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 職官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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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仍置學士、直學士、待制。
續奉旨仍以顯谟為額(此據《周益公宏詞編題》。
而《續會要》雲複顯谟舊名年月無考。
按次年已诏顯谟閣學士、直學士如三閣故事,複名顯谟則恐在此年矣)。
崇甯元年,诏顯谟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如三閣故事,序位在寶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之下。
學士、直學士、待制,并建中靖國元年置。
○徽猷閣(學士 直學士 待制)
大觀二年初,建徽猷閣,以藏哲宗禦集,置學士、直學士。
待制。
○敷文閣(學士 直學士 待制)
紹興十年,置藏徽宗聖制,置學士等官。
○煥章閣(學士 直學士 待制)
淳熙間建。
藏高宗禦制。
學士等官,并十五年置。
○華文閣(學士 直學士 待制)
慶元二年,置藏孝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寶谟閣學士 直學士 待制 嘉泰二年,置藏光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寶章閣(學士 直學士 待制)
寶慶二年,置藏甯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總閣職 宋朝祖宗以來重之,有集賢殿修撰(後改右文殿)、直龍圖閣、直秘閣三等。
政和四年,二浙、福建諸路監司、郡守,往往交通内官,多以應奉有勞遷職,遂有未嘗朝觐天子,因忽為待制班從官者,蔡京不樂。
六年,因增其目,置修撰,與舊為三等,曰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閣修撰。
直閣與舊為六等,曰直龍圖閣、天章、寶文、顯谟、徽猷、秘閣。
朝廷除授,自此密矣。
舊貼職無雜壓,至是因增置,乃定為雜壓(蔡攸《國史外補》)。
紹興十年,置直敷文閣。
淳熙十五年,置直煥章閣,淳熙令自集撰至直秘閣為貼職。
中興後,直閣為庶官仕藩阃、監司者貼職,各随高下而等差之。
○集英殿修撰 唐張昌齡為北門修撰,孫逖為集賢院修撰。
修撰之名始於唐。
宋政和六年,置集英殿修撰,其增置來曆見《貼職門》。
中興後,以寵六曹權侍郎之補外者,下待制一等。
○右文殿修撰 唐有集賢院修撰。
宋朝元祐元年,貼職許内外官帶。
五年九月,诏複置集賢院學士。
紹聖二年四月,诏職事官罷帶職,易集賢院學士為集賢院修撰。
政和六年四月禦筆:"集賢院無此名,秘書省殿以右文殿為名。
見任集賢殿修撰并改作右文殿修撰。
"其職次於集英殿修撰,為貼職之高等。
○秘閣修撰 政和六年置(見《貼職門》)。
貼職修撰,以待館閣之資深者,仍多由直龍圖閣遷焉。
○直龍圖閣(直天章閣以下附)
祥符九年,以馮元為太子中允、直龍圖閣,直閣之名始此。
凡除館職之久次者,必選直龍圖閣,皆為擢待制之基也。
直天章閣,直寶文閣,直顯谟閣,直徽猷閣(并政和六年置)。
直敷文閣(紹興十年置)。
直煥章閣(淳熙十五年置)。
直華文閣(慶元二年置)。
直寶谟閣(嘉泰二年置)。
直寶章閣(寶慶二年置)。
○直秘閣 宋朝以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為三館,皆寓崇文院。
太宗端拱元年,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閣,擇三館真本書籍萬馀卷及内出古畫、墨迹藏其中,以右司谏、直史館宋泌為直秘閣。
直館、直院則謂之館職,以他官兼者謂之貼職。
元豐以前,凡狀元、制科一任還,即試詩、賦各一而入,否則用大臣薦而試,謂之入館。
官制行,廢崇文院為秘書監,建秘閣於中,自監少至正字列為職事官。
罷直館、直院之名,獨以直秘閣為貼職之首,皆不試而除,蓋特以為恩數而已(《石林燕語》。
又:"故事,外官除館職,如秘閣校理、直秘閣者,必先移書在省執事官,叙同寮之好,乃即館設盛會燕之。
自崇甯以來,外官除館既多,此禮浸廢。
")。
《容齋洪氏随筆》曰:"國朝館閣之選,皆天下英俊,然必試而後命。
一經此職,遂為名流。
其高者曰集賢殿修撰史館修撰,直龍圖閣,直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秘閣;次曰集賢、秘閣校理,官卑者曰館閣校勘、史館檢讨,均謂之館職。
記注官缺,必於此取之。
非經修注,未有直除知制诰者。
官至員外郎則任之,中外皆稱為學士。
及元豐官制行,凡帶職者,皆遷一官而罷之,而置秘書省官,大抵與職事官等,反為留滞。
政和以後,增修撰、直閣貼職為九等,於是才能治辦之吏、貴遊乳臭之子,車載鬥量,其名益輕。
南渡以來,初除校書、正字,往往召試,雖曰館職不輕畀,然其遷叙反不若寺監之徑捷,至推排為郎,即失其故步,混然無别矣。
" 又曰:"宋朝儒館仍唐制,有四:曰昭文館,曰史館,曰集賢院,曰秘閣。
率以上相領昭文大學士,其次監修國史,其次領集賢。
若隻兩相,則首廳兼國史。
惟秘閣最低,故但以兩制判之。
四局各置直官,均謂之館職,皆稱學士。
其下則為校理、檢讨、校勘,地望清切,非名流不得處。
範景仁為館閣校勘,當遷校理,宰相龐籍言:'範鎮有異才,恬於進取。
'乃除直秘閣。
司馬公作詩賀之曰:'延閣屹中天,積書雲漢連。
神宗重其選(謂太宗也),國士比為仙。
玉檻句陳上,丹梯北鬥邊。
帝容瞻日角,宸翰照星躔。
職秩曾無貴,光華在得賢。
'其重如此。
自熙甯以來,或頗用賞勞。
元豐官制行,不置昭文、集賢,以史館入著作局,而直秘閣隻為貼職。
至崇甯、政、宣,以處大臣子弟姻戚,其濫及於錢榖文俗吏,士大夫不複貴重。
然除此職者必詣館下拜閣,乃具盛筵,邀見在三館者宴集,秋日暴書宴,皆得預席,若馀日則不許至。
《随筆》有《館職名存》一則雲。
" 按:學士、待制二官始於唐,皆以處清望儒臣,俾備顧問。
其初,既無專職,亦無定員。
宋因其制,而以三館為儲才之地,故職名猶多。
元豐新官制,其職名之元不附麗於三省、寺監者,皆從廢革;然除昭文、集賢二學士元麗中書、門下省外。
獨翰林學士一官在唐已無所系屬,而最為清要,故不可廢。
而諸學士、待制則以其為三館清流,未欲遽廢,故以為朝臣補外加恩之官。
蓋有同於階官而初無職掌矣。
龍圖閣為儲祖宗制作之所,故其官視三館。
自後列聖相承,代代有宸奎之閣,而建官亦如之。
於是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之官,始不可勝計矣,野處譏其濫及俗吏童騃。
然職名既多,自不容不濫施也。
又所謂學士、直閣者,尊卑不同,故難概稱(如觀文為宰相,資政為執政,端明為簽書,龍圖以下為尚書,然皆學士也。
直龍圖、煥章等閣為藩阃、監司之貼職,直秘閣則卑於諸閣,然皆直閣也),於是舍學士、直閣之名,而就以所掌殿閣呼之,遂有丁紫宸、秦天章之稱,則以為名稱非便,而改以他殿閣。
然所謂端明、龍圖、顯谟、敷文、煥章之類,亦俱非人臣之稱謂,流傳既久,曰某端明,曰某龍圖,不覺其非宜耳。
昭文、集賢元隸兩省,既已叙其事於各門,殿閣學士、待制與翰林學士元皆無所附隸,故叙殿閣於翰林之後。
續奉旨仍以顯谟為額
而《續會要》雲複顯谟舊名年月無考。
按次年已诏顯谟閣學士、直學士如三閣故事,複名顯谟則恐在此年矣)。
崇甯元年,诏顯谟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如三閣故事,序位在寶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之下。
學士、直學士、待制,并建中靖國元年置。
○徽猷閣
待制。
○敷文閣
○煥章閣
藏高宗禦制。
學士等官,并十五年置。
○華文閣
○寶谟閣學士 直學士 待制 嘉泰二年,置藏光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寶章閣
○總閣職 宋朝祖宗以來重之,有集賢殿修撰
政和四年,二浙、福建諸路監司、郡守,往往交通内官,多以應奉有勞遷職,遂有未嘗朝觐天子,因忽為待制班從官者,蔡京不樂。
六年,因增其目,置修撰,與舊為三等,曰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閣修撰。
直閣與舊為六等,曰直龍圖閣、天章、寶文、顯谟、徽猷、秘閣。
朝廷除授,自此密矣。
舊貼職無雜壓,至是因增置,乃定為雜壓
紹興十年,置直敷文閣。
淳熙十五年,置直煥章閣,淳熙令自集撰至直秘閣為貼職。
中興後,直閣為庶官仕藩阃、監司者貼職,各随高下而等差之。
○集英殿修撰 唐張昌齡為北門修撰,孫逖為集賢院修撰。
修撰之名始於唐。
宋政和六年,置集英殿修撰,其增置來曆見《貼職門》。
中興後,以寵六曹權侍郎之補外者,下待制一等。
○右文殿修撰 唐有集賢院修撰。
宋朝元祐元年,貼職許内外官帶。
五年九月,诏複置集賢院學士。
紹聖二年四月,诏職事官罷帶職,易集賢院學士為集賢院修撰。
政和六年四月禦筆:"集賢院無此名,秘書省殿以右文殿為名。
見任集賢殿修撰并改作右文殿修撰。
"其職次於集英殿修撰,為貼職之高等。
○秘閣修撰 政和六年置
貼職修撰,以待館閣之資深者,仍多由直龍圖閣遷焉。
○直龍圖閣
凡除館職之久次者,必選直龍圖閣,皆為擢待制之基也。
直天章閣,直寶文閣,直顯谟閣,直徽猷閣
直敷文閣
直煥章閣
直華文閣
直寶谟閣
直寶章閣
○直秘閣 宋朝以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為三館,皆寓崇文院。
太宗端拱元年,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閣,擇三館真本書籍萬馀卷及内出古畫、墨迹藏其中,以右司谏、直史館宋泌為直秘閣。
直館、直院則謂之館職,以他官兼者謂之貼職。
元豐以前,凡狀元、制科一任還,即試詩、賦各一而入,否則用大臣薦而試,謂之入館。
官制行,廢崇文院為秘書監,建秘閣於中,自監少至正字列為職事官。
罷直館、直院之名,獨以直秘閣為貼職之首,皆不試而除,蓋特以為恩數而已
又:"故事,外官除館職,如秘閣校理、直秘閣者,必先移書在省執事官,叙同寮之好,乃即館設盛會燕之。
自崇甯以來,外官除館既多,此禮浸廢。
")。
《容齋洪氏随筆》曰:"國朝館閣之選,皆天下英俊,然必試而後命。
一經此職,遂為名流。
其高者曰集賢殿修撰史館修撰,直龍圖閣,直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秘閣;次曰集賢、秘閣校理,官卑者曰館閣校勘、史館檢讨,均謂之館職。
記注官缺,必於此取之。
非經修注,未有直除知制诰者。
官至員外郎則任之,中外皆稱為學士。
及元豐官制行,凡帶職者,皆遷一官而罷之,而置秘書省官,大抵與職事官等,反為留滞。
政和以後,增修撰、直閣貼職為九等,於是才能治辦之吏、貴遊乳臭之子,車載鬥量,其名益輕。
南渡以來,初除校書、正字,往往召試,雖曰館職不輕畀,然其遷叙反不若寺監之徑捷,至推排為郎,即失其故步,混然無别矣。
" 又曰:"宋朝儒館仍唐制,有四:曰昭文館,曰史館,曰集賢院,曰秘閣。
率以上相領昭文大學士,其次監修國史,其次領集賢。
若隻兩相,則首廳兼國史。
惟秘閣最低,故但以兩制判之。
四局各置直官,均謂之館職,皆稱學士。
其下則為校理、檢讨、校勘,地望清切,非名流不得處。
範景仁為館閣校勘,當遷校理,宰相龐籍言:'範鎮有異才,恬於進取。
'乃除直秘閣。
司馬公作詩賀之曰:'延閣屹中天,積書雲漢連。
神宗重其選
玉檻句陳上,丹梯北鬥邊。
帝容瞻日角,宸翰照星躔。
職秩曾無貴,光華在得賢。
'其重如此。
自熙甯以來,或頗用賞勞。
元豐官制行,不置昭文、集賢,以史館入著作局,而直秘閣隻為貼職。
至崇甯、政、宣,以處大臣子弟姻戚,其濫及於錢榖文俗吏,士大夫不複貴重。
然除此職者必詣館下拜閣,乃具盛筵,邀見在三館者宴集,秋日暴書宴,皆得預席,若馀日則不許至。
《随筆》有《館職名存》一則雲。
" 按:學士、待制二官始於唐,皆以處清望儒臣,俾備顧問。
其初,既無專職,亦無定員。
宋因其制,而以三館為儲才之地,故職名猶多。
元豐新官制,其職名之元不附麗於三省、寺監者,皆從廢革;然除昭文、集賢二學士元麗中書、門下省外。
獨翰林學士一官在唐已無所系屬,而最為清要,故不可廢。
而諸學士、待制則以其為三館清流,未欲遽廢,故以為朝臣補外加恩之官。
蓋有同於階官而初無職掌矣。
龍圖閣為儲祖宗制作之所,故其官視三館。
自後列聖相承,代代有宸奎之閣,而建官亦如之。
於是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之官,始不可勝計矣,野處譏其濫及俗吏童騃。
然職名既多,自不容不濫施也。
又所謂學士、直閣者,尊卑不同,故難概稱
直龍圖、煥章等閣為藩阃、監司之貼職,直秘閣則卑於諸閣,然皆直閣也),於是舍學士、直閣之名,而就以所掌殿閣呼之,遂有丁紫宸、秦天章之稱,則以為名稱非便,而改以他殿閣。
然所謂端明、龍圖、顯谟、敷文、煥章之類,亦俱非人臣之稱謂,流傳既久,曰某端明,曰某龍圖,不覺其非宜耳。
昭文、集賢元隸兩省,既已叙其事於各門,殿閣學士、待制與翰林學士元皆無所附隸,故叙殿閣於翰林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