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洛克的認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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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根源,有了豐碩的結果。

    主張物理世界僅是由運動着的物質構成的這種理論,是一般承認的聲學、熱學、光學、電學理論的基礎。

    這個理論不管在理論上錯誤到何等地步,按實效講是有用的。

    這一點正是洛克學說的特點。

     ②患黃疸病的人看一切東西都是黃的。

    ——譯者 《人類理智論》中所表現的洛克哲學,通體上有某種優點,也有某種劣點。

    優點和劣點同樣都有用:那種劣點從理論上的觀點來看才算劣點。

    洛克一貫通情達理,一貫甯肯犧牲邏輯也不願意發奇僻的誖論。

    他發表了一些一般原理,讀者總不會看不出,那都是可能推出來怪結論的;但是每當怪結論好像就要露頭的時候,洛克卻用婉和的态度回避開。

    對一個邏輯家來說,這是惹人惱火的;在務實的人看來,這是判斷力健全的證據。

    既然世界實際上是什麼就是什麼,可見從牢靠的原理出發,進行妥當的推論,不會推出錯誤來;但是一條原理盡可以十分近乎正确,在理論方面值得尊重,然而仍可能産生我們感覺荒謬的實際結論。

    于是在哲學中運用常識這件事便有了理由,但也隻是表明隻要我們的理論原則的結論,依據我們感覺無可争辯的常識來斷定是不合的,這些原則便不會十分正确。

    理論家或許反駁說,平常見識和邏輯一樣談不上絕對無誤。

    不過,盡管貝克萊和休谟作了這種反駁,它和洛克的思想氣質總是完全不相合的。

     少獨斷精神為洛克的特質,由他傳留給整個自由主義運動。

    有不多幾個确實項:自己存在、神存在、數學是真理,他從前人繼承過來。

    但是他的學說與前輩們的學說隻要有所不同,旨趣總是在于說:真理難明,一個明白道理的人是抱着幾分懷疑主張己見的。

    這種精神氣質顯然和宗教寬容、和議會民主政治的成功、和自由放任主義以及自由主義的整個一套準則都有連帶關系。

    盡管洛克是虛心深厚的人、是一個信啟示為知識之源的熱誠的基督教信徒,他仍舊給聲言的啟示加上一重理性保證。

    有一回他說:“僅隻有啟示的證據,便是最高的确實性”,但是另有一回,他說:“啟示必須由理性裁斷。

    ”因此,終究理性還是高于一切。

     書裡的《論熱忱》一章,在這方面頗有啟發性。

    “熱忱”一詞在當時的涵義和現在不同;它指相信宗教領袖或他的門徒受到個人啟示。

    它是王政複辟時代被擊敗的各宗派的特征。

    如果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個人啟示,彼此都不一緻,這時候所謂真理,或人認作的真理,便成為純個人的真理,喪失其社會性。

    洛克把愛真理這件事看得萬分重要;愛真理和愛某個被宣稱為真理的個别學說是大不相同的事。

    他說,愛真理的一個确實的标志是“抱任何主張時不懷有超出這主張依據的證明所能保證的自信。

    ”他說,動辄唐突指教人,這種态度表現缺乏愛真理精神。

    “熱忱抛開理性,要不借理性來樹立啟示;這一來它實際把理性和啟示都取消,換上人自己腦子裡的毫無根據的空想。

    ”帶有憂郁或自負的人往往容易“确信與神直接交通”。

    因而千奇百怪的行動和意見都獲得了神明的裁可,這慫恿了“人的懶惰、無知和虛榮”。

    洛克拿上面已經引過的“啟示必須由理性裁斷”那條大原則結束這一章。

     洛克用“理性”所指的意思,必得從他的全書去推量。

    不錯,确有叫“論理性”的一章,但是這一章主要是想證明理性不是由三段論推理作成的,全章大意總括成這句話:“神對人類向來并不那麼吝啬:把人僅隻造成兩足動物,留待亞理士多德使他有理性。

    ”按洛克對“理性”一詞的用法,理性包括兩部分:其一,關于我們确實知道哪些事物的一種考查;其二,對某些主張的研究:這些主張雖然隻有蓋然性而沒有确實性作為支持,但是在實踐上以承認它為聰明。

    他說:“蓋然性的根據有二,即與我們自己的經驗一緻,或旁人的經驗的證據。

    ”他說起,暹羅王當歐洲人對他提到冰的時候,就不再相信他們對他所講的事了。

     在《論同意的程度》一章中他說,對任何主張,我們給予它的同意程度應當取決于支持它的蓋然性的根據。

    他在指出我們常常須根據缺乏确實性的蓋然性而行動之後說,這點的正當運用就是“相互間的寬厚和容忍。

    人們縱非全體,也是絕大部分都不可避免地總要抱有種種意見,而并沒有确鑿無疑的證據證明這些意見是正确的;而人們如果在旁人剛一提出自己不能當即回答、指明其缺陷的議論,便棄舍個人先前的主張,這也要招緻無知、輕浮或愚昧等嚴厲的非難;所以既然如此,依愚見一切人似乎鹹宜在意見紛纭當中維持平和,守人情與友愛的共同義務,因為我們依理無法指望有某人竟欣然卑屈地放棄個人的見解,盲目順從人類理智所不承認的威信,這樣來采納我們的見解。

    因為人的意見不管怎樣常常錯誤,但是除理性之外不會順從任何向導,也不能盲目屈服在他人的意志和指示之下。

    假如你願意某人轉信你的意見,而他是一個未表同意之前先要考究的人,你就得容他有暇時把你的話再推敲一遍,讓他回想起從記憶中消失的事情,審查各個詳情細節,看優點究竟在哪一方;假如他認為我們的議論不夠重要,不重新再費那許多苦心,那也無非是在同樣情況下我們自己時常采取的态度;假若旁人竟要給我們指定哪些點我們必須研究,我們也會怫然不悅的;假如他是一個不問證據、一味相信旁人意見的人,我們又怎能設想他會舍棄那歲月和習俗在他的心中深深種下的、使他認為不證自明、确鑿無疑的信念;或者舍棄他認為就是得自神本身或得自神的使者的印象的那些主張?試想我們又怎能指望如此固定下來的意見竟會在一個生人或論敵的議論或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