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約翰·司各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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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法蘭西,并被該王任命為宮廷學校的校長。
關于預定說和自由意志,修道僧高特沙勒克和萊姆斯大主教,一位顯要的僧侶興克瑪爾之間發生了一場争論。
修道僧高特沙勒克是預定說派,而大主教是自由意志派。
約翰在《論神的預定說》一篇論文中支持了大主教,但他的支持卻太不審慎。
這個問題是非常棘手的;奧古斯丁在駁斥斐拉鸠斯的文章中曾不得不涉及這個問題,贊同奧古斯丁固屬危險,但若公然反對奧古斯丁卻有更大的危險。
約翰支持了自由意志,這或不緻引起什麼責難而獲得諒解;但在他的議論中的那種純哲學的性格卻招來了人家對他的忿懑。
這并不由于他公然違抗神學中公認的任何事物,而是由于他主張:獨立于啟示之外的哲學具有同等的權威,或甚至具有更高的權威。
他争辯說理性和啟示二者都是真理的來源,因此是不能互相矛盾的;但假如二者之間萬一出現了類似矛盾的時候,那末我們就應當采取理性。
真正的宗教,他說,即是真正的哲學;相反,真正的哲學也就是真正的宗教。
他的著作曾受到公元855年和公元859年兩次宗教會議的譴責;第一次宗教會議曾把他的著作斥為“司各脫雜粥”。
由于國王的支持,他終能逃避了懲罰。
他和國王似乎一直很友好。
如果瑪姆茲伯利的維廉的記載可以憑信,當約翰與國王共進午餐的時候國王曾問約翰:“什麼東西使一個愛爾蘭人(Scot)和一個酒徒(Sot)①有所區别?”司各脫回答說:“隻有食前方丈。
”國王于公元877年逝去,此後人們再也沒有聽到約翰的下落。
有人相信他也在同年死去。
但也有人傳說他被阿爾弗萊德大帝聘往英格蘭,并作了瑪姆茲伯利修道院,或阿塞勒尼修道院的院長,最後遭到修道僧的暗殺。
然而,遭這不幸的人卻似乎是另一位同名的約翰。
①愛爾蘭人與酒徒,原文中有協韻關系是國王所說的一句诙諧語。
——譯者 約翰的另一部書是希臘原文僞狄奧尼修斯文集的翻譯。
這是一部在中世紀前期享有盛譽的書。
當聖保羅在雅典傳道的時候,“有幾人貼近他,信了主,其中有亞略巴古的官丢尼斯”②(使徒行傳第17章第34節)。
除了以上記載之外關于這個人在現下我們已無從稽考,但在中世紀時人們還另外知道關于他的許多事。
他曾旅行到法蘭西,并在那裡建立了聖鄧尼修道院;至少在約翰到達法蘭西不久之前該修道院院長希勒杜茵曾有過這樣說法。
除此以外狄奧尼修斯是一本調和新柏拉圖主義與基督教重要著作的有名作者。
這本書的著作年代是不詳的;但它的确成書于公元500年以前和普羅提諾所處的時代以後。
這本書在東方流傳甚廣,并且受到世人贊賞;但在西方一直到公元827年,希臘皇帝米凱爾送給虔誠王路易(LouisthePious)一本抄本,路易王又将該書贈給上述的希勒杜茵修道院院長時為止,這本書尚未被一般人士所知曉。
希勒杜茵認為該書出自聖保羅的門徒,也就是出自希勒杜茵所居修道院的創建者的手筆。
他很想知道該書的内容;但一直到約翰到來卻沒有人能勝任希臘文的翻譯。
約翰完成了這項翻譯,他在從事這項工作時必定感到十分愉快,因為他的觀點和僞狄奧尼修斯文集是十分接近的。
僞狄奧尼修斯從那時以來曾給予西方天主教哲學以巨大的影響。
②丢尼斯:系中文聖經中的譯名。
即本書中的狄奧尼修斯。
——譯者 公元860年人們将約翰的翻譯送呈教皇尼古拉。
教皇因該書在發行以前,未征求他核準而感到惱怒,并命令查理王将約翰送至羅馬——然而這項命令卻被置若罔聞了。
關于本書的實質,特别是關于譯文中所表現出來的精湛的學識,教皇是無法吹求的。
教皇曾征詢他的圖書館長卓越的希臘學學者,阿奈斯它修斯對于該書的意見。
阿奈斯它修斯為一個遠居化外的人竟能具備如此淵博的希臘文知識而感到十分驚訝。
約翰最大的著作(用希臘文寫成的)是《自然區分論》。
這是一部在經院哲學時代可能被稱為“實在論的”著作;這就是說,它象柏拉圖的著作一樣,主張諸共相是在諸殊相以先。
他在“自然”中不僅包括有;而且包括非有。
自然的整體被劃分為四類:(1)創造者而非被創造者,(2)創造者同時又是被創造者,(3)被創造者但非創造者,(4)既為非創造者又為非被創造者。
第一類顯然是上帝。
第二類是存在于上帝之中的(柏拉圖主義的)諸理念。
第三類是時間與空間中的事物。
第四類令人驚訝,仍是上帝,并非作為創世主,而是作為一切事物的終極和目的。
從上帝流溢出來的一切事物都努力争取複歸于上帝;因此所有這些事物的終極和他們的開始是同一的。
一和多之間的橋梁是邏各斯。
他把不同的諸事物,
關于預定說和自由意志,修道僧高特沙勒克和萊姆斯大主教,一位顯要的僧侶興克瑪爾之間發生了一場争論。
修道僧高特沙勒克是預定說派,而大主教是自由意志派。
約翰在《論神的預定說》一篇論文中支持了大主教,但他的支持卻太不審慎。
這個問題是非常棘手的;奧古斯丁在駁斥斐拉鸠斯的文章中曾不得不涉及這個問題,贊同奧古斯丁固屬危險,但若公然反對奧古斯丁卻有更大的危險。
約翰支持了自由意志,這或不緻引起什麼責難而獲得諒解;但在他的議論中的那種純哲學的性格卻招來了人家對他的忿懑。
這并不由于他公然違抗神學中公認的任何事物,而是由于他主張:獨立于啟示之外的哲學具有同等的權威,或甚至具有更高的權威。
他争辯說理性和啟示二者都是真理的來源,因此是不能互相矛盾的;但假如二者之間萬一出現了類似矛盾的時候,那末我們就應當采取理性。
真正的宗教,他說,即是真正的哲學;相反,真正的哲學也就是真正的宗教。
他的著作曾受到公元855年和公元859年兩次宗教會議的譴責;第一次宗教會議曾把他的著作斥為“司各脫雜粥”。
由于國王的支持,他終能逃避了懲罰。
他和國王似乎一直很友好。
如果瑪姆茲伯利的維廉的記載可以憑信,當約翰與國王共進午餐的時候國王曾問約翰:“什麼東西使一個愛爾蘭人(Scot)和一個酒徒(Sot)①有所區别?”司各脫回答說:“隻有食前方丈。
”國王于公元877年逝去,此後人們再也沒有聽到約翰的下落。
有人相信他也在同年死去。
但也有人傳說他被阿爾弗萊德大帝聘往英格蘭,并作了瑪姆茲伯利修道院,或阿塞勒尼修道院的院長,最後遭到修道僧的暗殺。
然而,遭這不幸的人卻似乎是另一位同名的約翰。
①愛爾蘭人與酒徒,原文中有協韻關系是國王所說的一句诙諧語。
——譯者 約翰的另一部書是希臘原文僞狄奧尼修斯文集的翻譯。
這是一部在中世紀前期享有盛譽的書。
當聖保羅在雅典傳道的時候,“有幾人貼近他,信了主,其中有亞略巴古的官丢尼斯”②(使徒行傳第17章第34節)。
除了以上記載之外關于這個人在現下我們已無從稽考,但在中世紀時人們還另外知道關于他的許多事。
他曾旅行到法蘭西,并在那裡建立了聖鄧尼修道院;至少在約翰到達法蘭西不久之前該修道院院長希勒杜茵曾有過這樣說法。
除此以外狄奧尼修斯是一本調和新柏拉圖主義與基督教重要著作的有名作者。
這本書的著作年代是不詳的;但它的确成書于公元500年以前和普羅提諾所處的時代以後。
這本書在東方流傳甚廣,并且受到世人贊賞;但在西方一直到公元827年,希臘皇帝米凱爾送給虔誠王路易(LouisthePious)一本抄本,路易王又将該書贈給上述的希勒杜茵修道院院長時為止,這本書尚未被一般人士所知曉。
希勒杜茵認為該書出自聖保羅的門徒,也就是出自希勒杜茵所居修道院的創建者的手筆。
他很想知道該書的内容;但一直到約翰到來卻沒有人能勝任希臘文的翻譯。
約翰完成了這項翻譯,他在從事這項工作時必定感到十分愉快,因為他的觀點和僞狄奧尼修斯文集是十分接近的。
僞狄奧尼修斯從那時以來曾給予西方天主教哲學以巨大的影響。
②丢尼斯:系中文聖經中的譯名。
即本書中的狄奧尼修斯。
——譯者 公元860年人們将約翰的翻譯送呈教皇尼古拉。
教皇因該書在發行以前,未征求他核準而感到惱怒,并命令查理王将約翰送至羅馬——然而這項命令卻被置若罔聞了。
關于本書的實質,特别是關于譯文中所表現出來的精湛的學識,教皇是無法吹求的。
教皇曾征詢他的圖書館長卓越的希臘學學者,阿奈斯它修斯對于該書的意見。
阿奈斯它修斯為一個遠居化外的人竟能具備如此淵博的希臘文知識而感到十分驚訝。
約翰最大的著作(用希臘文寫成的)是《自然區分論》。
這是一部在經院哲學時代可能被稱為“實在論的”著作;這就是說,它象柏拉圖的著作一樣,主張諸共相是在諸殊相以先。
他在“自然”中不僅包括有;而且包括非有。
自然的整體被劃分為四類:(1)創造者而非被創造者,(2)創造者同時又是被創造者,(3)被創造者但非創造者,(4)既為非創造者又為非被創造者。
第一類顯然是上帝。
第二類是存在于上帝之中的(柏拉圖主義的)諸理念。
第三類是時間與空間中的事物。
第四類令人驚訝,仍是上帝,并非作為創世主,而是作為一切事物的終極和目的。
從上帝流溢出來的一切事物都努力争取複歸于上帝;因此所有這些事物的終極和他們的開始是同一的。
一和多之間的橋梁是邏各斯。
他把不同的諸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