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職官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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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都省之職。
尋又每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
唐改隋諸司郎為郎中,每曹又複置員外郎。
武德六年廢六司侍郎,貞觀二年複舊。
今尚書省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分掌尚書六曹事。
其諸曹諸司郎中總三十人,員外郎總三十一人,通謂之郎中,尤重其選。
其職任名數,各列在六曹之後。
凡郎中章服,皆元冕五旒,衣無章,裳刺黻一章,兩梁冠。
凡員外郎章服,并爵弁元纓簪,尊者衣纁裳,一梁冠。
○行台省 行台自魏、晉有之。
昔魏末晉文帝讨諸葛誕,散騎常侍裴秀、尚書仆射陳泰、黃門侍郎锺會等以行台從。
至晉永嘉四年,東海王越帥衆許昌,以行台自随是也(越請讨石勒,表以行台随軍)。
及後魏,謂之尚書大行台,别置官屬(後魏道武帝置中山行台,以秦王儀為尚書令以鎮之。
孝文永熙三年,以宇文泰為大行台,以蘇綽為行台度支尚書)。
北齊行台兼統民事,自辛術始焉(武定八年,辛術為東南道行台。
東徐州刺史郭志殺郡守,文宣聞之,敕術日:"江淮初附,百姓難向京師。
留卿為行台,亦欲理邊民冤枉,監理牧守。
自今以後,所統十馀州地諸有犯法者,刺史先啟聽報,以下先理後表。
"齊代行台兼總民事,自術始也)。
其官置令、仆射,其尚書丞、郎皆随時權制(江左無行台,唯梁末以侯景為河南王大行台,承制如鄧禹故事)。
隋謂之行台省,有尚書令、仆射(左右任置)各一人,主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主爵、司勳)、禮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職方)、駕部、庫部、刑部(兼都官、司門)、度支(兼倉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
每行台置食貨、農圃、武器、百工監副監,各置丞(食貨四人,農圃一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錄事等員(食貨、農圃、百工等各二人,武器一人)。
蓋随其所管之道,置於外州,以行尚書事。
開皇八年将伐陳,則置淮南行省於壽春;九年已平陳,則廢淮南行台省。
唐初亦置行台。
武德四年诏陝東道大行台尚書省,自令、仆至郎中、主事,品秩皆與京師同,而員數差少,山東行台及總管諸州并隸焉。
其益州、襄州、山東、淮南、河北等道,令、仆以下各降京師一等,員數又減焉。
行台尚書令得承制補。
其秦王、齊王府官之外,各置左、右六護軍府,及左右親事帳内府,貞觀以後廢。
其後諸道各置采訪等使,每使有判官二人,兼判尚書六行事,亦行台之遺制。
緻堂胡氏曰:"由朝廷制藩屏,以藩屏臨州縣,以州縣治百姓,如挈裘而振其領。
政出於一,則禀承者無二三之惑。
今唐全有四海,置郵以傳命,雖萬裡之遠,不逾時月而至矣。
而建二三行台於外,使大臣承制補置,是政出於朝廷,又出於行台,夫豈國無異政之體哉!" 按:行台省之名,雖始於魏、晉之間,然兩漢初興,高祖所以委蕭何;世祖所以命鄧禹,其權任蓋亦類此。
唐天寶以後,以盜賊陷兩京,夷狄侵畿甸,則或以大元帥、副元帥命親王、勳臣為之,然但可任專征之責,而他事則禀朝旨,則亦未嘗備行台省之事也。
至其末年,方鎮擅地請節,於是或以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王爵命之,如錢鏐、馬殷、王審知之徒,蓋名為奉正朔,而實自為一朝廷矣。
然則行台省之名,苟非創造之初,土宇未一,以此任帷幄腹心之臣,則必衰微之後,法制已隳,以此處分裂割據之輩。
至若承平之時,則不宜有此名也。
建炎時,張魏公以樞密使宣撫川陝,趙忠簡謂之曰:"元樞新立大功,出當川、陝,半天下之責。
自兵事外,悉當奏禀。
"蓋大臣在外,忌權太重也。
及魏公得罪,谪詞言:"假便宜行事之制,忘人臣無将之嫌。
肖内閣以招賢,拟尚方而鑄印。
"然則承制之事易以惹謗,忠簡之言固笃論也。
○吏部尚書(侍郎 郎中 員外郎 司封郎中 員外郎 司勳郎中 員外郎 考功郎中 員外郎 官诰院附)
《周禮 天官》,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國(變冢言太者,進退異名也。
百官總焉,則謂之冢宰;列職於王,則謂之太宰。
宰,主也。
建,立也。
邦,理王所居之邦國。
佐,猶助也。
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以佐王理邦國。
漢成帝初,分尚書置四曹,蓋因事設員,以司其務,非拟於古制也。
至光武乃分為六曹。
迄於魏、晉,或五或六,亦随宜施制,無有常典。
自宋、齊以來,多定為六曹,稍似《周禮》。
至隋六部,其制益明。
唐武太後遂以吏部為天官,戶部為地官,禮部為春官,兵部為夏官,刑部為秋官,工部為冬官,以承周六官之制。
若參詳古今,徵考職任,則天官太宰當為尚書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出於《夏官》之司士雲)。
又夏官之屬有司士下大夫二人,掌群臣之版(古書版為班;班書或為版。
版,名籍也),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謂用功過黜陟者),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年數多少,知其老少),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诏王理(告王所當進退),以德诏爵(有賢者之德,乃诏以爵),以功诏祿(理有功勳,後告以祿),以能诏言,以久奠事(能者事成乃食之。
《王制》曰:"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奠音定)。
漢成帝初置尚書,有常侍曹主公卿事。
後漢改為吏曹,主選舉、祠祀。
後又為選部(靈帝以梁鹄為選部尚書)。
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事(陳群為尚書。
延康元年,群始建九品官人之法,拜吏部尚書)。
晉與魏同(山濤為吏部尚書,用人皆先密啟,然後公奏,舉無遺才,凡所題目,終始如其言。
唯用陸亮,尋以賄敗。
《啟事》曰:"臣欲以郄生為溫令。
"诏可。
尋又啟曰:"訪聞诜喪母不時葬,遂於所居屋後假葬,有異同之議,請更選之。
"诏曰:"君為管人倫之職,此輩應為清議與,不便當裁處之。
"劉聰僭号,省吏部,置左、右選曹。
石勒時,又置左、右執法郎,典定士族,副選舉之任)。
宋時吏部尚書領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孝武不欲威權在下,大明二年,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輕其任,而省五兵,後還置一吏部尚書。
順帝昇明元年,又置五兵二尚書。
晉、宋以來,吏部尚書資位尤重(蔡廓為吏部尚書,曰:"我不能為徐羨之署紙尾。
"遂不就。
選按黃紙,錄事尚書與吏部連名,故雲"署紙尾")。
梁、陳亦然。
後魏、北齊吏部統吏部(掌褒崇、選補)、考功、主爵三曹(自洛陽遷邺已後,掌大選知名者數四。
文襄帝少年高明,所蔽也疏;袁淑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辨給,取士失於浮華。
唯辛術為尚書,性尚貞明,擢士以才、以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
前後铨衡,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
後周有吏部中大夫一人(掌群臣及諸子之簿,辨其貴賤與其年歲,歲登下其損益之數,依六勳之賞,頒祿之差),小吏部下大夫一人(掌貳吏部之事),領司勳上士等官,屬大司馬。
隋吏部統吏部、主爵、司勳、考功四曹(牛弘為吏部尚書,其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所進用多稱職。
吏部侍郎高孝基,鑒賞機悟,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馀,迹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唯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
隋之選舉,於斯為最。
自後周以降,選無清濁,及盧恺攝吏部,與薛道衡、陸彥師等甄别士流,故涉黨同之谮)。
唐龍朔二年,改吏部尚書為司列太常伯,鹹亨初複舊。
光宅元年,改吏部為天官,神龍元年複舊。
天寶十一載,改為文部(至德初複舊)。
掌文官選舉,總判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曹事。
舊《令》班在侍中、中書令上,《開元令》移在侍中、中書令下。
尚書六曹,吏部、兵部為前行,戶、刑為中行,禮、工為後行,其官屬自後行遷入二部者以為美。
自魏、晉以來,凡吏部官屬,悉高於諸曹,其遷舉皆尚書主之。
自隋置侍郎貳尚書之事,則六品以下铨補,多以歸之。
唐自貞觀以前,尚書掌五品選事(貞觀二十二年二月,文部侍郎盧承慶兼檢校兵部侍郎,仍知五品選事。
承慶辭曰:"五品選事,職在尚書,臣今掌之,便是越局。
"太宗不許,曰:"朕今信卿,卿何不自信也?"由是言之,即尚書兼知五品選事明矣)。
至景龍中,尚書掌七品以上選,侍郎掌八品以上選。
至景雲元年,宋璟為尚書,始通其選而分掌之,因為常例。
開元以前,諸司之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議政於朝堂,午後理務於本司。
自開元以來,宰相員少,資地崇高,又以兵、吏尚書權位尤美,而宰臣多兼領之,但從容衡軸,不自铨綜,其選試之任皆侍郎專之,尚書通署而已,遂為故事。
或分領其事,則列為三铨(四年六月敕,其員外郎、禦史并馀供奉官,直進名敕授。
自此不在吏部),尚書掌其一,侍郎分其二(尚書所掌,謂之尚書铨。
侍郎所掌,其一為中铨,其一為東铨,各有印)。
侍郎二人(隋炀帝置,說在《曆代郎中篇》。
凡六司侍郎,皆貳尚書之事。
吏部初置一員,總章元年加二員。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少常伯,鹹通元年複舊。
分掌選部流内六品以下官,是為铨衡之任。
凡初仕進者,無不仰屬焉。
當選集之際,勢傾天下,列曹之中,資位尤重。
初,隋世高孝基為吏部侍郎,房元齡、杜如晦與選,孝基特加賞異,後以為知人。
唐文皇帝永徽時,馬戴、裴行儉為吏部侍郎,貞觀以來最為稱職。
崔元暐為之,介然自守,絕於請谒,為執政者所忌,轉文昌左丞,選司令史,乃設齊自慶,武後聞之,複拜為天官侍郎), 郎中二人(漢、魏以來,尚書屬或有侍郎,或有郎中;或曰尚書郎,或曰某曹郎;或則兩置,或為互名,雖稱号不同,其職一也,皆今郎中之任。
《山公啟事》曰:"吏部郎主選舉,宜得能整風俗、理人偷者。
"又曰:"吏部郎以碎事日夜相接,非但當正己而已,乃當能正人,不容穢雜也。
"乃以議郎杜默為之。
又陸慧曉字叔明,為吏部郎。
吏部都令史曆政以來,咨執選事。
慧曉任已獨行,未嘗與語。
帝遣左右以事請問之,慧曉曰:"六十之年,不複能谘都令史為吏部郎也。
"然自過江,吏部郎不複典大選。
又《職官錄》曰:"梁吏部郎,舊視中丞,遷侍中。
"又陳吏部郎中,秩六百石。
後魏孝文帝欲創革舊制,選制百官,謂群臣曰:"為朕舉一吏部郎,給卿三日假。
"尋曰:"朕已得之矣。
"乃徵崔亮為之。
亮字敬儒,自參選事,垂将十年,廉謹明決。
尚書曰:"非崔郎中,選事不辦。
"隋初,諸曹郎皆謂之侍郎。
炀帝三年,置六司侍郎,後遂改諸曹侍郎但曰郎。
其吏部郎改為選部郎。
唐初複為選部郎中,武德五年改為吏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大夫,鹹通元年複舊。
掌選補流外官,謂之小铨;并掌文官名簿、朝集、錄賜、假使,并文官告身,分判曹事), 員外郎二人(隋開皇六年,置吏部員外郎一人。
炀帝三年,改為選部承務郎。
唐武德三年複舊。
加置一人,一員判廢置,一員判南曹,起於總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元奏置。
未置以前,铨中自勘責。
故事,兩員轉廳,至建中元年,侍郎邵說奏,各挾阙替。
南曹郎王絹以後,遂不轉廳。
貞元十一年閏八月,侍郎杜黃裳奏舊例轉廳。
初,武太後延載元年,又加一員,聖曆二年八月省。
開元十二年四月,敕兵、吏各事定兩人判南曹,尋卻一人判;貞元元年九月,又以兩人判;至十二年閏八月,又卻一人判)。
司封郎中一人(《左傳》曰:"晉文公執秩以正其官。
"注雲執秩,主爵秩之官。
漢尚書有封秩之任,而無其官。
故《後漢書》曰:"馮勤字偉伯,光武以為郎中,給事尚書,使典諸侯封事。
勤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勢豐薄,不相逾越,莫不厭伏焉。
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
"晉尚書有左、右主客曹。
北齊河清中,改為主封,置郎中一人,屬吏部,主封爵之事。
隋初為主爵侍郎,炀帝改為主爵郎。
武德初為主爵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封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司封郎中。
掌封爵皇之枝族及諸親、内外命婦告身,及道士、女冠等。
天寶八載十一月,敕道士、女冠籍每十載一造,永為常式。
至德二年十一月,敕道士、女冠等宜依前屬司封曹)。
員外郎一人(隋文帝置,炀帝改為主爵承務郎。
武德初為主爵員外郎。
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司勳郎中一人(《周禮 夏官》有司勳上士,掌六卿賞地之法。
曆代無聞。
至後周,吏部有司勳上士一人,掌六勳之賞,以等其功,如古之主爵。
隋文帝置司勳侍郎,炀帝改為司勳郎。
龍朔二年,改為司勳大夫,鹹通初複故。
掌校定勳績、論官賞勳、官告身等事), 員外郎二人(隋文帝置,炀帝改為司勳承務郎。
至武德初,乃改為司勳員外郎)。
考功郎中一人(漢文帝時,京房作考功課吏之法,然其職不在尚書。
至光武,改尚書三公曹主歲書考課,課諸州郡。
魏尚書有考功、定課二曹。
宋元嘉三十年,又置功論郎,并其任也。
例在《吏部郎中》。
後魏考功郎掌考第、孝秀。
北齊課功郎中亦掌考第及孝秀貢士。
隋文帝置考功侍郎,炀帝改為考功郎。
武德初複為考功郎中,龍朔二年改考功為司績,鹹通初複舊。
掌考察内外百官及功臣家傳、碑、頌、诔、谥等事)。
員外郎一人(隋文帝置,炀帝改為考功承務郎。
武德初,複
尋又每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
唐改隋諸司郎為郎中,每曹又複置員外郎。
武德六年廢六司侍郎,貞觀二年複舊。
今尚書省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分掌尚書六曹事。
其諸曹諸司郎中總三十人,員外郎總三十一人,通謂之郎中,尤重其選。
其職任名數,各列在六曹之後。
凡郎中章服,皆元冕五旒,衣無章,裳刺黻一章,兩梁冠。
凡員外郎章服,并爵弁元纓簪,尊者衣纁裳,一梁冠。
○行台省 行台自魏、晉有之。
昔魏末晉文帝讨諸葛誕,散騎常侍裴秀、尚書仆射陳泰、黃門侍郎锺會等以行台從。
至晉永嘉四年,東海王越帥衆許昌,以行台自随是也
及後魏,謂之尚書大行台,别置官屬
孝文永熙三年,以宇文泰為大行台,以蘇綽為行台度支尚書)。
北齊行台兼統民事,自辛術始焉
東徐州刺史郭志殺郡守,文宣聞之,敕術日:"江淮初附,百姓難向京師。
留卿為行台,亦欲理邊民冤枉,監理牧守。
自今以後,所統十馀州地諸有犯法者,刺史先啟聽報,以下先理後表。
"齊代行台兼總民事,自術始也)。
其官置令、仆射,其尚書丞、郎皆随時權制
隋謂之行台省,有尚書令、仆射
每行台置食貨、農圃、武器、百工監副監,各置丞
蓋随其所管之道,置於外州,以行尚書事。
開皇八年将伐陳,則置淮南行省於壽春;九年已平陳,則廢淮南行台省。
唐初亦置行台。
武德四年诏陝東道大行台尚書省,自令、仆至郎中、主事,品秩皆與京師同,而員數差少,山東行台及總管諸州并隸焉。
其益州、襄州、山東、淮南、河北等道,令、仆以下各降京師一等,員數又減焉。
行台尚書令得承制補。
其秦王、齊王府官之外,各置左、右六護軍府,及左右親事帳内府,貞觀以後廢。
其後諸道各置采訪等使,每使有判官二人,兼判尚書六行事,亦行台之遺制。
緻堂胡氏曰:"由朝廷制藩屏,以藩屏臨州縣,以州縣治百姓,如挈裘而振其領。
政出於一,則禀承者無二三之惑。
今唐全有四海,置郵以傳命,雖萬裡之遠,不逾時月而至矣。
而建二三行台於外,使大臣承制補置,是政出於朝廷,又出於行台,夫豈國無異政之體哉!" 按:行台省之名,雖始於魏、晉之間,然兩漢初興,高祖所以委蕭何;世祖所以命鄧禹,其權任蓋亦類此。
唐天寶以後,以盜賊陷兩京,夷狄侵畿甸,則或以大元帥、副元帥命親王、勳臣為之,然但可任專征之責,而他事則禀朝旨,則亦未嘗備行台省之事也。
至其末年,方鎮擅地請節,於是或以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王爵命之,如錢鏐、馬殷、王審知之徒,蓋名為奉正朔,而實自為一朝廷矣。
然則行台省之名,苟非創造之初,土宇未一,以此任帷幄腹心之臣,則必衰微之後,法制已隳,以此處分裂割據之輩。
至若承平之時,則不宜有此名也。
建炎時,張魏公以樞密使宣撫川陝,趙忠簡謂之曰:"元樞新立大功,出當川、陝,半天下之責。
自兵事外,悉當奏禀。
"蓋大臣在外,忌權太重也。
及魏公得罪,谪詞言:"假便宜行事之制,忘人臣無将之嫌。
肖内閣以招賢,拟尚方而鑄印。
"然則承制之事易以惹謗,忠簡之言固笃論也。
○吏部尚書
百官總焉,則謂之冢宰;列職於王,則謂之太宰。
宰,主也。
建,立也。
邦,理王所居之邦國。
佐,猶助也。
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以佐王理邦國。
漢成帝初,分尚書置四曹,蓋因事設員,以司其務,非拟於古制也。
至光武乃分為六曹。
迄於魏、晉,或五或六,亦随宜施制,無有常典。
自宋、齊以來,多定為六曹,稍似《周禮》。
至隋六部,其制益明。
唐武太後遂以吏部為天官,戶部為地官,禮部為春官,兵部為夏官,刑部為秋官,工部為冬官,以承周六官之制。
若參詳古今,徵考職任,則天官太宰當為尚書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出於《夏官》之司士雲)。
又夏官之屬有司士下大夫二人,掌群臣之版
版,名籍也),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王制》曰:"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奠音定)。
漢成帝初置尚書,有常侍曹主公卿事。
後漢改為吏曹,主選舉、祠祀。
後又為選部
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事
延康元年,群始建九品官人之法,拜吏部尚書)。
晉與魏同
唯用陸亮,尋以賄敗。
《啟事》曰:"臣欲以郄生為溫令。
"诏可。
尋又啟曰:"訪聞诜喪母不時葬,遂於所居屋後假葬,有異同之議,請更選之。
"诏曰:"君為管人倫之職,此輩應為清議與,不便當裁處之。
"劉聰僭号,省吏部,置左、右選曹。
石勒時,又置左、右執法郎,典定士族,副選舉之任)。
宋時吏部尚書領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孝武不欲威權在下,大明二年,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輕其任,而省五兵,後還置一吏部尚書。
順帝昇明元年,又置五兵二尚書。
晉、宋以來,吏部尚書資位尤重
"遂不就。
選按黃紙,錄事尚書與吏部連名,故雲"署紙尾")。
梁、陳亦然。
後魏、北齊吏部統吏部
文襄帝少年高明,所蔽也疏;袁淑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辨給,取士失於浮華。
唯辛術為尚書,性尚貞明,擢士以才、以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
前後铨衡,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
後周有吏部中大夫一人
隋吏部統吏部、主爵、司勳、考功四曹
吏部侍郎高孝基,鑒賞機悟,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馀,迹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唯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
隋之選舉,於斯為最。
自後周以降,選無清濁,及盧恺攝吏部,與薛道衡、陸彥師等甄别士流,故涉黨同之谮)。
唐龍朔二年,改吏部尚書為司列太常伯,鹹亨初複舊。
光宅元年,改吏部為天官,神龍元年複舊。
天寶十一載,改為文部
掌文官選舉,總判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曹事。
舊《令》班在侍中、中書令上,《開元令》移在侍中、中書令下。
尚書六曹,吏部、兵部為前行,戶、刑為中行,禮、工為後行,其官屬自後行遷入二部者以為美。
自魏、晉以來,凡吏部官屬,悉高於諸曹,其遷舉皆尚書主之。
自隋置侍郎貳尚書之事,則六品以下铨補,多以歸之。
唐自貞觀以前,尚書掌五品選事
承慶辭曰:"五品選事,職在尚書,臣今掌之,便是越局。
"太宗不許,曰:"朕今信卿,卿何不自信也?"由是言之,即尚書兼知五品選事明矣)。
至景龍中,尚書掌七品以上選,侍郎掌八品以上選。
至景雲元年,宋璟為尚書,始通其選而分掌之,因為常例。
開元以前,諸司之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議政於朝堂,午後理務於本司。
自開元以來,宰相員少,資地崇高,又以兵、吏尚書權位尤美,而宰臣多兼領之,但從容衡軸,不自铨綜,其選試之任皆侍郎專之,尚書通署而已,遂為故事。
或分領其事,則列為三铨
自此不在吏部),尚書掌其一,侍郎分其二
侍郎所掌,其一為中铨,其一為東铨,各有印)。
侍郎二人
凡六司侍郎,皆貳尚書之事。
吏部初置一員,總章元年加二員。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少常伯,鹹通元年複舊。
分掌選部流内六品以下官,是為铨衡之任。
凡初仕進者,無不仰屬焉。
當選集之際,勢傾天下,列曹之中,資位尤重。
初,隋世高孝基為吏部侍郎,房元齡、杜如晦與選,孝基特加賞異,後以為知人。
唐文皇帝永徽時,馬戴、裴行儉為吏部侍郎,貞觀以來最為稱職。
崔元暐為之,介然自守,絕於請谒,為執政者所忌,轉文昌左丞,選司令史,乃設齊自慶,武後聞之,複拜為天官侍郎), 郎中二人
《山公啟事》曰:"吏部郎主選舉,宜得能整風俗、理人偷者。
"又曰:"吏部郎以碎事日夜相接,非但當正己而已,乃當能正人,不容穢雜也。
"乃以議郎杜默為之。
又陸慧曉字叔明,為吏部郎。
吏部都令史曆政以來,咨執選事。
慧曉任已獨行,未嘗與語。
帝遣左右以事請問之,慧曉曰:"六十之年,不複能谘都令史為吏部郎也。
"然自過江,吏部郎不複典大選。
又《職官錄》曰:"梁吏部郎,舊視中丞,遷侍中。
"又陳吏部郎中,秩六百石。
後魏孝文帝欲創革舊制,選制百官,謂群臣曰:"為朕舉一吏部郎,給卿三日假。
"尋曰:"朕已得之矣。
"乃徵崔亮為之。
亮字敬儒,自參選事,垂将十年,廉謹明決。
尚書曰:"非崔郎中,選事不辦。
"隋初,諸曹郎皆謂之侍郎。
炀帝三年,置六司侍郎,後遂改諸曹侍郎但曰郎。
其吏部郎改為選部郎。
唐初複為選部郎中,武德五年改為吏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大夫,鹹通元年複舊。
掌選補流外官,謂之小铨;并掌文官名簿、朝集、錄賜、假使,并文官告身,分判曹事), 員外郎二人
炀帝三年,改為選部承務郎。
唐武德三年複舊。
加置一人,一員判廢置,一員判南曹,起於總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元奏置。
未置以前,铨中自勘責。
故事,兩員轉廳,至建中元年,侍郎邵說奏,各挾阙替。
南曹郎王絹以後,遂不轉廳。
貞元十一年閏八月,侍郎杜黃裳奏舊例轉廳。
初,武太後延載元年,又加一員,聖曆二年八月省。
開元十二年四月,敕兵、吏各事定兩人判南曹,尋卻一人判;貞元元年九月,又以兩人判;至十二年閏八月,又卻一人判)。
司封郎中一人
"注雲執秩,主爵秩之官。
漢尚書有封秩之任,而無其官。
故《後漢書》曰:"馮勤字偉伯,光武以為郎中,給事尚書,使典諸侯封事。
勤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勢豐薄,不相逾越,莫不厭伏焉。
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
"晉尚書有左、右主客曹。
北齊河清中,改為主封,置郎中一人,屬吏部,主封爵之事。
隋初為主爵侍郎,炀帝改為主爵郎。
武德初為主爵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封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司封郎中。
掌封爵皇之枝族及諸親、内外命婦告身,及道士、女冠等。
天寶八載十一月,敕道士、女冠籍每十載一造,永為常式。
至德二年十一月,敕道士、女冠等宜依前屬司封曹)。
員外郎一人
武德初為主爵員外郎。
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司勳郎中一人
曆代無聞。
至後周,吏部有司勳上士一人,掌六勳之賞,以等其功,如古之主爵。
隋文帝置司勳侍郎,炀帝改為司勳郎。
龍朔二年,改為司勳大夫,鹹通初複故。
掌校定勳績、論官賞勳、官告身等事), 員外郎二人
至武德初,乃改為司勳員外郎)。
考功郎中一人
至光武,改尚書三公曹主歲書考課,課諸州郡。
魏尚書有考功、定課二曹。
宋元嘉三十年,又置功論郎,并其任也。
例在《吏部郎中》。
後魏考功郎掌考第、孝秀。
北齊課功郎中亦掌考第及孝秀貢士。
隋文帝置考功侍郎,炀帝改為考功郎。
武德初複為考功郎中,龍朔二年改考功為司績,鹹通初複舊。
掌考察内外百官及功臣家傳、碑、頌、诔、谥等事)。
員外郎一人
武德初,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