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 郊社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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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曰鹹池,西北曰青龍。

    五數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上,六八為下,符於遁甲,此則九宮定位也。

    每歲祭以四孟,位随歲改,故謂之行棋。

    自乾元以後,止依本位祭,遂不飛宮,仍減冬夏二祭。

    國朝因乾元故事,而未嘗有所更。

    今于淵等所請,既合天寶初祭之禮,又合良遇《飛棋之圖》。

    然九宮之法,本自術家,時祭之文,經禮不載。

    昔漢室祠官所領,多本於方士,牲币、壇場之數,歲時昏曉之節,薦配鼓舞,即用其方,故有黃帝用枭、武夷用乾魚之類。

    是則為民請福,無文鹹秩,甯有過立,非執一隅。

    議者或謂不必飛宮,若日、月、星、辰躔次周流,而祭有常所,此則定位之祀所當從也。

    若其推數於回複,候神於恍惚,因方弭沴,随氣考祥,則飛位之文固可遵用。

    請依唐禮,遇祭九宮之時,遣司天監官一員詣祠所,随每年貴神飛棋之方,以定祭位仍,自天聖已巳入曆,泰一在一宮,歲進一位,飛棋巡行,周而複始。

    "诏可。

    慶曆儀,每座笾、豆十二,簠、簋、俎二。

    皇祐增定壇如《郊祀錄》三成,成三尺,四陛,上依位置小壇九,皆高尺五寸,縱廣八尺,西南為坤陛。

    治平初,樞密副使胡宿言:"九宮司水旱,國家列於常祀。

    至和中,光祿小吏慢於祭而震死二人,威靈所傳,耳目未遠。

    今首夏垂盡,而時雨尚愆,有恻上仁,遍走群望。

    宜特遣近臣并祠九宮。

    "禮院以為舊制每歲雩祀外,水旱稍久,皆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及諸寺觀、宮廟,貴神亦宜準此。

    從之。

     皇祐定風師壇高三尺,周三十三步;雨師、雷師壇高三尺,方一丈九尺。

     慶曆四年,靈台郎王太明言:"按《占書》,主河、江、淮、濟溝渠溉灌之事十九星,汴口祭河、渎七位,而不及星。

    "司天監定亢池主渡水,往來送迎事;北河為胡門北界,南河為越門南界,主司空,掌水土功事,皆不主江、淮、濟、箕、鬥、奎三星,颛主津渎,太明所遺,請與東井、天津、天江、鹹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渎、九坎、天船、王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内者,當祠。

    二月,诏汴口祭河兼祠十七星。

     慶曆中,修大火祠,在南京,三月、九日祠之。

    初,鴻慶宮災,集賢校理胡宿請修火祀,以阏伯對祭大火。

    禮官議曰:"阏伯配火侑食,如周棄配稷、後土配社之比,下曆千歲,遂為重祀。

    祖宗以來,郊祀上帝,而大辰已在從祀,阏伯之廟,每因赦文及春秋,委京司長吏緻奠,鹹秩之典,未始雲阙。

    然國家有天下之号,實本於宋,五運之次,又感火德,宜因興王之地,商邱之舊,作為壇兆,秩祀大火,以阏伯配。

    建辰、建戌出納之月,内降祝版,留司長吏奉祭行事。

    笾豆牲币,得視中祠,雖非舊章,特示新禮。

    "阏伯舊廟,官給财費修飾,乃上壇制:高五尺,廣二尺,四出陛,陛廣尺,壝一重,四面距壇各二十五步。

    位版以黑漆朱書曰大火位,配位曰阏伯位。

    牲用羊一、豕一,器準中祠。

    歲以三、九月擇日,長吏已下分三獻,州、縣官攝太祝、奉禮。

    小祠,慶曆獻官有祭服。

     神宗熙甯四年,司天中官正周琮言:"《泰一經》推算,七年甲寅歲,泰一陽九、百六之數,複元之初。

    故《經》言:'太歲有陽九之災,泰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八元之初終。

    '今陽九、百六當癸醜、甲寅之歲,為災厄之會。

    然五福泰一,自國朝雍熙元年甲申歲,入東南巽宮時,修東泰一宮。

    天聖七年乙巳歲,五福泰一入西南坤位,修西泰一宮。

    請稽詳故事,崇建宮宇,迎五福泰一於京師。

    "诏将作監於集禧觀相視建宮。

    六年,中泰一宮成,命宰相王安石為奉安泰一使,樞密副使吳充、龍圖閣學士孫固等為前導官,主管鹵簿,奉安神像,降德音於天下。

     太常禮院言:"中泰一宮冠服,依東、西泰一,而東、西泰一惟五福、君基冠通天冠,大遊以下皆冠道冠。

    按《史記》,天神貴者泰一,泰一佐者五帝。

    又方士言十泰一皆天之尊神,請并用通天冠、绛紗袍。

    "從之。

     元豐四年,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國朝時令,秋分享壽星於南郊。

    熙甯祀儀,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又於壇下卯陛之南,設角、亢、氐、房、心、尾、箕七位,東向。

    按《爾雅》曰:'壽星,角、亢也。

    '說者曰:'數起角、亢,列宿之長,故曰壽星,非此所謂秋分所享壽星也。

    '今於壇下設角、亢位,且以氐、房、心、尾、箕同祀,尤為無名。

    又按《晉書 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於丙,春分之夕沒於丁,見則治平,主壽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

    '後漢於國都南郊立老人星廟,常以仲秋祀之,則壽星謂老人星矣。

    請依後漢,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祀老人星,其壇下東方七宿位不宜複設。

    "從之。

     《政和五禮新儀》:壽星壇高三尺,東西長一丈三尺,南北長一丈二尺,四出陛,一壝,二十五步。

     六年,太常博士何洵直言:"熙甯祀儀,春秋仲月祀九宮貴神,當與社稷為比,為大祠。

    祝版依會昌故事、《開寶禮書》,書禦名。

    " 禮部言:"五福、十泰一祝版署詞,稱嗣天子臣某。

    謹按:古之祝辭,以天子至尊,雖祇事天地、宗廟,示民嚴上,蓋未有稱臣者。

    故《禮》曰:'踐祚臨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

    '内謂宗廟,外謂郊社。

    《大戴禮》載祀天祝文,稱予一人某。

    漢承古禮,稱天子以事天,其贊享辭又曰皇帝。

    魏明帝始诏天地、明堂、五郊可稱天子臣某。

    東晉賀循制策祝文,稱皇帝臣某。

    沿襲至今,蓋用魏晉之制。

    本朝儀注祀儀,於上帝、五帝、日、月并稱臣。

    檢會昌九宮貴神祝版,進書已不稱臣。

    五福、十泰一當依熙甯六年以前故事,其被遣之官,自宜稱臣。

    如此,則不失輕重之體。

    "從之。

     哲宗元祐七年,監察禦史安鼎言:"本朝春秋祀九宮泰一用羊、豕,其四立祭泰一宮十神皆無牲,以素馔加酒焉。

    再詳《星經》,泰一一星在紫宮門右,天一之南,号曰天之貴神。

    其佐曰五帝,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馑、疫疾、災害之事。

    《唐書》曰:'九宮貴神實司水旱。

    泰一掌十六神之法度,以輔人極。

    '《國朝會要》:'十神泰一,亦雲天之尊神,及十精、十六神并主風雨。

    '由是觀之,十神泰一、九宮泰一與漢所祀太乙,共是一神。

    今十神皆用素馔,而九宮并薦羊、豕,葷素不同,似非禮意。

    "诏令禮官詳定。

    禮官言:"九宮、十神泰一各有所主,名義不同,即非一神。

    故自唐迄今皆用牲牢,别無祠壇用素食之禮。

    欲依舊制。

    "從之。

     徽宗崇甯元年,诏建長生宮於洞真宮舊址,以祠熒惑。

     其後,又诏天下崇甯觀并建火德真君殿,仍诏正殿以"離明"為名。

    泰常博士羅畸言:"熒惑者,至陽之精。

    比者,就國之陽,特開琳館,以安其靈。

    謂宜仿泰一宮遣官薦獻,或立壇於南郊,如祀靈星、壽星之儀。

    "從之。

    七月,有司言:"阏伯,陶唐氏之火正也,居宋地。

    國家以火德王天下,而興王之都實次大火。

    阏伯有功於宋,宜從祀離明殿。

    "從之。

    四年,禮部言:"離明殿增阏伯位。

    按《春秋傳》: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

    祝融,高辛之火正也;阏伯,陶唐氏之火正也。

    祝融既為上公,則阏伯亦當服上公衮冕九章之服。

    "從之。

     《五禮新儀》:立夏日祀熒惑及祀陽德。

    熒惑壇廣四丈,高七尺,四出陛,兩壝,二十五步。

    陽德觀火德、熒惑,以阏伯配,俱南向(五方火精、神等,并為從祀)。

     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立春,祀東泰一宮;立夏、季夏土王日,祀中泰一宮;立秋日,祀西泰一宮;立冬,日祀中泰一宮。

     中泰一宮真室殿,五福泰一在中,君基泰一在東,大遊泰一在西,俱南向。

    延休殿,四神泰一。

    承釐殿,臣基泰一在東,西向,北上。

    凝祐殿,直符泰一。

    臻福殿,民基泰一在西,東向,北上。

    膺慶殿,小遊泰一在中,天一泰一在東,地一泰一在西。

    靈贶殿,太歲在中,太陰在西,俱南向。

    三皇、五方帝、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十日、十二辰、天地水三官、五行、九宮、八卦、五嶽、四海、四渎、十二山神等,并為從祀。

    東、西泰一宮準此。

    東泰一宮大殿,五福泰一在東君,基泰一在西,俱南向。

    大遊泰一殿在大殿之北,南向。

    臣基泰一殿在南,北向。

    小遊泰一、直符泰一、四神泰一殿在大殿之東,西向,北上。

    天一泰一、民基泰一、地一泰一殿在大殿之西,東向,北上。

    西泰一宮黃庭殿,五福泰一在中,君基泰一在東,大遊泰一在西;均福殿,小遊泰一在中,俱南向。

    延贶殿,天一泰一在中,四神泰一在南,臣基泰一在北,俱西向。

    資祐殿,地一泰一在中,民基泰一在南,直符泰一在北,俱東向。

     《五禮新儀》:仲春、仲秋祀九宮貴神,壇三成,一成縱廣十四丈,再成縱廣十二丈,三成縱廣十丈,各高三尺。

    其上依方位置小壇九,各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四陛,又西南為一陛曰坤道,兩壝,每壝二十五步。

     四月,議禮局議上《五禮新儀》,立秋後辰日祀靈星,壇高三尺,周八步四尺,四出陛,一壝,二十五步。

     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周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類亦如之。

    '鄭氏曰:'兆為壇之茔域。

    四類,日、月、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之位。

    兆日於東郊,兆月與風師於西郊,兆司中、司命於南郊,兆雨師於北郊。

    '各以氣類而祭之於四郊,則謂之四類。

    漢儀,縣邑常以丙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