延頸脅翼,勢似陵雲。
或輕筆内投,微本濃末,若絕若連;似水露綠絲,凝垂下端;從者如懸,衡者如編;杳杪邪趣,不方不員;若行若飛,跂歉胗胗。
遠而望之,象鴻鹄群遊,駱驿遷延;迫而視之,端際不可得見。
指捴不可勝原。
研桑不能數其诘屈,離婁不能睹其郤間,般倕揖讓而辭巧,籀誦拱手而韬翰。
處篇籍之首目,粲斌斌其可觀。
摛華豔于纨素,為學藝之範先。
喜文德之弘懿,愠作者之莫刊。
思字體之俯仰,舉大略而論旃。
”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
漢因行之,獨符、印玺、幡信、題署用篆。
隸書者,篆之捷也。
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
至靈帝好書,時多能者,而師宜官為最,大則一字徑丈,小則方寸千言,甚矜其能。
或時不持錢詣酒家飲,因書其壁,顧觀者以酬酒,讨錢足而滅之。
每書辄削而焚其柎。
。
梁鹄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柎。
鹄卒以書至選部尚書。
宜官後為袁術将,今钜鹿宋子有《耿球碑》,是術所立,其書甚工,雲是宜官也。
梁鹄奔劉表,魏武帝破荊州,募求鹄。
鹄之為選部也,魏武欲為洛陽令,而以為北部尉,故懼而自縛詣門,署軍假司馬;在秘書以勤書自效,是以今者多有鹄手迹。
魏武帝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以為勝宜官。
今宮殿題署
太保主簿劉繇等冒難收瓘而葬之。
初,瓘為司空,時帳下督榮晦有罪,瓘斥遣之。
及難作,随兵讨瓘,故子孫皆及于禍。
楚王玮之伏誅也,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谥未顯,無異凡人,每怪一國蔑然無言。
《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憤感慨,故以示意。
”于是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诏者至,公承诏當免,即便奉送章绶,雖有兵仗,不施一刃,重敕出第,單車從命。
如矯诏之文唯免公官,右軍以下即承詐僞,違其本文,辄戮宰輔,不複表上,橫收公子孫辄皆行刑,賊害大臣父子九人。
伏見诏書‘為楚王所诳誤,非本同謀者皆弛遣’。
如書之旨,謂裡舍人被驅逼赍白杖者耳。
律,受教殺人,不得免死。
況乎手害功臣,賊殺忠良,雖雲非謀,理所不赦。
今元惡雖誅,殺賊猶存。
臣懼有司未詳事實,或有縱漏,不加精盡,使公父子仇賊不滅,冤魂永恨,訴于穹蒼,酷痛之臣,悲于明世。
臣等身被創痍,殡斂始訖。
謹條瓘前在司空時,帳下給使榮晦無情被黜,知瓘家人數、小孫名字。
晦後轉給右軍,其夜晦在門外揚聲大呼,宣诏免公還第。
及門開,晦前到中門,複讀所赍僞诏,手取公章绶貂蟬,催公出第。
晦按次錄瓘家口及其子孫,皆兵仗将送,著東亭道北圍守,一時之間,便皆斬斫。
害公子孫,實由于晦。
及将人劫盜府庫,皆晦所為。
考晦一人,衆奸皆出。
乞驗盡情僞,加以族誅。
”诏從之。
朝廷以瓘舉門無辜受禍,乃追瓘伐蜀勳,封蘭陵郡公、增邑三千戶,谥曰成,贈假黃钺。
恆字巨山,少辟司空齊王府,轉太子舍人、尚書郎、秘書丞、太子庶子、黃門郎。
恆善草隸書,為《四體書勢》曰: 昔在黃帝,創制造物。
有沮誦、倉颉者,始作書契,以代結繩,蓋睹鳥迹以興思也。
因而遂滋,則謂之字,有六義焉。
一曰指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武、信是也。
五曰轉注,老、考是也。
六曰假借,令、長是也。
夫指事者,在上為上,在下為下。
象形者,日滿月虧,效其形也。
形聲者,以類為形,配以聲也。
會意者,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也。
轉注者,以老壽考也。
假借者,數言同字,其聲雖異,文意一也。
自黃帝至三代,其文不改。
及秦用篆書,焚燒先典,而古文絕矣。
漢武時,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孝經》。
時人以不複知有古文,謂之科鬥書。
漢世秘藏,希得見之。
魏初傳古文者,出于邯鄲淳。
恆祖敬侯寫淳《尚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别。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經,轉失淳法,因科鬥之名,遂效其形。
太康元年,汲縣人盜發魏襄王冢,得策書十餘萬言。
案敬侯所書,猶有仿佛。
古書亦有數種,其一卷論楚事者最為工妙。
恆竊悅之,故竭愚思,以贊其美,愧不足廁前賢之作,冀以存古人之象焉。
古無别名,謂之字勢雲。
“黃帝之史,沮誦、倉颉,眺彼鳥迹,始作書契。
紀綱萬事,垂法立制,帝典用宣,質文著世。
爰暨暴秦,滔天作戾,大道既泯,古文亦滅。
魏文好古,世傳丘墳,曆代莫發,真僞靡分。
大晉開元,弘道敷訓,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其文乃耀,粲矣其章,因聲會意,類物有方:日處君而盈其度,月執臣而虧其旁;雲委蛇而上布,星離離以舒光;禾卉苯{艹尊}以垂穎,山嶽峨嵯而連岡;蟲跂跂其若動,鳥似飛而未揚。
觀其錯筆綴墨,用心精專。
勢和體均,發止無間。
或守正循檢,矩折規旋。
或方員靡則,因事制權。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
矯然特出,若龍騰于川。
森爾下頹,若雨墜于天。
或引筆奮力,若鴻雁高飛,邈邈翩翩。
或縱肆阿那,若流蘇懸羽,靡靡綿綿。
是故遠而望之,若翔風厲水,清波漪漣。
就而察之,有若自然。
信黃唐之遺迹,為六藝之範先。
籀篆蓋其子孫,隸草乃其曾玄。
睹物象以緻思,非言辭之可宣。
” 昔周宣王時,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與古同,或與古異,世謂之籀書者也。
及平王東遷,諸侯力政,家殊國異,而文字乖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益之,罷不合秦文者,斯作《倉颉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
或曰,下土人程邈為衙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陽十年,從獄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損減,方者使員,員者使方,奏之始皇。
始皇善之,出以為禦史,使定書。
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
自秦壞古文,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王莽時,使司空甄豐校文字部,改定古文,複有六書。
一曰古文,孔氏壁中書也。
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
三曰篆書,秦篆書也。
四曰佐書,即隸書也。
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鳥書,所以書幡信也。
及許慎撰《說文》,用篆書為正,以為體例,最可得而論也。
秦時李斯号為二篆,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
漢建初中,扶風曹喜少異于斯,而亦稱善。
邯鄲淳師焉,略究其妙,韋誕師淳而不及也。
太和中,誕為武都太守,以能書,留補侍中,魏氏寶器銘題皆誕書也。
漢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為古今雜形,然精密閑理不如淳也。
邕作《篆勢》曰:“鳥遺迹,皇颉循。
聖作則,制斯文。
體有六,篆為真。
形要妙,巧入神,或龜文钅鹹列,栉比龍鱗;纾體放尾,長短複身;頹若黍稷之垂穎,蘊若蟲蛇之焚缊;揚波振撆,鷹歭鳥震;延頸脅翼,勢似陵雲。
或輕筆内投,微本濃末,若絕若連;似水露綠絲,凝垂下端;從者如懸,衡者如編;杳杪邪趣,不方不員;若行若飛,跂歉胗胗。
遠而望之,象鴻鹄群遊,駱驿遷延;迫而視之,端際不可得見。
指捴不可勝原。
研桑不能數其诘屈,離婁不能睹其郤間,般倕揖讓而辭巧,籀誦拱手而韬翰。
處篇籍之首目,粲斌斌其可觀。
摛華豔于纨素,為學藝之範先。
喜文德之弘懿,愠作者之莫刊。
思字體之俯仰,舉大略而論旃。
”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
漢因行之,獨符、印玺、幡信、題署用篆。
隸書者,篆之捷也。
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
至靈帝好書,時多能者,而師宜官為最,大則一字徑丈,小則方寸千言,甚矜其能。
或時不持錢詣酒家飲,因書其壁,顧觀者以酬酒,讨錢足而滅之。
每書辄削而焚其柎。
。
梁鹄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柎。
鹄卒以書至選部尚書。
宜官後為袁術将,今钜鹿宋子有《耿球碑》,是術所立,其書甚工,雲是宜官也。
梁鹄奔劉表,魏武帝破荊州,募求鹄。
鹄之為選部也,魏武欲為洛陽令,而以為北部尉,故懼而自縛詣門,署軍假司馬;在秘書以勤書自效,是以今者多有鹄手迹。
魏武帝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以為勝宜官。
今宮殿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