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萊布尼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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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合理,真令人快慰。

     萊布尼茲對罪惡問題的解決辦法,和他的大部分旁的流俗學說一樣,在邏輯上講得通,但是不大能夠服人。

    摩尼教徒盡可反唇相譏,說這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裡最壞的世界,其中存在的善事反而足以加深種種惡。

    他盡可說世界是邪惡的造物主創造的,這位造物主容許有自由意志,正是為了确保有罪;自由意志是善的,罪卻惡,而罪中的惡又超過自由意志的善。

    他盡可接着說,這位造物主創造了若幹好人,為的是讓惡人懲治他們;因為懲治好人罪大惡極,于是這一來世界比本來不存在好人的情況還惡。

    我這裡不是在提倡這種意見,我認為它是想入非非;我隻是說它并不比萊布尼茲的理論更想入非非。

    大家都願意認為宇宙是善的,對證明宇宙善的不健全議論寬容不究,而遇到證明宇宙惡的不健全議論就要仔細考較。

    不必說,實際上這世界有善有惡,倘若不否認這件明白事實,根本不會産生“罪惡問題”。

     現在來講萊布尼茲的秘傳哲學。

    在秘傳哲學中我們見到他的學說的一個解釋,這解釋假使當初人普遍知道了,他的那些流俗論調就大大更難讓人承認;而且,流俗論調中許多顯得牽強或玄虛的東西,在秘傳哲學中也有它的說明。

    有件事值得注意,他故意留給後世研究哲學的人一種錯誤印象,以緻整理他的浩繁的原稿為他出選集的編訂者們,大都歡喜選那種符合他的體系的公認解釋的東西;可是有些文章足以證明他并不是他想讓人家認為的那樣,而是一個遠為深奧的思想家,他們把這些文章倒當成是不重要的,割棄不收。

    為了解萊布尼茲的秘傳學說我們必須依據的原稿,大部分由路易·古兌拉編成了兩部文集,最早在1901年或1903年出版。

    有一篇文稿,萊布尼茲在它的開頭甚至冠以如下的案語:“這裡我有了極大的進步”。

    但是盡管如此,在萊布尼茲死後将近兩個世紀中間,沒一個編訂者認為這篇稿子值得付印。

    他寫給阿爾諾的信件裡含有他的一部分深奧的哲學;這些信固然在十九世紀發表了,但是最早認識到其重要性的是我。

    ①阿爾諾對待這些信的态度讓人喪氣。

    他在信中寫着:“在這些思想中,我發現極多令我吃驚的東西;如果我料得不錯,這種東西幾乎所有的人會感覺荒謬之至,所以我真不懂,明明全世界人都要排斥的一個作品,要它能有什麼用。

    ”這種敵視性的意見無疑使萊布尼茲從此以後對他個人在哲學問題上的真實思想采取保密方針。

     ①羅素在十九世紀末,早在路易·古兌拉之前,對萊布尼茲的“秘傳哲學”作過研究,1900年出版了《萊布尼茲哲學述評》(ACriticalExpositionofthePhilosophyofLeibniz)一書。

    ——譯者 “實體”概念在笛卡爾、斯賓諾莎和萊布尼茲的哲學中是基本的概念,它是從“主語和謂語”這個邏輯範疇脫化出來的。

    有些單詞能當主語也能當謂語;例如我們能夠說“天空呈藍色”和“藍色是一種顔色”。

    另外有些單詞——固有名稱是其中最明顯的實例——決不能充作謂語,隻能充作主語或一個關系的各個項之一。

    這種單詞據認為指實體。

    實體不僅具有這個邏輯特性,此外,它隻要不被神的全能所毀滅(依我們推斷,決不會發生這種事),恒常存在。

    一切真命題或者是一般命題,像“人皆有死”,在這種情況,它陳述一個謂語蘊涵另一個謂語;或者是個别命題,像“蘇格拉底有死”,在這種情況,謂語包含在主語裡面,謂語所表示的性質是主語所表示的實體的概念的一部分。

    發生在蘇格拉底身上的任何一件事,都能用一個以“蘇格拉底”作主語、以叙述這事情的詞語作謂語的語句來斷言。

    這些謂語總起來,構成蘇格拉底這個“概念”。

    所有這些謂語按下述意義來講必然地屬于蘇格拉底:對某一實體,如果這些謂語不能夠真地斷言,這實體就不是蘇格拉底,而是其他某人。

     萊布尼茲堅信邏輯不僅在它本門範圍内重要,當作形而上學的基礎也是重要的。

    他對數理邏輯有研究,研究成績他當初假使發表了,會重要之至;那麼,他就會成為數理邏輯的始祖,而這門科學也就比實際上提早一個半世紀問世。

    他所以不發表的原因是,他不斷發現證據,表明亞裡士多德的三段論之說在某些點上是錯誤的;他對亞裡士多德的尊崇使他難以相信這件事,于是他誤認為錯處必定在自己。

    盡管如此,他畢生仍舊懷着希望,想發現一種普遍化的數學,他稱之為“CharacteristicaUniversalis”(萬能算學),能用來以計算代替思考。

    他說:“有了這種東西,我們對形而上學和道德問題就能夠幾乎像在幾何學和數學分析中一樣進行推論。

    ”“萬一發生争執,正好像兩個會計員之間無須乎有辯論,兩個哲學家也不需要辯論。

    因為他們隻要拿起石筆,在石闆前坐下來,彼此說一聲(假如願意,有朋友作證):我們來算算,也就行了。

    ” 萊布尼茲拿“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這兩個邏輯前提作為他的哲學的基礎。

    二定律都依據“分析”命題這個概念。

    所謂“分析命題”就是謂語包含在主語中的命題,例如“所有白種人是人”。

    矛盾律說一切分析命題皆真。

    充足理由律(限于秘傳體系中的充足理由律)說,所有真命題是分析命題。

    這話甚至對必須看成是關于事實問題的經驗命題也适用。

    如果我作一次旅行,“我”的概念必定自永久的往昔已經包含這次旅行的概念,後者是“我”的謂語。

    “我們可以說,一個具有個體性的實體即完全的有,它的本性就是有一個這樣完全的概念:它足以包含這概念作為屬性而歸的那個主語的所有謂語,并且足以使這些謂語由它推得出來。

    例如,‘國王’這個性質是屬于亞曆山大大帝的,如果把它從主語抽離開,對表示某個人來講不夠确定,而且不包含同一主語的其它性質,也并不包含這位君王的概念所含有的一切;然而神由于看到亞曆山大這個個體概念即個體性,同時就在其中看到能夠真正歸之于他的一切謂語的根據和理由,例如他是否要征服大流士和鮑盧斯①,甚至先驗地(不是憑經驗)知道他的死是老病善終或是被毒殺,這些事我們隻能從史書知道。

    ” ①鮑盧斯(Porus或Poros,死于公元前321年?),印度國王。

    ——譯者 關于他的形而上學的基礎,在給阿爾諾的一封信裡有一段最明确的申述: “考察我對一切真命題所持的概念,我發現一切謂語,不管是必然的或偶然的,不論是過去、現在、或未來的,全包含在主語的概念中,于是我更不多求。

    ……這命題非常重要,值得完全确立,因為由此可知每一個靈魂自成一個世界,與神以外的其他一切事物隔絕獨立;它不僅是永生的,還可說是無感覺的,但它在自己的實體中保留下它所遭的所有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