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職官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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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數。
至末年,太宰、三師、大司馬、大将軍、三公等官,并增員而授,或二或三,不可稱數)。
後周之初據關中,猶依魏制。
及平江陵之後,别立憲章,酌《周禮》之文,建六官之職,其他官亦兼用秦、漢(他官謂将軍、都督、刺史、太守之類)。
隋文帝踐極,百度伊始,複廢周官,還依漢、魏。
其於庶僚,頗有損益,凡官以四考而代(又制:凡官以理去職,聽并執笏)。
至炀帝,初存稽古,多複舊章(百官不得計考增級,如有德行功能灼然顯著者,擢之),大業三年,始行新令,有三台、五省、五監、十二衛、十六府(殿内、尚書、門下、内史、秘書,五省也。
谒者、司隸、禦史,三台也。
少府、長秋、國子、将作、都水,五監也。
左右翊、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屯、左右禦、左右候、十二衛也。
左右備身、左右監門等,凡十六府也。
或是舊名,或是新置。
諸省及左右衛、武侯、領軍、監門府為内官,自馀為外官)。
於時天下繁富,四方無虞,衣冠文物為盛矣。
既而漸為不道,百度方亂,号令日改,官名月易,圖籍散逸,不能詳備。
唐職員多因隋制,雖小有變革,而大較不異(高祖制:"文官遭父母喪者,聽去職。
")。
貞觀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員六百四十有二而己(顯慶元年初制:"拜三師、三公、親王、尚書令、雍州牧、開府儀同三司、骠騎大将軍、左右仆射,并臨軒冊授。
太子三少、侍中、中書令、諸曹尚書、諸衛大将軍、特進、鎮軍輔國大将軍、光祿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冊。
"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者,并聽同緻仕例。
")。
龍朔二年,又改京司及百官之名(改尚書省為中台,門下省為東台,中書省為西台,其馀官司悉改之),鹹亨元年複舊。
至於武太後,再易庶官,或從宜創号(改尚書省為文昌台,門下省為鸾台,中書省為鳳閣,禦史台為肅政台,及諸寺衛等名。
又置控鶴府官員),或參用古典(改六尚書為天地四時之官)。
天授二年,凡舉人,無賢不肖,鹹加擢拜,大置試官以處之。
試官蓋起於此也(試者,未為正命。
凡正官,皆稱行、守。
其階高而官卑者稱行,階卑而官高者稱守,官階同者并無行、守字。
太後務收物情,其年二月,十道使舉人,并州石艾縣令王山耀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遺、補阙;懷州錄事參軍崔獻可等二十四人,并授侍禦史;并州錄事參軍徐昕等二十四人,并授著作郎;魏州内黃縣尉崔宣道等二十二人,并授衛佐、校書、禦史等。
故當時諺曰:"補阙連車載,拾遺平鬥量,把推侍禦史,碗脫校書郎。
"試官自此始也)。
於時擢人非次,刑網方密,雖驟曆榮貴,而敗輪繼軌(神功元年制曰:"自今本色出身,解天文者進轉官不得過太史令,音樂者不得過太樂、鼓吹署令,醫術者不得過尚藥奉禦,陰陽蔔筮者不得過太蔔令,解造食者不得過司膳寺諸署令。
"又制:"其有從勳官、品子、流外、國官、參佐、視品等出身者,自今不得任京清顯要等官。
若累階應至三品者,不得進階,每一階酬勳兩轉。
如先有上柱國者,聽回授期以上親。
必有異行奇材别立殊效者,不拘此例。
")。
神龍初,官複舊号(凡武太後所改之官)。
二年三月,又置員外官二千馀人(國初舊有員外官,至此大增,加兼超授諸閹官為員外官者,亦千馀人。
中書令李峤,初自地官尚書貶通州刺史,至是召拜吏部侍郎。
峤志欲曲行私惠,求名悅衆,冀得重居相位,乃奏請大置員外官,多引用勢家親識。
至是,峤又自覺铨衡失序,官員倍多,府庫由是減耗),於是遂有員外(員外官,其初但雲員外。
至永徽六年,以蔣孝璋為尚藥奉禦,員外特置,仍同正員。
自是員外官複有同正員者。
其加同正員者,唯不給職田耳,其祿俸賜與正官同。
單言員外者,則祿俸減正官之半)、檢校、試、攝、判、知之官(攝者,言敕攝,非州府版署之命。
檢校者,雲檢校某官。
判官者,雲判某官事。
知者,雲知某官事。
皆是诏除,而非正命),逮乎景龍,官紀大紊,複有"斜封無坐處"之誦興焉(景龍中,有太平、安樂、長甯、宜城等諸公主,及上官氏與其母沛國夫人鄭氏、上官柴氏、賀婁氏、女巫隴西夫人趙氏,皆樹用親識,亦多猥濫。
或出身臧獲,或由於屠販,多因賂貨,累居榮秩,鹹能别於側門降墨敕斜封以授焉,故時人号為"斜封官"。
時既政出多門,遷除甚衆,自宰相至於内外員外官及左右台禦史,多者則數逾十倍,皆無廳事可以處之,故時人謂之"三無坐處",謂宰相、禦史及員外官也)。
先天以來,始懲其弊(元宗禦極,宰相姚元崇、宋璟兼吏部尚書,大革奸濫,蔔去其九。
時有殿中侍禦史崔涖、太子中允薛昭諷帝曰:"先朝所授斜封官,恩命己布,而姚元崇、宋璟等洎先帝之明,歸怨陛下,道路謗僁,天下稱冤。
柰何與萬人為仇敵,恐有非常之變。
"上以為然,乃下诏曰:"諸緣斜封别敕授官,先令停任,官并量材叙用。
"監察禦史柳澤又上疏極言不可:"其斜封官得免罪戾,己沐恩私。
旬月之内頻煩降旨,前敕令至冬處分,後敕又令替人卻停,将何以止奸邪?将何以懲風俗?")。
至開元二十五年,刊定職次,著為格令(此格皆武德、貞觀之舊制,永徽初已詳定之,至開元二十五年再删定焉。
至二十八年,又省文武六品以下官三百馀員及諸流外、番官等)。
蓋尚書省以統會衆務,舉持繩目。
門下省以侍從獻替,規駁非宜。
中書省以獻納制冊,敷揚宣勞。
秘書省以監錄圖書。
殿中省以供修膳服。
内侍省以承旨奉引(尚書、門下、中書、秘書、殿中、内侍,凡六省)。
禦史台以肅清僚庶。
九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大理、鴻胪、司農、大府,為九寺)、五監(少府、将作、國子、軍器、都水為五監)以分理群司。
六軍(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左右神武,為六軍)、十六衛(左右衛、左右骁衛、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門、左右千牛為十六衛)以嚴其禁禦。
一詹事府、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閤内諸事)、三寺(家令寺、率更寺、太仆寺)、十率(左右衛、左右司禦、左右清道、左右監門、左右内侍,凡十率府)俾乂儲宮。
牧守、督護分臨畿服(京府置牧,馀府、州置都督、都護、太守),設官以經之,置使以緯之(按察、采訪等使以理州縣。
節度、團練等使以督府軍事。
租庸、轉運、鹽鐵、青苗、營田等使以毓财貨。
其馀細務因事置使者,不可悉數。
其轉運以下諸使,無適所治,廢置不常,故不别列於篇)。
自六品以下,率由選曹,居官者以五歲為限。
於是百司具舉,庶績鹹理,亦一代之制焉。
(一歲為一考,四考有替則為滿。
若無替,則五考而罷。
六品以下,吏部注拟,謂之旨授。
五品以上,則皆敕除。
自至德之後,天下多難,甄才錄效,制敕特拜,繁於吏部,於是兼試、員外郎倍多正員。
至廣德以來,乃立制限,州縣、員外、兼試等官,各有定額。
并雲額内溢於限者,不得視職。
其有身帶京官冗職資名清美兼州縣職者,雲占阙焉,即如正員之例。
官以三考而代,無替四考而罷,由是官有常序焉。
) 唐自太宗時己有員外置,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員。
至於檢校、兼、守、判、知之類,皆非本制。
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己則罷,或遂置而不廢,其名類繁多,莫能遍舉。
肅、代以後,盜起兵興,府庫無蓄積,朝廷專以官爵賞功。
諸将出征,皆給空名告身,自開府、特進、列卿、大将軍,下至中郎将,聽臨事注名。
其後,又聽以信牒授人官爵,有至異姓王者。
諸軍但以職任相統攝,不複計官資高下。
及清渠之敗,複以官爵授散卒。
由是官爵輕而貨重,大将軍告身一通,才易一醉。
凡應募入軍者,一切衣金紫,至有朝士僮仆衣金紫,稱大官而執賤役者。
名器之濫,至是而極(張巡在雍邱,才領一縣千兵,而大将六人,官皆開府、特進。
德宗避難於奉天,渾瑊之童奴曰黃岑,力戰,即封渤海郡王。
至於僖、昭之世,遂有促船郭使君、看馬李仆射之号。
德宗幸梁州,在道,民有獻瓜果者,上欲試以散官,陸贽言:"軍興以來,财賦不足以供賜,而職官之賞興焉。
方今之病,在於爵輕。
設法貴之,猶恐不重,若又自棄,何以勸人?夫誘
至末年,太宰、三師、大司馬、大将軍、三公等官,并增員而授,或二或三,不可稱數)。
後周之初據關中,猶依魏制。
及平江陵之後,别立憲章,酌《周禮》之文,建六官之職,其他官亦兼用秦、漢
隋文帝踐極,百度伊始,複廢周官,還依漢、魏。
其於庶僚,頗有損益,凡官以四考而代
至炀帝,初存稽古,多複舊章
谒者、司隸、禦史,三台也。
少府、長秋、國子、将作、都水,五監也。
左右翊、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屯、左右禦、左右候、十二衛也。
左右備身、左右監門等,凡十六府也。
或是舊名,或是新置。
諸省及左右衛、武侯、領軍、監門府為内官,自馀為外官)。
於時天下繁富,四方無虞,衣冠文物為盛矣。
既而漸為不道,百度方亂,号令日改,官名月易,圖籍散逸,不能詳備。
唐職員多因隋制,雖小有變革,而大較不異
")。
貞觀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員六百四十有二而己
太子三少、侍中、中書令、諸曹尚書、諸衛大将軍、特進、鎮軍輔國大将軍、光祿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冊。
"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者,并聽同緻仕例。
")。
龍朔二年,又改京司及百官之名
至於武太後,再易庶官,或從宜創号
又置控鶴府官員),或參用古典
天授二年,凡舉人,無賢不肖,鹹加擢拜,大置試官以處之。
試官蓋起於此也
凡正官,皆稱行、守。
其階高而官卑者稱行,階卑而官高者稱守,官階同者并無行、守字。
太後務收物情,其年二月,十道使舉人,并州石艾縣令王山耀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遺、補阙;懷州錄事參軍崔獻可等二十四人,并授侍禦史;并州錄事參軍徐昕等二十四人,并授著作郎;魏州内黃縣尉崔宣道等二十二人,并授衛佐、校書、禦史等。
故當時諺曰:"補阙連車載,拾遺平鬥量,把推侍禦史,碗脫校書郎。
"試官自此始也)。
於時擢人非次,刑網方密,雖驟曆榮貴,而敗輪繼軌
"又制:"其有從勳官、品子、流外、國官、參佐、視品等出身者,自今不得任京清顯要等官。
若累階應至三品者,不得進階,每一階酬勳兩轉。
如先有上柱國者,聽回授期以上親。
必有異行奇材别立殊效者,不拘此例。
")。
神龍初,官複舊号
二年三月,又置員外官二千馀人
中書令李峤,初自地官尚書貶通州刺史,至是召拜吏部侍郎。
峤志欲曲行私惠,求名悅衆,冀得重居相位,乃奏請大置員外官,多引用勢家親識。
至是,峤又自覺铨衡失序,官員倍多,府庫由是減耗),於是遂有員外
至永徽六年,以蔣孝璋為尚藥奉禦,員外特置,仍同正員。
自是員外官複有同正員者。
其加同正員者,唯不給職田耳,其祿俸賜與正官同。
單言員外者,則祿俸減正官之半)、檢校、試、攝、判、知之官
檢校者,雲檢校某官。
判官者,雲判某官事。
知者,雲知某官事。
皆是诏除,而非正命),逮乎景龍,官紀大紊,複有"斜封無坐處"之誦興焉
或出身臧獲,或由於屠販,多因賂貨,累居榮秩,鹹能别於側門降墨敕斜封以授焉,故時人号為"斜封官"。
時既政出多門,遷除甚衆,自宰相至於内外員外官及左右台禦史,多者則數逾十倍,皆無廳事可以處之,故時人謂之"三無坐處",謂宰相、禦史及員外官也)。
先天以來,始懲其弊
時有殿中侍禦史崔涖、太子中允薛昭諷帝曰:"先朝所授斜封官,恩命己布,而姚元崇、宋璟等洎先帝之明,歸怨陛下,道路謗僁,天下稱冤。
柰何與萬人為仇敵,恐有非常之變。
"上以為然,乃下诏曰:"諸緣斜封别敕授官,先令停任,官并量材叙用。
"監察禦史柳澤又上疏極言不可:"其斜封官得免罪戾,己沐恩私。
旬月之内頻煩降旨,前敕令至冬處分,後敕又令替人卻停,将何以止奸邪?将何以懲風俗?")。
至開元二十五年,刊定職次,著為格令
至二十八年,又省文武六品以下官三百馀員及諸流外、番官等)。
蓋尚書省以統會衆務,舉持繩目。
門下省以侍從獻替,規駁非宜。
中書省以獻納制冊,敷揚宣勞。
秘書省以監錄圖書。
殿中省以供修膳服。
内侍省以承旨奉引
禦史台以肅清僚庶。
九寺
六軍
一詹事府、二春坊
牧守、督護分臨畿服
節度、團練等使以督府軍事。
租庸、轉運、鹽鐵、青苗、營田等使以毓财貨。
其馀細務因事置使者,不可悉數。
其轉運以下諸使,無適所治,廢置不常,故不别列於篇)。
自六品以下,率由選曹,居官者以五歲為限。
於是百司具舉,庶績鹹理,亦一代之制焉。
若無替,則五考而罷。
六品以下,吏部注拟,謂之旨授。
五品以上,則皆敕除。
自至德之後,天下多難,甄才錄效,制敕特拜,繁於吏部,於是兼試、員外郎倍多正員。
至廣德以來,乃立制限,州縣、員外、兼試等官,各有定額。
并雲額内溢於限者,不得視職。
其有身帶京官冗職資名清美兼州縣職者,雲占阙焉,即如正員之例。
官以三考而代,無替四考而罷,由是官有常序焉。
) 唐自太宗時己有員外置,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員。
至於檢校、兼、守、判、知之類,皆非本制。
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己則罷,或遂置而不廢,其名類繁多,莫能遍舉。
肅、代以後,盜起兵興,府庫無蓄積,朝廷專以官爵賞功。
諸将出征,皆給空名告身,自開府、特進、列卿、大将軍,下至中郎将,聽臨事注名。
其後,又聽以信牒授人官爵,有至異姓王者。
諸軍但以職任相統攝,不複計官資高下。
及清渠之敗,複以官爵授散卒。
由是官爵輕而貨重,大将軍告身一通,才易一醉。
凡應募入軍者,一切衣金紫,至有朝士僮仆衣金紫,稱大官而執賤役者。
名器之濫,至是而極
德宗避難於奉天,渾瑊之童奴曰黃岑,力戰,即封渤海郡王。
至於僖、昭之世,遂有促船郭使君、看馬李仆射之号。
德宗幸梁州,在道,民有獻瓜果者,上欲試以散官,陸贽言:"軍興以來,财賦不足以供賜,而職官之賞興焉。
方今之病,在於爵輕。
設法貴之,猶恐不重,若又自棄,何以勸人?夫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