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 郊社考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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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史典女執樽、罍、篚、幂者入自東門,當壇南,北面西上。
立定,掌贊曰"再拜",女史承傳,典正以下皆再拜訖,典正以下各就位。
司樂帥女工人就位。
其女祝以典贊充,女祝史以典贊下女史充之)。
駕至大次門外,回車南向。
尚儀進車前跪奏稱:"尚儀妾姓言,請降車。
"興,還侍位。
皇後降車,乘輿之大次,華蓋、傘、扇、侍衛如常儀。
尚儀以祝版進,禦署訖,奉出奠於坫。
皇後降車訖,尚功、司制進受鈎筐以退(其以命婦鈎筐,則内命婦降車訖,典制等進,乃受之)。
典贊引亞獻及從享内命婦俱就門外位。
司贊帥掌贊先入就位。
女相者引尚儀、典正及女史、女祝史(女祝史以尚儀下女史充)。
與女執樽、罍、篚、幂者入自東門,當壇南,北面西上。
立定,司贊曰"再拜",掌贊承傳(凡司贊有詞,掌贊皆承傳),尚儀以下皆再拜訖,尚儀以下各就位。
司樂帥女工人入就位,典贊引亞獻、終獻,女相者引執事者,司贊引内命婦,内典引引外命婦,俱入就位。
皇後停大次半刻頃,司言引尚宮立於大次門外,當門北向。
尚儀版奏"外辦",皇後出次,華蓋、侍衛如常(尚服負寶陪從如式)。
司言引尚宮,尚宮引皇後(凡尚宮前導,皆司言先引)入自東門,華蓋、仗衛停於門外,近侍者從入如常。
皇後至版位,西向立(每立定,尚宮與司言退立於左)。
立定,尚宮前奏稱"請再拜",退複位,皇後再拜。
司贊曰"衆官再拜",享官及内外命婦在位者皆再拜(其先拜者不拜)。
尚宮前奏:"有司謹具,請行事。
"退複位(攝事,女相者各引享官入就位,立定,掌贊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
女相者進尚宮之左,曰"有司謹具,請行事。
"無"駕至"以下至此儀)。
典樂跪舉麾(凡取物者皆跪而取以興,奠物亦跪奠訖而後興),鼓柷,奏《永和之樂》,以姑洗之均(自後壇下享神之樂皆奏姑洗),三成,偃麾,戛敔,樂止(凡樂皆典樂舉麾,工鼓柷而後作;偃麾,戛敔而後止)。
尚宮前奏稱"請再拜",退複位,皇後再拜。
司贊曰"衆官再拜",享官及内外命婦在位者皆再拜。
壇上尚儀跪取币於篚,興,立於樽所(攝事,掌贊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
女祝史跪取币於篚,興,立於樽所)。
尚宮引皇後,《正和之樂》作(皇後每行,皆作《正和之樂》);皇後詣壇,升自南陛(攝事,女相者引尚宮升壇,以下皆尚宮行事),六尚以下量人從升(以下升皆如之),皇後升壇北面立,樂止。
尚儀奉币東向進,皇後受币,登歌,作《肅和之樂》,以南呂之均;尚宮引皇後進,北向,跪奠於神座,興,尚宮引皇後少退,北向再拜訖,登歌止。
尚宮引皇後,樂作;降自南陛,還版位,西向立,樂止。
初,内外命婦拜訖,女祝史奉毛血之豆立於内壝東門之外;於登歌止,女祝史奉毛血入,升自南陛,尚儀迎引於壇上,進,跪奠於神座前,興,女祝史退立於樽所。
皇後既升奠币(攝事,尚宮既升奠币。
下仿此),司膳出,帥女進馔者奉馔陳於内壝東門之外。
皇後既降,複位,司膳引馔入。
俎初入門,《雍和之樂》作(攝事,自後酌獻,皆奏《雍和之樂》);馔至陛,樂止。
女祝史跪徹毛血之豆,降自東陛以出。
馔升南陛,尚儀迎引於壇上(攝事,女祝史迎引於上),設於神座前(笾、豆蓋幂先徹乃升,簋簠既奠,卻其蓋於下)。
設訖,司膳帥女進馔者降自東陛複位,尚儀(攝事,女祝)還樽所。
尚宮引皇後詣罍洗,樂作(攝事,女相者引尚宮,無樂);皇後至罍洗,樂止。
尚儀跪取〈匚拖,去“扌”〉,興,沃水,司言跪取盤,興,承水。
皇後盥手。
又司言跪取巾於篚,興,進,皇後帨手訖,司言受巾,跪奠於篚。
司言跪取爵於篚,興,進,皇後受爵。
尚儀酌罍水,司言奉盤,皇後洗爵,司言受巾,皆如初。
皇後拭爵訖,尚儀奠〈匚拖,去“扌”〉,司言奠盤、巾皆如常。
尚宮引皇後,樂作;詣壇,升自南陛,樂止。
尚宮引皇後(攝事,無"皇後至罍洗"以下至此儀,但女相者引尚宮詣酒樽所)詣酒樽所,執樽者舉幂,尚儀贊酌醴齊訖,《壽和之樂》作(皇後每酌獻及飲福,皆作《壽和之樂》。
攝事奏《雍和》);尚宮引皇後進神座前,北面跪奠爵,興;尚宮引皇後少退,北向立,樂止。
尚儀持版進於神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皇後某氏,敢昭告於(攝事,女祝持版祝雲:"皇後某氏謹遣某官妾姓,敢昭告於")先蠶氏:惟神肇興蠶織,功濟黔黎,爰擇嘉時,式遵令典。
謹以制币、犧齊、粢盛、庶品,明薦於神。
尚飨。
"訖,興,皇後再拜。
初讀祝文訖,樂作;尚儀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皇後拜訖,樂止。
尚儀以爵酌上樽福酒,西向進(攝事,女祝以爵酌罍福酒,進於尚宮之右,西向立),皇後再拜受爵,跪,祭酒,啐,奠,興。
尚儀帥女進馔者持笾、俎進,尚儀減神前三牲胙肉(以取前腳第二骨),各置一俎上,又以笾取稷、黍飯,共置一笾。
尚儀先以飯笾西向進,皇後受以授左右;尚儀又以胙俎以次進,皇後每受以授左右。
皇後跪取爵,遂飲卒爵,尚儀進受複於坫,皇後興,再拜訖,樂止。
尚宮引皇後,樂作;降自南陛,還版位西向立,樂止(自此以上,若攝事儀,皆尚宮行事,女相、女祝贊之。
以下仿此)。
皇後獻将畢,典贊引貴妃詣罍洗,盥手,洗爵訖(攝事,則女相者引尚儀為亞獻),典贊引貴妃自東陛升壇,詣象樽所,執樽者舉幂,貴妃酌盎齊,典贊引進神座前,北向跪,奠爵,興。
典贊引貴妃少退,北向再拜。
尚儀以爵酌罍福酒,持爵進貴妃之右,西向立,貴妃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飲卒爵,尚儀受爵複於坫,貴妃興,再拜。
典贊引貴妃降自東陛,複位。
如初貴妃獻将畢,又典贊引昭儀(攝事,女相者引尚食為終獻)詣罍洗,盥手洗爵,升,酌盎齊,終獻如亞獻之儀訖,典贊引昭儀降複位。
尚儀進神座前,跪徹豆,興,還樽所(徹者笾豆各一,少移於故處)。
司贊曰"賜胙",掌贊唱衆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已飲福酒者不拜。
攝事,賜胙則掌贊唱"賜胙",女史唱"再拜"也)。
《永和之樂》作,尚宮前奏稱"請再拜",退複位,皇後再拜。
司贊曰"衆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樂一成止。
尚宮前奏請(攝事,女相者白)就望瘗位,司贊帥掌贊就瘗坎西南位。
尚宮引皇後,樂作;至望瘗位,西向立,樂止。
於衆官将拜,尚儀執篚進神座前,取币,自北陛降壇,西行詣瘗坎,以币置於坎訖,司贊曰"可瘗",坎東西各四人寘土。
半坎,尚宮前贊:"禮畢,請就采桑位。
"尚宮引皇後,樂作;詣采桑壇,升自西陛,東向立,樂止。
初白禮畢,司贊帥掌贊還本位。
△親桑 皇後将詣望瘗位,司賓引内外命婦采桑者,俱就采桑位(内外命婦一品各二人,二品、三品各一人),諸執鈎筐者各就位。
皇後既至采桑位,尚功奉金鈎自北陛升壇,進,典制奉筐從升。
皇後受鈎,采桑,典制奉筐受桑。
皇後采桑三條止,尚功前受鈎,典制以筐,俱退複位。
皇後初采桑,典制等各以鈎授内外命婦。
皇後采桑訖,内外命婦以次采桑,女史執筐者受之。
内外命婦一品各采五條,二品、三品各采九條,止,典制等受鈎,與執筐者退複位。
司賓各引内外命婦采桑者退複位。
司賓引婕妤一人詣蠶室,尚功帥執鈎筐者以次從至蠶室;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切之以授婕妤,婕妤食蠶,灑一簿訖,司賓引婕妤還本位。
尚儀前奏"禮畢",退複位。
尚宮引皇後還大次,樂作;入大次訖,樂止。
司賓引内命婦,内典引引外命婦,各還其次。
尚儀、典正以下俱複執事位,立定,司贊曰"再拜",尚儀以下皆再拜訖,出。
女工人以次出。
其祝版燔於齋所。
△車駕還宮 皇後既還大次,内侍版奏"請解嚴"(将士不得辄離部伍)。
皇後停大次一刻頃,捶一鼓為一嚴,轉仗衛於還塗如來儀;三刻頃,捶二鼓為再嚴,尚儀版奏"請中嚴",皇後服钿钗禮衣;五刻頃,捶三鼓為三嚴,内典引引外命婦出次,就門外位,司賓引内命婦出次,序立於大次之前。
六尚以下依式奉迎。
内仆進厭翟車於大次門外,南向。
尚儀版奏"外辦",馭者執辔,皇後乘輿出次,華蓋、侍衛、警跸如常。
皇後升車,鼓吹振作而行,内命婦以下乘車陪從如來儀。
車駕過,内典引引外命婦退還第。
駕至正殿門外,回車南向。
尚儀進當車前跪,奏稱:"尚儀妾姓言,請降車。
"興,還侍位。
皇後降車乘輿入,侍衛如常。
内侍版奏"請解嚴",将士各還其所。
△勞酒 車駕還宮之明日,内外命婦設會於正殿,如元會儀(唯不賀、不上壽為異)。
宋真宗景德三年,诏祀先蠶,依先農例,遣官攝事。
資政殿大學士王欽若言:"古者,王後親率嫔禦,以祀先蠶,是以《開寶通禮》、《郊祀錄》并有親蠶祝辭。
蓋由中宮未嘗親祭,所以有司阙而不舉。
又《通禮義纂》,後親享先蠶,貴妃為亞獻,昭儀為終獻;若攝事,則尚宮為初獻,尚儀為亞獻,尚食為終獻。
又《周禮 大宗伯》:後不祭,則攝而薦豆笾徹。
蓋薦豆笾徹,王後之事,而宗伯得攝之。
《唐會要》雲:農桑衣食萬人,不宜獨阙先蠶之祭,皇帝遣有司攝祭可也。
臣以謂屬之命婦,未若歸於有司。
望诏有司參定其儀。
"诏太常禮院檢讨攝祭故事以聞。
禮院言:"按《開寶通禮》:'季春吉巳,飨先蠶於公桑,有司攝事。
前享五日,諸預享官散齋三日,緻齋二日。
享日,未明五刻,設先蠶氏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
尚宮為初獻,尚儀為亞獻,尚食為終獻。
女相引三獻之禮,女祝讀文,飲福、受胙如常儀。
'又按《周禮 大宗伯》:'凡大祭祀,王後不與,則攝而薦豆笾徹。
'又雲:'王後不與,則贊宗伯。
'注雲:'後有故不與祭,宗伯攝其事。
'又按《唐會要》雲:'皇帝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可也。
'"乃诏自今依先農例,遣官攝事。
太常禮院言:"請築先蠶壇於東郊,從桑生之義。
其壇酌中用北齊之制,設一壇,二十五步,如淳化四年中祠禮例。
"從之。
神宗元豐四年,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季春吉已,享先蠶氏,《唐月令》注以先蠶為天驷。
謹按:先蠶之義,與先農、先牧、先炊一也,當是始蠶之人。
故《開元禮》享先蠶,為瘗坎於壇之壬地。
《禮義羅》曰:'今禮,享先蠶無燔柴之儀,明不祀天驷星也。
'又按王泾《郊祀錄》載先蠶祝文曰:'維神肇興蠶織。
'則是始蠶之人,明矣。
今享先蠶,其壇在東郊;《熙甯祀儀》又有燎壇,則是沿襲《唐月令》,以先蠶為天驷,誤矣。
《周禮》後蠶於北郊,以純陰為尊。
請就北郊為壇,以享始蠶之人,仍依《開元禮》,不設燎壇,但瘗埋以祭。
其馀自如故事。
"從之。
徽宗政和元年四月,诏就先蠶壇之側,度地築公桑蠶室,歲養蠶以供祭服,其親蠶殿,可以"無儖"為名。
先是,議禮局、禮部、太常寺被旨議合行制度凡七事,謂:"仿後齊之制,置公桑蠶室,度地為宮,四面為牆,高仞有三尺,上被棘,中起蠶室二十七,别建殿一區,為親蠶之所。
仿漢制,置繭館,立織室於蠶宮中,養蠶千箔以上。
度所用之數,為桑林。
築采桑壇於先蠶壇南,相距二十步,方三丈,高五尺,四出陛。
" 議禮局又言:"《周官 内宰》:'诏後帥内外命婦蠶於北郊。
'鄭氏謂:'婦人以純陰為尊。
'則蠶為陰事可知。
《開元禮》享先蠶,币以黑,蓋以陰祀之禮祀之也。
今享先蠶儀乃用白币,非所謂稱。
按:古者制币,或依其方色,或推其象類。
今先蠶之祭,在於北郊,則正陰之地;以類推之,蠶之始生,其色亦黑,則亦至陰之象。
制币以黑為宜。
"從之。
宣和元年三月,皇後親蠶於延福宮。
六年閏三月,皇後親蠶。
高宗紹興七年,太常博士黃積厚言:"季春吉已享先蠶,望下有司舉行。
"從之。
禮料初依奏告例,後比拟舊制,一視風師。
四月,輔臣張浚奏:"雨既霑足又即晴霽於蠶麥不妨"上曰:"朕宮中亦養蠶,欲知民間蠶熟與否,且可少知女工之艱難也。
" 十五年,太常丞王湛言:"請按《政和禮》,建親蠶殿、蠶室、繭館,請皇後就禁中行親蠶之禮。
"朝旨送禮部下太常寺讨論,不果行。
立定,掌贊曰"再拜",女史承傳,典正以下皆再拜訖,典正以下各就位。
司樂帥女工人就位。
其女祝以典贊充,女祝史以典贊下女史充之)。
駕至大次門外,回車南向。
尚儀進車前跪奏稱:"尚儀妾姓言,請降車。
"興,還侍位。
皇後降車,乘輿之大次,華蓋、傘、扇、侍衛如常儀。
尚儀以祝版進,禦署訖,奉出奠於坫。
皇後降車訖,尚功、司制進受鈎筐以退
典贊引亞獻及從享内命婦俱就門外位。
司贊帥掌贊先入就位。
女相者引尚儀、典正及女史、女祝史
與女執樽、罍、篚、幂者入自東門,當壇南,北面西上。
立定,司贊曰"再拜",掌贊承傳
司樂帥女工人入就位,典贊引亞獻、終獻,女相者引執事者,司贊引内命婦,内典引引外命婦,俱入就位。
皇後停大次半刻頃,司言引尚宮立於大次門外,當門北向。
尚儀版奏"外辦",皇後出次,華蓋、侍衛如常
司言引尚宮,尚宮引皇後
皇後至版位,西向立
立定,尚宮前奏稱"請再拜",退複位,皇後再拜。
司贊曰"衆官再拜",享官及内外命婦在位者皆再拜
尚宮前奏:"有司謹具,請行事。
"退複位
女相者進尚宮之左,曰"有司謹具,請行事。
"無"駕至"以下至此儀)。
典樂跪舉麾
尚宮前奏稱"請再拜",退複位,皇後再拜。
司贊曰"衆官再拜",享官及内外命婦在位者皆再拜。
壇上尚儀跪取币於篚,興,立於樽所
女祝史跪取币於篚,興,立於樽所)。
尚宮引皇後,《正和之樂》作
尚儀奉币東向進,皇後受币,登歌,作《肅和之樂》,以南呂之均;尚宮引皇後進,北向,跪奠於神座,興,尚宮引皇後少退,北向再拜訖,登歌止。
尚宮引皇後,樂作;降自南陛,還版位,西向立,樂止。
初,内外命婦拜訖,女祝史奉毛血之豆立於内壝東門之外;於登歌止,女祝史奉毛血入,升自南陛,尚儀迎引於壇上,進,跪奠於神座前,興,女祝史退立於樽所。
皇後既升奠币
下仿此),司膳出,帥女進馔者奉馔陳於内壝東門之外。
皇後既降,複位,司膳引馔入。
俎初入門,《雍和之樂》作
女祝史跪徹毛血之豆,降自東陛以出。
馔升南陛,尚儀迎引於壇上
設訖,司膳帥女進馔者降自東陛複位,尚儀
尚宮引皇後詣罍洗,樂作
尚儀跪取〈匚拖,去“扌”〉,興,沃水,司言跪取盤,興,承水。
皇後盥手。
又司言跪取巾於篚,興,進,皇後帨手訖,司言受巾,跪奠於篚。
司言跪取爵於篚,興,進,皇後受爵。
尚儀酌罍水,司言奉盤,皇後洗爵,司言受巾,皆如初。
皇後拭爵訖,尚儀奠〈匚拖,去“扌”〉,司言奠盤、巾皆如常。
尚宮引皇後,樂作;詣壇,升自南陛,樂止。
尚宮引皇後
攝事奏《雍和》);尚宮引皇後進神座前,北面跪奠爵,興;尚宮引皇後少退,北向立,樂止。
尚儀持版進於神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皇後某氏,敢昭告於
謹以制币、犧齊、粢盛、庶品,明薦於神。
尚飨。
"訖,興,皇後再拜。
初讀祝文訖,樂作;尚儀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皇後拜訖,樂止。
尚儀以爵酌上樽福酒,西向進
尚儀帥女進馔者持笾、俎進,尚儀減神前三牲胙肉
尚儀先以飯笾西向進,皇後受以授左右;尚儀又以胙俎以次進,皇後每受以授左右。
皇後跪取爵,遂飲卒爵,尚儀進受複於坫,皇後興,再拜訖,樂止。
尚宮引皇後,樂作;降自南陛,還版位西向立,樂止
以下仿此)。
皇後獻将畢,典贊引貴妃詣罍洗,盥手,洗爵訖
典贊引貴妃少退,北向再拜。
尚儀以爵酌罍福酒,持爵進貴妃之右,西向立,貴妃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飲卒爵,尚儀受爵複於坫,貴妃興,再拜。
典贊引貴妃降自東陛,複位。
如初貴妃獻将畢,又典贊引昭儀
尚儀進神座前,跪徹豆,興,還樽所
司贊曰"賜胙",掌贊唱衆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
攝事,賜胙則掌贊唱"賜胙",女史唱"再拜"也)。
《永和之樂》作,尚宮前奏稱"請再拜",退複位,皇後再拜。
司贊曰"衆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樂一成止。
尚宮前奏請
尚宮引皇後,樂作;至望瘗位,西向立,樂止。
於衆官将拜,尚儀執篚進神座前,取币,自北陛降壇,西行詣瘗坎,以币置於坎訖,司贊曰"可瘗",坎東西各四人寘土。
半坎,尚宮前贊:"禮畢,請就采桑位。
"尚宮引皇後,樂作;詣采桑壇,升自西陛,東向立,樂止。
初白禮畢,司贊帥掌贊還本位。
△親桑 皇後将詣望瘗位,司賓引内外命婦采桑者,俱就采桑位
皇後既至采桑位,尚功奉金鈎自北陛升壇,進,典制奉筐從升。
皇後受鈎,采桑,典制奉筐受桑。
皇後采桑三條止,尚功前受鈎,典制以筐,俱退複位。
皇後初采桑,典制等各以鈎授内外命婦。
皇後采桑訖,内外命婦以次采桑,女史執筐者受之。
内外命婦一品各采五條,二品、三品各采九條,止,典制等受鈎,與執筐者退複位。
司賓各引内外命婦采桑者退複位。
司賓引婕妤一人詣蠶室,尚功帥執鈎筐者以次從至蠶室;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切之以授婕妤,婕妤食蠶,灑一簿訖,司賓引婕妤還本位。
尚儀前奏"禮畢",退複位。
尚宮引皇後還大次,樂作;入大次訖,樂止。
司賓引内命婦,内典引引外命婦,各還其次。
尚儀、典正以下俱複執事位,立定,司贊曰"再拜",尚儀以下皆再拜訖,出。
女工人以次出。
其祝版燔於齋所。
△車駕還宮 皇後既還大次,内侍版奏"請解嚴"
皇後停大次一刻頃,捶一鼓為一嚴,轉仗衛於還塗如來儀;三刻頃,捶二鼓為再嚴,尚儀版奏"請中嚴",皇後服钿钗禮衣;五刻頃,捶三鼓為三嚴,内典引引外命婦出次,就門外位,司賓引内命婦出次,序立於大次之前。
六尚以下依式奉迎。
内仆進厭翟車於大次門外,南向。
尚儀版奏"外辦",馭者執辔,皇後乘輿出次,華蓋、侍衛、警跸如常。
皇後升車,鼓吹振作而行,内命婦以下乘車陪從如來儀。
車駕過,内典引引外命婦退還第。
駕至正殿門外,回車南向。
尚儀進當車前跪,奏稱:"尚儀妾姓言,請降車。
"興,還侍位。
皇後降車乘輿入,侍衛如常。
内侍版奏"請解嚴",将士各還其所。
△勞酒 車駕還宮之明日,内外命婦設會於正殿,如元會儀
宋真宗景德三年,诏祀先蠶,依先農例,遣官攝事。
資政殿大學士王欽若言:"古者,王後親率嫔禦,以祀先蠶,是以《開寶通禮》、《郊祀錄》并有親蠶祝辭。
蓋由中宮未嘗親祭,所以有司阙而不舉。
又《通禮義纂》,後親享先蠶,貴妃為亞獻,昭儀為終獻;若攝事,則尚宮為初獻,尚儀為亞獻,尚食為終獻。
又《周禮 大宗伯》:後不祭,則攝而薦豆笾徹。
蓋薦豆笾徹,王後之事,而宗伯得攝之。
《唐會要》雲:農桑衣食萬人,不宜獨阙先蠶之祭,皇帝遣有司攝祭可也。
臣以謂屬之命婦,未若歸於有司。
望诏有司參定其儀。
"诏太常禮院檢讨攝祭故事以聞。
禮院言:"按《開寶通禮》:'季春吉巳,飨先蠶於公桑,有司攝事。
前享五日,諸預享官散齋三日,緻齋二日。
享日,未明五刻,設先蠶氏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
尚宮為初獻,尚儀為亞獻,尚食為終獻。
女相引三獻之禮,女祝讀文,飲福、受胙如常儀。
'又按《周禮 大宗伯》:'凡大祭祀,王後不與,則攝而薦豆笾徹。
'又雲:'王後不與,則贊宗伯。
'注雲:'後有故不與祭,宗伯攝其事。
'又按《唐會要》雲:'皇帝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可也。
'"乃诏自今依先農例,遣官攝事。
太常禮院言:"請築先蠶壇於東郊,從桑生之義。
其壇酌中用北齊之制,設一壇,二十五步,如淳化四年中祠禮例。
"從之。
神宗元豐四年,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季春吉已,享先蠶氏,《唐月令》注以先蠶為天驷。
謹按:先蠶之義,與先農、先牧、先炊一也,當是始蠶之人。
故《開元禮》享先蠶,為瘗坎於壇之壬地。
《禮義羅》曰:'今禮,享先蠶無燔柴之儀,明不祀天驷星也。
'又按王泾《郊祀錄》載先蠶祝文曰:'維神肇興蠶織。
'則是始蠶之人,明矣。
今享先蠶,其壇在東郊;《熙甯祀儀》又有燎壇,則是沿襲《唐月令》,以先蠶為天驷,誤矣。
《周禮》後蠶於北郊,以純陰為尊。
請就北郊為壇,以享始蠶之人,仍依《開元禮》,不設燎壇,但瘗埋以祭。
其馀自如故事。
"從之。
徽宗政和元年四月,诏就先蠶壇之側,度地築公桑蠶室,歲養蠶以供祭服,其親蠶殿,可以"無儖"為名。
先是,議禮局、禮部、太常寺被旨議合行制度凡七事,謂:"仿後齊之制,置公桑蠶室,度地為宮,四面為牆,高仞有三尺,上被棘,中起蠶室二十七,别建殿一區,為親蠶之所。
仿漢制,置繭館,立織室於蠶宮中,養蠶千箔以上。
度所用之數,為桑林。
築采桑壇於先蠶壇南,相距二十步,方三丈,高五尺,四出陛。
" 議禮局又言:"《周官 内宰》:'诏後帥内外命婦蠶於北郊。
'鄭氏謂:'婦人以純陰為尊。
'則蠶為陰事可知。
《開元禮》享先蠶,币以黑,蓋以陰祀之禮祀之也。
今享先蠶儀乃用白币,非所謂稱。
按:古者制币,或依其方色,或推其象類。
今先蠶之祭,在於北郊,則正陰之地;以類推之,蠶之始生,其色亦黑,則亦至陰之象。
制币以黑為宜。
"從之。
宣和元年三月,皇後親蠶於延福宮。
六年閏三月,皇後親蠶。
高宗紹興七年,太常博士黃積厚言:"季春吉已享先蠶,望下有司舉行。
"從之。
禮料初依奏告例,後比拟舊制,一視風師。
四月,輔臣張浚奏:"雨既霑足又即晴霽於蠶麥不妨"上曰:"朕宮中亦養蠶,欲知民間蠶熟與否,且可少知女工之艱難也。
" 十五年,太常丞王湛言:"請按《政和禮》,建親蠶殿、蠶室、繭館,請皇後就禁中行親蠶之禮。
"朝旨送禮部下太常寺讨論,不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