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學校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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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範甯欲依周公之廟,用王者儀,範宣謂當其為師則不臣之,釋奠日,宜備帝王禮樂。

    此則車、陸失於過輕,二範傷於太重。

    喻希雲:'若王者自設禮樂,則肆賞於緻敬之所;若欲嘉美先聖,則須所況非備。

    '細尋此說,守附情理。

    皇朝屈尊弘教,推以師資,引同上公,即事惟允。

    元嘉裴松之議,故事可依也")。

     梁武帝天監八年,皇太子釋奠。

    周舍議:"既惟大禮,請依東宮元會,太子著绛紗襮(音博,衣領也),樂用軒懸。

    合升殿坐者,皆服朱衣。

    "帝從之。

    又有司以為,《禮》雲'凡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階'。

    吏部郎徐勉議:"鄭元雲:'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

    '宮室既異,無不由阼階之禮。

    請釋奠及宴會,太子升堂,并宜由東階。

    若轝駕幸學,自然中階。

    其會賓客,依舊西階。

    "大同七年,皇太子表其子甯國、臨城公入學,時議者以與太子有齒胄之議,疑之。

    議中臣缵等以為:"參、點、回、路,并事尼父,鄒、魯稱盛,洙、汶無譏。

    師道既光,得一資敬,無虧亞二。

    "制可。

     後魏封孔子二十七葉孫乘為崇聖大夫。

     孝文太和十九年,改封二十八葉孫珍為崇聖侯。

     文成帝诏:宣尼之廟,當别敕有司行薦享之禮。

     北齊改封三十一代孫為恭聖侯。

     北齊将講於天子。

    講畢,以一太牢釋奠孔宣父,配以顔回,列軒懸樂,六佾舞。

    皇太子每通一經及新立學,必釋奠禮先聖、先師、每歲春、秋二仲,常行其禮。

    每月朔,制:祭酒領博士以下及國子諸學生以上,太學、四門博士升堂,助教以下、太學諸生階下,拜孔聖,揖顔回。

    日出行事。

    郡學則於坊内立孔、顔廟,博士以下亦每月朝(張憑議日:"不拜顔子者,按學堂舊有聖賢之象,既備禮盡敬,奉尼父以為師,而未詳顔子拜揖之儀。

    臣以聖者,君道也;師者,賢臣道也。

    若乃堯、舜、禹於君位,則稷、契與我并為臣矣。

    師元風於洙、泗,則顔子吾同門也。

    夫大賢恭已,既揖讓於君德;回也如愚,豈越分於人師哉!是以王聖佐賢,而君臣之義著;拜孔揖顔,而師資之分同矣")。

     後周武帝平齊,改封孔子後為鄒國公。

     隋文帝仍舊,封孔子後為鄒國公。

     炀帝改封為紹聖侯。

     隋制,國子寺每歲四仲月上丁,釋奠於先聖、先師,年别一行鄉飲酒禮。

    州縣學則以春、秋仲月釋奠,亦每年於學行鄉飲酒禮。

     唐高祖武德二年,诏國子學立周公、孔子廟各一所,四時緻祭。

    仍博求其後,具以名聞,詳考所宜,當加爵土。

    七年,幸國子學,親臨釋奠,引道士、沙門與博士雜相駁難久之。

     太宗貞觀二年,左仆射房元齡等建議:"武德中,诏釋奠於太學,以周公為先聖,孔子配享。

    臣以為周公、尼父俱稱聖人,庠序置奠,本緣夫子,故晉、宋、梁、陳及隋大業故事,皆以孔子為先聖,顔回為先師,曆代所行,古今通允。

    伏請停祭周公,升孔子為先聖,以顔回配。

    "诏從之。

     十一年,封孔子裔德倫為褒聖侯,修宣尼廟於兖州,給戶二十充享祀。

     十四年,幸國子學,親釋奠。

     二十年,诏皇太子於國學釋奠於先聖、先師,皇太子為初獻,國子祭酒為亞獻,攝司業為終獻。

     初,釋奠以儒官自為祭主,直雲博士姓名。

    至是,中書侍郎許敬宗等奏:"按《禮記 文王世子》:'凡學,官春釋奠於先師。

    '鄭元注曰:'官謂詩、書、禮、樂之官也。

    '彼謂四時之學,将習其道,故儒官釋奠,各於其師,既非國家行禮,所以不及先聖。

    至於春、秋二時合樂之日,則天子視學,命有司興秩節,總祭先聖先師焉。

    秦、漢釋奠,無文可檢。

    至於魏氏,則使太常行事。

    自晉、宋以降,時有親行,而學官為主,全無典實。

    且名稱國學,樂用軒懸,樽俎威儀,并皆官備,在於臣下,理不合專。

    況凡在小神,猶皆遣使行禮,釋奠既準中祀,據禮必須禀命。

    今請國學釋奠,令國子祭酒為初獻,祝詞稱'皇帝謹遣',仍令司業為亞獻,國子博士為終獻。

    其諸州,刺史為初獻,上佐為亞獻,博士為終獻。

    縣學,縣令為初獻,縣丞為亞獻,博士既無秩,請主簿通為終獻。

    若阙,并以次差攝。

    州縣釋奠,既請遣刺史、縣令親為獻主,望準祭社,給明衣,修附禮令為永式。

    學令祭以太牢,樂用軒懸,六佾之舞,并登歌一部。

    與大祭祀相遇,改用中丁。

    州縣常用上丁,無樂,祭用少牢。

    " 二十一年,诏以左邱明、蔔子夏、公羊高、榖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苌、孔安國、劉向、鄭衆、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肅、王輔嗣、杜元凱、範甯、賈逵等二十二人代用其書,垂於國胄,自今有事於太學,并令配享尼父廟堂。

     高宗永徽中,制改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顔回、左邱明從祀。

     顯慶二年,太尉長孫無忌等議曰:"按新禮,孔子為先聖,顔回為先師;又準貞觀二十一年,以孔子為先聖,更以左邱明等二十二人與顔回俱配尼父於大學。

    今據永徽令文,改用周公為先聖,遂黜孔子為先師,顔回、邱明并為從祀。

    謹按《禮記》雲:'凡學,春官釋奠於其先師。

    '鄭元注曰:'官謂詩、書、禮、樂之官也。

    先師者,若漢《禮》有高堂生,《樂》有制氏,《詩》有毛公、《書》有伏生,可以為師者。

    '又《禮記》曰:'始立學,釋奠於先聖。

    '鄭元注曰:'若周公、孔子也。

    '據禮為定,昭然自别,聖則非周即孔,師則偏善一經。

    漢、魏以來,取舍各異。

    顔回、孔子互作先師,宣父、周公疊為先聖。

    求其節文,遞有得失。

    所以貞觀之末,親降綸言,依《禮記》之明文,酌康成之奧說,正孔子為先聖,加衆儒為先師,永垂制於後昆,革往代之纰缪。

    而今新令,不詳制旨,辄事刊改,遂違明诏。

    但成王幼年,周公踐極,制禮作樂,功比帝王,所以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為六君子。

    又說明王孝道,乃述周公嚴配,此即姬旦鴻業,合同王者祀之。

    儒官就享,實貶其功。

    仲尼生衰周之末,拯文喪之弊,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弘聖教於《六經》,闡儒風於千世,故孟轲稱生民以來,一人而已。

    自漢已降,奕葉封侯,崇奉其聖,迄於今日,胡可降茲上哲,俯入先師?且邱明之徒,見行其學,貶為從祀,亦無故事。

    今請改令從诏,於義為允。

    其周公仍依别禮配享武王。

    "诏從之。

     三年,文宣王廟诏用《宣和》之舞(國子博士範頵撰樂章) 總章三年,皇太子弘釋奠於國學。

    開耀元年、景龍二年、永隆二年并行此禮。

     乾封元年,追贈孔子為太師。

     天授元年,封孔子為隆道公。

     總章元年,顔回贈太子少師,曾參贈太子少保,并配享孔子廟。

     元宗開元七年,以貢舉人将谒先師,質問疑,義敕皇太子及諸子宜行齒胄禮。

    乃谒先聖,太子初獻,亞、終獻并以胄子充。

    右散騎常侍褚無量講《孝經》并《禮記 文王世子》篇。

    初,诏侍中宋璟亞獻,中書侍郎蘇頲終獻。

    及臨享,上思齒胄之義,乃改焉。

    又诏春、秋釋奠用牲牢,其屬縣用酒酺而已。

     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言:"兩京國子監廟堂,先聖孔宣父,配坐先師顔子,今其像見立侍。

    準禮,授坐不立,授立不跪,況顔子道亞生知,才光八室,既當配享,其儀見立,請據禮文,合從坐侍。

    又四科弟子闵子骞等,并伏膺儒術,親承聖教,雖複列像廟堂,不參享祀。

    謹按祠令,何休等二十二賢,猶霑從祀,豈有升堂入室之子,獨不霑配享之餘,望請春秋釋奠列享在二十二賢之上七十子者,則文翁之壁尚不阙如,豈有國庠遂無圖繪?請命有司圖形於壁,兼為立贊,庶敦勸儒風,光崇聖烈。

    曾參孝道可崇,獨受經於夫子,望準二十二賢從享。

    "诏曰:"顔子等十哲宜為坐像,悉令從祀。

    曾參大孝,德冠同列,特為塑像,坐於十哲之次。

    "因圖畫七十弟子及二十二賢於廟壁。

    上以顔子亞聖,親為制贊,書於石。

    闵損以下,仍令當朝文士分為之贊,題其壁焉。

     按:自《禮記》"釋奠於先聖、先師"之說,鄭康成釋先師,以為如樂有制氏,《詩》有毛公,禮有高堂生,《書》有伏生之類。

    自是後儒言釋奠者本《禮記》,言先師者本鄭氏注。

    唐貞觀時,遂以左邱明以下至賈逵二十二人為先師,配食孔聖。

    夫聖,作之者也;師,述之者也。

    述夫子之道,以親炙言之,則莫如十哲、七十二賢;以傳授言之,則莫如子思、孟子。

    必是而後可以言先師,可以繼先聖。

    今舍是不錄,而皆取之於釋經之諸儒!姑以二十二子言之,獨子夏無以議為,左邱明、公羊高、榖梁赤猶曰受經於聖人而得其大義,至於高堂生以下,則謂之經師可矣,非人師也。

    如毛、鄭之釋經,於名物固為該洽,而義理間有差舛;至王輔嗣之宗旨老、莊,賈景伯之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