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郊社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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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 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堯。

     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

     鄭氏注《祭法》曰:"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

    此'禘',謂祭昊天於圜丘也。

    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

    '祖、宗'通言耳。

    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己;自夏以下,稍用其姓氏先後之次。

    有虞氏、夏後氏宜郊颛顼,殷人宜郊契。

    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衆,亦禮之殺也。

    "《正義》曰:"鄭元以《祭法》有周人禘喾之文,遂變郊為祀感生之帝,謂東方青帝靈威仰,周為木德,威仰木帝,言以後稷配蒼龍精也。

    王肅駁之,謂:漢世英儒,自董仲舒、劉向、馬融之倫,皆言周人祀昊天於郊,以後稷配,無如元說配蒼帝也。

    《周頌》:'思文後稷,克配彼天。

    ''《昊天有成命》,郊祀上帝。

    '則郊非蒼帝,通儒同辭。

    肅意以為唯郊是祭天,禘者宗廟之殷祭,郊即圜丘,圜丘即郊,以所在言之謂之郊,以所祭言之謂之圜丘,於郊築泰壇,以丘言之,本諸天地之性也。

    《祭法》所謂'燔柴於泰壇',則圜丘也。

    《郊特牲》曰:'周之始郊,日以至。

    '此言冬至祭圜丘,而謂之郊者,以圜丘在郊故也。

    " 楊氏曰:"愚按:《大司樂》冬至圜丘一章,與禘祭絕不相關,而注妄稱圜丘為禘。

    《祭法》禘祖宗三條,分明說宗廟之祭,惟郊一條,謂郊祀以祖配天爾。

    而注皆指為祀天。

    《大傳》禮不王不禘一章,言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諸侯隻及其太祖,大夫惟有功始祫其高祖。

    所論宗廟之祭隆殺、遠近爾,於祀天乎何與?而注妄指為祀感生帝。

    竊嘗疑鄭康成博洽大儒,解釋他經,最為有功,及注此三章,則同歸於誤,其病果安在乎?蓋讀《祭法》不熟而失之也。

    夫《祭法》曆叙四代禘、郊、祖、宗之禮,禘文皆在郊上,蓋謂郊止於稷,而禘上及乎喾,禘之所及者最遠,故先言之耳。

    鄭氏不察,謂禘又郊之大者,於是以《祭法》之禘為祀天圜丘,以喾配之;以《大傳》之禘為正月祀感生帝於南郊,以稷配之。

    且《祭法》之禘與《大傳》之禘,其義則一,皆言禘其祖之所自出也。

    鄭氏強析之而為祀天兩義,遂分圜丘與郊為兩處,昊天上帝與感生帝為兩祀,喾配天與稷配天為兩事,随意穿鑿,展轉枝蔓,何其謬邪!又以祀五帝、五神於明堂,而以文王、武王配之,謂之祖、宗。

    夫《孝經》所雲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此嚴父之義也。

    抗五神於五帝之列,而以文武并配,於理自不通矣,況祖、宗乃二廟不毀之名,於配食明堂何關焉?夫因讀《祭法》一章之誤,而三章皆誤。

    不惟三章之誤而已,又推此說以釋他經者不一而止,疏家從而和之,凡燔柴、升煙、樂舞、酒齊之類,皆分昊天與感生帝為兩等,馴至隋唐之際,昊天上帝與感生帝二祀常并行而不廢。

    唐世大儒杜佑作《通典》,惑於鄭注《大傳》之說,亦以感生帝與昊天上帝并列而為二,是又讀《大傳》本文不熟而失之也。

    明堂襲鄭氏祖宗之義,而以二帝配侑或三帝并配者,蓋有之矣。

    幸而王肅諸儒力争之於前,趙伯循與近世大儒辨正之於後,大義明白,炳如日星,而周公制作精微之意可以複見,不然,則終於晦蝕而不明矣,可勝歎哉!" 按:祀天莫大於郊,祀祖莫大於配天。

    四代之郊見於《祭法》,經文簡略,後之學者莫不求之鄭注,而注之叢雜牴牾如此。

    先儒謂其讀《祭法》不熟,見序禘於郊之上,於是意禘之所祀者亦天也,故盡以祀天。

    然康成,漢人也,西漢之所謂郊祀,蓋襲秦之制而雜以方士之說,曰泰一,曰五帝,叢雜而祀之,皆謂之郊天。

    太史公作《封禅書》,所序者秦漢間不經之祠,而必以舜類上帝,三代郊祀之禮先之。

    至班孟堅則直名其書曰《郊祀志》,蓋漢世以三代之所郊祀者祀泰一、五帝,於是以天為有六,以祀六帝為郊。

    自遷、固以來,議論相襲而然矣。

    康成注二《禮》,凡祀天處必指以為所祀者某帝,其所謂天者非一帝,故其所謂配天者亦非一祖,於是釋禘、郊、祖、宗以為或祀一帝,或祀五帝,各配以一祖。

    其病蓋在於取谶緯之書解經,以秦漢之事為三代之事。

    然六天之祀,漢人崇之,六天之說,遷、固志之,則其謬亦非始於康成也。

    愚嘗著《漢不郊祀論》,見所叙西漢事之後。

     《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易說》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夏正,建寅之月也。

    此言迎長日者,建卯而晝夜分,分而日長也。

    正音征)。

    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掃地而祭,於其質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

    於郊,故謂之郊。

    牲用傕,尚赤也;用犢,貴誠也(傕,息營反。

    尚赤者,周也)。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言周以郊天之月而日至,陽氣新用事,順之而用辛日。

    此說非也。

    郊天之月而日至,魯禮也。

    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魯以無冬至祭天於圜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

    用辛日者,凡為人君當齋戒自新耳。

    周衰禮廢,儒者見周禮盡在魯,因推魯禮以言周事。

    疏曰:"王肅用董仲舒、劉向之說,以此為周郊。

    上文雲'郊之祭,迎長日之至',謂周之郊祭於建子之月,而迎此冬至長日之至也。

    而用辛者,以冬至陽氣新用事,故用辛也。

    '周之始郊,日以至'者,對建寅之月,又祈榖郊祭;此言'始'者,對建寅為始也。

    鄭康成則異於王肅。

    上文雲'迎長日之至',自據周郊;此雲'郊之用辛',據魯禮也。

    言郊用辛日者,取齋戒自新。

    '周之始郊日以至'者,謂魯之始郊日以冬至之月;雲'始'者,對建寅之月天子郊祭,魯於冬至之月始初郊祭,示先有事,故雲'始'也。

    "楊氏曰:"郊祭言'迎長日之至也',謂冬至陽之始,日漸長,故冬至郊天,所以迎長日之至也。

    下文'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謂以冬至郊天,取陽新用事,故用辛日也。

    二說皆取冬至郊天也。

    董仲舒、劉向,漢之大儒,又在鄭氏之前,鄭氏不從其言,必以迎長日為建寅之月郊天,迎春分之長日,又以周之始郊為魯郊者,蓋鄭氏欲分圜丘與郊為兩事。

    用既以冬至禘圜丘,則冬至不得複有郊,故用《易緯》之說,以周郊用建寅之月。

    此雲'周之始郊,日以至'者,非周之始郊,乃魯之郊也。

    但此章本文明言周之始郊,今乃以周為魯,豈不謬哉?"又按《聖證論》,王肅與馬昭之徒,或雲祭天用冬至之日,或雲用冬至之月。

    據《周禮》,圜丘則用冬至之日;據《禮記》,日用辛,則冬至不常在辛,似用冬至之月。

    如鄭注雲用辛日也者,凡為人君當齋戒自新,是亦不用冬至日,須用辛日也)。

    祭之日,王皮弁以聽祭報,示民嚴上也(疏曰:"禾郊,故未服大裘,而且服日視朝之服也。

    ")。

    喪者不哭,不敢兇服,氾埽反道,鄉為田燭(氾,芳劍反,本亦作"汎"。

    埽,素報反。

    疏曰:"郊祭之旦,人之喪者不哭,又不敢兇服而出,以幹王之吉祭也。

    '氾埽反道'者:氾埽,廣埽也;反道,剗路之土反之,令新土在上也。

    郊道之民,家家各當界廣埽新道也。

    '鄉為田燭'者:鄉謂郊内六鄉也,六鄉之民,各於田首設燭照路,恐王鄉郊之早。

    "),弗命而民聽上(疏曰:"弗命而民聽上者,合結'喪者不哭'以下至此,并非有王命,而民化主嚴上故也。

    ")。

    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謂有日月星辰之象。

    此魯禮也,周禮,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魯侯之服,自衮冕而下也。

    楊氏曰:"此章始言周之始郊,王立於澤,王皮弁以聽祭報,王被衮以象天,言'王'者不一而足,而鄭注以為魯禮,魯可稱王乎?魯之郊禘,非禮也,聖人嘗歎之矣,況可以稱王乎?");戴冕璪十有二旒則天數也(璪音早。

    天之大數,不過十二);乘素車,貴其質也;旂十有二旒,龍章而設日月,以象天也。

    天垂象,聖人則之,郊所以明天道也(則,謂則之以示人也。

    疏曰:"總結上'王被衮冕'以下之事,言天垂日月之象,各有其數,故聖人則之。

    郊天象日月,所以光明天之道,以示於人也。

    ")。

    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疏曰:"此論祖配天之義。

    人本於祖,物本於天,配本故也。

    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天為物本,祖為王本,祭天以祖配,蓋所以報謝其本。

    反始者,反其初始。

    謝其恩謂之報,歸其初謂之反。

    ")。

     長樂陳氏曰:"先王祀天,有文以示外心之勤,有質以示内心之敬。

    故因丘、掃地、陶匏、藁稭、疏布、椫杓、素車之類,此因其自然,以示内心之敬也;執鎮圭,缫藉,五采五就,旂龍章而設日月,四圭有邸,八變之音,黃锺、大呂之鈞,此緻其文飾,以示外心之勤也。

    然則内服大裘,以因其自然;外被龍衮、戴冕儘,以緻其文飾;不以内心廢外心,不以自然廢文飾,然後事天之禮盡矣。

    " 山陰陸氏曰:"《周禮》:祭天,王乘玉辂,建太常;《特牲》:祭天,王乘素車,建大旂。

    則祭天之禮,有兩旂、兩車也。

    蓋乘玉辂、建太常者,即道之車也,祭之日馭以適郊;乘素車、建大旂者,即事之車也,祭之時馭以赴壇。

    何以知其然也?曰:《巾車》'王之玉辂,錫,樊纓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斿以祀',則凡王之祭祀無所不乘矣。

    祭天者,禮之至也,而乘泛祭之玉辂以祭之,以物則非文,以志則非敬,非禮意。

    故知乘素車、建大旂以祀之,而玉辂者,乘以適郊,固有兩車也。

    " 《月令》:"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榖于上帝(謂以上辛郊祭天也)。

    " 《傳》:"孟獻子曰:'夫郊祀後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

    '"(啟蟄,夏正建寅之月。

    祀天南郊,郊而後耕,是祈榖之後躬耕帝籍。

    疏曰:"《夏小正》曰:'正月啟蟄。

    '其《傳》曰:'言始發蟄也。

    '故漢氏之始,以啟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

    及太和以後,更改氣名,以雨水為正月中,驚蟄為二月節,以迄於今,踵而不改。

    ") 楊氏曰:"愚按:正月郊祭天,此鄭注所謂夏正之郊祭感生帝者也。

    學者當以聖經、賢傳為信。

    考之《月令》之書,《周頌》之詩,《左傳》孟獻子之言,則曰'祈榖于上帝'。

    夫上帝即昊天上帝,未聞有感生帝之說也;曰'祈榖',又曰'祈農事',可知其為祈榖之郊,未聞正月又有大報天之郊也。

    愚於祀天禮辨之已詳矣。

    鄭氏《月令》注引《易緯》"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之說,以證正月之有郊;又引後稷祈農事之說,以見因郊而又祈榖。

    牽合二說而通為一說,此鄭氏一人之詖論,非聖經之本意,天下之公言也。

    是以諸儒鹹不以為然,更漢、魏,曆晉、宋,至於齊、梁、陳,數百年之久,其說未行也。

    及北齊,諸儒識見鄙暗,始取其說而行之,於是昊天上帝與感生帝分為兩祀,祈榖與祭感生帝合為一說。

    隋唐承用其說,至於今而不廢。

    推原所自,是誰之過與!然正理存人心,萬世不磨,邪說終不能勝也。

    必也知冬至之郊為大報天,正月之郊事為祈榖,二郊不同,而皆配以後稷,則注家誣蠹之說可以一掃,而先王祀天之大典始昭然而可見矣。

    " 按:古者,一歲郊祀凡再:正月之郊為祈榖,《月令》及孟獻子所言是也;十一月之郊為報本,《郊特牲》所言是也。

     《家語》:"定公問於孔子曰:'寡人聞郊而莫同,何也?'孔子曰:'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故周之始郊,其月以日至,其日用上辛。

    至於啟蟄之月,則又祈榖于上帝。

    此二者,天子之禮也。

    魯無冬至大郊之事,降殺於天子,是以不同也。

    '公曰:'郊之牲器若何?'孔子曰:'上帝之牛,角繭栗,必在滌三月;後稷之牛惟具(注見《祀天牲牢條》下)。

    牲用傕,尚赤也;用犢,貴誠也;掃地而祭,貴其質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

    萬物無可稱之者,故因其自然之體也。

    '公曰:'天子之郊,其禮何可得聞乎?'孔子對曰:'臣聞天子蔔郊,則受命於祖廟,而作龜於祢宮,尊祖親考之義也;蔔之日,王親立於澤宮,以聽誓命,受教谏之義也;既蔔,獻命庫門之内,所以戒百官也;太廟之命,戒百姓也;将郊,則天子皮弁以聽報,示民嚴上也;郊之日,喪者不敢哭,兇服者不敢入國門,汎埽清路,行者必正,弗命而民聽,敬之至也;天子大裘以黼之,被裘象天,乘素車,貴其質也;旂十有二旒,龍章而設日月,所以法天也;既至泰壇,王脫裘矣,服衮以臨燔柴,戴冕儘十有二旒,則天數也。

    "(楊氏曰:"按此章言天子被裘象天,既至泰壇,脫裘服衮以臨燔柴,不知然否?") 《春秋》宣三年,《公羊傳》曰:"郊則曷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祖謂後稷)。

    王者則曷為必以其祖記?自内出者無匹不行(匹,合也。

    無所與會合,則不能行),自外至者無主不止(必得主人乃止者,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

    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義也)。

    " 《詩序》曰:"郊祀天地。

    "《記》曰:"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於天(名,猶大也。

    升,上也。

    中,猶成也。

    謂巡守至於方嶽,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因吉土以飨帝於郊(吉土,王者所蔔而居之土也。

    飨帝於郊,以四時之所兆祭於四郊者也)。

    升中於天,而鳳凰降,龜龍假(功成而太平,陰陽氣和而緻象物);飨帝於郊,而風雨節,寒暑時(五帝主五行,五行之氣和,而庶徵得其序也。

    五行:木為雨,金為暘,火為燠,水為寒,土為風)。

    是故聖人南面而立,而天下大治。

    ""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瘗埋於泰折,祭地也。

    "《周禮》:凡樂,圜锺為宮,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

    凡樂,函锺為宮,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爾雅》曰:"邑外謂之郊。

    "又曰:"非人為謂之丘。

    ")。

     陳氏《禮書》曰:"祀天於南郊,而地上之圜丘者,南郊之丘也。

    丘圜而高,所以象天,此所謂'為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