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一 職官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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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唐史》皆不詳載其職。
按其拜相制前銜雲'禦史大夫判度支,權知太府卿事,兼蜀郡長史,劍南節度、度支、營田等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訪處置使,兩京太府、司農、出納、監倉、祠祭、木炭、宮市、長春九成宮等使,關内道及京畿采訪處置使,拜右相兼吏部尚書、集賢殿崇元館學士、修國史、太清太微宮使。
'自馀所領,又有管當租庸、鑄錢等使。
以是觀之,概可見矣。
宮市之事,鹹謂起於德宗貞元,不知天寶中已有此名,且用宰臣充使也。
韓文公作《順宗實錄》,但雲舊事宮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與人為市,随給其直,貞元末以宦者為使。
亦不及天寶時已有之也。
" ○轉運使 唐先天二年,李傑(始名務光)始為水陸發運使,蓋使名之起。
開元二十一年,裴耀卿以侍中充江淮、河南轉運使,而崔希逸、蕭旻為副,蓋副使始此。
天寶以韋堅充句當轉運使,第五琦充諸色轉運使,劉晏充諸路轉運使。
其後韓滉、杜悰、杜讓能、崔昭緯皆以宰相充使,而諸道分置巡院,皆統於此。
五代罷巡院,始置轉運使。
宋朝藝祖開基,懲五季之亂,藩臣擅有财賦,不歸王府,自乾德以後,僭僞略平,始置諸道轉運使,以總利權。
開寶六年,廣南平,除徐澤為判官,蓋轉運判官始此。
其轉運使之名,國初但曰句當某路水陸計度轉運事,官高者則曰某路計度轉運使。
太平興國初皆曰使,兩省以上則為都轉運使,又置副使與諸路判官焉,又置同句當轉運事,俄罷諸路副使。
真宗每用兵,或令都部署兼轉運使;王師征讨,則有随軍轉運使,事畢即停。
至道中,诏曰:"天下物宜,民間利病,惟轉運使得以周知。
令更互赴阙,延見詢問焉。
"慶曆中,皆帶按察之任;六年,罷之(三年,诏諸路轉運使并兼按察使,每歲具官吏能否。
先是,歐陽修請遣使按察官吏,賈昌朝言轉運以按察官吏,故令兼而領之。
六年赦書,以為所過煩擾,吏不能安其職,遂并罷之)。
先是,判官與轉運争權而罷。
至嘉祐中複置。
熙甯二年,诏轉運使用本資序人即充,資序下一等為權,二等為權發遣。
中興以來,逐路都轉運使除授不常,惟使、副、判官常置。
舊制,轉運司除授皆命詞給诰,渡江已後,例給敕命,後稍複舊,轉運使、副命詞,運判則否。
六年,諸路運判亦命詞給诰。
光宗紹熙以來,使副、運判不雙除。
屬官有主管文字一員、幹辦公事人員,又有準備差遣,員多寡不一。
東萊呂氏曰:"國初,未嘗有監司之目。
其始除轉運使,止因軍興,專主糧饷,至班師即停罷。
如太祖時平澤、潞,則命戶部侍郎高防、兵部侍郎邊光範充北路轉運使;用師湖南,則命部判官滕白充南面,給事中沈義倫充京西水陸轉運使是也。
至於命何幼沖充東面,劉仁遂充西面,曹翰充南面,胡玩充北面,皆水陸轉運使。
太宗時,如劉保勳為河東城西四面轉運使,樂沖為太原管内水陸轉運使,郭泌為禦河至關南水陸轉運使,王在田為陸路轉運使,崔邁為水路判官。
或謂路,或謂道,或曰知,或曰同,或曰同知,或為幹當,皆緣用武,責以饋運之職也。
太祖開寶五年,命二參政事薛居正、呂馀慶兼領提舉諸州水陸轉運使。
明年,薛居正、沈義倫拜相,呂馀慶去位,遂以居正、義倫二相兼提舉水陸漕事。
累朝以武臣為帥守而兼漕事,則太祖朝,均州刺史、襄州荊門至石門關兵馬都總管曹翰兼西南面水陸轉運使,襄州節度使潘美、廬州節度使尹崇珂同知廣州軍州事,并兼嶺南轉運使;太宗朝,右武衛大将軍、濱州團練使、知通利軍王賓兼河北轉運使,又以賓知揚州、兼發運司;真宗朝,定州駐泊都總管、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王顯兼河北水陸都轉運使,顯總領、定、高陽三路,又領河北都轉運使,副都總管、侍衛馬步軍都虞候、天平軍節度使王超充轉運副使。
此皆武臣任帥守兼漕也。
太祖朝,知容州毋守素、知邕州範旻、通判桂州符嗣,各知本管轉運事。
太宗朝,知廣州李符兼諸州轉運使,知洪州王明兼江南西路轉運使。
真宗朝,知益州宋太初兼川陝四路都轉運使,參知政事、判天雄軍府王欽若都大提舉江北轉運使。
此皆文臣任帥守兼漕也。
始轉運一司隸州縣,與夫廢置皆在一時,初無定制,所掌者軍需糧饷而已。
自高保寅知懷州,州隸河陽,時趙普為河陽帥,與保寅素有隙,事多抑制,保寅不能平,手疏請罷支郡。
會左拾遺李幹亦言:'諸州藩鎮支屬州郡,多俾親吏掌其關市,頗不便於商賈,滞天下之貨。
望不令有所統攝,以分方面之權,尊獎王室,亦強幹弱枝之術也。
'時太平興國二年也。
遂诏:'邠、甯、泾、源、鄜、坊、延、丹、陝、虢、襄、均、房、複、鄧、唐、澶、濮、宋、亳、郓、濟、滄、德、曹、單、青、淄、兖、沂、貝、冀、滑、衛、鎮、深、趙、定、祈等州先隸藩鎮,令直屬京師,郡長吏得自奏事。
'自是而後,邊防、盜賊、刑訟、金榖、按廉之任,皆委於轉運使。
又節次以天下土地形勢,俾之分路而治矣。
繼增轉運使判官,以京官為之。
於是轉運使於一路之事無所不總也。
太宗淳化二年五月,诏轉運使司命常參官一人糾察州軍刑獄。
四年十月,诏刑獄司宜從省罷,委轉運司振舉之。
以此知轉運司總刑獄之事也。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廣南西路轉運使言:'如洪寨主、殿直李文著以輕兵掩襲蠻賊,文著中流矢死,其随文著将校八人,本司并斬訖。
'七年八月,梓州轉運使寇瑊言:'本使公宇在梓、遂州,去戎、泸地遠,或戎人緩急寇邊,難於照應,請置資州。
'诏從之。
以此知轉運司總邊防之事也。
至道元年八月,荊湖轉運使何士宗請執政大臣出領外郡,應合申轉運司公事,隻書通判以下姓名,太宗謂宰相等曰:'大臣品位雖崇,若出臨外藩,即轉運使所部,要系州府,不系品位,此朝廷典憲,不可輕改,并仍舊貫。
'由是觀之,轉運使權可謂重矣。
然又疑其權太重,複置朝臣於諸路為承受公事,是機察漕司也。
真宗即位,省罷承受之官。
景德間,遂建提點刑獄一司,實分轉運使之權,又以武臣帶閤職者副之。
熙甯中,議罷武臣提刑。
或謂真宗時以武臣提刑,令機察漕司也。
監司之官既衆,所領之職又分,諸路複以知州帶一路安撫、钤轄等名目,自領軍事,而轉運司所職催科徵賦、出納金榖、應辦上供、漕辇綱運數事而已。
仁宗慶曆中,患漕司權輕,令帶按察使。
後二年,江東漕臣楊紘、王綽與提刑王鼎頗務深刻,号江東三虎,其馀刻轹州郡,窘辱大臣者多矣,朝廷又患之,遂罷轉運按察名,皆非太宗、真宗時委任轉運使意也。
富弼等論帶按察使而不察司吏,以朝會速配率多為能;又謂轉運使依資循例而入,多非其人,郡縣官守因循,人受其弊;又謂不由舉主擇,所以大半不才。
皆确論也。
然而太宗時轉運使皆人主親自選擇,故淳化五年十一月,上曰:'多士滿朝,朕試令索班簿閱之,周行之人,魚貫栉比,不勝其衆矣。
比於其中求一才中轉運使、三司判官者,了不能得,雖多,亦奚以為?'臣以此知轉運使自人主親擇之也。
淳化三年正月,诏:'宰相、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三司使、翰林學士、尚書丞郎、兩省給舍以上、禦史中丞,各於京朝官内保舉堪任轉運使者一人。
'臣以是知宰相、執政、侍從官皆舉薦人才,而人主親擇之也。
神宗謂文彥博等曰:'諸道帥臣、轉運使職任至重,一道慘舒系焉,宜謹擇其人,久於其任。
漢宣循名責實,胥用此道。
'彥博等對曰:'為治之要,無以易此。
'故熙甯、元豐諸路漕臣率多舉職。
今軍興之際,調度日繁,理不可緩,而諸路轉運使推擇非才,任用不一,又非慶曆比也。
然臣區區之愚,竊謂太宗用李幹之言,罷藩鎮支屬而委任轉運使。
真宗朝士大夫論列,言其不便者多矣。
仁宗景祐三年十一月,诏懷遠軍本隸宜州,自今奏事無得專達,是亦複支郡之意也。
然以今日之勢觀之,宜修支郡之制,增藩鎮之權,以壯國勢,而一道廉按之任,恐可改也。
神宗即位之初,因知揚州徐緩告謝甚衰,嘗與富弼、曾公亮輩議分置藩郡,令按察支屬,而大臣無有能上當聖意者。
熙、豐、紹、符、崇、觀、政、宣更數十年,不能行神宗之意,蓋有待於今日也。
不然則願如太宗之時,盡減監司之目,獨存轉運一司,其親擢、舉薦、委任、賜予,悉用祖宗初制,仍帶按察之名。
其久任如真宗用宋搏於河東十有一年不除代者,勞效顯著則增秩賜金,簡慢不職則削官奪賜。
乘驿入奏,更互赴阙,以至給印曆,卻委諸司(一作
按其拜相制前銜雲'禦史大夫判度支,權知太府卿事,兼蜀郡長史,劍南節度、度支、營田等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訪處置使,兩京太府、司農、出納、監倉、祠祭、木炭、宮市、長春九成宮等使,關内道及京畿采訪處置使,拜右相兼吏部尚書、集賢殿崇元館學士、修國史、太清太微宮使。
'自馀所領,又有管當租庸、鑄錢等使。
以是觀之,概可見矣。
宮市之事,鹹謂起於德宗貞元,不知天寶中已有此名,且用宰臣充使也。
韓文公作《順宗實錄》,但雲舊事宮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與人為市,随給其直,貞元末以宦者為使。
亦不及天寶時已有之也。
" ○轉運使 唐先天二年,李傑
開元二十一年,裴耀卿以侍中充江淮、河南轉運使,而崔希逸、蕭旻為副,蓋副使始此。
天寶以韋堅充句當轉運使,第五琦充諸色轉運使,劉晏充諸路轉運使。
其後韓滉、杜悰、杜讓能、崔昭緯皆以宰相充使,而諸道分置巡院,皆統於此。
五代罷巡院,始置轉運使。
宋朝藝祖開基,懲五季之亂,藩臣擅有财賦,不歸王府,自乾德以後,僭僞略平,始置諸道轉運使,以總利權。
開寶六年,廣南平,除徐澤為判官,蓋轉運判官始此。
其轉運使之名,國初但曰句當某路水陸計度轉運事,官高者則曰某路計度轉運使。
太平興國初皆曰使,兩省以上則為都轉運使,又置副使與諸路判官焉,又置同句當轉運事,俄罷諸路副使。
真宗每用兵,或令都部署兼轉運使;王師征讨,則有随軍轉運使,事畢即停。
至道中,诏曰:"天下物宜,民間利病,惟轉運使得以周知。
令更互赴阙,延見詢問焉。
"慶曆中,皆帶按察之任;六年,罷之
先是,歐陽修請遣使按察官吏,賈昌朝言轉運以按察官吏,故令兼而領之。
六年赦書,以為所過煩擾,吏不能安其職,遂并罷之)。
先是,判官與轉運争權而罷。
至嘉祐中複置。
熙甯二年,诏轉運使用本資序人即充,資序下一等為權,二等為權發遣。
中興以來,逐路都轉運使除授不常,惟使、副、判官常置。
舊制,轉運司除授皆命詞給诰,渡江已後,例給敕命,後稍複舊,轉運使、副命詞,運判則否。
六年,諸路運判亦命詞給诰。
光宗紹熙以來,使副、運判不雙除。
屬官有主管文字一員、幹辦公事人員,又有準備差遣,員多寡不一。
東萊呂氏曰:"國初,未嘗有監司之目。
其始除轉運使,止因軍興,專主糧饷,至班師即停罷。
如太祖時平澤、潞,則命戶部侍郎高防、兵部侍郎邊光範充北路轉運使;用師湖南,則命部判官滕白充南面,給事中沈義倫充京西水陸轉運使是也。
至於命何幼沖充東面,劉仁遂充西面,曹翰充南面,胡玩充北面,皆水陸轉運使。
太宗時,如劉保勳為河東城西四面轉運使,樂沖為太原管内水陸轉運使,郭泌為禦河至關南水陸轉運使,王在田為陸路轉運使,崔邁為水路判官。
或謂路,或謂道,或曰知,或曰同,或曰同知,或為幹當,皆緣用武,責以饋運之職也。
太祖開寶五年,命二參政事薛居正、呂馀慶兼領提舉諸州水陸轉運使。
明年,薛居正、沈義倫拜相,呂馀慶去位,遂以居正、義倫二相兼提舉水陸漕事。
累朝以武臣為帥守而兼漕事,則太祖朝,均州刺史、襄州荊門至石門關兵馬都總管曹翰兼西南面水陸轉運使,襄州節度使潘美、廬州節度使尹崇珂同知廣州軍州事,并兼嶺南轉運使;太宗朝,右武衛大将軍、濱州團練使、知通利軍王賓兼河北轉運使,又以賓知揚州、兼發運司;真宗朝,定州駐泊都總管、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王顯兼河北水陸都轉運使,顯總領、定、高陽三路,又領河北都轉運使,副都總管、侍衛馬步軍都虞候、天平軍節度使王超充轉運副使。
此皆武臣任帥守兼漕也。
太祖朝,知容州毋守素、知邕州範旻、通判桂州符嗣,各知本管轉運事。
太宗朝,知廣州李符兼諸州轉運使,知洪州王明兼江南西路轉運使。
真宗朝,知益州宋太初兼川陝四路都轉運使,參知政事、判天雄軍府王欽若都大提舉江北轉運使。
此皆文臣任帥守兼漕也。
始轉運一司隸州縣,與夫廢置皆在一時,初無定制,所掌者軍需糧饷而已。
自高保寅知懷州,州隸河陽,時趙普為河陽帥,與保寅素有隙,事多抑制,保寅不能平,手疏請罷支郡。
會左拾遺李幹亦言:'諸州藩鎮支屬州郡,多俾親吏掌其關市,頗不便於商賈,滞天下之貨。
望不令有所統攝,以分方面之權,尊獎王室,亦強幹弱枝之術也。
'時太平興國二年也。
遂诏:'邠、甯、泾、源、鄜、坊、延、丹、陝、虢、襄、均、房、複、鄧、唐、澶、濮、宋、亳、郓、濟、滄、德、曹、單、青、淄、兖、沂、貝、冀、滑、衛、鎮、深、趙、定、祈等州先隸藩鎮,令直屬京師,郡長吏得自奏事。
'自是而後,邊防、盜賊、刑訟、金榖、按廉之任,皆委於轉運使。
又節次以天下土地形勢,俾之分路而治矣。
繼增轉運使判官,以京官為之。
於是轉運使於一路之事無所不總也。
太宗淳化二年五月,诏轉運使司命常參官一人糾察州軍刑獄。
四年十月,诏刑獄司宜從省罷,委轉運司振舉之。
以此知轉運司總刑獄之事也。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廣南西路轉運使言:'如洪寨主、殿直李文著以輕兵掩襲蠻賊,文著中流矢死,其随文著将校八人,本司并斬訖。
'七年八月,梓州轉運使寇瑊言:'本使公宇在梓、遂州,去戎、泸地遠,或戎人緩急寇邊,難於照應,請置資州。
'诏從之。
以此知轉運司總邊防之事也。
至道元年八月,荊湖轉運使何士宗請執政大臣出領外郡,應合申轉運司公事,隻書通判以下姓名,太宗謂宰相等曰:'大臣品位雖崇,若出臨外藩,即轉運使所部,要系州府,不系品位,此朝廷典憲,不可輕改,并仍舊貫。
'由是觀之,轉運使權可謂重矣。
然又疑其權太重,複置朝臣於諸路為承受公事,是機察漕司也。
真宗即位,省罷承受之官。
景德間,遂建提點刑獄一司,實分轉運使之權,又以武臣帶閤職者副之。
熙甯中,議罷武臣提刑。
或謂真宗時以武臣提刑,令機察漕司也。
監司之官既衆,所領之職又分,諸路複以知州帶一路安撫、钤轄等名目,自領軍事,而轉運司所職催科徵賦、出納金榖、應辦上供、漕辇綱運數事而已。
仁宗慶曆中,患漕司權輕,令帶按察使。
後二年,江東漕臣楊紘、王綽與提刑王鼎頗務深刻,号江東三虎,其馀刻轹州郡,窘辱大臣者多矣,朝廷又患之,遂罷轉運按察名,皆非太宗、真宗時委任轉運使意也。
富弼等論帶按察使而不察司吏,以朝會速配率多為能;又謂轉運使依資循例而入,多非其人,郡縣官守因循,人受其弊;又謂不由舉主擇,所以大半不才。
皆确論也。
然而太宗時轉運使皆人主親自選擇,故淳化五年十一月,上曰:'多士滿朝,朕試令索班簿閱之,周行之人,魚貫栉比,不勝其衆矣。
比於其中求一才中轉運使、三司判官者,了不能得,雖多,亦奚以為?'臣以此知轉運使自人主親擇之也。
淳化三年正月,诏:'宰相、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三司使、翰林學士、尚書丞郎、兩省給舍以上、禦史中丞,各於京朝官内保舉堪任轉運使者一人。
'臣以是知宰相、執政、侍從官皆舉薦人才,而人主親擇之也。
神宗謂文彥博等曰:'諸道帥臣、轉運使職任至重,一道慘舒系焉,宜謹擇其人,久於其任。
漢宣循名責實,胥用此道。
'彥博等對曰:'為治之要,無以易此。
'故熙甯、元豐諸路漕臣率多舉職。
今軍興之際,調度日繁,理不可緩,而諸路轉運使推擇非才,任用不一,又非慶曆比也。
然臣區區之愚,竊謂太宗用李幹之言,罷藩鎮支屬而委任轉運使。
真宗朝士大夫論列,言其不便者多矣。
仁宗景祐三年十一月,诏懷遠軍本隸宜州,自今奏事無得專達,是亦複支郡之意也。
然以今日之勢觀之,宜修支郡之制,增藩鎮之權,以壯國勢,而一道廉按之任,恐可改也。
神宗即位之初,因知揚州徐緩告謝甚衰,嘗與富弼、曾公亮輩議分置藩郡,令按察支屬,而大臣無有能上當聖意者。
熙、豐、紹、符、崇、觀、政、宣更數十年,不能行神宗之意,蓋有待於今日也。
不然則願如太宗之時,盡減監司之目,獨存轉運一司,其親擢、舉薦、委任、賜予,悉用祖宗初制,仍帶按察之名。
其久任如真宗用宋搏於河東十有一年不除代者,勞效顯著則增秩賜金,簡慢不職則削官奪賜。
乘驿入奏,更互赴阙,以至給印曆,卻委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