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回 張之洞上書論繼統 崇皇帝奉旨鎮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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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即為宗社計,惟有因承統者以為承嗣一法。
皇子衆多,不必遽指定何人承繼。
将來繼承大統者,即承繼穆宗為嗣,此則本乎聖意,合乎家法,而皇上處此,亦不至于礙難。
伏請兩宮聖裁,即以此意明降懿旨。
皇上親政之初,循覽慈訓,感恻天壤,自必仰體聖意。
再頒谕旨,隻告郊廟,宣示萬方,則固已昭于天壤,堅于金石矣。
如此約有五利:守彜訓,一也;待宸斷,二也;無嫌疑,三也;無更變,四也;精擇賢,五也。
至于精擇賢而利宏焉在兩宮慈愛之念,惟期于繼嗣繼統,久遠遵行,豈必急急焉指定一承繼之人而後慰?即穆宗在天之靈,當亦願後嗣聖德,永綏洪祚,又豈必斤斤焉早标一嗣子之目而後安?此固為我國家仇萬年之至計。
即使專為穆宗嗣子策之,似亦無善于此者矣。
或謂禮制精深,動關名義,由此以承統為承嗣之說,安保日後無泥古聚訟者。
臣請得條舉其說而預辨之:一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三代人君,凡繼先君之統者,即為先君之後。
雖無父子之名,而用父子之禮。
皇了承繼文宗之統矣,何以又别立後,不知父子之說,漢唐來久已不行,且皇上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已有明文,文宗有子,則穆宗無子矣。
豈有禦宇十三年、功德溥四海之先帝,而不為立後者?其不足辨一也。
一曰禮嫡子則不得後大宗,不知此為臣庶言之,非為天家言之也。
古來擇取親屬入承大統,則本宗不敢私其嫡予,尊尊也。
若後君為先君立嗣,則嗣君亦不得私其嫡子。
蓋嗣君與先君,當日固有君臣之分者,亦尊尊也。
然入承大統者,既承累朝之大宗,則本支應自為繼别之宗,并不得以小宗論,于理于法,當别立嗣者也。
嗣君既為大宗,則雖以子為先君後,于禮于法,不能别立嗣者也。
然則就今日事勢論之,将來皇子雖為穆宗之嗣子,仍無妨為皇上之嫡子,尊尊亦親親也。
皇朝律令,對承繼之文,則曰本生父母,他日稱謂區别,聖心自有權衡。
兩宮以聖而行權,皇上以聖而制禮。
一舉而忠孝慈友之人倫備焉,尊尊親親之禮意赅焉。
義協而禮起,何為不可?其不足辨二也。
一曰《春秋傳》雲:“君子大居正,故兄弟叔侄,輾轉授受,每難帖然,不知從父從子,乃生釁隙。
”若皇子承繼先明,但存名義,豈判親疏?其不足辨三也。
凡此皆群經之精言,而實不切于今日之情事,設有迂儒引之以撓夫國是,佞夫藉以文其莠言,大智聰明,豈能惑哉? 今者往事已矣,惠陵永閟,帝後同歸,既無委裘遺腹之男,複無慰情勝無之女,傷心千古,夫複何言?承繼承統之說,不過于禮制典冊之中存此數位空文,俾穆宗在天之靈爽,雖遠而不遠,幾忘而不忘,庶可稍慰兩宮鬻闵之思,且伸皇上友于之愛。
夫吳可讀區區一貶谪小臣耳,尚且昌言以發其端,緻命以期其許,何況子道、弟道兼盡之聖主哉?昔漢景帝欲悅窦太後之意,至有千秋萬歲後傳梁王之語。
梁王非有應嗣之分者也。
宋高宗乙太宗之後,乃闵太祖子孫零落,而以太祖七世孫為嗣,孝宗非有承統之約者也。
皇上聖明,遠在二君之上。
竊謂今日者,惟在責成毓慶宮侍學諸臣,盡心輔導,培養天心,開陳至道。
皇上孝悌之心,油然而自生,尊尊親親之等秩然而不紊。
任賢去佞,内修外攘,則所以仰體兩宮,上慰穆宗者,固不僅在繼嗣承統一端而已也。
即此一端而論,其沃心正本之方,亦在彼而不在此。
伏惟皇太後與皇上,名分已定,恩誼日笃。
皇太後觀皇上所生皇子,無論承繼穆宗與否,同為己子。
君臣一德,共濟艱難,此宗社之福,而臣民之願也。
臣恭繹懿旨中即是此意,妥議具奏,二語文義,是者,是其将大統宜歸嗣子之意;議者,議夫繼嗣繼統并行不悖之方。
臣工應命陳言,豈敢依違兩可之遊詞。
贻廟堂他日之籌慮,乃諸臣心知其意,而苦于恐涉建儲,不敢發揮。
故不便述此四字之文,而專駁吳可讀之請,以為如此,便可不類建儲矣。
豈知聖意已經宣播,若不善為會通,乘此時畫一長策,究其時勢,轉恐終必類于建儲而後已。
且懿旨上言預定下言,即是語意相連,今不為之疏解分明,以妥議具奏,始以無庸設置議,終傳之四方。
四海聞聽,雖其所謂無誦者,系指原折而言,誠恐迂儒以文害辭,誤疑兩宮有遊稱之意,更恐他日讒佞附會,正藉此議為翻案之端。
一言之微,語病甚大。
竊謂此事關系至重,伏望兩宮聖裁熟思,權衡至當,再降懿旨。
臣愚,不勝大願。
謹奏。
西宮太後瞧見此奏,不勝歎賞。
慈禧後道:“究竟念書的人,講出話來,句句都有理。
” 慈安後道:“被他這麼一說,到不能不另降一道旨了。
” 慈禧後道:“那是不能少的。
”
皇子衆多,不必遽指定何人承繼。
将來繼承大統者,即承繼穆宗為嗣,此則本乎聖意,合乎家法,而皇上處此,亦不至于礙難。
伏請兩宮聖裁,即以此意明降懿旨。
皇上親政之初,循覽慈訓,感恻天壤,自必仰體聖意。
再頒谕旨,隻告郊廟,宣示萬方,則固已昭于天壤,堅于金石矣。
如此約有五利:守彜訓,一也;待宸斷,二也;無嫌疑,三也;無更變,四也;精擇賢,五也。
至于精擇賢而利宏焉在兩宮慈愛之念,惟期于繼嗣繼統,久遠遵行,豈必急急焉指定一承繼之人而後慰?即穆宗在天之靈,當亦願後嗣聖德,永綏洪祚,又豈必斤斤焉早标一嗣子之目而後安?此固為我國家仇萬年之至計。
即使專為穆宗嗣子策之,似亦無善于此者矣。
或謂禮制精深,動關名義,由此以承統為承嗣之說,安保日後無泥古聚訟者。
臣請得條舉其說而預辨之:一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三代人君,凡繼先君之統者,即為先君之後。
雖無父子之名,而用父子之禮。
皇了承繼文宗之統矣,何以又别立後,不知父子之說,漢唐來久已不行,且皇上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已有明文,文宗有子,則穆宗無子矣。
豈有禦宇十三年、功德溥四海之先帝,而不為立後者?其不足辨一也。
一曰禮嫡子則不得後大宗,不知此為臣庶言之,非為天家言之也。
古來擇取親屬入承大統,則本宗不敢私其嫡予,尊尊也。
若後君為先君立嗣,則嗣君亦不得私其嫡子。
蓋嗣君與先君,當日固有君臣之分者,亦尊尊也。
然入承大統者,既承累朝之大宗,則本支應自為繼别之宗,并不得以小宗論,于理于法,當别立嗣者也。
嗣君既為大宗,則雖以子為先君後,于禮于法,不能别立嗣者也。
然則就今日事勢論之,将來皇子雖為穆宗之嗣子,仍無妨為皇上之嫡子,尊尊亦親親也。
皇朝律令,對承繼之文,則曰本生父母,他日稱謂區别,聖心自有權衡。
兩宮以聖而行權,皇上以聖而制禮。
一舉而忠孝慈友之人倫備焉,尊尊親親之禮意赅焉。
義協而禮起,何為不可?其不足辨二也。
一曰《春秋傳》雲:“君子大居正,故兄弟叔侄,輾轉授受,每難帖然,不知從父從子,乃生釁隙。
”若皇子承繼先明,但存名義,豈判親疏?其不足辨三也。
凡此皆群經之精言,而實不切于今日之情事,設有迂儒引之以撓夫國是,佞夫藉以文其莠言,大智聰明,豈能惑哉? 今者往事已矣,惠陵永閟,帝後同歸,既無委裘遺腹之男,複無慰情勝無之女,傷心千古,夫複何言?承繼承統之說,不過于禮制典冊之中存此數位空文,俾穆宗在天之靈爽,雖遠而不遠,幾忘而不忘,庶可稍慰兩宮鬻闵之思,且伸皇上友于之愛。
夫吳可讀區區一貶谪小臣耳,尚且昌言以發其端,緻命以期其許,何況子道、弟道兼盡之聖主哉?昔漢景帝欲悅窦太後之意,至有千秋萬歲後傳梁王之語。
梁王非有應嗣之分者也。
宋高宗乙太宗之後,乃闵太祖子孫零落,而以太祖七世孫為嗣,孝宗非有承統之約者也。
皇上聖明,遠在二君之上。
竊謂今日者,惟在責成毓慶宮侍學諸臣,盡心輔導,培養天心,開陳至道。
皇上孝悌之心,油然而自生,尊尊親親之等秩然而不紊。
任賢去佞,内修外攘,則所以仰體兩宮,上慰穆宗者,固不僅在繼嗣承統一端而已也。
即此一端而論,其沃心正本之方,亦在彼而不在此。
伏惟皇太後與皇上,名分已定,恩誼日笃。
皇太後觀皇上所生皇子,無論承繼穆宗與否,同為己子。
君臣一德,共濟艱難,此宗社之福,而臣民之願也。
臣恭繹懿旨中即是此意,妥議具奏,二語文義,是者,是其将大統宜歸嗣子之意;議者,議夫繼嗣繼統并行不悖之方。
臣工應命陳言,豈敢依違兩可之遊詞。
贻廟堂他日之籌慮,乃諸臣心知其意,而苦于恐涉建儲,不敢發揮。
故不便述此四字之文,而專駁吳可讀之請,以為如此,便可不類建儲矣。
豈知聖意已經宣播,若不善為會通,乘此時畫一長策,究其時勢,轉恐終必類于建儲而後已。
且懿旨上言預定下言,即是語意相連,今不為之疏解分明,以妥議具奏,始以無庸設置議,終傳之四方。
四海聞聽,雖其所謂無誦者,系指原折而言,誠恐迂儒以文害辭,誤疑兩宮有遊稱之意,更恐他日讒佞附會,正藉此議為翻案之端。
一言之微,語病甚大。
竊謂此事關系至重,伏望兩宮聖裁熟思,權衡至當,再降懿旨。
臣愚,不勝大願。
謹奏。
西宮太後瞧見此奏,不勝歎賞。
慈禧後道:“究竟念書的人,講出話來,句句都有理。
” 慈安後道:“被他這麼一說,到不能不另降一道旨了。
” 慈禧後道:“那是不能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