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回 清韓難生俘大院君 喪越疆罷斥恭内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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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不獨保勝無障蔽,滇省自河底江以下,皆須步步設防。

     非滇粵并力以圖,不足以救越國之殘局,非水陸并進,不足以阻法人之貪謀。

    廷谕長佑密為布置。

    此時長佑已命藩司唐炯督率舊部,出屯保勝。

    粵監曾國荃,也命提督黃得勝統兵防欽州,提督吳全美統兵輪八艘防北海。

    廣西防軍提督黃桂蘭、道員趙沃相繼出關。

     舉朝才智之士,談兵說劍,慷慨激昂,都想趁這當兒,顯出驚人的本領,博着破格的殊榮。

    吏部主事唐景崧,自請赴越南遊說劉永福來歸。

    中旨發往雲南,交督臣差遣。

    景崧奉旨之後,且不入滇,先到粵省,叩谒曾國荃,條陳方略。

    國荃甚題其議,贈了他大大一分程儀。

    于是景崧徑入越南,見了劉永福,擺出策士架子,那三寸不爛之舌,就滔滔滾滾,唱起蘇張的舊曲子來。

    一總有三條妙策,上策言越為法逼,亡在旦夕,誠因保勝。

    傳檄而定諸省,請命中國,假以名号,事成則王,這是上策;其次提全師擊河内,驅法人,中國必能助饷,這是中策;如果坐守保勝,事敗而投中國,怕中國不受,這便是下策。

    反複陳論,說得椎埋葬夫,抗手聽約。

    劉永福笑道:“微力不足當上策,勉為中策或者能夠做的到。

    ” 景崧回報,曾國荃就奏派廣西藩司徐延旭出關與黃桂蘭、趙沃會籌防務。

    忽軍探報稱:“劉永福卷甲星馳,在河内紙橋地方,跟法人大開一仗,陣斬法将李威利,法軍大敗,越南王已封永福一等男爵。

    ” 徐延旭喜道:“這都是唐主政一說之功也。

    ” 随把永福戰績,奏陳朝廷,并留唐景崧防營效用。

     此時法國已派專使來華,質問中國是否助越。

    中國當外交的,是赫赫有名的肅毅伯李鴻章。

    這位伯爺,就拿出油滑手段對付法使,告訴他中國調兵,無非是邊界剿匪。

    法人不得要領,就揚言要發兵犯粵。

    朝廷得信,一面饬令廣東戒嚴,一面令總理衙門緻書法使,聲言越南久列藩封,曆經中國用兵剿匪,力為保護。

    今法人侵陵無已,豈能受此蔑視,倘竟侵我軍駐紮之地,惟有開仗,不能坐視。

    一面下旨,命徐延旭饬劉永福相機領複河内。

    法軍如犯北甯,接令接戰。

    命滇督增兵防邊,唐炯迅赴前敵備戰,并接濟劉永福軍饷。

    調兵籌饷,辦理得異常認真。

     時勢日危,軍情日緊。

    警報傳來,越南的山西省,已被法兵攻破,搖旗喊呐,勢将攻撲瓊州。

    朝廷大驚,忙命岑毓英出關督師,又派兵部尚書彭玉麟為欽差大臣,到廣東督師。

    這彭玉麟是個中興老将:名重幽燕,勳績由來偉甚;貌同褒鄂,容顔半值衰餘。

    沙場見慣長征,橫秋意氣;雲陣猶能酣戰,誓日精忠。

    朝廷請了他出來,總能夠大抒偉抱,特建奇勳,替天朝吐一口兒氣。

    不意才一到差,就上了一個封折,朝廷見了,大大失望。

    原來他這奏折,說的是據候補道王之春言,有鄭官應者,幼從海船,遍曆越南、暹羅。

    暹王粵鄭姓,其掌兵政者皆粵人。

    與官應談法越戰事,皆引為切膚之痛。

    伊國與越之西貢毗連,嘗欲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由暹羅潛師以襲西貢,先覆法酋之老巢。

    又英國屬地曰新加坡,極富庶,粵人居此者十餘萬。

    拟懸重賞,密約兩處壯士,俟暹國兵到時,舉兵内應。

    先奪其兵船,焚其軍火。

    此二端較有把握。

    拟密饬鄭官應潛往結約,該國素稱忠順,鄉誼素敦。

    倘另出奇軍,西貢必可潛師而得。

    拟國素稱忠順,鄉誼素敦。

    倘另出奇軍,西貢必可潛師而得。

    拟再派王之春改裝易服,同往密籌,屆時密催在越各軍,同時并舉。

    西貢得,則河内海防無根,法人皆可驅除,越南可保等語,一派都是書生紙上談兵故套。

     慈禧後立命軍機降旨道: 據奏已悉,暹羅國勢本弱,自新加坡、孟加拉等為英所據,受其挾制,朝貢不通,豈能更出偏師,自挑強敵?鄭官應雖與其國君臣有鄉人之誼,恐難以口舌遊說,趨令興師。

    且西貢、新加坡,皆貿易之場,商賈者流,必無固志。

    懸賞募勇,需款尤巨,亦慮擠濟難籌。

    法人于西貢經營二十餘年,根底甚固,中國無堅輪巨炮,未能渡海出師,搗其巢穴。

    即使暹羅出力,而無援兵以繼其後。

    法人回救,勢必不支。

    況英法迹雖相忌,實則相資。

    彼見暹羅助我用兵,則猜疑之心益萌,并吞之計益急,恐西貢未能集事,而越南先已危亡。

    該尚書所奏,多采近人魏源成說,移其所以制英者,轉而圖法。

    兵事百變,未可徇臆度之空談,啟無窮之邊釁。

    倘機不密,先傳播新聞紙中,為害尤巨,該尚書所稱言易行難者,諒亦見于此。

    欽此。

     這道谕旨,頒發去後,不到一個月,警報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