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職官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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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卿(少卿 丞 主簿 乘黃署 典廄署 典牧署 車府署 諸牧監) 《周官》有太仆下大夫,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似今太仆之職。

    一雲周穆王置太仆正,以伯冏為之(冏,俱永切),掌輿馬。

    秦因之。

    在《周官》則校人掌馬,巾車掌車,及置太仆,兼其任也。

    漢初,夏侯嬰常為之(《漢書》曰夏侯嬰為沛公太仆,常奉車,自高帝至文帝,常為太仆。

    又石慶為太仆,禦出,上問車中幾馬,慶以策數馬畢,曰:"六馬。

    ")。

    領五監(龍馬、閑駒、橐泉、騊駼、承華五監,各有長、丞),六廄各有令(或曰,六廄謂未央、承華、騊駼、龍馬、辂軨、大廄也,馬皆萬匹。

    武帝承文、景蓄積,海内殷富,廄馬有四十萬匹。

    時匈奴數寇邊,遣衛青、霍去病發十萬騎,并負私從馬,凡十四萬匹,窮追,大破匈奴。

    漢馬死者十馀萬匹。

    匈奴雖病遠去,而漢亦馬少,無以複往),王莽改太仆為太禦。

    後漢太仆與漢同,亦掌車馬,天子每出,奏駕上鹵簿用,大駕則執馭(初,漢西京置六廄,東京約省,唯置一廄)。

    魏因之。

    晉初有之,銀章青绶,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領典牧、乘黃、骅骝、龍馬等廄令。

    自元帝過江之後,或置或省,故骅骝廄為門下之職。

    晉、宋以來不常置,郊祀則權置太仆執辔,事畢則省。

    齊亦然。

    梁太仆卿位視黃門侍郎,統南牧、左右牧、龍廄、内外廄。

    陳因之。

    後魏兼置少卿(太武帝平統萬赫連昌,定隴右秃髪、沮渠等,河西水草善,乃以為牧地,六畜滋息,馬三百馀萬匹,馲駝将半之,牛則無數。

    孝文帝遷洛陽之後,複以河陽為牧場,恒置戎馬十萬匹,以拟京師軍警之備。

    每歲自河西徙牧於并州,漸南,欲其習水土而無死傷也,而河西之牧滋甚)。

    北齊太仆寺統骅骝、左右龍、左右牝、乘黃、車府署,卿及少卿各一人。

    後周如古周。

    隋如北齊,炀帝加署少卿一人。

    唐龍朔二年,改太仆為司馭,鹹亨初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司仆,神龍初複舊。

    卿一人,掌馭五辂。

    少卿本一員,景雲元年加一員,領乘黃、典廄、典牧、車府等四署。

    署各有令。

    天下監牧置八使、五十六監(貞觀初,僅有牧牝三千匹,從赤岸澤徙之隴右。

    十五年,始令太仆卿張萬歲句當群牧。

    至麟德四十年間,馬至七十萬六千匹。

    置八使,領六監,初置四十八監,跨蘭、渭、秦、原四州之地,猶為隘狹,更析八監,布於河曲。

    其時天下以一缣易一馬。

    儀鳳三年,少卿李思文檢校隴右諸牧監,方稱使。

    爾後或戎狄外侵,或牧圉乖散,洎乎垂拱,漸耗大半。

    開元初,牧馬二十四萬匹,十三年加至四十五萬匹;初有牛三萬五千頭,是年有五萬頭;初有羊十一萬二千口,是年亦二十萬六千口,盛於垂拱)。

     丞,秦漢有二人,後漢一人(《漢書》張敬字子高,為太仆丞),魏、晉因之。

    東晉或省或置。

    梁有丞,陳因之。

    後魏、北齊丞一人。

    隋三人,唐因之。

     主簿,梁置一人,北齊亦一人,隋二人,唐因之。

     宋太仆寺,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

    凡邦國廄牧、車輿之政令,分隸群牧司、骐骥院諸坊監,本寺但掌天子五辂、屬車,後妃、王公車辂,給大、中、小祀牛羊。

    元豐改官制,置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

    卿掌車辂、廄牧馬政之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預之。

    元祐二年,诏:"外監事,令本寺依群牧司舊法施行。

    應内外馬車專隸太仆,直達樞密院,更不經尚書及駕部。

    "三年,诏省主簿一員。

    所隸官司十:車辂院(掌乘辂法物、辇),左右骐骥院,左、右天驷監(掌養國馬),鞍辔庫(掌禦馬鞍辔,及給賜臣下),養象所(養馴所),駞坊,車營、緻遠務(掌分養雜畜),上、下監(掌治療病馬)。

    元豐末,廢畿内牧馬監。

    元祐初,置左右天廄坊,聽民間承佃牧地。

    紹聖初,置孳生監。

    中興後廢太仆,并入兵部。

     乘黃署。

    後漢太仆有未央廄令,魏改為乘黃廄。

    乘黃,古之神馬,因以為名(乘黃亦名飛黃,背有角,日行萬裡。

    淮南子雲天下有道,飛黃伏皂。

    一雲神黃,獸名,龍翼馬身,黃帝乘而仙)。

    晉以下因之。

    宋屬太常。

    銅印墨绶,進賢一梁冠,绛朝服。

    曆代皆有,悉掌乘輿。

    唐令、丞各一人,掌乘輿車辂。

     典廄署。

    《周官》有校人、圉師、趣馬,掌十二閑之馬。

    漢西京太仆有龍馬長,東京有未央廄令,掌乘輿及宮中之馬。

    魏為骅骝廄,晉有骅骝、龍馬二廄。

    自宋以後,分骅骝廄屬門下。

    梁太仆有龍廄及内外等廄,陳因之。

    北齊有骅骝、左右龍等署。

    後周有左右廄,各上士一人。

    隋如北齊。

    唐改龍廄為典廄署,令二人,丞四人,掌在廄系飼馬牛及雜畜事。

     典牧署。

    《周官》牧師下士四人,掌牧馬而頒之。

    秦、漢邊郡置六牧師令(說在《諸牧監篇》)。

    魏、晉以下因之。

    隋有典牧、牛羊等署,各置令、丞。

    唐有乘黃等四署,令、丞各四人,掌外牧及造酥酪脯臘之事。

     車府署。

    秦有車府令,以趙高為之。

    曆代皆有。

    漢、魏屬太仆。

    宋、齊以後屬尚書駕部,北齊以下又屬太仆。

    唐置令、丞各一人,掌王公車辂。

     諸牧監,漢太仆有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在北邊、西邊,以郎為苑監官。

    魏置牧官都尉,晉因之。

    自後無聞。

    北齊有左右牝牡、駝牛、羊等署令。

    後周曰典牝典牡上士、中士,又有典駝、典羊、典牛中士。

    隋曰典牧署、牛羊署令丞。

    唐初因之,分曰牧監,置監、副監、丞、主簿(武太後聖曆二年正月,署控鶴府,監一員,從三品;丞一員,從六品;主簿一員,從七品;控鶴左右各二十員,從五品下。

    以張易之為控鶴監,統左控鶴,出入供奉;以麟台監張昌宗統右控鶴,内供奉。

    久視元年六月,改控鶴監為天骥府,其月二十五日,又改為奉宸大夫,前改為天骥者宜内供奉。

    員半千以奉宸之職古無其事,又授斯任者率多輕薄,非朝廷進止選,上疏請罷之,由是忤旨。

    其年四月敕:"奉宸令一員,從三品;奉宸侍郎一員,從四品上;奉宸大夫十員,左、右各五上;奉宸骖乘十員,左、右各五品、從六品上;奉宸主簿一員,從七品上。

    凡二十四員,以應二十四氣。

    控鶴、奉宸之名,曆代不設,既以車馬名職,遂附此篇。

    ")。

     宋有群牧司制置使(景德四年置)、使、制使、都監、判官。

    制置使一人,以樞密使、副為之(明道二年罷,未幾複置)。

    使一人,以兩省以上充(使舊一員。

    皇祐初,以翰林學士、吏部郎中梁適為同群牧使,時彭乘己為使,適員外置也)。

    副使一人,以内侍都知充。

    都監二人,以諸司使充。

    判官二人,以京朝官充。

    掌内外廄牧之事,周知國馬之政,而察其登耗。

    凡受宣诏、文牒,則以時下於院、監。

    大事則制置使同簽,小事則專遣其副使。

    都監不備置,判官、都監每歲更出諸州巡坊監,點印國馬之蕃息者。

    左、右骐骥院句當官各三人,以諸司使、副及内侍充,掌牧養國馬,以供乘輿及頒賜王公群臣、蕃夷國信給騎、軍廄置之用。

    天驷左、右四監,監官各一人。

    左、右天廄坊,監官各一人。

    牧養上、下監官各一人,并以三班使臣充。

    乳酪院,以句當左骐骥官兼,掌供尚食乳餅酥酪之事。

    藥蜜庫,監官二人,以京朝官充,掌受糖蜜藥物,以供馬醫之用。

    佑馬司,句當官三人,以内侍押班、諸司使副充,掌閱諸州所市馬,平其直。

    車營、緻遠務,監官三人,以京朝官、諸司使副充,掌養飼驢、牛,以駕車乘。

    駝坊,監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掌牧養橐駝。

    皮剝所,監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掌割剝馬牛諸畜之死者。

     ○大理卿(少卿 正 丞 主簿 獄丞 司直 評事 監) 今大理者,亦舜攝帝位,臯繇作士,正五刑,周秋官之任。

    秦為廷尉,漢因之。

    掌刑辟,凡獄必質之朝廷,與衆共之之義也,兵獄同制,故曰廷尉(此應劭注也。

    顔師古曰:"廷,平也。

    理獄貴平,故以為号。

    ")。

    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複為廷尉,哀帝元壽初年複為大理。

    後漢廷尉卿,凡郡國谳疑(谳,質)皆處當以報(楊賜為廷尉,乃歎曰:"昔'三後成功,惟股於民',而臯繇不與焉。

    "蓋吝之也,遂以世非法家固辭。

    《漢官儀》曰:"元武時有疑獄,見廷尉曹史張禹,所問辄對,處當詳理,於是策免廷尉,以禹代之。

    雖越次而授,亦足以勵其臣節。

    ")。

    以世家為之,而郭氏尤盛(郭躬為廷尉。

    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之於令)。

    建安中,複為大理(锺繇以大理為相國)。

    魏黃初元年,改為廷尉(锺毓字稚叔,為廷尉。

    聽君父亡沒,臣子得為理謗;及士為侯,其妻不複改嫁,毓所制也)。

    曆代皆為廷尉。

    梁國初建,曰大理;天監元年,複改為廷尉。

    舊用黃門,後視秘書監。

    有正、監、平三人。

    元會,廷尉三官與建康三官皆法冠,元衣朝服,以監東、西、中華門。

    手執方木,長三尺、方一寸,謂之"執方"(天監元年,诏建康獄依廷尉三官,置正、監、平,革選士流,視給事中,以尚書郎出為之;官服,廷尉三官同)。

    陳因之。

    後魏亦曰廷尉。

    北齊曰大理寺,置卿、少卿各一人。

    後周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附萬人之罪,屬大司寇,亦其任也(今刑部侍郎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