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元十一世紀的教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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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西羅馬帝國滅亡以來,歐洲在公元十一世紀中首次出現了迅速而持久的進步。
在加洛林王朝文藝複興時,歐洲曾有過某種進步,但事實證明這種進步卻不是鞏固的。
公元十一世紀時的進步是持久的和多方面的。
這種進步始自修道院的改革;繼而擴展到教廷和教會機構;并于本世紀末期産生了首批經院哲學家。
撒拉森人被諾曼人逐出了西西裡;匈牙利人變為基督徒,并終止了劫掠生涯;諾曼人對法蘭西和英格蘭的征服使這些地區免受斯堪地那維亞人的進一步侵襲。
除去拜占庭影響所及的地區以外,過去一向簡陋的建築,驟然具備了宏偉的規模。
僧侶以及俗界貴族的教育水平也都有了顯著的提高。
在改革運動者的心目中,這次運動的最初階段,純然出于道德的動機。
正規的僧侶以及世間一般的僧侶早已腐化堕落,于是一般熱誠的人士便開始督促他們更多地按照他們的清規戒律生活。
然而在這個純粹道德的動機之後卻有另外一個動機,這動機在最初也許是無意識的,但它卻逐漸變得越發明顯起來。
這個動機便是徹底分開僧侶與群衆,并借此以增進僧侶的勢力。
因而,教會改革的勝利自然會直接導緻教皇與皇帝間的劇烈沖突。
祭司在埃及、巴比倫和波斯早已形成一個獨立而強大的社會階層,但在希臘和羅馬卻不如此。
在原始基督教中,僧侶和俗衆的區别是逐漸發生的;當我們在新約中讀到主教一詞時,這一詞彙還沒有它現在的寓意。
僧俗分離有兩個方面,一是教義方面的,一是政治方面的;政治的一面又倚靠其教義的一面。
僧侶具備某些行奇迹的能力,特别在有關聖禮方面——洗禮則除外,俗人也能施洗禮。
但沒有僧侶的幫助卻無法舉行婚禮,赦罪禮和臨終時的塗油。
在中世紀中尤其重要的是化體①:隻有祭司才能行彌撒的奇迹。
化體說雖久已為一般人所信仰,但直到公元十一世紀,公元1079年時才變為信條之一。
①化體:指行聖餐時面包和葡萄酒變為基督的肉和血這一天主教的信條。
——譯者 由于祭司們有行奇迹的權能,他們能夠決定一個人是否在天國中享永生或打入地獄。
當一個人在受破門處分中不幸死亡,那末他将要下地獄;假如他經過祭司奉行的一切正當儀式,而自己又适當地認了罪并悔改,那末他最後還将進入天國。
然而進入天國之前,他可能還要在煉獄中經受一段時期——也許是一段很長時期的熬煎。
祭司們可以通過為某人的靈魂作彌撒而縮短這人在煉獄中的期限。
他們為了适當的金錢酬謝是樂于作這種事的。
我們須知所有這一切,不止是公開宣布的信條,而是為僧俗兩界所共同堅信不疑的。
僧侶們行奇迹的權能使他們屢次戰勝那些擁有軍隊的強大君主。
然而這種權能卻受到以下兩種限制:一即俗界怒不可遏的激情爆發,一即僧侶之間的分裂。
直到教皇格雷高裡七世時為止,羅馬居民對于教皇本人并不怎樣尊敬。
每逢騷亂的黨派鬥争誘使他們對教皇進行綁架、拘禁、毒殺或攻擊的時候,他們是毫不猶豫的。
但這怎能和他們的信仰相容呢?這解答,毫無疑問,一部分出于他們毫無克己的能力;此外一部分卻出于人在臨終前還可以悔改的想法。
另外還有一種理由,不過這種理由在羅馬所起的作用較差于其它地區,這就是說,國王在其國内可以使主教們屈從他的意志,這樣國王便可取得足夠的僧侶魔法,從而拯救自己脫離永劫的懲罰。
因此教會紀律,與一個統一的教會管理機構便成為僧權必不可缺之物。
作為僧侶道德革新重要組成部分的這些目标,終于在公元十一世紀中達到了。
僧侶們的職權,總地說來,隻有通過個體僧侶的重大犧牲才能獲得。
為僧侶改革家所一緻抨擊的兩大弊端即聖職買賣與蓄妾。
關于以上二者我們必須分别加以叙述。
由于虔誠信徒的捐獻,教會早已變得很富有。
許多主教擁有巨大的财産,就連教區的祭司們也都照例過着當代的舒适生活。
主教的任命權通常實際上是操于國王之手,但也有時操于一些地位較低的封建貴族。
國王出售主教職位之事是習以為常的;事實上這筆款項占其收入的重要部分。
主教從而再去轉售在其權限以内的高級聖職。
在這種事上是并沒有任何秘密的。
蓋爾伯特(按即塞爾維斯特二世)仿效主教的口吻說“我付出黃金,而當了主教;隻要我按照自己分内的權限行事,我也不怕撈不回這筆款項。
我任命一個祭司,于是我收到黃金;我按插一個執事,于是我收到一堆白銀,看吧,我付出去的黃金,現在又重新返回了我的錢囊。
”①米蘭的彼得·達米安于公元1059年發現自大主教以下該城中的每一僧侶都犯有買賣聖職的罪,而這種情形在當時卻非絕無僅有。
①《劍橋中世紀史》,第5卷,第10章。
買賣聖職當然是一種罪,但這還不是反對它的唯一理由。
它使得教會的人事升遷不憑功績而憑财富,它确認了任命主教事宜中的俗界權威,以及主教對世俗統治者的隸屬關系;同時它導緻主教職位淪為封建體系的一部分。
尤其,當一個人買到了高級
在加洛林王朝文藝複興時,歐洲曾有過某種進步,但事實證明這種進步卻不是鞏固的。
公元十一世紀時的進步是持久的和多方面的。
這種進步始自修道院的改革;繼而擴展到教廷和教會機構;并于本世紀末期産生了首批經院哲學家。
撒拉森人被諾曼人逐出了西西裡;匈牙利人變為基督徒,并終止了劫掠生涯;諾曼人對法蘭西和英格蘭的征服使這些地區免受斯堪地那維亞人的進一步侵襲。
除去拜占庭影響所及的地區以外,過去一向簡陋的建築,驟然具備了宏偉的規模。
僧侶以及俗界貴族的教育水平也都有了顯著的提高。
在改革運動者的心目中,這次運動的最初階段,純然出于道德的動機。
正規的僧侶以及世間一般的僧侶早已腐化堕落,于是一般熱誠的人士便開始督促他們更多地按照他們的清規戒律生活。
然而在這個純粹道德的動機之後卻有另外一個動機,這動機在最初也許是無意識的,但它卻逐漸變得越發明顯起來。
這個動機便是徹底分開僧侶與群衆,并借此以增進僧侶的勢力。
因而,教會改革的勝利自然會直接導緻教皇與皇帝間的劇烈沖突。
祭司在埃及、巴比倫和波斯早已形成一個獨立而強大的社會階層,但在希臘和羅馬卻不如此。
在原始基督教中,僧侶和俗衆的區别是逐漸發生的;當我們在新約中讀到主教一詞時,這一詞彙還沒有它現在的寓意。
僧俗分離有兩個方面,一是教義方面的,一是政治方面的;政治的一面又倚靠其教義的一面。
僧侶具備某些行奇迹的能力,特别在有關聖禮方面——洗禮則除外,俗人也能施洗禮。
但沒有僧侶的幫助卻無法舉行婚禮,赦罪禮和臨終時的塗油。
在中世紀中尤其重要的是化體①:隻有祭司才能行彌撒的奇迹。
化體說雖久已為一般人所信仰,但直到公元十一世紀,公元1079年時才變為信條之一。
①化體:指行聖餐時面包和葡萄酒變為基督的肉和血這一天主教的信條。
——譯者 由于祭司們有行奇迹的權能,他們能夠決定一個人是否在天國中享永生或打入地獄。
當一個人在受破門處分中不幸死亡,那末他将要下地獄;假如他經過祭司奉行的一切正當儀式,而自己又适當地認了罪并悔改,那末他最後還将進入天國。
然而進入天國之前,他可能還要在煉獄中經受一段時期——也許是一段很長時期的熬煎。
祭司們可以通過為某人的靈魂作彌撒而縮短這人在煉獄中的期限。
他們為了适當的金錢酬謝是樂于作這種事的。
我們須知所有這一切,不止是公開宣布的信條,而是為僧俗兩界所共同堅信不疑的。
僧侶們行奇迹的權能使他們屢次戰勝那些擁有軍隊的強大君主。
然而這種權能卻受到以下兩種限制:一即俗界怒不可遏的激情爆發,一即僧侶之間的分裂。
直到教皇格雷高裡七世時為止,羅馬居民對于教皇本人并不怎樣尊敬。
每逢騷亂的黨派鬥争誘使他們對教皇進行綁架、拘禁、毒殺或攻擊的時候,他們是毫不猶豫的。
但這怎能和他們的信仰相容呢?這解答,毫無疑問,一部分出于他們毫無克己的能力;此外一部分卻出于人在臨終前還可以悔改的想法。
另外還有一種理由,不過這種理由在羅馬所起的作用較差于其它地區,這就是說,國王在其國内可以使主教們屈從他的意志,這樣國王便可取得足夠的僧侶魔法,從而拯救自己脫離永劫的懲罰。
因此教會紀律,與一個統一的教會管理機構便成為僧權必不可缺之物。
作為僧侶道德革新重要組成部分的這些目标,終于在公元十一世紀中達到了。
僧侶們的職權,總地說來,隻有通過個體僧侶的重大犧牲才能獲得。
為僧侶改革家所一緻抨擊的兩大弊端即聖職買賣與蓄妾。
關于以上二者我們必須分别加以叙述。
由于虔誠信徒的捐獻,教會早已變得很富有。
許多主教擁有巨大的财産,就連教區的祭司們也都照例過着當代的舒适生活。
主教的任命權通常實際上是操于國王之手,但也有時操于一些地位較低的封建貴族。
國王出售主教職位之事是習以為常的;事實上這筆款項占其收入的重要部分。
主教從而再去轉售在其權限以内的高級聖職。
在這種事上是并沒有任何秘密的。
蓋爾伯特(按即塞爾維斯特二世)仿效主教的口吻說“我付出黃金,而當了主教;隻要我按照自己分内的權限行事,我也不怕撈不回這筆款項。
我任命一個祭司,于是我收到黃金;我按插一個執事,于是我收到一堆白銀,看吧,我付出去的黃金,現在又重新返回了我的錢囊。
”①米蘭的彼得·達米安于公元1059年發現自大主教以下該城中的每一僧侶都犯有買賣聖職的罪,而這種情形在當時卻非絕無僅有。
①《劍橋中世紀史》,第5卷,第10章。
買賣聖職當然是一種罪,但這還不是反對它的唯一理由。
它使得教會的人事升遷不憑功績而憑财富,它确認了任命主教事宜中的俗界權威,以及主教對世俗統治者的隸屬關系;同時它導緻主教職位淪為封建體系的一部分。
尤其,當一個人買到了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