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郊社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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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器》、《郊特牲》同)。
太宰及祀之日,贊玉、币、爵之事(玉、币所以禮神,爵所以獻齊酒。
不用玉爵,尚質也。
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天官》。
小宰贊玉、币、爵,疏曰:"《太宰職》雲贊玉、币、爵,今此又雲贊此三者,謂小宰執以授太宰,太宰執以授王。
"《郊特牲》疏:皇氏曰:'置蒼璧於神座,次則以豆薦血腥。
祭天無祼,故鄭注《小宰》雲:惟人道宗廟有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莫稱焉。
然則祭天惟七獻也。
故鄭注《周禮》雲:大事於太廟,備五齊、三酒。
則圜丘之祭與宗廟祫同。
朝踐,王酌泛齊以獻,是一獻也。
後無祭天之事,大宗伯次酌醴齊以獻,是為二獻也。
王進爵之時皆奏樂,但不皆六變。
次薦熟,王酌盎齊以獻,是為三獻也。
宗伯次酌缇齊以獻,是為四獻也。
次,屍食之訖,王酌朝踐之泛齊以獻,是為五獻也。
又次,宗伯酌饋食之缇齊以獻,是為六獻也。
次,諸臣為賓長酌泛齊以獻,是為七獻也。
以外皆加爵,非正獻之數。
其屍酢王以清酒,酢宗伯以昔酒,酢諸臣以事酒。
'從上至此,皆皇氏所說。
皇氏以圜丘之祭,賓長終獻不取沈齊而取泛者,以《禮運》約之,沈齊當在堂丘下,不可用之,故更上取泛齊。
按《禮運》:沈齊在廟堂之下,尚得酌之,升堂以獻,何為圜丘沈齊獨不可用乎?若以圜丘高遠,不可下取沈齊,凡齊,泛、醴為尊,盎、缇為卑,賓長終獻,祇可以次用缇齊,何得反用泛齊乎?今謂圜丘賓長之獻用沈齊也,以其賓長是臣,助祭終獻,遠下於君,故從丘下酌沈齊。
"《通典》曰:"七獻者,薦血腥後,王以匏爵酌泛齊以獻屍,所謂朝踐是也,此為一獻。
次,大宗伯攝王後之事,亦以匏爵酌醴齊亞獻,亦為朝踐,是二獻。
每獻奏樂一成。
次,薦熟於神前,薦畢,王乃以匏爵酌盎齊以獻屍,大宗伯以匏爵酌缇齊以亞獻,所謂饋獻也,通前凡四。
屍乃食,食訖,王更酌朝踐之泛齊以酳屍,所謂朝獻。
大宗伯更酎饋獻之缇齊以亞酳,所謂再獻,通前凡六。
又有諸臣為賓之一獻,凡七。
其屍酢諸臣之酒,皆用三酒,其法如袷祭之禮。
畢獻之後,天子舞六代之樂。
"),小宗伯逆齍(逆齍,受饎人之盛以入。
《春官》),大宗伯奉齍(疏曰:"齍謂黍稷。
天地當盛以瓦簠。
"《春官》),大司徒奉牛牲(奉,猶進也。
疏曰:"按《國語》,郊之事有全脀。
若然,則郊事先全脀後豚解也。
"《地官》。
奉稷牛同。
楊氏曰:"奉盛、奉牲,皆正祭獻爵之時也。
但《周禮》獻天爵數,經無所考,惟疏家及《通典》之說可見大略。
近世祀天神、祭地祗、享宗廟,通用三獻之禮,恐未為正。
嘗聞富鄭公家祭用三獻,程子謂之曰:'禮有九獻,樂有九變,公上公之家,三獻太薄。
'夫大臣用三獻之禮,以享其祖考,君子猶謂其太薄,況人主躬行祀天之大禮,而隻用三獻,可乎?")。
右祀天禮始終之序。
大祝辨六号,一曰神号。
凡大禋祀,執明水火而号祝。
(明水火,司僺所共日月之氣,執之号祝,明此圭潔也。
《春官》。
陳氏曰:"神号,如曰昊天上帝也。
")"皇皇上天,照臨下土。
集地之靈,降甘風雨(《禮運》曰:"地秉陰竅於山川。
")。
庶物群生,各得其所。
靡今靡古(言覆施均)。
維予一人某,敬拜皇天之祜(古祝辭則雲"嗣王某",或曰"一人某"。
王者親告之辭也)。
維某年、某月、上日(年謂太歲所在,月,正月也。
《大戴禮記 公符篇》)。
"《思文》,後稷配天也。
"思文後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
贻我來牟,帝命率育(葉日逼反)。
無此疆爾界(葉訖力反),陳常于時夏(朱子曰:"賦也。
思,語辭。
文,言有文德也。
立、粒通。
極,至也,德之至也。
贻,遺也。
來,小麥;牟,大麥也。
率,遍育養也。
"言後稷之德真可配天,蓋使我烝民得以粒食者,莫非其德之至也。
且其贻我民以來牟之種,乃上帝之命,以此遍養下民者。
是以無有遠近、彼此之殊,而得以陳其君臣父子之常道於中國也。
或曰:"此詩即所謂'納夏'者,亦以其有時夏之語而命之也。
"《周頌》。
楊氏曰:"《生民》,《詩序》言尊祖配天,而朱子以為未詳所用,疑其為郊祀之後,受釐頒胙之禮,今不備載。
又《昊天有成命》,《詩序》言郊祀天地,而朱子亦辨其不然。
"說見《祀地禮》)。
"大祝既祭,令徹(疏曰:"祭訖,大祝命徹祭器。
"《春官》。
楊氏曰:"《周禮》以徹祭為重,觀宗廟歌《雍》以徹可見矣。
況敬天之誠純亦不己,令徹於終,其禮尤嚴,所以防人心之懈怠也。
")。
右祭天祝辭、樂章。
《郊特牲》疏曰:"先儒說郊,其義有二。
按:玉肅《聖證論》以天體無二,而鄭氏謂天有六者,指其尊極清虛之體,其實是一;論其五時生育之功,其别有五。
以五配一,故為六天。
又《春秋緯》,紫微宮為大帝,又雲太微宮有五帝座星,青帝曰靈威仰雲雲,是五帝與大帝六也。
又五帝亦稱上帝,故《孝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下即雲'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帝若非天,何得雲嚴父配天也?而賈逵、馬融、王肅之等,以五帝非天,唯用《家語》之文,謂太皥、炎帝、黃帝、少皥、颛顼五人帝,其義非也。
故《周禮 司服》雲:'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五帝若非天,何為同服大裘?又《小宗伯》雲:'兆五帝於四郊。
'《禮器》雲:'飨帝於郊,而風雨節,寒暑時。
'帝若非天,焉能令風雨節、寒暑時?"唐永徽二年,長孫無忌奏請革鄭元六天議,事見《唐郊祀下》。
陳氏《禮書》曰:"《周禮》有言祀天,有言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帝者。
言天則百神皆預,言昊天上帝則統乎天者,言五帝則無預乎昊天上帝,言上帝則五帝兼存焉。
《周官》: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大司樂》:若樂六變,天神皆降;凡以神仕者,以冬日至緻天神。
此總天之百神言之也。
《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司服》:大裘而冕,以祀昊天上帝。
此指統乎天者言之也。
《司服》言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則五帝異乎昊天上帝也;《大宰》:祀五帝,掌百官之誓戒,祀大神示亦如之,則五帝異乎大神也;《肆師》:類造上帝,封於大神,則上帝又異乎大神也;《掌次》:大旅上帝,張氈案,設皇邸,祀五帝張大次、小次,則上帝異乎五帝也;《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則上帝異乎天也。
'上帝'之文,既不主於天與昊天上帝,又不主於五帝,而《典瑞》'旅上帝'對'旅四望'言之,'旅'者,會而祭之之名,則上帝非一帝也。
上帝非一帝,而《周禮》所稱'帝'者,昊天上帝與五帝而已,則上帝為昊天上帝及五帝明矣。
《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則明堂之祀上帝,其為昊天上帝及五帝可知也。
《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以配祖者,天也;以配考者,兼五帝也。
合天與五帝而謂之上帝,則《易》、《孝經》之於《周禮》,其義一矣。
《周禮》明其祀之大小輕重,故天、帝之辨如此。
《詩》、《書》之文未嘗有稱五帝,而《書》亦未嘗有稱昊天上帝者,其稱天及上帝,類皆泛言之而已,此固不可援之以議《周禮》也。
且周人明堂之制,有金、木、水、火、土五室。
自漢以來,皆於五室以祭五帝,惟晉泰始及唐顯慶中嘗議除之,後亦遂複。
則明堂之祀五帝,其來遠矣。
鄭康成以上帝為五帝,而不及天;王肅以上帝為昊天上帝,而不及五帝。
二者之說,皆與《禮》、《經》不合,不足信也。
昊天上帝之名,曆代不同。
漢初曰上帝,曰泰一,元始間曰皇天上帝,魏初元間曰皇皇天帝,梁曰天皇大帝,惟西晉、後齊、後周、隋、唐乃曰昊天上帝,而鄭氏以《星經》推之,謂昊天上帝即天皇大帝,名雖不同,其實一也。
今之南郊,既以昊天上帝位乎其上,而壇第一等又有天皇大帝,是離而兩之也。
宜講求以正之。
" 又曰:"五帝與昊天同稱帝,不與昊天同稱天,猶諸侯與天子同稱君,不與天子同稱王。
《周官》祀五帝之禮,有與天同,以極其隆;有與天異,以緻其辨。
故皆禋祀,皆服大裘,此其所同也;祀帝於圜丘,兆五帝於四郊,此其所異也。
鄭氏之徒謂四圭之玉、黃锺大呂之樂,夏至以祀感帝於南郊;蒼璧之玉、六變之樂,冬日至禮天皇大帝在北極者於圜丘。
天皇大帝,耀魄寶也;五帝,太微之帝也(《晉書 天文志》:中宮鈎陳口中一星日天皇大帝,其神耀魄寶。
《史記 天官書》:太微三光之庭,其内五星、五帝座)。
分郊與丘以異其祀,别四帝與感帝以異其禮,王肅嘗考之矣。
然肅合郊、丘而一之則是,以五帝為人帝則非。
夫有天地則有五方,有五方則有五帝。
《月令》之五人帝,伏犧、神農、黃帝、少昊、颛顼而已(春大皥,夏炎帝,中央黃帝,秋少皥,冬颛顼。
魏相曰:"太皥乘震,執規,司春;炎帝乘離,執衡,司夏;少皥乘兌,執矩,司秋;颛顼乘坎,執權,司冬;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
《素問》謂春陽氣柔而中矩;秋陰升,陽氣降,有高下而中衡;冬陽氣居下而中權。
"然則魏相言五帝之所司,則是言五帝之所執,以夏為衡,以秋為矩,則誤矣)。
果以是為五帝,則前此其無司四時者乎?古者,祀五帝必配以五人帝,從以五人臣。
《月令》之五人臣:春句芒,夏祝融,中央後土,秋蓐收,冬元冥(《春秋傳》曰:"少皥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脩,曰熙。
重為句芒,該為蓐收,脩及熙為元冥。
颛顼氏有子曰黎,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
"然即太皥、少皥,以春秋之氣言之也;炎帝,以火土之性色言之也。
萬物之象句芒於春,而其氣祝融於夏,其榮也以秋而蓐,其發也以秋而收;色以冬而元,體以冬而冥,後土居中央以君之。
此五人帝、五人臣命名之不同也)。
春、夏、秋、中央之臣皆一人耳,而冬有脩與熙者,蓋冬於方為朔,於卦為艮,於腎有左、右,於器有權、衡,於物有龜、蛇,於色有青、黑,則官有脩、熙,宜矣。
司馬遷不紀少皥,以黃帝、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孔安國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其說與四時五行之理不合,當以《月令》為正。
" 程子曰:"六天之說,起於谶書,鄭元之徒從而廣之,甚可笑也。
帝者,氣之主也,東則謂之青帝,南則謂之赤帝,西則謂之白帝,北則謂之黑帝,中則謂之黃帝。
豈有上帝而别有五帝之理?此因《周禮》言'祀昊天上帝',而後又言'祀五帝亦如之',故諸儒附此說。
"又曰:"六天之說,正如今人說六子,乾坤之外,甚底是六子?譬如人之四肢,隻是一體耳,學者大惑也。
" 《朱子語錄》曰:"問:'而今郊祀也都祀許多帝。
'曰:'《周禮》說上帝,是總說帝;說五帝,是五方帝;說昊天上帝,隻是說天。
鄭氏以昊天上帝為北極,看得不是恁地。
北極星隻是言天之象,且如太微是帝之庭,紫微是帝之居。
紫微便有太子、後妃許多星,帝庭便有宰相、執法許多星。
又有天市,亦有帝座處便有權、衡稱鬥星。
'又問:'今郊祀也祀泰一。
'曰:'而今都重了。
漢時泰一便是帝,而今添了帝多,都成十帝。
如一國三公尚不可,況天而有十帝?'" 楊氏曰:"愚按程、朱二先生之言,則天帝一也。
以一字言,則祀天、飨帝之類;以二字言,則格於皇天、殷薦上帝之類;以四字言,則惟皇上帝、昊天上帝、皇天上帝之類;以氣之所主言,則随時随方而立名,如青帝、赤帝、黃帝、白帝、黑帝之類。
其實則一天也。
是以前乎鄭康成,如鄭衆、如孔安國注《書》,并無六天之說;鄭康成後出,乃分為六天,又皆以星象名之,謂昊天上帝者北辰也,謂五帝者太微宮五帝座星也。
夫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草木非地,則星象非天,天固不可以象求也。
以象求天,是何異於知人之有形色、貌象,而不知其有心君之尊也?況又附以緯書,如北辰曰耀魄寶之類,缪妄不經,莫此為甚!且鄭於此章注雲:'皇天上帝亦名昊天上帝'。
既已知其為一矣,及考《月令》季夏、季冬兩處有皇天上帝之文,鄭氏又析而為二,以皇天為北辰耀魄寶,以上帝為太微五帝,随意曲說,前後乖違,以此釋經,有同兒戲,是以王肅群儒引經傳以排之。
至晉泰始初,始合六天為一,而并圜丘於郊,似矣,然又謂五帝非天,而用《家語》之文,謂太皥、炎帝、黃帝、五人帝之屬為五帝,則非也。
夫有天地則有五行、四時有五行四時則有五帝,帝者,氣之主也。
《易》所謂'帝出乎震'之類是也。
果以五人帝為五帝,則五人帝之前,其無司四時者乎?鄭則失矣,而王亦未為得也,夫祀天、祀五帝,皆聖人制禮之條目,非如鄭氏分天以為六也。
天猶性也,帝猶心也,五帝猶仁、義、禮、智、信之心,随感而應者也。
是故'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祀天專言天者,尊天之辭也;有故而祭則曰'旅',所以聽命於帝,以主宰言之也。
'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時者也;祀五帝於四郊亦如之,所以緻四時生物之功也。
聖人制禮之條目,各有深意,其實則一天也。
" 右諸儒言祀天、祀帝之名稱。
《曲禮》:"天子祭天地。
"疏曰:"天子祭天,其天有六。
祭之,一歲有九:昊天上帝,冬至祭之,一也;蒼帝靈威仰,立春之日,祭之於東郊,二也;赤帝赤熛怒,立夏之日,祭之於南郊,三也;黃帝含樞紐,季夏六月土王之日,亦祭之南郊,四也;白帝白招拒,立秋之日,祭之於西郊,五也;黑帝汁光紀,立冬之日,祭之於北郊,六也;王者各禀五帝之精氣而王天下,於夏正之月,祭於南郊,七也;四月,龍星見而雩,總祭五帝於南郊,八也;季秋大飨五帝於明堂,九也。
" 孫宣公奭曰:"歲九祭皆主於天,至日圜丘,正月祈榖,五時迎氣,孟夏雩,季秋飨。
惟至日其禮最大,故稱曰'昊天上帝。
'" 程子曰:"古者,一年之間祭天甚多,春則因民播種而祈榖,夏則恐旱暵而大雩,以至秋則明堂,冬則圜丘,皆人君為民之心也。
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見父母,人君不可一歲不祭天,豈有三年一親郊之理!" 朱子曰:"凡說上帝者,總昊天上帝與五帝言之,皆稱上帝也。
如周禮歲有九祭
"《禮器》、《郊特牲》同)。
太宰及祀之日,贊玉、币、爵之事
不用玉爵,尚質也。
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天官》。
小宰贊玉、币、爵,疏曰:"《太宰職》雲贊玉、币、爵,今此又雲贊此三者,謂小宰執以授太宰,太宰執以授王。
"《郊特牲》疏:皇氏曰:'置蒼璧於神座,次則以豆薦血腥。
祭天無祼,故鄭注《小宰》雲:惟人道宗廟有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莫稱焉。
然則祭天惟七獻也。
故鄭注《周禮》雲:大事於太廟,備五齊、三酒。
則圜丘之祭與宗廟祫同。
朝踐,王酌泛齊以獻,是一獻也。
後無祭天之事,大宗伯次酌醴齊以獻,是為二獻也。
王進爵之時皆奏樂,但不皆六變。
次薦熟,王酌盎齊以獻,是為三獻也。
宗伯次酌缇齊以獻,是為四獻也。
次,屍食之訖,王酌朝踐之泛齊以獻,是為五獻也。
又次,宗伯酌饋食之缇齊以獻,是為六獻也。
次,諸臣為賓長酌泛齊以獻,是為七獻也。
以外皆加爵,非正獻之數。
其屍酢王以清酒,酢宗伯以昔酒,酢諸臣以事酒。
'從上至此,皆皇氏所說。
皇氏以圜丘之祭,賓長終獻不取沈齊而取泛者,以《禮運》約之,沈齊當在堂丘下,不可用之,故更上取泛齊。
按《禮運》:沈齊在廟堂之下,尚得酌之,升堂以獻,何為圜丘沈齊獨不可用乎?若以圜丘高遠,不可下取沈齊,凡齊,泛、醴為尊,盎、缇為卑,賓長終獻,祇可以次用缇齊,何得反用泛齊乎?今謂圜丘賓長之獻用沈齊也,以其賓長是臣,助祭終獻,遠下於君,故從丘下酌沈齊。
"《通典》曰:"七獻者,薦血腥後,王以匏爵酌泛齊以獻屍,所謂朝踐是也,此為一獻。
次,大宗伯攝王後之事,亦以匏爵酌醴齊亞獻,亦為朝踐,是二獻。
每獻奏樂一成。
次,薦熟於神前,薦畢,王乃以匏爵酌盎齊以獻屍,大宗伯以匏爵酌缇齊以亞獻,所謂饋獻也,通前凡四。
屍乃食,食訖,王更酌朝踐之泛齊以酳屍,所謂朝獻。
大宗伯更酎饋獻之缇齊以亞酳,所謂再獻,通前凡六。
又有諸臣為賓之一獻,凡七。
其屍酢諸臣之酒,皆用三酒,其法如袷祭之禮。
畢獻之後,天子舞六代之樂。
"),小宗伯逆齍
《春官》),大宗伯奉齍
天地當盛以瓦簠。
"《春官》),大司徒奉牛牲
疏曰:"按《國語》,郊之事有全脀。
若然,則郊事先全脀後豚解也。
"《地官》。
奉稷牛同。
楊氏曰:"奉盛、奉牲,皆正祭獻爵之時也。
但《周禮》獻天爵數,經無所考,惟疏家及《通典》之說可見大略。
近世祀天神、祭地祗、享宗廟,通用三獻之禮,恐未為正。
嘗聞富鄭公家祭用三獻,程子謂之曰:'禮有九獻,樂有九變,公上公之家,三獻太薄。
'夫大臣用三獻之禮,以享其祖考,君子猶謂其太薄,況人主躬行祀天之大禮,而隻用三獻,可乎?")。
右祀天禮始終之序。
大祝辨六号,一曰神号。
凡大禋祀,執明水火而号祝。
《春官》。
陳氏曰:"神号,如曰昊天上帝也。
")"皇皇上天,照臨下土。
集地之靈,降甘風雨
")。
庶物群生,各得其所。
靡今靡古
維予一人某,敬拜皇天之祜
王者親告之辭也)。
維某年、某月、上日
《大戴禮記 公符篇》)。
"《思文》,後稷配天也。
"思文後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
贻我來牟,帝命率育
無此疆爾界
思,語辭。
文,言有文德也。
立、粒通。
極,至也,德之至也。
贻,遺也。
來,小麥;牟,大麥也。
率,遍育養也。
"言後稷之德真可配天,蓋使我烝民得以粒食者,莫非其德之至也。
且其贻我民以來牟之種,乃上帝之命,以此遍養下民者。
是以無有遠近、彼此之殊,而得以陳其君臣父子之常道於中國也。
或曰:"此詩即所謂'納夏'者,亦以其有時夏之語而命之也。
"《周頌》。
楊氏曰:"《生民》,《詩序》言尊祖配天,而朱子以為未詳所用,疑其為郊祀之後,受釐頒胙之禮,今不備載。
又《昊天有成命》,《詩序》言郊祀天地,而朱子亦辨其不然。
"說見《祀地禮》)。
"大祝既祭,令徹
"《春官》。
楊氏曰:"《周禮》以徹祭為重,觀宗廟歌《雍》以徹可見矣。
況敬天之誠純亦不己,令徹於終,其禮尤嚴,所以防人心之懈怠也。
")。
右祭天祝辭、樂章。
《郊特牲》疏曰:"先儒說郊,其義有二。
按:玉肅《聖證論》以天體無二,而鄭氏謂天有六者,指其尊極清虛之體,其實是一;論其五時生育之功,其别有五。
以五配一,故為六天。
又《春秋緯》,紫微宮為大帝,又雲太微宮有五帝座星,青帝曰靈威仰雲雲,是五帝與大帝六也。
又五帝亦稱上帝,故《孝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下即雲'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帝若非天,何得雲嚴父配天也?而賈逵、馬融、王肅之等,以五帝非天,唯用《家語》之文,謂太皥、炎帝、黃帝、少皥、颛顼五人帝,其義非也。
故《周禮 司服》雲:'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五帝若非天,何為同服大裘?又《小宗伯》雲:'兆五帝於四郊。
'《禮器》雲:'飨帝於郊,而風雨節,寒暑時。
'帝若非天,焉能令風雨節、寒暑時?"唐永徽二年,長孫無忌奏請革鄭元六天議,事見《唐郊祀下》。
陳氏《禮書》曰:"《周禮》有言祀天,有言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帝者。
言天則百神皆預,言昊天上帝則統乎天者,言五帝則無預乎昊天上帝,言上帝則五帝兼存焉。
《周官》: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大司樂》:若樂六變,天神皆降;凡以神仕者,以冬日至緻天神。
此總天之百神言之也。
《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司服》:大裘而冕,以祀昊天上帝。
此指統乎天者言之也。
《司服》言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則五帝異乎昊天上帝也;《大宰》:祀五帝,掌百官之誓戒,祀大神示亦如之,則五帝異乎大神也;《肆師》:類造上帝,封於大神,則上帝又異乎大神也;《掌次》:大旅上帝,張氈案,設皇邸,祀五帝張大次、小次,則上帝異乎五帝也;《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則上帝異乎天也。
'上帝'之文,既不主於天與昊天上帝,又不主於五帝,而《典瑞》'旅上帝'對'旅四望'言之,'旅'者,會而祭之之名,則上帝非一帝也。
上帝非一帝,而《周禮》所稱'帝'者,昊天上帝與五帝而已,則上帝為昊天上帝及五帝明矣。
《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則明堂之祀上帝,其為昊天上帝及五帝可知也。
《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以配祖者,天也;以配考者,兼五帝也。
合天與五帝而謂之上帝,則《易》、《孝經》之於《周禮》,其義一矣。
《周禮》明其祀之大小輕重,故天、帝之辨如此。
《詩》、《書》之文未嘗有稱五帝,而《書》亦未嘗有稱昊天上帝者,其稱天及上帝,類皆泛言之而已,此固不可援之以議《周禮》也。
且周人明堂之制,有金、木、水、火、土五室。
自漢以來,皆於五室以祭五帝,惟晉泰始及唐顯慶中嘗議除之,後亦遂複。
則明堂之祀五帝,其來遠矣。
鄭康成以上帝為五帝,而不及天;王肅以上帝為昊天上帝,而不及五帝。
二者之說,皆與《禮》、《經》不合,不足信也。
昊天上帝之名,曆代不同。
漢初曰上帝,曰泰一,元始間曰皇天上帝,魏初元間曰皇皇天帝,梁曰天皇大帝,惟西晉、後齊、後周、隋、唐乃曰昊天上帝,而鄭氏以《星經》推之,謂昊天上帝即天皇大帝,名雖不同,其實一也。
今之南郊,既以昊天上帝位乎其上,而壇第一等又有天皇大帝,是離而兩之也。
宜講求以正之。
" 又曰:"五帝與昊天同稱帝,不與昊天同稱天,猶諸侯與天子同稱君,不與天子同稱王。
《周官》祀五帝之禮,有與天同,以極其隆;有與天異,以緻其辨。
故皆禋祀,皆服大裘,此其所同也;祀帝於圜丘,兆五帝於四郊,此其所異也。
鄭氏之徒謂四圭之玉、黃锺大呂之樂,夏至以祀感帝於南郊;蒼璧之玉、六變之樂,冬日至禮天皇大帝在北極者於圜丘。
天皇大帝,耀魄寶也;五帝,太微之帝也
《史記 天官書》:太微三光之庭,其内五星、五帝座)。
分郊與丘以異其祀,别四帝與感帝以異其禮,王肅嘗考之矣。
然肅合郊、丘而一之則是,以五帝為人帝則非。
夫有天地則有五方,有五方則有五帝。
《月令》之五人帝,伏犧、神農、黃帝、少昊、颛顼而已
魏相曰:"太皥乘震,執規,司春;炎帝乘離,執衡,司夏;少皥乘兌,執矩,司秋;颛顼乘坎,執權,司冬;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
《素問》謂春陽氣柔而中矩;秋陰升,陽氣降,有高下而中衡;冬陽氣居下而中權。
"然則魏相言五帝之所司,則是言五帝之所執,以夏為衡,以秋為矩,則誤矣)。
果以是為五帝,則前此其無司四時者乎?古者,祀五帝必配以五人帝,從以五人臣。
《月令》之五人臣:春句芒,夏祝融,中央後土,秋蓐收,冬元冥
重為句芒,該為蓐收,脩及熙為元冥。
颛顼氏有子曰黎,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
"然即太皥、少皥,以春秋之氣言之也;炎帝,以火土之性色言之也。
萬物之象句芒於春,而其氣祝融於夏,其榮也以秋而蓐,其發也以秋而收;色以冬而元,體以冬而冥,後土居中央以君之。
此五人帝、五人臣命名之不同也)。
春、夏、秋、中央之臣皆一人耳,而冬有脩與熙者,蓋冬於方為朔,於卦為艮,於腎有左、右,於器有權、衡,於物有龜、蛇,於色有青、黑,則官有脩、熙,宜矣。
司馬遷不紀少皥,以黃帝、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孔安國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其說與四時五行之理不合,當以《月令》為正。
" 程子曰:"六天之說,起於谶書,鄭元之徒從而廣之,甚可笑也。
帝者,氣之主也,東則謂之青帝,南則謂之赤帝,西則謂之白帝,北則謂之黑帝,中則謂之黃帝。
豈有上帝而别有五帝之理?此因《周禮》言'祀昊天上帝',而後又言'祀五帝亦如之',故諸儒附此說。
"又曰:"六天之說,正如今人說六子,乾坤之外,甚底是六子?譬如人之四肢,隻是一體耳,學者大惑也。
" 《朱子語錄》曰:"問:'而今郊祀也都祀許多帝。
'曰:'《周禮》說上帝,是總說帝;說五帝,是五方帝;說昊天上帝,隻是說天。
鄭氏以昊天上帝為北極,看得不是恁地。
北極星隻是言天之象,且如太微是帝之庭,紫微是帝之居。
紫微便有太子、後妃許多星,帝庭便有宰相、執法許多星。
又有天市,亦有帝座處便有權、衡稱鬥星。
'又問:'今郊祀也祀泰一。
'曰:'而今都重了。
漢時泰一便是帝,而今添了帝多,都成十帝。
如一國三公尚不可,況天而有十帝?'" 楊氏曰:"愚按程、朱二先生之言,則天帝一也。
以一字言,則祀天、飨帝之類;以二字言,則格於皇天、殷薦上帝之類;以四字言,則惟皇上帝、昊天上帝、皇天上帝之類;以氣之所主言,則随時随方而立名,如青帝、赤帝、黃帝、白帝、黑帝之類。
其實則一天也。
是以前乎鄭康成,如鄭衆、如孔安國注《書》,并無六天之說;鄭康成後出,乃分為六天,又皆以星象名之,謂昊天上帝者北辰也,謂五帝者太微宮五帝座星也。
夫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草木非地,則星象非天,天固不可以象求也。
以象求天,是何異於知人之有形色、貌象,而不知其有心君之尊也?況又附以緯書,如北辰曰耀魄寶之類,缪妄不經,莫此為甚!且鄭於此章注雲:'皇天上帝亦名昊天上帝'。
既已知其為一矣,及考《月令》季夏、季冬兩處有皇天上帝之文,鄭氏又析而為二,以皇天為北辰耀魄寶,以上帝為太微五帝,随意曲說,前後乖違,以此釋經,有同兒戲,是以王肅群儒引經傳以排之。
至晉泰始初,始合六天為一,而并圜丘於郊,似矣,然又謂五帝非天,而用《家語》之文,謂太皥、炎帝、黃帝、五人帝之屬為五帝,則非也。
夫有天地則有五行、四時有五行四時則有五帝,帝者,氣之主也。
《易》所謂'帝出乎震'之類是也。
果以五人帝為五帝,則五人帝之前,其無司四時者乎?鄭則失矣,而王亦未為得也,夫祀天、祀五帝,皆聖人制禮之條目,非如鄭氏分天以為六也。
天猶性也,帝猶心也,五帝猶仁、義、禮、智、信之心,随感而應者也。
是故'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祀天專言天者,尊天之辭也;有故而祭則曰'旅',所以聽命於帝,以主宰言之也。
'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時者也;祀五帝於四郊亦如之,所以緻四時生物之功也。
聖人制禮之條目,各有深意,其實則一天也。
" 右諸儒言祀天、祀帝之名稱。
《曲禮》:"天子祭天地。
"疏曰:"天子祭天,其天有六。
祭之,一歲有九:昊天上帝,冬至祭之,一也;蒼帝靈威仰,立春之日,祭之於東郊,二也;赤帝赤熛怒,立夏之日,祭之於南郊,三也;黃帝含樞紐,季夏六月土王之日,亦祭之南郊,四也;白帝白招拒,立秋之日,祭之於西郊,五也;黑帝汁光紀,立冬之日,祭之於北郊,六也;王者各禀五帝之精氣而王天下,於夏正之月,祭於南郊,七也;四月,龍星見而雩,總祭五帝於南郊,八也;季秋大飨五帝於明堂,九也。
" 孫宣公奭曰:"歲九祭皆主於天,至日圜丘,正月祈榖,五時迎氣,孟夏雩,季秋飨。
惟至日其禮最大,故稱曰'昊天上帝。
'" 程子曰:"古者,一年之間祭天甚多,春則因民播種而祈榖,夏則恐旱暵而大雩,以至秋則明堂,冬則圜丘,皆人君為民之心也。
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見父母,人君不可一歲不祭天,豈有三年一親郊之理!" 朱子曰:"凡說上帝者,總昊天上帝與五帝言之,皆稱上帝也。
如周禮歲有九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