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學校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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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祭褒贈先聖先師(錄後) 仁宗景祐元年,诏釋奠用登歌。

     陳暘《樂書》曰:"成周之制,大胥春入學,釋菜、合舞,秋頒學,合聲。

    故《禮記 文王世子》:凡釋奠,必有合也,有國故則否。

    凡大合樂,必遂養老。

    又曰:釋奠於先聖、先師、先老,終之,遂發詠焉,登歌《清廟》,下管《象》,舞《大武》而已。

    《月令》:仲春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

    蓋學校之於天下,禮樂之所自出,小有釋菜,而以食為主,大有釋奠,而以飲為主。

    其習舞與聲,而大合六代之樂一也。

    北齊天子講畢,以太牢釋奠孔子,配以顔回,設軒架之樂,六佾之舞。

    唐開元中,釋奠文宣王始用宮架之樂。

    然孔子,人臣也,用軒架足以為禮,用宮架則過矣(宮架,天子之制,四面皆縣鐘磬,備六律、六呂,如宮室之有牆,故謂之宮架。

    軒架,諸侯之制,三面縣,去中呂、蕤賓、林锺,缺其一面,如軒車之有藩,故謂軒架。

    圖見《樂書》)。

    聖朝春、秋上丁,釋奠於東序,上戊,釋奠於西序,并設登歌之樂,不用軒架,而用判架(判架隻東、西兩面縣而已,南、北皆缺,又去黃锺、大呂、應锺也)。

    抑又不施於堂下而施於堂上,於其庭又不設舞焉,是有歌奏而無舞,非古人習舞合樂之意。

    釐而正之,以廣禮樂之教於天下,實聖朝急務也。

    " 皇祐三年,诏:"兖州仙源縣自國朝以來,世以孔氏子孫知縣事,使奉承廟祀,近歲廢而不行,非所以尊先聖也。

    今後宜複以孔氏子弟充選。

    " 至和二年,诏封孔子後為衍聖公。

     集賢殿學士劉敞言:"據祠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祖無擇奏:'伏見至聖文宣王四十七代孫孔宗願襲封文宣公,乃是其人未死己賜谥矣。

    臣竊觀前史,孔子之後襲封者衆,在漢魏則曰褒成褒、宗聖,在晉宋曰奉聖,後魏曰崇聖,北齊曰恭聖,後周及隋封以鄒國,唐初曰褒聖,或為君,或為侯、為公、為大夫,使奉祭祀。

    唯漢平帝追谥孔子為褒成宣尼公,遂以均為褒成君,至唐開元二十七年,追谥為文宣王,又以其後為文宣公,是皆以祖之美谥而加後嗣。

    生而谥之,不經甚矣。

    欲乞明诏有司,詳求古訓,或封以小國,或取尊儒褒聖之義,别定美号,加於封爵,著於令式,使千古之下,無以加於我朝之盛典也。

    '奉聖旨,送兩制詳議。

    臣等謹按:漢元帝初元元年,以師孔霸為關内侯,食邑八百戶,号褒成君,而霸上書求奉孔子祭祀。

    元帝下诏曰:'其令師褒成君關内侯霸以所食八百戶祀孔子。

    '及霸卒,子福嗣,福卒,子房嗣,房卒,子莽嗣,皆稱褒成君。

    至平帝元始元年,始更以二千戶封莽為褒成侯,而追谥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以此觀之,則褒成者,國也;宣尼者,谥也;公爵者,爵也。

    褒成宣尼公猶曰河間獻王雲耳。

    蓋推宣尼以為褒成祖,非用褒成以為宣尼谥也。

    唐世不深察此義,而以褒成為夫子之谥,因疑霸等号封褒成者,皆襲其祖之舊耳,故遂封夫子文宣王,而爵其後文宣公。

    考校本末,甚失事理。

    先帝既封泰山,親祠阙裡,又加文宣以"至聖"之号,則人倫之極緻,盛德之顯名,盡在此矣,尤非其子孫臣庶所宜襲處而稱之者也。

    臣等以為無擇議是,可用。

    其文宣王四十七代孫孔宗願,伏乞改賜爵名,若褒成、奉聖之比,上足以尊顯先聖,有不可階之勢,下不失優孔氏,使得守繼世之業,改唐之失,法漢之舊。

    《傳》曰'必也正名',又曰'正稽古立事,可以永年',此之謂也。

    " 英宗治平元年,诏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其襲封人如無親屬在鄉裡,令常任近便官,不得遠去家廟。

     京東提刑王綱乞慎重長民之官,故有是诏。

     神宗熙甯八年,判國子監常秩等言:本監宣聖神像舊用冕服九旒,七十二賢、二十一先儒并用朝服。

    檢會唐開元中尊孔子為文宣王,内出王者衮冕之服以衣之。

    詳此,則孔子之冕宜用天子之制十二旒。

    孔子既用冕旒,則七十二賢、二十一先儒各依本爵用冕服。

    今來所修殿屋已成,見裝飾塑像,欲乞改正。

    下太常禮院詳定。

    禮院檢會,國朝文宣王廟,自建隆三年诏廟門準儀制,令立戟十六枝,用正一品之禮。

    大中祥符二年,賜曲阜縣文宣王廟桓圭一,從上公之制,冕九旒、服九章。

    按衣服今王爵之服,春、秋釋奠則用中祠,皆今朝之制也。

    其兖國公顔子等皆以本朝郡、國、縣封爵。

    緣古今禮制不一,難以追用周之冕服,宜如舊制,依官品衣服令,文宣王冕用九旒,顔子己下,各依郡、國、縣公、侯、伯正一品至正四品冠服制度,庶合禮令。

    從之。

     元豐六年,吏部尚書曾孝寬言,孟轲有廟在鄒,未加爵命。

    诏封鄒國公。

     七年,禮部言:"乞以鄒國公同顔子配食宣聖,荀況、揚雄、韓愈并從祀於左邱明等二十二賢之間。

    "從之。

    封荀況蘭陵伯,楊雄成都伯,韓愈昌黎伯,頒行天下,學、廟塑像,春、秋釋奠行禮。

     容齋洪氏《随筆》曰:"自唐以來,相傳以孔門高弟顔淵至子夏為十哲,故坐祀於廟堂上。

    其後升顔子配享,則進曾子於堂,居子夏之次以補其阙。

    然顔子之父路、曾子之父點,乃在庑下從祀之列,子處父上,神靈有知,何以自安?所謂'子雖齊聖,不先父食',正謂是也。

    又孟子配食,與顔子并,而其師子思、子思之師曾子亦在下。

    此兩者於禮、於義實為未然。

    特相承既久,莫之敢議耳。

    " 相台嶽氏《愧郯錄》曰:"蘇文忠公轼《集 私試策問》曰:'古者坐於席故笾豆之長短、簠簋之高下,適與人均。

    今土木之像既已巍然於上,而列器皿於地,使鬼神不享則不可知,若其享之,則是俯伏匍匐而就也。

    '珂按:今世國學、郡縣學禮殿坐像,皆正席南向,顔、孟而下列侍,所措設與前不殊。

    私竊疑之。

    慶元己未,朱文公熹始作《白鹿禮殿塑像說》,其文曰:'古人之坐者,兩膝著地,因反其蹠而坐於其上,正如今之胡跪者;其為肅拜,則又拱兩手而下之至地也;其為頓首,則又以頭頓手上也;其為稽首,則又卻其手而以頭著地,亦如今之禮拜者。

    皆因跪而益緻其恭也。

    故《儀禮》曰"坐取爵",曰"坐奠爵",《禮記》曰"坐而遷之",曰"一坐再至",曰"《武》坐轾右軒左",《老子》曰"坐進此道"之類,凡言坐者,皆謂跪也。

    漢文帝與賈生語,不覺膝之前於席;管甯坐不箕股,榻當膝處皆穿,皆其明驗。

    然《記》又雲"授立不跪,授坐不立",《莊子》又雲"跪坐而進之",則跪與坐又自有少異處。

    疑跪有危義,故兩膝著地、伸腰及股而勢危者為跪,兩膝著地、以尻著蹠而稍安者為坐也。

    又《詩》雲"不遑啟居",而《傳》以啟為跪;《爾雅》以妥為安,而跪以為安定之坐。

    夫以啟對居而訓啟為跪,則居之為坐可見;以妥為安定之坐,則跪之為危坐亦可知。

    蓋兩事相似,但一危一安為小不同耳。

    至於拜之為禮亦無所考,但杜子春說太祝九拜處,解奇拜皆當齊屈兩膝,如今之禮拜明矣。

    凡此三事,書傳皆無明文,亦不知其自何時而變,而今人有不察也。

    頃年屬錢子言作白鹿禮殿,欲據《開元禮》,不為塑像而臨祭設位。

    子言不以為然,而必以塑像為問。

    予既略考禮如前之雲,又記少時聞之先人雲。

    嘗至鄭州谒列子祠,見其塑像席地而坐,則亦并以告之,以為必不得已而塑像,則當放此,以免於蘇子俯伏匍匐之譏。

    子言又不謂然。

    會予亦辭浙東之節,遂不能強,然至今以為恨也。

    其後乃聞成都府學有漢時禮殿,諸像皆席地而跪坐,文翁猶是。

    當時琢石所為,尤足據信。

    不知蘇公蜀人,何以不見而雲爾也。

    及楊方子直入蜀帥幕府,因使訪焉,則果如所聞者,且為寫放文翁石像為土偶以來,而塑手不精,或者猶意其或為加趺也。

    去年又屬蜀漕楊玉休子美,今乃并得先聖、先師三像,木刻精巧,視其坐後兩蹠,隐然見於帷裳之下,然後審其所以坐者,果為跪而亡疑也。

    惜乎,白鹿塑像之時,不得此證以曉子言,使東南學者未得複見古人之像,以革千載之謬,為之喟然太息。

    姑記本末,寫寄洞學諸生,使書而揭之廟門之左,以俟來者考焉。

    '又注其下曰:'老子雲:雖有拱璧以先驷馬,不如坐進此道。

    蓋坐即跪也,進猶獻也,言以重寶厚禮與人,不如跪而告之以此道也。

    今說者乃以為坐禅之意,誤也。

    然後古意遺像粲然可考而知。

    '珂按:《符子》曰:'太公涓釣於隐溪,跽而隐崖,不餌而釣,仰詠俯吟,暮則釋竿,其膝所處,石皆若臼,其跗觸崖若路。

    '此尤足以驗前說。

    或謂國朝景靈宮設塑之制亦坐於椅,所不當輕議。

    珂竊以為原廟用時王之禮,僽席器皿皆與今同,則其為像反不當以泥古矣。

    珂在朝時,以攝奉常丞奉祠太廟,得立阼階,見室中之用亦不以高幾。

    蓋古今器服各適其宜,以便於事,是亦求神之義也。

    " 哲宗元祐元年,朝議大夫孔宗翰辭司農少卿,請依家世例知兖州,以奉孔子祀。

    從之。

    宗翰又言:"孔子後襲封疏爵,本為侍祠,今乃兼領他官,不在故郡。

    請自今不使襲封之人更兼他職,終身使在鄉裡。

    "事下禮部太常寺。

    禮官議,欲依所請,釐定典禮,命官以司其用度,立學以訓其子孫,襲封者專主祠事,增賜田百頃,供祭祀之馀,許均贍族人。

    其差墓戶并如舊法。

    賜書,置教授一員,教谕其家子孫,鄉鄰或願從學者聽。

    改衍聖公為奉聖公,及删定家祭冕服等制度頒賜。

    诏可。

     六年,帝幸太學,行釋奠禮,一獻再拜。

     元符元年,吏部言:"請下兖州,於孔子家衆議承襲之人,不必子繼,所貴留意祖廟,敦睦族人。

    "從之。

     徽宗崇甯元年,诏追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

    三年,太常寺言:"國朝祀儀,諸壇祠祭,正位居中南面,配位在正位之東南西面,若兩位亦為一列,以北為上,其從祀之位又在其後。

    今國子監顔子孟子配享之位,即與闵子骞等從祀之位同作一列,雖坐次少出,而在文宣王帳座之後,於配食之禮未正。

    請改正顔子而下從享位次,為圖頒示天下。

    "從之。

     紹熙間,項安世為越州教授,《告先師文》曰:"常平使者朱熹為安世言:'《開元禮》,先聖東向,先師南向,故三獻官皆西向,則稽古尚右也。

    今祀典正位南向,配位西向,三獻官猶西向,則兼而用之也。

    獨此府廟、學,有司以私意複古,使配位皆東向,此古者先聖之位也,拂今之法,戾古之義,先師其不妥於此也。

    '安世用惕然不敢甯處,謹擇日奉安先師於西向故位,不敢不告,惟先師鑒之。

    " 六月,诏以王安石配享孔子廟,設位於鄒國公之次,仍令國子監圖其像,頒之天下。

     大觀元年,大司成強淵明言:"考禮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