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郊社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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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門各一階)。
祀所感帝靈威仰,以高祖神武皇帝配。
禮用四珪有邸,币如方色。
其上帝、配帝各傕牲一,燎同圜丘。
後周憲章多依周制,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丘三成,成崇丈二尺,深二丈,上徑六丈,十有二陛,每等十有二級。
圜壝徑三百步,内壝半之,在國之陽七裡),以其先炎帝神農氏配,五帝、天文并從祀(日、月、内官、中官、外官、衆星)。
又祀所感帝靈威仰於南郊(於國南五裡為方壇,崇丈二尺,廣四丈。
壝方百二十步,内壝半之),以始祖獻侯莫那配。
用牲各以方色。
皇帝乘蒼辂,戴元冕,備大駕而行,從祭者皆蒼服。
隋文帝受命再歲冬至日,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制壇於國南太陽門外道東二裡。
丘四成,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五丈),太祖武元皇帝配(并丘上),五方上帝、天文并從祀(日、月、五星、内官四十二座,次官百三十二座,外官百二十一座,衆星三百六十座。
五帝、日、月、在丘第二等,北鬥、五星、十二辰、河漢、内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内壝内,衆星在内壝外)。
上帝、配帝蒼犢各一,五帝、日、月方色犢各一,五星在下羊豕各九。
孟春上辛,祠感帝赤熛怒於南郊(為壇於國南太陽門外道西一裡,去宮十裡,高七尺,廣四丈),以太祖武元帝配。
其禮,四珪有邸,牲用傕犢二。
炀帝大業元年孟春,祀感生帝,改以高祖文帝配,馀并仍舊。
十年冬至,祀圜丘,帝不齋於次。
诘朝,備法駕至,便行禮。
是日,大風,帝獨獻上帝,三公分獻五帝,禮畢,禦馬疾驅而歸。
緻堂胡氏曰:"郊之為禮,天子所以對越上帝也。
上帝雖無情,而感應之理如響之從聲也。
若其保佑景命,則将事之時,風雨不作,宇宙澄霁,嘉祥葉氣,若顧若答,否則反是。
考之方冊,自古郊祀而有變異,不得成禮者,惟慕容超與楊廣耳。
二人旋踵而亡,且受誅戮。
然則郊祀而有變異,乃國家滅亡之大徵,《中庸》所謂'必有妖孽'者,可不深加警戒而重有修省乎(南燕主超祀南郊,有獸如鼠而赤,大如馬,來至壇側。
須臾,大風畫晦。
超懼,大赦)!" 北齊大禘圜丘歌辭 夕牲,群臣入門,奏《肆夏樂》辭一首。
迎神,奏《高明樂》詞一首。
牲出入,奏《昭夏》辭一首。
薦毛血,奏《昭夏》辭一首。
進熟,皇帝入門,奏《皇夏辭》一首。
皇帝升丘,奏《皇夏辭》一首。
皇帝初獻,奏《高明樂》辭一首。
皇帝奠爵訖,奏《高明樂》、《覆焘之舞》辭一首。
皇帝獻太祖飨神座,奏《武德之樂》、《昭烈之舞》辭一首。
皇帝飲福酒,奏《皇夏之樂》辭一首。
送神,降丘南陛,奏《高明樂》辭一首。
柴壇既燎,奏《昭夏樂》辭一首。
皇帝還便殿,奏《皇夏》辭一首。
五郊《迎氣樂》辭一首。
周圜丘歌辭 降神,奏《昭夏》一首。
皇帝将入門,奏《皇夏》一首。
俎人,奏《昭夏》一首。
皇帝升壇,奏《皇夏》一首。
皇帝初獻,作《雲門之舞》一首。
皇帝初獻配帝,作《雲門之舞》一首。
皇帝初獻及獻配帝畢,奏登歌一首。
皇帝飲福酒,奏《皇夏》一首。
嚴奠,奏《雍樂》一首。
帝就望燎位,奏《皇夏》一首。
帝就便坐,奏《皇夏》一首。
隋圜丘歌樂辭 降神,奏《昭夏》辭一首。
皇帝升壇,奏《皇夏》辭一首,登歌辭一首。
皇帝初獻,奏《誠夏》辭一首。
皇帝既獻,奏文舞辭一首。
皇帝飲福酒,奏《需夏》辭一首,武舞辭一首。
送神,奏《昭夏》辭一首。
皇帝就燎,還大次,并奏《皇夏》辭同上。
唐高祖武德初,定令每歲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景帝配,五方上帝、天文并從祀(壇於京城明德門外道東二裡。
四成,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五丈。
五方上帝、日、月、内官、中官、外官、衆星皆從祀。
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壇第二等;内官、五星以下五十五座,在第三等;二十八宿以下百三十五座,在第四等;外官百一十二座,在外壝之内;衆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
上帝及配帝用蒼犢各一,五方帝及日、月用方色犢各一,内官以下加羊豕凡九。
孟春辛日祈榖,祭感帝於南郊,以元帝配(牲用蒼犢二)。
高宗顯慶二年,诏:"南郊祈榖、孟春雩、明堂大享,皆祭昊天上帝,罷感帝祠。
" 太尉長孫無忌議曰:"據《祠令》及《新禮》,并用鄭元六天之義,圜丘祀昊天上帝,南郊祭太微、感帝,明堂祭太微、五天帝。
臣等謹按:鄭元此義唯據《緯書》,所說六天,皆謂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屬穹蒼。
故注《月令》及《周官》,皆謂圜丘所祭昊天上帝為北辰星曜魄寶。
又說《孝經》'郊祀後稷以配天',及明堂嚴父配天,皆為太微五帝。
考其所說,舛謬特深。
按《易》雲:'日月麗乎天,百榖草本麗乎地。
'又雲:'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足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
《毛詩傳》雲:'元氣昊天,則稱昊天;遠視蒼蒼,則稱蒼天。
'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例。
且天地各一,是曰'兩儀'。
天尚無二,焉得有六?是以王肅群儒鹹駁此義。
又檢太史《圜丘圖》,昊天上帝座外,别有北辰座,與鄭義不同。
得太史令李淳風等狀稱:昊天上帝圖位自在壇上,北辰自在第二等,與北鬥并列,為星官内座之首,不同鄭元據《緯書》之說。
此乃羲和所掌,觀象制圖,推步有徵,相沿不謬。
又按《史記 天官書》等,太微宮有五帝者,自是五精之神,五星所奉,以其是人主之象,故況之曰'帝',如房、心為天王之象,豈是天乎?《周禮》雲:'兆五帝於四郊。
'又雲:'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
'唯稱五帝,皆不言天,此自太微之神,本非穹昊之祭。
又《孝經》雲'郊祀後稷',别無圜丘之文。
王肅等皆以為郊即圜丘,圜丘即郊,猶'王城'、'京師',異名同實,符合經典,其義甚明。
而今從鄭說,分為兩祭,圜丘之外,别有南郊,違棄正經,理深未允。
且檢吏部式,惟有南郊陪位,更不别載圜丘。
式文既遵王肅,祠令仍行鄭義,令、式相乖,理宜改革。
"從之。
乾封初,诏依舊祀感帝。
以有司議,又下诏依鄭元義祭五天帝。
司禮少常伯郝處俊等奏:"《顯慶新禮》,廢感帝祀為祈榖,祀昊天以高祖配。
舊禮,感帝以世祖元皇帝配。
今既依舊複祈榖為感帝,以高祖配者。
高祖依新禮且配圜丘昊天上帝,更配感帝,便恐有乖周人禘喾而郊稷之義。
今若禘、郊一祖同配,恐無所據。
"從之。
又诏圜丘以高祖、太宗并配(先是,太宗隻配明堂)。
武太後臨朝,垂拱元年,诏有司議圜丘、方丘及南郊、明堂嚴配之禮,以高祖、太宗、高宗三帝并配。
成均助教孔元義議曰:"《孝經》'嚴父莫大於配天',明配尊大之天,昊天是也。
物之大者,莫大於天,推父比天,與之相配,行孝之大,莫過於此,以明尊嚴之極也。
請奉太宗、高宗配昊天上帝於圜丘,義符《孝經》、《周易》之文。
神堯肇開王業,應天順人,請配感帝於南郊,義符《大》之文。
又《孝經》雲:'宗祀文王於明堂。
'文王但祖,而言宗者,亦是通武王之義。
請奉太宗、高宗配祭於明堂,義符《周易》及《祭法》之文。
"太子右谕德沈伯儀曰:"鄭元注《祭法》: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
禘謂祭昊天於圜丘,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
伏尋嚴配之文,於此最為詳備。
得禮之序,莫尚於周,禘喾郊稷,不聞於二主;明堂宗祀,始兼於兩配。
以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為父,上主五帝;武王對父,下配五神。
《孝經》雲:'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不言武王以配天,則武王雖在明堂,禮未齊於配祭,既稱宗祀,義獨主於尊嚴。
雖同兩祭,終為一主。
故《孝經緯》曰'後稷為天地主,文為五帝宗'也。
必若一神兩祭便,則五祭十祠,祭獻頻繁,禮虧於數。
此則神無二主之道,禮崇一配之義。
竊尋貞觀、永徽共遵專配,顯慶之後,始創兼尊。
必以順古而行,實謂從周為美。
高祖請配圜丘、方澤,太宗請配南郊、北郊。
高宗制禮作樂,告禅升中,率土共休,普天同賴。
竊惟莫大之孝,理當總配五天。
"鳳閣舍人元萬頃等議:"謹按見行禮,昊天上帝等祠五所,鹹奉高祖、太宗兼配。
今議者引《祭法》、《周易》、《孝經》之文,雖近稽古之詞,殊失因心之旨。
《詩》雲:'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
'《易》曰:'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敬尋厥旨,本合斯義。
今若遠摭遺文,近乖成典,慎終追遠,良謂非宜。
嚴父配天,甯當若是?伏據見行禮,高祖、太宗今既先配五祠,理當依舊無改。
請奉高宗曆配五祠。
"制從萬頃議。
自是郊丘諸祀皆以三祖配。
按:并配之制始於唐。
自鄭康成有六天之說,魏、晉以來,多遵用之。
以為曜魄寶亦天也,感生帝亦天也,均之為天,則配天之祖,其尊一也。
至唐人始以曜魄寶、五帝皆星象之屬,當從祀南郊,而不當以事天之理事之,善矣。
然感帝之祠,既罷旋複,雖複其祠,而以為有天、帝之分、尊卑之别(永昌元年敕:"天無二稱,帝是通名。
承前諸儒,互生同異,乃以五方之帝亦謂之天。
假有經、傳互文,終是名實未當,稱号不别,尊卑相渾。
自今郊祀之禮,唯昊天上帝稱天,自馀五帝皆稱帝。
"),遂於郊與明堂所配之祖,不無厚薄之疑,乃至每祭并配,而後得為嚴父之禮。
然則周公亦豈厚於後稷而薄於文王乎?則曷若一遵初議,若郊、若明堂皆專祀昊天,各以一祖配之;而感帝之屬,則從祀於天,於禮意人情為兩得乎? 周武氏天冊萬歲元年,親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中宗景龍三年,親祀南郊,以皇後為亞獻,仍補大臣李峤等女為齋娘,執笾豆,以韋巨源為終獻。
時國子祭酒祝欽明、司業郭山恽等建言:"古者,大祭祀,後祼獻以瑤爵。
皇後當助祭天地。
"太常博士唐紹、蔣欽緒駁之,以為:"鄭元注《周禮 内司服》,唯有助祭先王先公,無助祭天地之文。
欽明引《九嫔職》,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
據天地大神,至尊不祼,天地尚質,亦無瑤爵,明此乃宗廟大祭祀之文。
皇後不當助祭。
"南郊國子司業褚無量等議,以為祭天惟以始祖為主,不配以祖妣,故皇後不應預祭。
韋巨源定儀注,請依欽明議。
上從之。
其年十一月十三日乙醜冬至,陰陽人盧雅、侯藝等請奏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以為吉會。
右台侍禦史唐紹奏曰:"禮所以冬至祀圜丘於南郊,夏至祭方澤於北郊者,以其日行纏次,極於南北之際也。
日北極當晷度循半,日南極當晷度環周。
是日一陽爻生,為天地交際之始。
故《易》曰:'《複》,見天地之心乎!'即冬至卦象也。
一歲之内,吉莫大焉。
甲子但為六甲之始,一年之内,隔月常遇,既非大會,晷運未周,唯總六甲之辰,助四時而成歲。
今欲避環周以取甲子,是背大吉而就小吉也。
"太史令傅孝宗奏曰:"準《漏刻經》,南陸北陸并曰校一分,若用十二日甲子,即欠一分,未南極,即不得為至。
"上曰:"俗諺雲:'冬至長於歲',亦不可改。
"竟依紹議,以十三日乙醜祀圜丘。
元宗開元三年,左拾遺張九齡上表請郊祀,曰:"臣伏以天者,百神之君,而王者之所由受命也。
自古繼統之君,必有郊配之義,蓋以敬天之命,以報所受。
故於郊義,則不以德澤未洽,年榖不登,凡事之故而阙其禮。
《孝經》雲:'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
'成王幼沖,周公居攝,猶用其禮,明不暫廢。
漢丞相匡衡亦雲:'帝王之事,莫重乎郊祀。
'董仲舒又雲:'不郊而祭山川,失祭之序,且逆於禮,故《春秋》非之。
'陛下禦極以來,於今五載,既光太平之業,未行大報之禮,竊考經傳,義或未通。
況郊祀常典,猶阙其儀,有若怠於事天,臣恐不可以訓。
伏望以迎日之至,展燔柴之禮,則聖朝典則,可謂無遺矣。
" 開元十一年十一月,親享圜丘。
中書令張說為禮儀使,衛尉少卿韋縚為副。
說建議請以高祖配祭,始罷二祖同配之禮。
十五年,太常博士錢嘉會上議曰:"準《月令》及《祠令》,九月農功畢,大享五帝於明堂。
正觀及神龍皆於南郊報祭,中間寝廢,有虧祀典。
準《孝經》'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請每年九月於南郊雩壇行享禮,以睿宗皇帝配。
"制從之。
天寶元年二月,敕:"凡所祀享,必在躬親。
其皇地祇宜就南郊合祭。
"是月十八日,親享元元皇帝於新廟;十九日,親享太廟;二十日,合祭天地於南郊。
自後有事圜丘,皆天地合祭。
若冊命大事告圜丘,有司行事亦如之。
代宗寶應元年,太常卿杜鴻漸禮儀使、判官薛颀、歸崇敬等言:"禘者,冬至祭天於圜丘,周人配以遠祖。
高祖非始封之君,不得為太祖以配天地。
"谏議大夫黎幹以謂:"禘者,宗廟之事,非祭天,而太祖非受命之君,不宜作配。
"為十诘、十難以非之。
書奏不報,乃罷高祖,以景皇帝配。
幹十難略曰:"稽上古洎今,無以人臣為始祖者,唯殷以契,周以稷。
夫稷、契者,皆天子元妃之子,感神而生。
昔帝喾次妃簡狄,有娀氏之女,吞元鳥之卵,因生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大功。
舜乃命契作司徒,百姓既和,遂封於商。
故《詩》曰'天命元鳥,降而生商',此之謂也。
後稷者,其母有邰氏之女曰姜嫄,為帝喾妃,出野履巨迹,歆然有孕,生稷。
稷長而勤於稼穑,堯聞,舉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大功,舜封於邰,号曰後稷。
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
故《詩》曰'履帝武敏歆','居然生子','即有邰家室',此之謂也。
舜、禹有天下,稷、契在其間,量功比德,亦其次也。
舜受職,則播百榖,敷五教;禹讓功,則平水土,宅百揆。
故《國語》曰:'聖人之制祀,德施於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
'契為司徒而人輯睦,稷勤百榖而死,皆居前代祀典,子孫有天下,得不尊而祖之乎?" 又曰:"夫始祖者,經綸草昧,體大則天,所以比元氣廣大,萬物之宗尊,以長至陽氣葫動之故,乃俱祀於南郊也。
夫萬物之始,天也;人之始,祖也;日之始,至也。
掃地而祭,質也;器用陶匏,性也;牲用犢,誠也。
兆於南郊,就陽位也;至尊至質,不敢同於先祖,禮也。
故《白虎通》雲:'祭天歲一,何也?至尊至質,事之不敢亵黩,故因歲之陽氣始達祭之。
'今國家一歲四祭,黩莫大焉,上帝、五帝,其祀遂阙,怠亦甚矣。
黩與怠,皆禮之失,不可不知。
夫親有限,祖有常,聖人制禮,君子不以情變易。
國家重光累聖,曆祀百年,豈不知景帝始封於唐?當時通儒議功度德,乃尊神堯以配天,宗太宗以配上帝。
神有定主,為日已久。
今欲出神堯配含樞紐,以太宗配上帝,則紫微五精,上帝佐也,以子先父,豈禮意乎?非止神祇錯位,亦以宗祖乖序,何以上稱皇天祖宗之意哉!若夫神堯之功,太宗之德,格於皇天上帝,臣以郊祀宗祀,無以加焉。
" 又曰:"所言魏文帝丕以武帝操為始祖,晉武帝炎以宣帝懿為始祖者,孟德、仲達皆人傑,擁天下之強兵,挾漢、魏之微主,專制海内,令行草偃,服衮冕,陳軒懸,天子決事於私第,公卿并拜於道左,名雖為臣,勢實為君。
後主因之而業帝,前王由之而禅代,子孫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永泰二年,禮儀使、太常卿杜鴻漸奏:"冬至祀昊天上帝,夏至祀皇地祇,請以太祖景皇帝配享;孟春祈榖祀昊天上帝,孟冬祀神州,請以高祖神堯皇帝配享;孟夏雩祀昊天上帝,請以太宗文武聖皇帝配享;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請以肅宗大聖皇帝配享。
臣與禮官、學士憑據經文,事皆明著,德音詳定,久未施行。
"敕旨并依。
至永泰二年六月,久旱,言事者雲:"太祖景皇帝追封於唐,高祖受命之祖,唐有天下,不因於景皇帝。
今配享失德,故神不降福,愆陽為災。
"上又令百官就尚書省議,太常博士獨孤及議曰:"謹按《禮經》,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凡受命始封之君,皆為太祖,繼太祖已下六廟,則以親盡疊毀,而太祖之廟雖百代不遷。
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也。
故受命於神宗,禹也,而夏後氏祖颛顼而郊鲧。
缵禹黜夏,湯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
革命
祀所感帝靈威仰,以高祖神武皇帝配。
禮用四珪有邸,币如方色。
其上帝、配帝各傕牲一,燎同圜丘。
後周憲章多依周制,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於圜丘
圜壝徑三百步,内壝半之,在國之陽七裡),以其先炎帝神農氏配,五帝、天文并從祀
又祀所感帝靈威仰於南郊
壝方百二十步,内壝半之),以始祖獻侯莫那配。
用牲各以方色。
皇帝乘蒼辂,戴元冕,備大駕而行,從祭者皆蒼服。
隋文帝受命再歲冬至日,祀昊天上帝於圜丘
丘四成,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五丈),太祖武元皇帝配
五帝、日、月、在丘第二等,北鬥、五星、十二辰、河漢、内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内壝内,衆星在内壝外)。
上帝、配帝蒼犢各一,五帝、日、月方色犢各一,五星在下羊豕各九。
孟春上辛,祠感帝赤熛怒於南郊
其禮,四珪有邸,牲用傕犢二。
炀帝大業元年孟春,祀感生帝,改以高祖文帝配,馀并仍舊。
十年冬至,祀圜丘,帝不齋於次。
诘朝,備法駕至,便行禮。
是日,大風,帝獨獻上帝,三公分獻五帝,禮畢,禦馬疾驅而歸。
緻堂胡氏曰:"郊之為禮,天子所以對越上帝也。
上帝雖無情,而感應之理如響之從聲也。
若其保佑景命,則将事之時,風雨不作,宇宙澄霁,嘉祥葉氣,若顧若答,否則反是。
考之方冊,自古郊祀而有變異,不得成禮者,惟慕容超與楊廣耳。
二人旋踵而亡,且受誅戮。
然則郊祀而有變異,乃國家滅亡之大徵,《中庸》所謂'必有妖孽'者,可不深加警戒而重有修省乎
須臾,大風畫晦。
超懼,大赦)!" 北齊大禘圜丘歌辭 夕牲,群臣入門,奏《肆夏樂》辭一首。
迎神,奏《高明樂》詞一首。
牲出入,奏《昭夏》辭一首。
薦毛血,奏《昭夏》辭一首。
進熟,皇帝入門,奏《皇夏辭》一首。
皇帝升丘,奏《皇夏辭》一首。
皇帝初獻,奏《高明樂》辭一首。
皇帝奠爵訖,奏《高明樂》、《覆焘之舞》辭一首。
皇帝獻太祖飨神座,奏《武德之樂》、《昭烈之舞》辭一首。
皇帝飲福酒,奏《皇夏之樂》辭一首。
送神,降丘南陛,奏《高明樂》辭一首。
柴壇既燎,奏《昭夏樂》辭一首。
皇帝還便殿,奏《皇夏》辭一首。
五郊《迎氣樂》辭一首。
周圜丘歌辭 降神,奏《昭夏》一首。
皇帝将入門,奏《皇夏》一首。
俎人,奏《昭夏》一首。
皇帝升壇,奏《皇夏》一首。
皇帝初獻,作《雲門之舞》一首。
皇帝初獻配帝,作《雲門之舞》一首。
皇帝初獻及獻配帝畢,奏登歌一首。
皇帝飲福酒,奏《皇夏》一首。
嚴奠,奏《雍樂》一首。
帝就望燎位,奏《皇夏》一首。
帝就便坐,奏《皇夏》一首。
隋圜丘歌樂辭 降神,奏《昭夏》辭一首。
皇帝升壇,奏《皇夏》辭一首,登歌辭一首。
皇帝初獻,奏《誠夏》辭一首。
皇帝既獻,奏文舞辭一首。
皇帝飲福酒,奏《需夏》辭一首,武舞辭一首。
送神,奏《昭夏》辭一首。
皇帝就燎,還大次,并奏《皇夏》辭同上。
唐高祖武德初,定令每歲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景帝配,五方上帝、天文并從祀
四成,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五丈。
五方上帝、日、月、内官、中官、外官、衆星皆從祀。
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壇第二等;内官、五星以下五十五座,在第三等;二十八宿以下百三十五座,在第四等;外官百一十二座,在外壝之内;衆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
上帝及配帝用蒼犢各一,五方帝及日、月用方色犢各一,内官以下加羊豕凡九。
孟春辛日祈榖,祭感帝於南郊,以元帝配
高宗顯慶二年,诏:"南郊祈榖、孟春雩、明堂大享,皆祭昊天上帝,罷感帝祠。
" 太尉長孫無忌議曰:"據《祠令》及《新禮》,并用鄭元六天之義,圜丘祀昊天上帝,南郊祭太微、感帝,明堂祭太微、五天帝。
臣等謹按:鄭元此義唯據《緯書》,所說六天,皆謂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屬穹蒼。
故注《月令》及《周官》,皆謂圜丘所祭昊天上帝為北辰星曜魄寶。
又說《孝經》'郊祀後稷以配天',及明堂嚴父配天,皆為太微五帝。
考其所說,舛謬特深。
按《易》雲:'日月麗乎天,百榖草本麗乎地。
'又雲:'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足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
《毛詩傳》雲:'元氣昊天,則稱昊天;遠視蒼蒼,則稱蒼天。
'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例。
且天地各一,是曰'兩儀'。
天尚無二,焉得有六?是以王肅群儒鹹駁此義。
又檢太史《圜丘圖》,昊天上帝座外,别有北辰座,與鄭義不同。
得太史令李淳風等狀稱:昊天上帝圖位自在壇上,北辰自在第二等,與北鬥并列,為星官内座之首,不同鄭元據《緯書》之說。
此乃羲和所掌,觀象制圖,推步有徵,相沿不謬。
又按《史記 天官書》等,太微宮有五帝者,自是五精之神,五星所奉,以其是人主之象,故況之曰'帝',如房、心為天王之象,豈是天乎?《周禮》雲:'兆五帝於四郊。
'又雲:'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
'唯稱五帝,皆不言天,此自太微之神,本非穹昊之祭。
又《孝經》雲'郊祀後稷',别無圜丘之文。
王肅等皆以為郊即圜丘,圜丘即郊,猶'王城'、'京師',異名同實,符合經典,其義甚明。
而今從鄭說,分為兩祭,圜丘之外,别有南郊,違棄正經,理深未允。
且檢吏部式,惟有南郊陪位,更不别載圜丘。
式文既遵王肅,祠令仍行鄭義,令、式相乖,理宜改革。
"從之。
乾封初,诏依舊祀感帝。
以有司議,又下诏依鄭元義祭五天帝。
司禮少常伯郝處俊等奏:"《顯慶新禮》,廢感帝祀為祈榖,祀昊天以高祖配。
舊禮,感帝以世祖元皇帝配。
今既依舊複祈榖為感帝,以高祖配者。
高祖依新禮且配圜丘昊天上帝,更配感帝,便恐有乖周人禘喾而郊稷之義。
今若禘、郊一祖同配,恐無所據。
"從之。
又诏圜丘以高祖、太宗并配
武太後臨朝,垂拱元年,诏有司議圜丘、方丘及南郊、明堂嚴配之禮,以高祖、太宗、高宗三帝并配。
成均助教孔元義議曰:"《孝經》'嚴父莫大於配天',明配尊大之天,昊天是也。
物之大者,莫大於天,推父比天,與之相配,行孝之大,莫過於此,以明尊嚴之極也。
請奉太宗、高宗配昊天上帝於圜丘,義符《孝經》、《周易》之文。
神堯肇開王業,應天順人,請配感帝於南郊,義符《大》之文。
又《孝經》雲:'宗祀文王於明堂。
'文王但祖,而言宗者,亦是通武王之義。
請奉太宗、高宗配祭於明堂,義符《周易》及《祭法》之文。
"太子右谕德沈伯儀曰:"鄭元注《祭法》: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
禘謂祭昊天於圜丘,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
伏尋嚴配之文,於此最為詳備。
得禮之序,莫尚於周,禘喾郊稷,不聞於二主;明堂宗祀,始兼於兩配。
以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為父,上主五帝;武王對父,下配五神。
《孝經》雲:'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不言武王以配天,則武王雖在明堂,禮未齊於配祭,既稱宗祀,義獨主於尊嚴。
雖同兩祭,終為一主。
故《孝經緯》曰'後稷為天地主,文為五帝宗'也。
必若一神兩祭便,則五祭十祠,祭獻頻繁,禮虧於數。
此則神無二主之道,禮崇一配之義。
竊尋貞觀、永徽共遵專配,顯慶之後,始創兼尊。
必以順古而行,實謂從周為美。
高祖請配圜丘、方澤,太宗請配南郊、北郊。
高宗制禮作樂,告禅升中,率土共休,普天同賴。
竊惟莫大之孝,理當總配五天。
"鳳閣舍人元萬頃等議:"謹按見行禮,昊天上帝等祠五所,鹹奉高祖、太宗兼配。
今議者引《祭法》、《周易》、《孝經》之文,雖近稽古之詞,殊失因心之旨。
《詩》雲:'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
'《易》曰:'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敬尋厥旨,本合斯義。
今若遠摭遺文,近乖成典,慎終追遠,良謂非宜。
嚴父配天,甯當若是?伏據見行禮,高祖、太宗今既先配五祠,理當依舊無改。
請奉高宗曆配五祠。
"制從萬頃議。
自是郊丘諸祀皆以三祖配。
按:并配之制始於唐。
自鄭康成有六天之說,魏、晉以來,多遵用之。
以為曜魄寶亦天也,感生帝亦天也,均之為天,則配天之祖,其尊一也。
至唐人始以曜魄寶、五帝皆星象之屬,當從祀南郊,而不當以事天之理事之,善矣。
然感帝之祠,既罷旋複,雖複其祠,而以為有天、帝之分、尊卑之别
承前諸儒,互生同異,乃以五方之帝亦謂之天。
假有經、傳互文,終是名實未當,稱号不别,尊卑相渾。
自今郊祀之禮,唯昊天上帝稱天,自馀五帝皆稱帝。
"),遂於郊與明堂所配之祖,不無厚薄之疑,乃至每祭并配,而後得為嚴父之禮。
然則周公亦豈厚於後稷而薄於文王乎?則曷若一遵初議,若郊、若明堂皆專祀昊天,各以一祖配之;而感帝之屬,則從祀於天,於禮意人情為兩得乎? 周武氏天冊萬歲元年,親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中宗景龍三年,親祀南郊,以皇後為亞獻,仍補大臣李峤等女為齋娘,執笾豆,以韋巨源為終獻。
時國子祭酒祝欽明、司業郭山恽等建言:"古者,大祭祀,後祼獻以瑤爵。
皇後當助祭天地。
"太常博士唐紹、蔣欽緒駁之,以為:"鄭元注《周禮 内司服》,唯有助祭先王先公,無助祭天地之文。
欽明引《九嫔職》,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
據天地大神,至尊不祼,天地尚質,亦無瑤爵,明此乃宗廟大祭祀之文。
皇後不當助祭。
"南郊國子司業褚無量等議,以為祭天惟以始祖為主,不配以祖妣,故皇後不應預祭。
韋巨源定儀注,請依欽明議。
上從之。
其年十一月十三日乙醜冬至,陰陽人盧雅、侯藝等請奏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以為吉會。
右台侍禦史唐紹奏曰:"禮所以冬至祀圜丘於南郊,夏至祭方澤於北郊者,以其日行纏次,極於南北之際也。
日北極當晷度循半,日南極當晷度環周。
是日一陽爻生,為天地交際之始。
故《易》曰:'《複》,見天地之心乎!'即冬至卦象也。
一歲之内,吉莫大焉。
甲子但為六甲之始,一年之内,隔月常遇,既非大會,晷運未周,唯總六甲之辰,助四時而成歲。
今欲避環周以取甲子,是背大吉而就小吉也。
"太史令傅孝宗奏曰:"準《漏刻經》,南陸北陸并曰校一分,若用十二日甲子,即欠一分,未南極,即不得為至。
"上曰:"俗諺雲:'冬至長於歲',亦不可改。
"竟依紹議,以十三日乙醜祀圜丘。
元宗開元三年,左拾遺張九齡上表請郊祀,曰:"臣伏以天者,百神之君,而王者之所由受命也。
自古繼統之君,必有郊配之義,蓋以敬天之命,以報所受。
故於郊義,則不以德澤未洽,年榖不登,凡事之故而阙其禮。
《孝經》雲:'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
'成王幼沖,周公居攝,猶用其禮,明不暫廢。
漢丞相匡衡亦雲:'帝王之事,莫重乎郊祀。
'董仲舒又雲:'不郊而祭山川,失祭之序,且逆於禮,故《春秋》非之。
'陛下禦極以來,於今五載,既光太平之業,未行大報之禮,竊考經傳,義或未通。
況郊祀常典,猶阙其儀,有若怠於事天,臣恐不可以訓。
伏望以迎日之至,展燔柴之禮,則聖朝典則,可謂無遺矣。
" 開元十一年十一月,親享圜丘。
中書令張說為禮儀使,衛尉少卿韋縚為副。
說建議請以高祖配祭,始罷二祖同配之禮。
十五年,太常博士錢嘉會上議曰:"準《月令》及《祠令》,九月農功畢,大享五帝於明堂。
正觀及神龍皆於南郊報祭,中間寝廢,有虧祀典。
準《孝經》'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請每年九月於南郊雩壇行享禮,以睿宗皇帝配。
"制從之。
天寶元年二月,敕:"凡所祀享,必在躬親。
其皇地祇宜就南郊合祭。
"是月十八日,親享元元皇帝於新廟;十九日,親享太廟;二十日,合祭天地於南郊。
自後有事圜丘,皆天地合祭。
若冊命大事告圜丘,有司行事亦如之。
代宗寶應元年,太常卿杜鴻漸禮儀使、判官薛颀、歸崇敬等言:"禘者,冬至祭天於圜丘,周人配以遠祖。
高祖非始封之君,不得為太祖以配天地。
"谏議大夫黎幹以謂:"禘者,宗廟之事,非祭天,而太祖非受命之君,不宜作配。
"為十诘、十難以非之。
書奏不報,乃罷高祖,以景皇帝配。
幹十難略曰:"稽上古洎今,無以人臣為始祖者,唯殷以契,周以稷。
夫稷、契者,皆天子元妃之子,感神而生。
昔帝喾次妃簡狄,有娀氏之女,吞元鳥之卵,因生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大功。
舜乃命契作司徒,百姓既和,遂封於商。
故《詩》曰'天命元鳥,降而生商',此之謂也。
後稷者,其母有邰氏之女曰姜嫄,為帝喾妃,出野履巨迹,歆然有孕,生稷。
稷長而勤於稼穑,堯聞,舉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大功,舜封於邰,号曰後稷。
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
故《詩》曰'履帝武敏歆','居然生子','即有邰家室',此之謂也。
舜、禹有天下,稷、契在其間,量功比德,亦其次也。
舜受職,則播百榖,敷五教;禹讓功,則平水土,宅百揆。
故《國語》曰:'聖人之制祀,德施於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
'契為司徒而人輯睦,稷勤百榖而死,皆居前代祀典,子孫有天下,得不尊而祖之乎?" 又曰:"夫始祖者,經綸草昧,體大則天,所以比元氣廣大,萬物之宗尊,以長至陽氣葫動之故,乃俱祀於南郊也。
夫萬物之始,天也;人之始,祖也;日之始,至也。
掃地而祭,質也;器用陶匏,性也;牲用犢,誠也。
兆於南郊,就陽位也;至尊至質,不敢同於先祖,禮也。
故《白虎通》雲:'祭天歲一,何也?至尊至質,事之不敢亵黩,故因歲之陽氣始達祭之。
'今國家一歲四祭,黩莫大焉,上帝、五帝,其祀遂阙,怠亦甚矣。
黩與怠,皆禮之失,不可不知。
夫親有限,祖有常,聖人制禮,君子不以情變易。
國家重光累聖,曆祀百年,豈不知景帝始封於唐?當時通儒議功度德,乃尊神堯以配天,宗太宗以配上帝。
神有定主,為日已久。
今欲出神堯配含樞紐,以太宗配上帝,則紫微五精,上帝佐也,以子先父,豈禮意乎?非止神祇錯位,亦以宗祖乖序,何以上稱皇天祖宗之意哉!若夫神堯之功,太宗之德,格於皇天上帝,臣以郊祀宗祀,無以加焉。
" 又曰:"所言魏文帝丕以武帝操為始祖,晉武帝炎以宣帝懿為始祖者,孟德、仲達皆人傑,擁天下之強兵,挾漢、魏之微主,專制海内,令行草偃,服衮冕,陳軒懸,天子決事於私第,公卿并拜於道左,名雖為臣,勢實為君。
後主因之而業帝,前王由之而禅代,子孫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永泰二年,禮儀使、太常卿杜鴻漸奏:"冬至祀昊天上帝,夏至祀皇地祇,請以太祖景皇帝配享;孟春祈榖祀昊天上帝,孟冬祀神州,請以高祖神堯皇帝配享;孟夏雩祀昊天上帝,請以太宗文武聖皇帝配享;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請以肅宗大聖皇帝配享。
臣與禮官、學士憑據經文,事皆明著,德音詳定,久未施行。
"敕旨并依。
至永泰二年六月,久旱,言事者雲:"太祖景皇帝追封於唐,高祖受命之祖,唐有天下,不因於景皇帝。
今配享失德,故神不降福,愆陽為災。
"上又令百官就尚書省議,太常博士獨孤及議曰:"謹按《禮經》,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凡受命始封之君,皆為太祖,繼太祖已下六廟,則以親盡疊毀,而太祖之廟雖百代不遷。
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也。
故受命於神宗,禹也,而夏後氏祖颛顼而郊鲧。
缵禹黜夏,湯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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