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職官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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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二年,改為左、右金吾衛,置大将軍一人,所掌與隋同,将軍二人副其事(領官屬,并隋置,唐因之)。
宋制,見《左右領軍衛門》。
○左右監門衛 隋初有左、右監門府将軍各一人,掌宮殿門禁及守衛事。
各執郎将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有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铠曹行參軍各一人。
二漢有城門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非唐時任),炀帝改将軍為郎将,各一人,正四品,置官屬并同備身府。
唐左、右監門府置大将軍、中郎将等官。
龍朔二年,改府為衛,大将軍各一人,所掌與隋同,将軍各二人以副之。
中郎将各四人,分掌諸門,以時巡檢(領官屬,并隋置,唐因之)。
宋制見總叙。
○左右千牛衛 千牛,刀名。
後魏有千牛備身,掌執禦刀,因以名職(謝綽《宋拾遺》:有千牛刀,即人君防身刀也。
齊尚書楊玉夫取千牛刀殺蒼梧王是也。
其義蓋取《莊子》雲:"庖丁解牛十九年,所割者數千牛,而刀刃若發於硎。
"因以為備身刀名)。
北齊千牛備身屬左、右将軍。
隋有左右領左右府,大将軍一人,将軍二人,掌侍衛左右,供禦兵仗。
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
備身左、右十二人,掌供禦刀箭。
備身十六人,掌宿衛侍從(左右置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事,铠曹行參軍)。
炀帝改左右領左右府為左右備身府,置備身郎将等官。
唐貞觀中,複為左右領左右府。
顯慶五年,始置左、右千牛府。
龍朔二年,改左右千牛府為左右奉宸衛,後改為左、右千牛衛。
神龍二年,各置大将軍一人,所掌與隋同,總判衛事,将軍各一人以副之。
中郎将各一人,通判衛事(領官屬,即隋左右領左右府長史以下,唐改之)。
左右千牛備身各十二人,掌執禦刀宿衛侍從(皆以高蔭子弟年少姿容美麗者補之,為貴胄起家之良選)。
備身左右十二人(執禦刀弓箭宿衛侍從),省備身各一百人(掌宿衛侍從)。
宋制見《總叙》。
○左右羽林衛 漢武太初元年,初置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騎(象天文羽林星,主車騎也)。
宣帝令中郎将、騎都尉監羽林,謂之羽林中郎将,領郎百人,謂之羽林郎。
選隴西、漢陽、安定、北地、西河、上郡良家子便弓馬者以為之。
一名岩郎(《後漢志》曰:"言從遊獵,還宿殿階岩下室中,故号岩郎。
")。
又置羽林左、右監(《後漢志》曰:"羽林左監一人,主羽林左騎;羽林右監一人,主羽林右騎,皆六百石。
"),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之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兒。
光武中興,以所征伐士勞苦者為之。
其後複簡五營高手,别為左、右監。
羽林父死子繼,與虎贲同,所居之處謂之寺(延熹六年,減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俸)。
二漢并屬光祿勳(後漢窦固、鄧彪并為羽林)。
魏羽林左、右監與漢同(夏侯元為右,枑範為左)。
晉罷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監,置一監而已。
哀帝省。
宋武帝永初初,複置江右領營兵,江左無複營兵。
羽林監及虎贲中郎将并銅印墨绶,武冠,绛朝服;其在陛列,則鶡尾冠(鶡鳥每鬥死不止),绛紗縠單衣。
江左不服著鶡冠。
齊因之。
後魏有羽林監。
北齊置監十五人。
後周有左右羽林率,屬大司馬。
隋炀帝改左、右領軍為左、右屯衛,所領兵為羽林。
唐貞觀十二年,於元武門置左、右屯營,以諸衛将軍領之,其兵名曰飛騎。
又於飛騎中簡材力骁捷善戰者,号為百騎,扈從遊幸則衣五色袍,乘六閑馬,賜猛獸衣鞯。
龍朔二年,改左、右屯營為左、右羽林軍。
武太後臨朝,永昌元年改百騎為千騎,天授中改軍為衛。
中宗景龍元年,改千騎為萬騎。
大将軍一人(大足元年,左、右羽林衛各增置将軍一人),所掌與左右衛同,将軍各三人以副之(領官屬并唐置)。
○左右龍武軍(左右神武軍附)
唐初有禁兵,号為百騎,屬羽林。
永昌元年,改羽林百騎為千騎。
景龍元年,改千騎為萬騎,仍分為左、右營。
開元二十六年,析羽林軍置左、右龍武軍,以左、右萬騎營隸焉。
官屬并唐置。
至德中,分置左、右神武軍,各置官屬,如羽林之制。
○左右神策軍 唐上元中,以北衙軍使衛伯玉為神策軍節度使鎮陝州,中使魚朝恩為觀軍容使監其軍。
初,哥舒翰破吐蕃臨洮西之磨環川,即其地置神策軍,以成如僊為軍使。
及安祿山反,如僊以伯玉将兵千人赴難,伯玉與朝恩皆屯於陝。
時邊土陷蹙,神策故地淪沒,即诏伯玉所部兵号"神策軍",以伯玉為節度使,與陝州節度使郭英義皆鎮陝。
其後伯玉罷,以英義兼神策軍節度。
英義入為仆射,軍遂統於觀軍容使。
廣德元年,代宗避吐蕃幸陝,朝恩舉在陝兵與神策軍迎扈,悉号神策軍,天子幸其營。
京師平,朝恩遂以軍歸禁中,自将之,然尚未與北軍齒也(南衙諸衛兵,北衙禁軍)。
永泰元年,吐蕃複入寇,朝恩又以神策軍屯苑中。
自是浸盛,分為左、右廂,勢居北軍右,遂為天子禁軍,非他司比。
朝恩領之,又請以京兆之好畤、鳳翔之麟遊、普潤皆隸神策軍。
明年,又以興平、武功、天興隸之。
及朝恩罪誅,以劉希暹代為神策軍使。
希暹複得罪,以朝恩舊校王駕鶴代将。
德宗即位,以白志貞代之。
及李希烈反,河北盜起,數出禁軍征伐,神策之士多鬥死者,下诏募兵,而志貞陰以市人補之,名隸籍而身居市肆。
及泾卒潰變,皆戢伏不出,帝遂出奔。
及志貞流貶,神策都虞候李晟與其軍之他将皆自飛狐道西赴難,遂為神策行營節度,屯渭北,軍遂振。
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廂為左、右神策軍,特置句當左、右神策軍,以寵宦者,而益置大将軍以下。
又令左、右神策軍皆加将軍二員,以待諸道大将有功者。
其後,京畿之西多以神策軍鎮之。
以窦文場、霍仙鳴為左、右神策護軍中尉。
又诏左、右神策置統軍,以崇親衛。
時邊兵衣饟多不贍,而神策軍廪賜赢三倍,繇是諸将多請遙隸神策軍,往往稱神策行營,皆内統於中人矣。
順宗即位,王叔文用事,欲取神策兵柄,以奪宦者權而不克。
元和時,廢左右神武、左右神威軍,以吳兵騎分隸左、右神策軍。
及僖宗幸蜀,田令孜募神策新軍為五十四都,離為十軍。
令孜自為左、右神策十軍兼十二衛觀軍容使(肅宗以後,營衛惟羽林、龍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皆隸北軍,亦名左右十軍),以左、右神策大将軍為左、右神策諸都指揮使,諸都又領以都将,亦曰"都頭"。
景福二年,昭宗以藩臣跋扈,天子孤弱,議以宗室典禁兵。
及伐李茂貞,乃用嗣覃王允為京西招讨使,神策諸軍五十四軍悉隸之,屯興平。
已而兵自潰,茂貞逼京師,又與王行瑜、韓建連兵犯阙,天子為之斬中尉,殺宰相,乃去。
後又诏諸王閱親軍,收拾神策亡散,得數萬,置殿後四軍,嗣覃王允與嗣延王戒丕将之。
茂貞再犯京師,覃王戰敗,昭宗幸華州。
明年,韓建畏諸王有兵請,皆歸十六宅,於是四軍二萬馀人皆罷。
又請誅都頭李筠,遂殺十一王。
及還長安,左、右神策軍稍複置之,以六十人為定。
是歲,左、右神策中尉劉季述等廢帝,幽之。
季述等誅,而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誅宦官。
宦官覺,劫天子幸鳳翔。
全忠圍之歲馀,天子乃誅中尉韓全誨等,以解梁兵,乃還長安。
於是悉誅宦官,而神策左、右軍繇此廢矣。
諸司悉歸尚書省郎官,兩軍兵皆隸六軍,而以崔允判六軍十二衛事。
六軍者,左右龍武、神武、羽林,其名存而已。
自是軍司以宰相領。
按:《通典》叙唐十六衛建置官将之事詳矣,而左、右神策軍獨阙焉,蓋杜公所言多至德、天寶以前事,而神策雖萌芽於肅、代之時,實磐固於德宗幸奉天之後。
其初也,則劫制天子,專擅策立;而其末也,則外召賊臣,覆亡宗社。
蓋唐自中葉以後,強藩擅兵,禁衛寡弱,而其僅存者複為神策所并,視同中人之私屬。
至昭宗之時,外不足以定寇,而内徒以脅君,逮中人誅,神策廢,而唐遂亡矣。
《新史 職官志》亦以神策大将軍叙於諸衛之後,但不言其興廢之本末,故摭史傳所言以補之。
○殿前司 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副都虞候,掌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之名籍及訓練之政。
宋初有都點檢、副都點檢之名,在都指揮使之上,後不複置。
入則侍衛殿陛,出則扈從乘輿,大禮則提點編排,整肅禁衛鹵簿儀仗,掌宿衛之事。
都指揮使以節度為之,而副都指揮使、都虞候以刺史以上充,資序淺則主管本司公事,馬步軍亦如之。
備則通治,阙則互攝。
凡軍事皆行以法,而治其獄訟,若情不中法,則禀奏聽旨。
騎軍有殿前指揮使、内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鎗班、東西班、散直、鈞容直及捧日以下諸軍指揮。
步軍有禦龍直、骨朵子直、弓箭弩直及天武以下諸軍指揮。
諸班有都虞候、都虞候指揮使、諸知、副都知、押班。
禦龍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将、将虞候。
騎軍、步軍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廂都指揮使,捧日、天武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
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各以其職隸於殿前司。
政和四年,诏:"殿前都指揮使在節度使之上,副都指揮使在正任承宣使之上,殿前都虞候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中興後,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間虛不除,則以主管殿前司一員任其事。
其屬有幹辨公事、主管禁衛二員,準備差遣、準備差使、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書寫機宜文字一員。
本司掌諸班直禁旅扈衛之事,捧日、天武四廂隸焉。
訓齊其衆,振饬其藝,通輪内宿,并宿衛親兵并聽節制。
其下有統制、統領、将佐等分任其事。
凡諸軍班功賞、轉補、行門拍試、換官,閱日排連以诏於上;諸殿侍差使年滿出職,抵應參班,核其名籍;以時教閱,則謹鞍馬、軍器、衣甲之出入;軍兵有獄訟,則以法鞫治。
初,渡江草創,三衙之制未備,稍稍招集,填置三帥,資淺者,各有主管某司公事之稱。
又别置禦營司,擢王淵為都統制。
其後外州駐劄,又有禦前諸軍都統制之名。
又并入神武軍,以舊統制、統領改充殿前統制、統領官。
石林葉氏曰:"殿前司與侍衛司馬軍、步軍為三衙,其實兩司。
而侍衛司都指揮使外,又置馬、步軍都指揮使耳。
殿前司亦參馬、步軍,而總於都指揮使,故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虞候,侍衛親軍都
宋制,見《左右領軍衛門》。
○左右監門衛 隋初有左、右監門府将軍各一人,掌宮殿門禁及守衛事。
各執郎将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
二漢有城門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非唐時任),炀帝改将軍為郎将,各一人,正四品,置官屬并同備身府。
唐左、右監門府置大将軍、中郎将等官。
龍朔二年,改府為衛,大将軍各一人,所掌與隋同,将軍各二人以副之。
中郎将各四人,分掌諸門,以時巡檢
宋制見總叙。
○左右千牛衛 千牛,刀名。
後魏有千牛備身,掌執禦刀,因以名職
齊尚書楊玉夫取千牛刀殺蒼梧王是也。
其義蓋取《莊子》雲:"庖丁解牛十九年,所割者數千牛,而刀刃若發於硎。
"因以為備身刀名)。
北齊千牛備身屬左、右将軍。
隋有左右領左右府,大将軍一人,将軍二人,掌侍衛左右,供禦兵仗。
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
備身左、右十二人,掌供禦刀箭。
備身十六人,掌宿衛侍從
炀帝改左右領左右府為左右備身府,置備身郎将等官。
唐貞觀中,複為左右領左右府。
顯慶五年,始置左、右千牛府。
龍朔二年,改左右千牛府為左右奉宸衛,後改為左、右千牛衛。
神龍二年,各置大将軍一人,所掌與隋同,總判衛事,将軍各一人以副之。
中郎将各一人,通判衛事
左右千牛備身各十二人,掌執禦刀宿衛侍從
備身左右十二人
宋制見《總叙》。
○左右羽林衛 漢武太初元年,初置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騎
宣帝令中郎将、騎都尉監羽林,謂之羽林中郎将,領郎百人,謂之羽林郎。
選隴西、漢陽、安定、北地、西河、上郡良家子便弓馬者以為之。
一名岩郎
")。
又置羽林左、右監
"),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之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兒。
光武中興,以所征伐士勞苦者為之。
其後複簡五營高手,别為左、右監。
羽林父死子繼,與虎贲同,所居之處謂之寺
二漢并屬光祿勳
魏羽林左、右監與漢同
晉罷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監,置一監而已。
哀帝省。
宋武帝永初初,複置江右領營兵,江左無複營兵。
羽林監及虎贲中郎将并銅印墨绶,武冠,绛朝服;其在陛列,則鶡尾冠
江左不服著鶡冠。
齊因之。
後魏有羽林監。
北齊置監十五人。
後周有左右羽林率,屬大司馬。
隋炀帝改左、右領軍為左、右屯衛,所領兵為羽林。
唐貞觀十二年,於元武門置左、右屯營,以諸衛将軍領之,其兵名曰飛騎。
又於飛騎中簡材力骁捷善戰者,号為百騎,扈從遊幸則衣五色袍,乘六閑馬,賜猛獸衣鞯。
龍朔二年,改左、右屯營為左、右羽林軍。
武太後臨朝,永昌元年改百騎為千騎,天授中改軍為衛。
中宗景龍元年,改千騎為萬騎。
大将軍一人
○左右龍武軍
永昌元年,改羽林百騎為千騎。
景龍元年,改千騎為萬騎,仍分為左、右營。
開元二十六年,析羽林軍置左、右龍武軍,以左、右萬騎營隸焉。
官屬并唐置。
至德中,分置左、右神武軍,各置官屬,如羽林之制。
○左右神策軍 唐上元中,以北衙軍使衛伯玉為神策軍節度使鎮陝州,中使魚朝恩為觀軍容使監其軍。
初,哥舒翰破吐蕃臨洮西之磨環川,即其地置神策軍,以成如僊為軍使。
及安祿山反,如僊以伯玉将兵千人赴難,伯玉與朝恩皆屯於陝。
時邊土陷蹙,神策故地淪沒,即诏伯玉所部兵号"神策軍",以伯玉為節度使,與陝州節度使郭英義皆鎮陝。
其後伯玉罷,以英義兼神策軍節度。
英義入為仆射,軍遂統於觀軍容使。
廣德元年,代宗避吐蕃幸陝,朝恩舉在陝兵與神策軍迎扈,悉号神策軍,天子幸其營。
京師平,朝恩遂以軍歸禁中,自将之,然尚未與北軍齒也
永泰元年,吐蕃複入寇,朝恩又以神策軍屯苑中。
自是浸盛,分為左、右廂,勢居北軍右,遂為天子禁軍,非他司比。
朝恩領之,又請以京兆之好畤、鳳翔之麟遊、普潤皆隸神策軍。
明年,又以興平、武功、天興隸之。
及朝恩罪誅,以劉希暹代為神策軍使。
希暹複得罪,以朝恩舊校王駕鶴代将。
德宗即位,以白志貞代之。
及李希烈反,河北盜起,數出禁軍征伐,神策之士多鬥死者,下诏募兵,而志貞陰以市人補之,名隸籍而身居市肆。
及泾卒潰變,皆戢伏不出,帝遂出奔。
及志貞流貶,神策都虞候李晟與其軍之他将皆自飛狐道西赴難,遂為神策行營節度,屯渭北,軍遂振。
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廂為左、右神策軍,特置句當左、右神策軍,以寵宦者,而益置大将軍以下。
又令左、右神策軍皆加将軍二員,以待諸道大将有功者。
其後,京畿之西多以神策軍鎮之。
以窦文場、霍仙鳴為左、右神策護軍中尉。
又诏左、右神策置統軍,以崇親衛。
時邊兵衣饟多不贍,而神策軍廪賜赢三倍,繇是諸将多請遙隸神策軍,往往稱神策行營,皆内統於中人矣。
順宗即位,王叔文用事,欲取神策兵柄,以奪宦者權而不克。
元和時,廢左右神武、左右神威軍,以吳兵騎分隸左、右神策軍。
及僖宗幸蜀,田令孜募神策新軍為五十四都,離為十軍。
令孜自為左、右神策十軍兼十二衛觀軍容使
景福二年,昭宗以藩臣跋扈,天子孤弱,議以宗室典禁兵。
及伐李茂貞,乃用嗣覃王允為京西招讨使,神策諸軍五十四軍悉隸之,屯興平。
已而兵自潰,茂貞逼京師,又與王行瑜、韓建連兵犯阙,天子為之斬中尉,殺宰相,乃去。
後又诏諸王閱親軍,收拾神策亡散,得數萬,置殿後四軍,嗣覃王允與嗣延王戒丕将之。
茂貞再犯京師,覃王戰敗,昭宗幸華州。
明年,韓建畏諸王有兵請,皆歸十六宅,於是四軍二萬馀人皆罷。
又請誅都頭李筠,遂殺十一王。
及還長安,左、右神策軍稍複置之,以六十人為定。
是歲,左、右神策中尉劉季述等廢帝,幽之。
季述等誅,而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誅宦官。
宦官覺,劫天子幸鳳翔。
全忠圍之歲馀,天子乃誅中尉韓全誨等,以解梁兵,乃還長安。
於是悉誅宦官,而神策左、右軍繇此廢矣。
諸司悉歸尚書省郎官,兩軍兵皆隸六軍,而以崔允判六軍十二衛事。
六軍者,左右龍武、神武、羽林,其名存而已。
自是軍司以宰相領。
按:《通典》叙唐十六衛建置官将之事詳矣,而左、右神策軍獨阙焉,蓋杜公所言多至德、天寶以前事,而神策雖萌芽於肅、代之時,實磐固於德宗幸奉天之後。
其初也,則劫制天子,專擅策立;而其末也,則外召賊臣,覆亡宗社。
蓋唐自中葉以後,強藩擅兵,禁衛寡弱,而其僅存者複為神策所并,視同中人之私屬。
至昭宗之時,外不足以定寇,而内徒以脅君,逮中人誅,神策廢,而唐遂亡矣。
《新史 職官志》亦以神策大将軍叙於諸衛之後,但不言其興廢之本末,故摭史傳所言以補之。
○殿前司 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副都虞候,掌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之名籍及訓練之政。
宋初有都點檢、副都點檢之名,在都指揮使之上,後不複置。
入則侍衛殿陛,出則扈從乘輿,大禮則提點編排,整肅禁衛鹵簿儀仗,掌宿衛之事。
都指揮使以節度為之,而副都指揮使、都虞候以刺史以上充,資序淺則主管本司公事,馬步軍亦如之。
備則通治,阙則互攝。
凡軍事皆行以法,而治其獄訟,若情不中法,則禀奏聽旨。
騎軍有殿前指揮使、内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鎗班、東西班、散直、鈞容直及捧日以下諸軍指揮。
步軍有禦龍直、骨朵子直、弓箭弩直及天武以下諸軍指揮。
諸班有都虞候、都虞候指揮使、諸知、副都知、押班。
禦龍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将、将虞候。
騎軍、步軍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廂都指揮使,捧日、天武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
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各以其職隸於殿前司。
政和四年,诏:"殿前都指揮使在節度使之上,副都指揮使在正任承宣使之上,殿前都虞候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中興後,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間虛不除,則以主管殿前司一員任其事。
其屬有幹辨公事、主管禁衛二員,準備差遣、準備差使、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書寫機宜文字一員。
本司掌諸班直禁旅扈衛之事,捧日、天武四廂隸焉。
訓齊其衆,振饬其藝,通輪内宿,并宿衛親兵并聽節制。
其下有統制、統領、将佐等分任其事。
凡諸軍班功賞、轉補、行門拍試、換官,閱日排連以诏於上;諸殿侍差使年滿出職,抵應參班,核其名籍;以時教閱,則謹鞍馬、軍器、衣甲之出入;軍兵有獄訟,則以法鞫治。
初,渡江草創,三衙之制未備,稍稍招集,填置三帥,資淺者,各有主管某司公事之稱。
又别置禦營司,擢王淵為都統制。
其後外州駐劄,又有禦前諸軍都統制之名。
又并入神武軍,以舊統制、統領改充殿前統制、統領官。
石林葉氏曰:"殿前司與侍衛司馬軍、步軍為三衙,其實兩司。
而侍衛司都指揮使外,又置馬、步軍都指揮使耳。
殿前司亦參馬、步軍,而總於都指揮使,故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虞候,侍衛親軍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