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六 宗廟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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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獻(用象尊盎齊)。
後六獻(用象尊盎齊)。
朝獻 王七獻(因朝踐獻尊醴齊)。
再獻 後八獻(因饋獻象尊盎齊)。
賓九獻(用象尊盎齊)。
屍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散,悉但反。
疏曰:九獻禮畢,自此以後,長賓、長兄弟更為加爵,屍又飲二,是并前屍飲九,主人乃散爵獻士及群有司也。
《祭統》。
楊氏曰:九獻之後,謂之加爵。
《特牲禮》,長兄弟、衆賓長及佐食有三加爵,則天子諸侯亦有加爵,《明堂位》雲加以璧散是也。
又《特牲禮》雲,加爵之後,有嗣子舉奠,《文王世子》,謂之上嗣舉奠,天子之禮,亦當然也。
《禮運》。
《崔氏疏》雲,天子九獻,魯及王者之後亦九獻,侯伯七獻。
朝踐及饋熟君皆不獻,於九獻之中減二,故為七獻。
子男五獻,亦以朝踐、饋熟君皆不獻,但酳屍一獻而已。
《禮器》曰,太廟之内敬矣,君親牽牲,大夫贊币而從;君親制祭,夫人薦盎。
疏曰:侯伯、子男之君,朝踐君不獻,故夫人薦盎。
又君親割牲,夫人薦酒。
疏曰:君親割牲夫人薦酒者,謂薦熟時君親割牲體,於時君亦不獻,故夫人薦酒。
又按:《特牲》、《少牢》饋食之禮,主人、主婦及賓備行三獻。
況祭禮以饋熟為正,上而天子,下而大夫士,祭禮皆有獻,今雲侯伯、子男饋熟時皆無獻,於理不通,聖人制禮文理密察,自有隆殺之宜,必不如疏家所說之疏也)。
△右九獻之後加爵 太祝,既祭,令徹(疏曰:祭訖屍谡之後,太祝命徹祭器,即《詩》雲"諸宰君婦,廢徹不遲"是也。
《春官》)。
樂師,及徹,帥學士而歌徹(學士,國子也。
鄭司農雲,将徹之時自有樂,帥學士而歌徹。
元謂徹者歌《雍》。
疏曰:但學士主舞,瞽人主歌。
今雲帥學士而歌徹者,歌徹之時,歌舞俱有。
謂率學士使之舞,歌者自是瞽人歌《雍詩》也)。
令相(相,去聲。
令視了扶工。
了,音了。
疏曰:此令相之文在歌徹之下,以其瞽人無目而稱工,故令視了扶工也。
同上。
《論語》八佾以《雍》徹。
朱子注曰:《雍》,《周頌》篇名;徹,祭畢而收其俎也。
天子宗廟之祭則歌《雍》以徹。
《春官》:外宗佐王後薦玉豆、視豆笾,及以樂徹亦如之。
内宗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笾。
疏曰:豆笾,後於神前徹之,傳與外宗,外宗傳與内宗,内宗傳與外者,故知佐傳也。
世婦、九嫔、内宰贊徹豆笾,互見《朝踐》條注。
《天官》:内小臣徹後俎。
疏曰:謂如東房中受屍酢之俎,内小臣徹之)。
△右徹 濟濟跄跄,絜爾牛羊,以往烝嘗,或剝或亨,或肆或将。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祊,補彭反。
祊,門内也。
箋雲:孔,甚也。
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故使祝博求之平生門内之旁、待賓客之處,祀禮於是甚明。
《小雅 楚茨》。
楊氏曰:祊有二,有祭日之祊,有明日繹祭之祊。
《楚茨詩》祝祭於祊,在門内之旁待賓客之處,乃祭日之祊也)。
△右祝祭于祊 《傳》: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抷飲,蒉桴而土鼓,猶若可以緻其敬於鬼神(言其物質略,有齊敬之心則可以薦羞於鬼神。
中古未有釜甑,釋米捭肉加於燒石之上而食之耳。
今北狄猶然,汙尊,鑿地為尊。
抷飲,手掬之也。
蒉,讀為{士凵},苦對反。
{士凵},逼也,謂搏土為桴也。
土鼓,築土為鼓也)。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臯某複",然後飯腥而苴熟(疏曰:後世漸文,及其身之死也,升上屋而号呼,北面告文曰"臯"。
臯,引聲之言。
某,謂死者名,令其反複魄,不複,然後浴屍而行含禮。
於含之時,飯用生稻之米,故雲飯腥。
用上古未嘗有化火之法。
苴熟者,至欲葬遣奠之時,而用苞裹熟肉以遣送屍,法中古修火化之法也。
伏羲為上古,神農為中古,五帝為下古)。
故天望而地藏也,體魄則降,知氣在上(疏曰:天望,謂始死望天而招魂。
地藏,謂葬地以藏屍。
體魄則降,所以地藏。
知氣在上,所以望天而招魂)。
故死者北首(首,陰也),生者南鄉(鄉,陽也),皆從其初(謂取法於上古、中古也)。
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寒則累土,暑則聚薪柴,居其上)。
未有火化(食腥也),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
未有麻絲,衣其羽皮(此上古之時也)。
後聖有作(謂中古之後,聖人作興),然後脩火之利(熟治萬物),範金(鑄作器用),合土(謂和合其土,燒以作器,如有虞氏瓦棺,參有虞氏之尊之類),以為台榭宮室牖戶。
以炮(裹燒之也),以燔(加於火上),以亨(煮之镬也),以炙(貫之火上),以為醴酪。
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朔,亦初也。
謂仿效中古以來)。
故元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鐘鼓,脩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醍,音體。
此言今禮馔具所因於古及其事義也。
粢讀為齊,聲之誤也。
《周禮》五齊: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醍齊,五曰沈齊。
字雖異,醆與盎、澄與沈,蓋同物也。
奠之不同處,重古略近也。
祝,祝為主人享神辭也。
嘏,祝為屍緻福於主人之辭也。
祜,福也,福之言備也。
泛,芳斂反。
為,於僞反。
疏曰:元酒,謂水也。
太古無酒,以水當酒所用,故謂之元酒。
以今雖有五齊三酒貴重古物,故陳設之時,在於室内而近北。
"醴醆在戶",醴謂醴齊,醆謂盎齊,以其後世所為,賤之陳列,雖在室内稍南近戶。
"粢醍在堂"者,以卑之故陳列又南近戶而在堂。
"澄酒在下"者,澄,謂沈齊也,酒,謂三酒、事酒、昔酒、清酒之等稍卑之,故陳在堂下也。
"陳其犧牲"者,按《特牲》禮,陳鼎於門外北面,獸在鼎南東首,犧牲在獸西北首,其天子諸侯夕省牲之時,亦陳於廟門外橫行西上。
"備其鼎俎"者,以牲煮於镬,镬在廟門之外,鼎随镬設,各陳於镬西,取牲體以實其鼎而入,設於阼階下南北陳之,俎設於鼎西,以次載於俎也,故雲備其鼎俎。
"列其琴瑟"者,琴瑟在堂而登歌,故《書》雲"搏拊琴瑟以詠"是也。
"管磬鐘鼓"者,堂下之樂,則《書》雲"下管鼗鼓笙镛以間"是也。
其歌鐘歌聲亦在堂下。
"修其祝嘏"者,祝,謂以主人之辭享神;嘏,謂祝以屍之辭緻福而嘏主人也。
"以降上神與其先祖"者,指其精氣,謂之上神,指其亡親,謂之先祖。
"以正君臣"者,《祭統》雲"君在廟門外則疑於君,入廟門則全謂臣"是也。
"以笃父子"者,《祭統》雲"屍南面,父北面而事之"是也。
"以睦兄弟"者,《祭統》雲"昭與昭齒,穆與穆齒",《特牲》雲"主人洗爵獻長兄弟衆兄弟"是也。
"以齊上下"者,《祭統》雲"屍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屍飲七,以瑤爵獻大夫"是也。
"夫婦有所"者,《禮器》雲"君在阼,夫人在房",及《特牲》"夫婦交相緻爵"是也。
雲"醆與盎、澄與沈,蓋同物"者,以《酒正》文醴醍之間有盎,此醴醍之間有醆。
又《周禮》醍齊之下有沈齊,此醍齊之下有澄齊故也。
按此注澄是沈齊,按《酒正》注澄酒是三酒,二注不同,故趙商疑而緻問,鄭答之雲,此本不誤,轉寫益澄字耳。
如鄭所答,是轉寫《酒正》之文誤益"澄"字當雲酒三酒也,則是與《禮運》注同。
然按《坊記》雲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
注雲:淫,猶貪也。
又以澄為清酒,田瓊疑而緻問,鄭答之雲,《禮運》雲醴、醆、醍、澄各是一物,皆不言酒,故推其意,澄為沈齊,酒為三酒。
《坊記》雲,醴也,醍也、澄也,皆言酒,故因注雲澄酒,清酒也。
其實沈齊也。
如鄭此言。
《坊記》所雲醴酒、醆酒、五齊,亦言酒,則澄酒是沈齊也,是五者最清,故雲澄酒,非為三酒之中清酒,是與《禮運》不異也)。
作其祝号,元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
熟其殽,與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
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越,音活。
幂,莫曆反。
衣,於既反。
疏曰:元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此是用上古也。
熟其殽以下用中古也。
"作其祝号"者,謂造其鬼神及牲玉美号之辭,史祝稱之以告鬼神,故雲作其祝号。
"元酒以祭"者,謂朝踐之時,設此元酒於五齊之上,以緻祭鬼神。
此重古設之,其實不用以祭也。
"薦其血毛"者,亦朝踐時,延屍在堂,祝以血毛告於室也。
"腥其俎"者,亦謂朝踐時,既殺牲,以俎盛肉進於屍前也。
"熟其殽"者殽,骨體也。
熟,謂以湯焰之,以其所焰骨體進於屍前也。
"與其越席"至"澣帛",皆謂祭初之時。
越席謂蒲席,疏布謂粗布。
若依周禮,越席疏布是祭天之物,此經雲"君與夫人",則宗廟之禮也。
此蓋記者雜陳夏、殷諸侯之禮,故強宗廟而用越席、疏布也。
"衣其浣帛"者,謂祭服練帛染而為之。
"醴醆以獻"者,朝踐之時用醴,饋食之時用醆。
"薦其燔炙"者,謂燔肉炙肝。
按:《特牲禮》,主人獻屍,賓長以肝從,主婦獻屍,賓長以燔從,則此君薦之用炙也,夫人薦用燔是也。
《詩 楚茨》雲或燔,或炙。
鄭雲燔,燔肉也;炙,炙肝也。
君與夫人交獻,第一君獻,第二夫人獻,第三君獻,第四夫人獻,其君與夫人交錯而獻也。
"以嘉魂魄"者,謂設此在上祭祀之禮,所以嘉善於死者之魂魄,是謂合莫。
莫,謂虛無寂寞,言死者精神虛無寂寞,得生者嘉善,而神來歆享,是生者和合於寂寞。
但《禮運》之作,因魯之失禮,孔子乃為廣陳天子諸侯之事,及五帝、三王之道,其言雜亂,或先或後,其文不次,舉其大綱,不可以一代而定其法制,又不可以一概而正其先後也。
若審此理則無所疑惑)。
然後退而合亨,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笾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鉶,音刑。
疏曰:此謂祭饋之節,供事鬼神及祭未獻賓,并祭竟燕飲享食賓客兄弟也。
"退而合亨"者,前明薦焰既未熟,今至饋事,乃退取曏焰肉更合亨之,令熟拟更薦屍。
又屍俎唯載右體,其馀不載者及左體等,亦於镬中亨煮之,故雲合亨。
"體其犬豕牛羊"者,亨之既熟,乃體别骨之貴賤以為衆俎,知非屍前正俎者,以此經所陳多是祭末之事,若是屍前正俎,當雲是謂合莫,不得雲是謂大祥。
既是人之祥善,故為祭末享燕之衆俎也。
"實其簠簋笾豆鉶羹"者,此舉事屍之時所供設也。
若笾豆亦兼據賓客及兄弟之等,故《特牲》、《少牢》賓及衆賓、兄弟之等,皆有笾豆及俎是也)。
此禮之大成也(《禮運》)。
設朝事,燔燎膻芗,見以蕭光,以報氣也。
薦黍稷,羞肝肺、首心,見間以俠甒,加以郁鬯,以報魄也(見,依注作覸,音間廁之間。
徐古辦反。
俠,古洽瓦。
甒,音武。
朝事,謂薦血腥時也。
薦黍稷,所謂饋食也。
見及見間,皆當為覸字之誤也。
疏曰:報氣,謂朝踐之節也;報魄,謂饋熟之節也。
朝事,謂早朝祭事。
燔燎,謂取膟膋燎於爐炭。
膻,謂馨香。
“見以蕭光”,謂見覸。
覸,謂雜也。
光,謂氣也。
謂燔膟膋兼{蓻火}蕭蒿,是雜以蕭氣,是以報氣也。
羞,進也,殷祭以肝,周祭以肺,有虞氏以首,夏後氏以心,皆謂祭黍稷之時兼此物祭也。
‘見間以俠甒’者,言祭黍稷之時,雜以兩甒醴酒。
“加以郁鬯”者,言非但薦熟是報魄,初所加郁鬯亦是報魄。
以魄在地下,郁鬯灌地,雖然是祭初,亦是報魄,不當薦熟之時,以故雲“加”也。
《祭義》)。
祭之日,君牽牲,穆答君,卿大夫序從(從,木用反。
穆,子姓也。
答,對也。
疏曰:祭廟,君牽牲之時,子姓對:“君共牽牲。
”“卿大夫序從”者,卿大夫佐币,土奉刍,依次第而從君也)。
既入廟門,麗於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乃退。
焰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袒,徒旦反。
刲,苦圭反。
膟,音律。
焰,音燖。
麗,猶系也。
毛牛尚耳,以耳毛為上也。
膟膋,血與腸間脂也。
焰祭、祭腥,祭焰肉、腥肉也。
湯肉,曰焰。
疏曰:麗,系也。
君牽牲入廟,系著中庭碑也。
用鸾刀刲割牲體,又取血及腸間脂,血以供薦,而膋以供炙肝及{蓻火}蕭也。
“乃退”者,謂殺牲竟,而取卿大夫所刲血毛膟膋薦之,竟而退也。
“焰祭祭腥”者,焰謂焰肉而祭,腥謂以腥肉而祭。
言薦膟膋之後,以俎載焰肉、腥肉而祭。
“而退”者,祭事既卒而退,是恭敬之至極也。
又曰:按《說文》及《字林》雲,膟血祭膋是牛腸間脂也,其祭腥肉、焰肉,并當朝踐之節。
《祭義》)。
君純冕立於阼,夫人副袆立於東房。
君執圭瓒祼屍,大宗執璋瓒亞祼;及迎牲,君執紖,卿大夫從,士執刍,宗婦執盎從夫人。
薦涚水,君執鸾刀,羞哜,夫人薦豆,此之謂夫婦親之(袆,音輝。
瓒,才但反。
紖,直忍反,又以忍反。
從,才用反。
刍,初俱反。
盎,烏浪反。
從夫人絕句,一讀 以從字絕句。
涚,舒銳反,徐音歲。
羞齊本亦作哜,才細反。
太廟,始祖廟也。
圭瓒、璋瓒,祼器也,以圭璋為柄酌郁鬯,曰祼。
疏曰:“大宗執璋瓒亞祼”者,大宗,主宗廟禮者,以亞祼之禮,夫人親為之。
此不雲夫人而雲大宗者,記者廣言容夫人有故,故大宗伯代夫人行禮,執圭瓒亞祼之禮。
“君執紖”者,紖,牛鼻繩,君自執之,入系於碑。
“卿大夫從”者,謂卿大夫從驅之,及殺,與币告也。
“士執刍”者,刍,謂藁也,以其殺牲用刍藁藉之。
“宗婦執盎從”者,謂同宗之婦執盎以從夫人。
“夫人薦涚水”者,涚,即盎齊由自濁,用清酒以涚沛之。
涚水是明水。
宗婦執盎齊從夫人而來,奠盎齊於位,夫人乃就盎齊之尊酌此涚齊而薦之者,因盎齊有明水,連言水耳。
上雲“夫人副袆”,此則上公之祭,宜有醴齊盎,但言盎者,略言之,亦容侯伯子男之祭,但有盎齊無醴齊也,故執盎從。
“君執鸾刀羞哜”者,哜,肝肺也。
哜有二時,一是朝踐之時,取肝以膋貫之,入室,燎於爐炭,出,薦之主前。
二者謂饋熟之時,君以鸾刀割制所羞哜肺,橫切之使不絕,示奠於俎上,屍并哜之,故雲“羞哜”。
一雲羞,進也,謂君用鸾刀制此哜肉以進之,故雲“鸾刀羞哜”。
“夫人薦豆”者,於君羞哜之時,夫人薦此饋食之豆。
“此之謂夫婦親之”者,君親執紖及鸾刀羞哜,是夫親之也,夫人薦涚水及羞豆,是婦親之也,故雲“夫婦親之”)。
天道至教,聖人至德(疏曰:天道,用教以示人。
聖人,則放之以為德。
故君立於阼以象日,夫人在西房以象月)。
廟堂之上,罍尊在阼,犧尊在西。
廟堂之下,縣鼓在西,應鼓在東(縣,音元。
禮樂之器,尊西也。
犧,《周禮》作“獻”。
獻,素河反。
疏曰:犧尊貴於罍尊,而犧尊西,縣鼓大於應鼓,而縣鼓在於西,故雲禮樂之器尊西。
又曰,罍尊在阼,謂夫人所酌也。
犧尊在西,謂君所酌也。
縣鼓,謂大鼓也,在西方而縣之。
應鼓,謂小鼓也,在東方而縣之。
熊氏雲,此諸侯時祭所用之禮,故罍尊夫人所酌也。
若天子之祭,則罍尊在堂下。
故《禮運》雲“澄酒在下”。
酒謂三酒,在堂下。
《司尊彜》雲“皆有罍”,諸臣之所昨,則君不酌罍也)。
君在阼,夫人在房(人君,尊東也。
天子諸侯有左右房。
疏曰:《顧命》雲“天子有左右房”,此雲“夫人在房”,又雲“夫人東酌罍尊”,是西房也)。
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
君西酌犧象,夫人東酌罍尊(象日出東方而西行也,月出西方而東行也)。
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和之至也(疏曰:堂之上下,禮樂交相應會,和諧之至極也。
《禮器》)。
诏祝於室,坐屍於堂(謂朝事時也。
朝事,延屍於戶西南面,布主席東面,取牲膟膋燎於爐炭,洗肝於郁鬯而燔之。
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於主前,主人親制其肝,所謂制祭也。
時屍薦以笾豆,至薦熟,乃更延主於室之奧。
屍來升席,自北方坐於主北焉。
堕,許恚反,或許垂反)。
用牲於庭(謂殺之時),升首於室(制祭之後,升牲首於北牖下,尊首尚氣也)。
直祭祝於主,(謂薦熟時也。
如特牲、少牢饋食之也。
直,正也,祭以熟為正,則血腥之屬,盡敬心耳。
疏曰:薦熟正祭之時,祝官以祝辭告於主,若《儀禮·少牢》“敢用柔毛剛鬣用薦歲事於皇祖伯某”是也)。
索祭祝於祊(索,求神也。
廟門曰祊,謂之祊者,以於繹祭名也。
疏曰:凡祊有二種,一是正祭之時,既設祭於廟,又求神於廟門之内,《詩·楚茨》雲“祝祭於祊門内平生待賓之處”,與祭同日也;二是明日繹祭之時,設馔於廟門外西室,亦謂之祊。
今此索祭於祊,當是正祭日之祊矣),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室與?堂與?與,音馀。
下同)?或諸遠人乎?祭於祊,尚曰求諸遠者與(遠,千萬反。
尚,庶幾也。
疏曰:或遠離於人,不在廟乎?尚,是庶幾也,言正祭之時,祭於廟祊者,庶幾求於遠處者與,言於遠處求神也。
《郊特牲》。
《禮器》“納牲诏於庭,毛血诏於室,羹定诏於堂,三诏皆不同位,蓋道求而未得也”。
疏曰:牲入在庭,以币告神,故雲“诏於庭”。
殺牲取血及毛,入以告神於室。
羹,肉湆也。
定,熟肉也。
謂煮肉既熟,将欲迎屍,主人乃先以俎盛之,告神於堂。
道,言也。
所以“三诏皆不同位”者,蓋言求而未之得也,故於三處告之)。
及入舞,君執幹戚就舞位,君為東上,冕而總幹,率其群臣,以樂皇屍。
是故天子之祭也,與天下樂之,諸侯之祭也,與境内樂之。
冕而總幹,率其群臣,以樂皇屍,此與境内樂之之義也(君為東上,近主位也。
皇,君也。
言“君屍”者,尊之。
疏曰:祭時,天子諸侯親在舞位,以樂皇屍也)。
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於祼,聲莫重於升歌,舞莫重於《武宿夜》,此周道也(疏曰:祭祀之禮,有三種可重之事,“舞莫重於《武宿夜》”者,“武宿夜”,是武曲之名,是衆舞之中無能重於《武宿夜》之舞。
皇氏雲,師說書傳雲武王伐纣,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歡樂歌舞以待旦,因名焉。
“武宿夜”,其樂亡也,熊氏雲此即《大武》之樂也)。
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與志進退,志輕則亦輕,志重則亦重。
輕其志而求外之重也,雖聖人弗能得也。
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盡也,所以明重也。
道之以禮,以奉三重,而薦諸皇屍,此聖人之道也(疏曰:三種所重之道,皆假借外物而以增益君子内志。
祼則假於郁鬯,歌則假於聲音,舞則假於幹戚,皆是假於外。
《祭統》)。
《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疏曰:《清廟》之瑟,謂歌《清廟》之詩所彈之瑟。
朱弦,謂練朱絲為弦。
練,則聲濁也。
越,謂瑟底孔也,疏通之,使聲遲,故雲疏越。
弦聲既濁,瑟音又遲,是質素之聲,非要妙之聲,以其質素,初發首一倡之時,而唯有三人歎之,是人不愛樂,然以其貴在於德,所以有馀遺之音,念之不忘也。
《樂記》。
《尚書大傳》曰:古者帝王升歌《清廟》。
“清廟”,樂章名,大琴練弦達越,大瑟朱弦達越,以韋為鼓,謂之搏拊。
何以也?練弦、朱弦互文也。
越,下孔也。
凡練弦達越搏拊者,象其德寬和君子有大人聲,不以鐘鼓竽瑟之聲亂人聲。
清廟升歌者,歌先人之功烈德澤也,故欲其清也。
烈,業也,其歌之呼也,呼,出聲也。
曰“於穆清廟”,於者,歎之也;穆者,敬之也;清者,欲其在位者遍聞之也,故周公升歌文王之功烈德澤,苟在廟中見文王者,愀然如見文王,故《書》曰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假此之謂也)。
《詩》雲:“肅雍和鳴,先祖是聽。
”夫肅肅,敬也。
雍雍,和也(雲雲)。
聖人作為鼗、鼓、控、楬、埙、篪此六者,德音之音
後六獻
朝獻 王七獻
再獻 後八獻
賓九獻
屍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
疏曰:九獻禮畢,自此以後,長賓、長兄弟更為加爵,屍又飲二,是并前屍飲九,主人乃散爵獻士及群有司也。
《祭統》。
楊氏曰:九獻之後,謂之加爵。
《特牲禮》,長兄弟、衆賓長及佐食有三加爵,則天子諸侯亦有加爵,《明堂位》雲加以璧散是也。
又《特牲禮》雲,加爵之後,有嗣子舉奠,《文王世子》,謂之上嗣舉奠,天子之禮,亦當然也。
《禮運》。
《崔氏疏》雲,天子九獻,魯及王者之後亦九獻,侯伯七獻。
朝踐及饋熟君皆不獻,於九獻之中減二,故為七獻。
子男五獻,亦以朝踐、饋熟君皆不獻,但酳屍一獻而已。
《禮器》曰,太廟之内敬矣,君親牽牲,大夫贊币而從;君親制祭,夫人薦盎。
疏曰:侯伯、子男之君,朝踐君不獻,故夫人薦盎。
又君親割牲,夫人薦酒。
疏曰:君親割牲夫人薦酒者,謂薦熟時君親割牲體,於時君亦不獻,故夫人薦酒。
又按:《特牲》、《少牢》饋食之禮,主人、主婦及賓備行三獻。
況祭禮以饋熟為正,上而天子,下而大夫士,祭禮皆有獻,今雲侯伯、子男饋熟時皆無獻,於理不通,聖人制禮文理密察,自有隆殺之宜,必不如疏家所說之疏也)。
△右九獻之後加爵 太祝,既祭,令徹
《春官》)。
樂師,及徹,帥學士而歌徹
鄭司農雲,将徹之時自有樂,帥學士而歌徹。
元謂徹者歌《雍》。
疏曰:但學士主舞,瞽人主歌。
今雲帥學士而歌徹者,歌徹之時,歌舞俱有。
謂率學士使之舞,歌者自是瞽人歌《雍詩》也)。
令相
令視了扶工。
了,音了。
疏曰:此令相之文在歌徹之下,以其瞽人無目而稱工,故令視了扶工也。
同上。
《論語》八佾以《雍》徹。
朱子注曰:《雍》,《周頌》篇名;徹,祭畢而收其俎也。
天子宗廟之祭則歌《雍》以徹。
《春官》:外宗佐王後薦玉豆、視豆笾,及以樂徹亦如之。
内宗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笾。
疏曰:豆笾,後於神前徹之,傳與外宗,外宗傳與内宗,内宗傳與外者,故知佐傳也。
世婦、九嫔、内宰贊徹豆笾,互見《朝踐》條注。
《天官》:内小臣徹後俎。
疏曰:謂如東房中受屍酢之俎,内小臣徹之)。
△右徹 濟濟跄跄,絜爾牛羊,以往烝嘗,或剝或亨,或肆或将。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
祊,門内也。
箋雲:孔,甚也。
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故使祝博求之平生門内之旁、待賓客之處,祀禮於是甚明。
《小雅 楚茨》。
楊氏曰:祊有二,有祭日之祊,有明日繹祭之祊。
《楚茨詩》祝祭於祊,在門内之旁待賓客之處,乃祭日之祊也)。
△右祝祭于祊 《傳》: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抷飲,蒉桴而土鼓,猶若可以緻其敬於鬼神
中古未有釜甑,釋米捭肉加於燒石之上而食之耳。
今北狄猶然,汙尊,鑿地為尊。
抷飲,手掬之也。
蒉,讀為{士凵},苦對反。
{士凵},逼也,謂搏土為桴也。
土鼓,築土為鼓也)。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臯某複",然後飯腥而苴熟
臯,引聲之言。
某,謂死者名,令其反複魄,不複,然後浴屍而行含禮。
於含之時,飯用生稻之米,故雲飯腥。
用上古未嘗有化火之法。
苴熟者,至欲葬遣奠之時,而用苞裹熟肉以遣送屍,法中古修火化之法也。
伏羲為上古,神農為中古,五帝為下古)。
故天望而地藏也,體魄則降,知氣在上
地藏,謂葬地以藏屍。
體魄則降,所以地藏。
知氣在上,所以望天而招魂)。
故死者北首
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
未有火化
未有麻絲,衣其羽皮
後聖有作
以炮
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
謂仿效中古以來)。
故元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鐘鼓,脩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
此言今禮馔具所因於古及其事義也。
粢讀為齊,聲之誤也。
《周禮》五齊: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醍齊,五曰沈齊。
字雖異,醆與盎、澄與沈,蓋同物也。
奠之不同處,重古略近也。
祝,祝為主人享神辭也。
嘏,祝為屍緻福於主人之辭也。
祜,福也,福之言備也。
泛,芳斂反。
為,於僞反。
疏曰:元酒,謂水也。
太古無酒,以水當酒所用,故謂之元酒。
以今雖有五齊三酒貴重古物,故陳設之時,在於室内而近北。
"醴醆在戶",醴謂醴齊,醆謂盎齊,以其後世所為,賤之陳列,雖在室内稍南近戶。
"粢醍在堂"者,以卑之故陳列又南近戶而在堂。
"澄酒在下"者,澄,謂沈齊也,酒,謂三酒、事酒、昔酒、清酒之等稍卑之,故陳在堂下也。
"陳其犧牲"者,按《特牲》禮,陳鼎於門外北面,獸在鼎南東首,犧牲在獸西北首,其天子諸侯夕省牲之時,亦陳於廟門外橫行西上。
"備其鼎俎"者,以牲煮於镬,镬在廟門之外,鼎随镬設,各陳於镬西,取牲體以實其鼎而入,設於阼階下南北陳之,俎設於鼎西,以次載於俎也,故雲備其鼎俎。
"列其琴瑟"者,琴瑟在堂而登歌,故《書》雲"搏拊琴瑟以詠"是也。
"管磬鐘鼓"者,堂下之樂,則《書》雲"下管鼗鼓笙镛以間"是也。
其歌鐘歌聲亦在堂下。
"修其祝嘏"者,祝,謂以主人之辭享神;嘏,謂祝以屍之辭緻福而嘏主人也。
"以降上神與其先祖"者,指其精氣,謂之上神,指其亡親,謂之先祖。
"以正君臣"者,《祭統》雲"君在廟門外則疑於君,入廟門則全謂臣"是也。
"以笃父子"者,《祭統》雲"屍南面,父北面而事之"是也。
"以睦兄弟"者,《祭統》雲"昭與昭齒,穆與穆齒",《特牲》雲"主人洗爵獻長兄弟衆兄弟"是也。
"以齊上下"者,《祭統》雲"屍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屍飲七,以瑤爵獻大夫"是也。
"夫婦有所"者,《禮器》雲"君在阼,夫人在房",及《特牲》"夫婦交相緻爵"是也。
雲"醆與盎、澄與沈,蓋同物"者,以《酒正》文醴醍之間有盎,此醴醍之間有醆。
又《周禮》醍齊之下有沈齊,此醍齊之下有澄齊故也。
按此注澄是沈齊,按《酒正》注澄酒是三酒,二注不同,故趙商疑而緻問,鄭答之雲,此本不誤,轉寫益澄字耳。
如鄭所答,是轉寫《酒正》之文誤益"澄"字當雲酒三酒也,則是與《禮運》注同。
然按《坊記》雲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
注雲:淫,猶貪也。
又以澄為清酒,田瓊疑而緻問,鄭答之雲,《禮運》雲醴、醆、醍、澄各是一物,皆不言酒,故推其意,澄為沈齊,酒為三酒。
《坊記》雲,醴也,醍也、澄也,皆言酒,故因注雲澄酒,清酒也。
其實沈齊也。
如鄭此言。
《坊記》所雲醴酒、醆酒、五齊,亦言酒,則澄酒是沈齊也,是五者最清,故雲澄酒,非為三酒之中清酒,是與《禮運》不異也)。
作其祝号,元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
熟其殽,與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
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
幂,莫曆反。
衣,於既反。
疏曰:元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此是用上古也。
熟其殽以下用中古也。
"作其祝号"者,謂造其鬼神及牲玉美号之辭,史祝稱之以告鬼神,故雲作其祝号。
"元酒以祭"者,謂朝踐之時,設此元酒於五齊之上,以緻祭鬼神。
此重古設之,其實不用以祭也。
"薦其血毛"者,亦朝踐時,延屍在堂,祝以血毛告於室也。
"腥其俎"者,亦謂朝踐時,既殺牲,以俎盛肉進於屍前也。
"熟其殽"者殽,骨體也。
熟,謂以湯焰之,以其所焰骨體進於屍前也。
"與其越席"至"澣帛",皆謂祭初之時。
越席謂蒲席,疏布謂粗布。
若依周禮,越席疏布是祭天之物,此經雲"君與夫人",則宗廟之禮也。
此蓋記者雜陳夏、殷諸侯之禮,故強宗廟而用越席、疏布也。
"衣其浣帛"者,謂祭服練帛染而為之。
"醴醆以獻"者,朝踐之時用醴,饋食之時用醆。
"薦其燔炙"者,謂燔肉炙肝。
按:《特牲禮》,主人獻屍,賓長以肝從,主婦獻屍,賓長以燔從,則此君薦之用炙也,夫人薦用燔是也。
《詩 楚茨》雲或燔,或炙。
鄭雲燔,燔肉也;炙,炙肝也。
君與夫人交獻,第一君獻,第二夫人獻,第三君獻,第四夫人獻,其君與夫人交錯而獻也。
"以嘉魂魄"者,謂設此在上祭祀之禮,所以嘉善於死者之魂魄,是謂合莫。
莫,謂虛無寂寞,言死者精神虛無寂寞,得生者嘉善,而神來歆享,是生者和合於寂寞。
但《禮運》之作,因魯之失禮,孔子乃為廣陳天子諸侯之事,及五帝、三王之道,其言雜亂,或先或後,其文不次,舉其大綱,不可以一代而定其法制,又不可以一概而正其先後也。
若審此理則無所疑惑)。
然後退而合亨,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笾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
疏曰:此謂祭饋之節,供事鬼神及祭未獻賓,并祭竟燕飲享食賓客兄弟也。
"退而合亨"者,前明薦焰既未熟,今至饋事,乃退取曏焰肉更合亨之,令熟拟更薦屍。
又屍俎唯載右體,其馀不載者及左體等,亦於镬中亨煮之,故雲合亨。
"體其犬豕牛羊"者,亨之既熟,乃體别骨之貴賤以為衆俎,知非屍前正俎者,以此經所陳多是祭末之事,若是屍前正俎,當雲是謂合莫,不得雲是謂大祥。
既是人之祥善,故為祭末享燕之衆俎也。
"實其簠簋笾豆鉶羹"者,此舉事屍之時所供設也。
若笾豆亦兼據賓客及兄弟之等,故《特牲》、《少牢》賓及衆賓、兄弟之等,皆有笾豆及俎是也)。
此禮之大成也
設朝事,燔燎膻芗,見以蕭光,以報氣也。
薦黍稷,羞肝肺、首心,見間以俠甒,加以郁鬯,以報魄也
徐古辦反。
俠,古洽瓦。
甒,音武。
朝事,謂薦血腥時也。
薦黍稷,所謂饋食也。
見及見間,皆當為覸字之誤也。
疏曰:報氣,謂朝踐之節也;報魄,謂饋熟之節也。
朝事,謂早朝祭事。
燔燎,謂取膟膋燎於爐炭。
膻,謂馨香。
“見以蕭光”,謂見覸。
覸,謂雜也。
光,謂氣也。
謂燔膟膋兼{蓻火}蕭蒿,是雜以蕭氣,是以報氣也。
羞,進也,殷祭以肝,周祭以肺,有虞氏以首,夏後氏以心,皆謂祭黍稷之時兼此物祭也。
‘見間以俠甒’者,言祭黍稷之時,雜以兩甒醴酒。
“加以郁鬯”者,言非但薦熟是報魄,初所加郁鬯亦是報魄。
以魄在地下,郁鬯灌地,雖然是祭初,亦是報魄,不當薦熟之時,以故雲“加”也。
《祭義》)。
祭之日,君牽牲,穆答君,卿大夫序從
穆,子姓也。
答,對也。
疏曰:祭廟,君牽牲之時,子姓對:“君共牽牲。
”“卿大夫序從”者,卿大夫佐币,土奉刍,依次第而從君也)。
既入廟門,麗於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乃退。
焰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
刲,苦圭反。
膟,音律。
焰,音燖。
麗,猶系也。
毛牛尚耳,以耳毛為上也。
膟膋,血與腸間脂也。
焰祭、祭腥,祭焰肉、腥肉也。
湯肉,曰焰。
疏曰:麗,系也。
君牽牲入廟,系著中庭碑也。
用鸾刀刲割牲體,又取血及腸間脂,血以供薦,而膋以供炙肝及{蓻火}蕭也。
“乃退”者,謂殺牲竟,而取卿大夫所刲血毛膟膋薦之,竟而退也。
“焰祭祭腥”者,焰謂焰肉而祭,腥謂以腥肉而祭。
言薦膟膋之後,以俎載焰肉、腥肉而祭。
“而退”者,祭事既卒而退,是恭敬之至極也。
又曰:按《說文》及《字林》雲,膟血祭膋是牛腸間脂也,其祭腥肉、焰肉,并當朝踐之節。
《祭義》)。
君純冕立於阼,夫人副袆立於東房。
君執圭瓒祼屍,大宗執璋瓒亞祼;及迎牲,君執紖,卿大夫從,士執刍,宗婦執盎從夫人。
薦涚水,君執鸾刀,羞哜,夫人薦豆,此之謂夫婦親之
瓒,才但反。
紖,直忍反,又以忍反。
從,才用反。
刍,初俱反。
盎,烏浪反。
從夫人絕句,一讀 以從字絕句。
涚,舒銳反,徐音歲。
羞齊本亦作哜,才細反。
太廟,始祖廟也。
圭瓒、璋瓒,祼器也,以圭璋為柄酌郁鬯,曰祼。
疏曰:“大宗執璋瓒亞祼”者,大宗,主宗廟禮者,以亞祼之禮,夫人親為之。
此不雲夫人而雲大宗者,記者廣言容夫人有故,故大宗伯代夫人行禮,執圭瓒亞祼之禮。
“君執紖”者,紖,牛鼻繩,君自執之,入系於碑。
“卿大夫從”者,謂卿大夫從驅之,及殺,與币告也。
“士執刍”者,刍,謂藁也,以其殺牲用刍藁藉之。
“宗婦執盎從”者,謂同宗之婦執盎以從夫人。
“夫人薦涚水”者,涚,即盎齊由自濁,用清酒以涚沛之。
涚水是明水。
宗婦執盎齊從夫人而來,奠盎齊於位,夫人乃就盎齊之尊酌此涚齊而薦之者,因盎齊有明水,連言水耳。
上雲“夫人副袆”,此則上公之祭,宜有醴齊盎,但言盎者,略言之,亦容侯伯子男之祭,但有盎齊無醴齊也,故執盎從。
“君執鸾刀羞哜”者,哜,肝肺也。
哜有二時,一是朝踐之時,取肝以膋貫之,入室,燎於爐炭,出,薦之主前。
二者謂饋熟之時,君以鸾刀割制所羞哜肺,橫切之使不絕,示奠於俎上,屍并哜之,故雲“羞哜”。
一雲羞,進也,謂君用鸾刀制此哜肉以進之,故雲“鸾刀羞哜”。
“夫人薦豆”者,於君羞哜之時,夫人薦此饋食之豆。
“此之謂夫婦親之”者,君親執紖及鸾刀羞哜,是夫親之也,夫人薦涚水及羞豆,是婦親之也,故雲“夫婦親之”)。
天道至教,聖人至德
聖人,則放之以為德。
故君立於阼以象日,夫人在西房以象月)。
廟堂之上,罍尊在阼,犧尊在西。
廟堂之下,縣鼓在西,應鼓在東
禮樂之器,尊西也。
犧,《周禮》作“獻”。
獻,素河反。
疏曰:犧尊貴於罍尊,而犧尊西,縣鼓大於應鼓,而縣鼓在於西,故雲禮樂之器尊西。
又曰,罍尊在阼,謂夫人所酌也。
犧尊在西,謂君所酌也。
縣鼓,謂大鼓也,在西方而縣之。
應鼓,謂小鼓也,在東方而縣之。
熊氏雲,此諸侯時祭所用之禮,故罍尊夫人所酌也。
若天子之祭,則罍尊在堂下。
故《禮運》雲“澄酒在下”。
酒謂三酒,在堂下。
《司尊彜》雲“皆有罍”,諸臣之所昨,則君不酌罍也)。
君在阼,夫人在房
天子諸侯有左右房。
疏曰:《顧命》雲“天子有左右房”,此雲“夫人在房”,又雲“夫人東酌罍尊”,是西房也)。
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
君西酌犧象,夫人東酌罍尊
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和之至也
《禮器》)。
诏祝於室,坐屍於堂
朝事,延屍於戶西南面,布主席東面,取牲膟膋燎於爐炭,洗肝於郁鬯而燔之。
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於主前,主人親制其肝,所謂制祭也。
時屍薦以笾豆,至薦熟,乃更延主於室之奧。
屍來升席,自北方坐於主北焉。
堕,許恚反,或許垂反)。
用牲於庭
直祭祝於主,
如特牲、少牢饋食之也。
直,正也,祭以熟為正,則血腥之屬,盡敬心耳。
疏曰:薦熟正祭之時,祝官以祝辭告於主,若《儀禮·少牢》“敢用柔毛剛鬣用薦歲事於皇祖伯某”是也)。
索祭祝於祊
廟門曰祊,謂之祊者,以於繹祭名也。
疏曰:凡祊有二種,一是正祭之時,既設祭於廟,又求神於廟門之内,《詩·楚茨》雲“祝祭於祊門内平生待賓之處”,與祭同日也;二是明日繹祭之時,設馔於廟門外西室,亦謂之祊。
今此索祭於祊,當是正祭日之祊矣),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
下同)?或諸遠人乎?祭於祊,尚曰求諸遠者與
尚,庶幾也。
疏曰:或遠離於人,不在廟乎?尚,是庶幾也,言正祭之時,祭於廟祊者,庶幾求於遠處者與,言於遠處求神也。
《郊特牲》。
《禮器》“納牲诏於庭,毛血诏於室,羹定诏於堂,三诏皆不同位,蓋道求而未得也”。
疏曰:牲入在庭,以币告神,故雲“诏於庭”。
殺牲取血及毛,入以告神於室。
羹,肉湆也。
定,熟肉也。
謂煮肉既熟,将欲迎屍,主人乃先以俎盛之,告神於堂。
道,言也。
所以“三诏皆不同位”者,蓋言求而未之得也,故於三處告之)。
及入舞,君執幹戚就舞位,君為東上,冕而總幹,率其群臣,以樂皇屍。
是故天子之祭也,與天下樂之,諸侯之祭也,與境内樂之。
冕而總幹,率其群臣,以樂皇屍,此與境内樂之之義也
皇,君也。
言“君屍”者,尊之。
疏曰:祭時,天子諸侯親在舞位,以樂皇屍也)。
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於祼,聲莫重於升歌,舞莫重於《武宿夜》,此周道也
皇氏雲,師說書傳雲武王伐纣,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歡樂歌舞以待旦,因名焉。
“武宿夜”,其樂亡也,熊氏雲此即《大武》之樂也)。
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與志進退,志輕則亦輕,志重則亦重。
輕其志而求外之重也,雖聖人弗能得也。
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盡也,所以明重也。
道之以禮,以奉三重,而薦諸皇屍,此聖人之道也
祼則假於郁鬯,歌則假於聲音,舞則假於幹戚,皆是假於外。
《祭統》)。
《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
朱弦,謂練朱絲為弦。
練,則聲濁也。
越,謂瑟底孔也,疏通之,使聲遲,故雲疏越。
弦聲既濁,瑟音又遲,是質素之聲,非要妙之聲,以其質素,初發首一倡之時,而唯有三人歎之,是人不愛樂,然以其貴在於德,所以有馀遺之音,念之不忘也。
《樂記》。
《尚書大傳》曰:古者帝王升歌《清廟》。
“清廟”,樂章名,大琴練弦達越,大瑟朱弦達越,以韋為鼓,謂之搏拊。
何以也?練弦、朱弦互文也。
越,下孔也。
凡練弦達越搏拊者,象其德寬和君子有大人聲,不以鐘鼓竽瑟之聲亂人聲。
清廟升歌者,歌先人之功烈德澤也,故欲其清也。
烈,業也,其歌之呼也,呼,出聲也。
曰“於穆清廟”,於者,歎之也;穆者,敬之也;清者,欲其在位者遍聞之也,故周公升歌文王之功烈德澤,苟在廟中見文王者,愀然如見文王,故《書》曰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假此之謂也)。
《詩》雲:“肅雍和鳴,先祖是聽。
”夫肅肅,敬也。
雍雍,和也
聖人作為鼗、鼓、控、楬、埙、篪此六者,德音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