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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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群書所載略備矣,《蒼颉》多古字,俗師失其讀。
宣帝時,征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
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作訓故,并列焉。
”庾肩吾《書品序》:“隸體發源秦時,隸人下邳程邈所作,始皇見而重之,以奏事繁多,篆字難制,遂作此法,故曰隸書。
今時正書是也。
” 張守節《史記正義論例》曰:“程邈變篆為隸,楷則有常。
後代作文随時改易,衛宏官書數體,呂忱或字多奇,鐘、王等家以能為法,緻今楷文改變,非複一端。
” 《南齊書劉休傳》:“元嘉世,羊欣受字,敬正隸法,世共宗之。
右軍之體微古,不複見貴。
休始好此法,至今此體大行。
” 《梁書蕭子雲傳》:“子雲善草隸書,為世楷法。
自雲善效鐘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
答敕雲:臣昔不能拔賞,随世所貴,規摹子敬,多曆年所。
年二十六,著《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語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勢而已。
十許年來,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勢,洞徹字體,又以逸少之不及元常,猶子敬之不及逸少。
自此研思,方悟隸式,始變子敬,全範元常,逮爾以來,自覺功進。
”(可見鐘、王之字即是隸書。
) 《後魏書江式傳》:式表雲:“晉世義陽王典詞令任城呂忱表上《字林》六卷,尋其況趣,附托許氏《說文》;而按偶章句,隐别古籀奇惑之字,文得正隸,不差篆意也。
” 又雲:“式于是撰集字書,号曰《古今文字》,凡四十卷。
大體依許氏《說文》為本,上篆下隸。
” 《水經注》:“昔在漢世,洛陽宮殿門題多是大篆,言是蔡豈諸子。
自董卓焚宮殿,魏太祖平荊州,漢吏部尚書安定梁孟皇善師宜官八分體,求以贖死。
太祖善其法,常仰系帳中愛玩之,以為勝宜官,北宮榜題鹹是鹄筆。
南宮既建,明帝令侍中京兆韋誕以古篆書之。
皇都遷洛,始令中書舍人沈含馨以隸書書之。
景明、正始之年,又敕符節,令江式以大篆易之,今諸桁榜題皆是式書。
” 劉勰《文心雕龍》引庾肩吾《書品》:“隸體發源秦時,隸人下邳程邈所作。
始皇見而重之,以奏事繁多,篆字難制,遂作此法,故曰隸書,今時正書是也。
草聖起于漢時,解散隸法,用以赴急,本因草創之義,故曰草書。
建初中,京兆杜操始以善書知名,今之草書是也。
” 《北齊書》:“趙仲将善草隸,雖與弟書,書字楷正,雲:“草不可不解,若施于人,似相輕易。
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其疑所在宜爾,是以必須隸書,”(可見不草即是隸書。
) 晉成公綏《隸書體》雲:“蟲篆既繁,草稿近僞,适之中庸,莫尚于隸。
”是則篆、草之中惟有隸也。
又雲:“若乃八分、玺法,殊好異制。
”是八分雖别一體,亦謂之隸也,又雲:“垂象表式,有模有楷。
”則後人之名為楷者,從此出矣。
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雲:“夫書,先須引八分、章草人隸字中,發人意氣。
” 《宣和書譜》:“為八分之說者多矣。
一日東漢上谷王次仲以隸字改為楷法,變八分。
此蔡希綜之說也。
一曰去隸字八分取二分,去小篆二分取八分,故謂之八分。
此蔡琰述父中郎邕語也。
(《莊子》:“丁子有尾。
”世人謂右行曲波為尾。
丁子二字,左行曲波亦是尾也。
揚慎曰:觀此、則莊子之時已有八分書,不始于王次仲矣。
)前世之善書類能言其書矣。
然而自漢以來,至于唐千百載間,金石遺文之所載,特存篆、隸,行、草,所謂八分者何有?至唐,則八分書始盛,其典型蓋類隸而變方廣作波勢,不古不嚴,豈在唐始有之那?杜甫作《八分歌》,盛稱李潮、韓擇木、蔡有鄰,是皆唐之諸子。
而今所存者,又皆唐字。
則希綜、蔡邕之論安在哉?蓋古之名稱與今或異,今所謂正書,則古所謂隸書;今所謂隸書,則古所謂八分。
至唐則又于隸書中别為八分以名之,然則唐之所謂八分者,非古之所謂八分也。
今禦府所藏八分者四人:曰張彥遠、曰貝冷該、曰于僧翰、曰釋靈該,是四子俱唐人,則知今之八分出于唐明矣。
故不得不辨,以诏後世雲,” 《金石錄》:“右《東魏大覺寺碑》陰題‘銀青光祿大夫臣韓毅隸書’,蓋今楷字也。
庚肩吾曰:‘隸書,今之正書也。
’張懷瓘《六體書論》亦雲:‘隸書者,程邈造字皆真正,亦曰正書。
’自唐以前皆謂楷字為隸,至歐陽公《集古錄》,誤以八分為隸書,自是舉世凡漢時石刻皆目為漢隸。
有一士人力主此論,餘嘗出漢碑數本問之:何者為隸?何者為八分?蓋自不能分也。
因覽此碑,毅自題為隸書。
故聊志之,以法來者之惑。
” 《老學庵筆記》:“周越《書苑》雲:‘郭忠恕以為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隸書出,隸書悖而行書作,行書狂而草書聖。
’以此知隸乃今真書。
趙明誠《金石錄》謂誤以八分為隸,自歐陽公始。
”(《千字文》雲:杜藁鐘隸。
《王羲之傳》:尤善隸書、為古今之冠。
) 《項氏家說》曰:“程回可父辨隸書曰:周興嗣《千字》:‘杜稿鐘隸。
’蕭于雲啟雲:“論草隸,逸少不及元常,子敬不及逸
宣帝時,征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
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作訓故,并列焉。
”庾肩吾《書品序》:“隸體發源秦時,隸人下邳程邈所作,始皇見而重之,以奏事繁多,篆字難制,遂作此法,故曰隸書。
今時正書是也。
” 張守節《史記正義論例》曰:“程邈變篆為隸,楷則有常。
後代作文随時改易,衛宏官書數體,呂忱或字多奇,鐘、王等家以能為法,緻今楷文改變,非複一端。
” 《南齊書劉休傳》:“元嘉世,羊欣受字,敬正隸法,世共宗之。
右軍之體微古,不複見貴。
休始好此法,至今此體大行。
” 《梁書蕭子雲傳》:“子雲善草隸書,為世楷法。
自雲善效鐘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
答敕雲:臣昔不能拔賞,随世所貴,規摹子敬,多曆年所。
年二十六,著《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語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勢而已。
十許年來,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勢,洞徹字體,又以逸少之不及元常,猶子敬之不及逸少。
自此研思,方悟隸式,始變子敬,全範元常,逮爾以來,自覺功進。
”(可見鐘、王之字即是隸書。
) 《後魏書江式傳》:式表雲:“晉世義陽王典詞令任城呂忱表上《字林》六卷,尋其況趣,附托許氏《說文》;而按偶章句,隐别古籀奇惑之字,文得正隸,不差篆意也。
” 又雲:“式于是撰集字書,号曰《古今文字》,凡四十卷。
大體依許氏《說文》為本,上篆下隸。
” 《水經注》:“昔在漢世,洛陽宮殿門題多是大篆,言是蔡豈諸子。
自董卓焚宮殿,魏太祖平荊州,漢吏部尚書安定梁孟皇善師宜官八分體,求以贖死。
太祖善其法,常仰系帳中愛玩之,以為勝宜官,北宮榜題鹹是鹄筆。
南宮既建,明帝令侍中京兆韋誕以古篆書之。
皇都遷洛,始令中書舍人沈含馨以隸書書之。
景明、正始之年,又敕符節,令江式以大篆易之,今諸桁榜題皆是式書。
” 劉勰《文心雕龍》引庾肩吾《書品》:“隸體發源秦時,隸人下邳程邈所作。
始皇見而重之,以奏事繁多,篆字難制,遂作此法,故曰隸書,今時正書是也。
草聖起于漢時,解散隸法,用以赴急,本因草創之義,故曰草書。
建初中,京兆杜操始以善書知名,今之草書是也。
” 《北齊書》:“趙仲将善草隸,雖與弟書,書字楷正,雲:“草不可不解,若施于人,似相輕易。
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其疑所在宜爾,是以必須隸書,”(可見不草即是隸書。
) 晉成公綏《隸書體》雲:“蟲篆既繁,草稿近僞,适之中庸,莫尚于隸。
”是則篆、草之中惟有隸也。
又雲:“若乃八分、玺法,殊好異制。
”是八分雖别一體,亦謂之隸也,又雲:“垂象表式,有模有楷。
”則後人之名為楷者,從此出矣。
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雲:“夫書,先須引八分、章草人隸字中,發人意氣。
” 《宣和書譜》:“為八分之說者多矣。
一日東漢上谷王次仲以隸字改為楷法,變八分。
此蔡希綜之說也。
一曰去隸字八分取二分,去小篆二分取八分,故謂之八分。
此蔡琰述父中郎邕語也。
(《莊子》:“丁子有尾。
”世人謂右行曲波為尾。
丁子二字,左行曲波亦是尾也。
揚慎曰:觀此、則莊子之時已有八分書,不始于王次仲矣。
)前世之善書類能言其書矣。
然而自漢以來,至于唐千百載間,金石遺文之所載,特存篆、隸,行、草,所謂八分者何有?至唐,則八分書始盛,其典型蓋類隸而變方廣作波勢,不古不嚴,豈在唐始有之那?杜甫作《八分歌》,盛稱李潮、韓擇木、蔡有鄰,是皆唐之諸子。
而今所存者,又皆唐字。
則希綜、蔡邕之論安在哉?蓋古之名稱與今或異,今所謂正書,則古所謂隸書;今所謂隸書,則古所謂八分。
至唐則又于隸書中别為八分以名之,然則唐之所謂八分者,非古之所謂八分也。
今禦府所藏八分者四人:曰張彥遠、曰貝冷該、曰于僧翰、曰釋靈該,是四子俱唐人,則知今之八分出于唐明矣。
故不得不辨,以诏後世雲,” 《金石錄》:“右《東魏大覺寺碑》陰題‘銀青光祿大夫臣韓毅隸書’,蓋今楷字也。
庚肩吾曰:‘隸書,今之正書也。
’張懷瓘《六體書論》亦雲:‘隸書者,程邈造字皆真正,亦曰正書。
’自唐以前皆謂楷字為隸,至歐陽公《集古錄》,誤以八分為隸書,自是舉世凡漢時石刻皆目為漢隸。
有一士人力主此論,餘嘗出漢碑數本問之:何者為隸?何者為八分?蓋自不能分也。
因覽此碑,毅自題為隸書。
故聊志之,以法來者之惑。
” 《老學庵筆記》:“周越《書苑》雲:‘郭忠恕以為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隸書出,隸書悖而行書作,行書狂而草書聖。
’以此知隸乃今真書。
趙明誠《金石錄》謂誤以八分為隸,自歐陽公始。
”(《千字文》雲:杜藁鐘隸。
《王羲之傳》:尤善隸書、為古今之冠。
) 《項氏家說》曰:“程回可父辨隸書曰:周興嗣《千字》:‘杜稿鐘隸。
’蕭于雲啟雲:“論草隸,逸少不及元常,子敬不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