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五 郊社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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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壑,謂不汎溢。

    '昆蟲毋作'者,昆蟲,螟、螽之屬也,得陰而死,得陽而生。

    曰'昆蟲毋作',謂不為災。

    '草木歸其澤'者,草,苔、稗;木,榛、梗之屬也。

    當各歸生薮澤之中,不得生於良田,害嘉榖也。

    蠟祭乃是報功,故亦因祈禱有此辭也。

    一雲:祝辭言此神,由有此功,故今得報,井祈禱也。

    辭有水、土、昆蟲、草木者,以其無知,故特有辭也。

    而先啬之屬有知,故不假辭也。

    據此,祭草木有辭,則草木當有神。

    八蠟不數之者,以草木遍地皆是,不如坊與水庸之屬各指其一物,故不數。

    ")。

    "皮弁、素服而祭。

    素服,以送終也;葛帶、榛杖,喪殺也。

    蠟之祭,仁之至,義之盡也(榛,側巾反,以榛木為杖也。

    殺,所界反。

    送終、喪殺,所謂息老物也。

    素服,衣裳皆素)。

    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祭,謂既蠟,臘先祖、五祀也,於是勞農以休息之。

    《論語》曰:"黃衣狐裘。

    "疏曰:"上雲蠟,此雲祭,故知既蠟,臘先祖、五祀。

    對文蠟臘有别,總其義俱名蠟也。

    故《月令》:'孟冬,祈來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門闾,臘先祖、五祀。

    '鄭注雲:'此《周禮》所謂蠟'是也。

    ")。

    野夫黃冠。

    黃冠,草服也(言祭以息民,服象其時物之色,季秋而草木黃落)。

    大羅氏,天子之掌鳥獸者也,諸侯貢屬焉。

    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諸侯於蠟,使使者戴草笠,貢鳥獸也。

    《詩》雲:"彼都人士,台笠缁撮。

    "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糾。

    "皆言野人之服也。

    疏曰:"天子掌鳥獸之官,謂大羅氏也。

    謂為大羅者,鄭雲,能以羅捕鳥獸者也。

    《周禮》,羅氏掌羅烏鳥,蠟則作羅襦。

    鄭司農雲:'襦,細密之羅也。

    '解者雲:順秋冬殺物,故羅氏用細密之羅網以捕禽鳥矣。

    然《周禮》不雲掌獸,此雲獸者,以其受貢獸故也。

    '諸侯貢屬焉'者,大羅氏既以羅為名,能張羅得鳥獸,故四方諸侯有貢獻鳥獸於王者,皆入屬大羅氏也。

    ")。

    羅氏緻鹿於女而诏客告也。

    以戒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國(好,呼報反。

    疏曰:"羅氏先受貢事,使者臨去,羅氏又以鹿及女子緻與使者,而宣天子之诏於使者,令使者反還其國,以告戒其君,故雲'诏客告'也。

    '以戒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國'者,此宣诏所告之言也。

    令使者還其國,以如此告汝君曰:不得好田臘及女色,使國亡也。

    言鹿,是田臘所得之物;女,是亡國之女,而王所以獲者也。

    故與之鹿、女,明以此為戒也。

    一雲:豈每國辄與女、鹿邪?正當羅氏以鹿與女示使者爾。

    ")。

    天子樹瓜華,不斂藏之種也(華,果、瓜也。

    又诏以天子樹瓜瓜而已,戒諸侯以蓄藏蘊财利也。

    瓜,力果反。

    蘊,於粉反。

    疏曰:"言天子唯樹瓜與果、瓜,所以唯樹植此瓜華者,是供一時之食,不是收斂久藏之種。

    若其可久藏之物,則不樹之,不務蓄藏與民争利。

    ")。

    "八蠟以記四方(疏曰:"言蠟祭八神,因以以祭四方之國,記其有豐稔、兇荒之異也。

    "),四方年不順成,八蠟不通,以謹民财也(疏曰:"'四方年不順成,八蠟不通'者,謂四方之内年榖不得和順成熟,則當方八蠟之神,不得與諸方通祭。

    所以然者,以謹慎民财,欲使不熟之方,萬民謹慎财物也。

    鄭數八神,約上文也。

    王肅分貓、虎為二,無昆蟲;鄭數昆蟲合貓、虎者,昆蟲不為物害,亦是其功,貓、虎俱是除田中之害,不得分為二。

    不言'與',故合為一也。

    ")。

    順成之方,其蠟乃通,以移民也(疏曰:"四方之内,有順成之方,其蠟之八神乃與諸方通祭。

    所以然者,以其蠟祭豐饒,皆醉飽酒食,使民歆羨也。

    ")。

    既蠟而收,民息己,故既蠟,君子不興功(收,謂收斂積聚也。

    息民與蠟異,則黃衣、黃冠而祭,為臘必矣。

    疏曰:"此文雲'既蠟而收,民息已',先蠟後息民,是息民為臘,與蠟異也。

    《月令》,臘在祈天宗之下,但不知臘與蠟祭相去幾日,唯隋禮及今禮皆蠟之後日。

    《經》雲'既臘不興功'者,謂不興農功。

    若其土功,則《左氏傳》雲:'龍見而畢務,戒事也。

    火見而緻用,水昏正而栽,曰至而畢土功。

    '建亥之月起,日至而畢也。

    ")。

     《司爟》,凡祭祀,則祭爟(報其為明之功,禮如祭爨。

    疏曰:"鄭雲'禮如祭爨',者,祭爨,祭老婦也。

    則此祭爟,謂祭先出火之人。

    "《夏官》)。

    《龜人》,上春釁龜,祭祀先蔔(釁者,殺牲以血之,神之也。

    元謂先蔔,始用蔔筮者。

    言"祭"言"祀",尊焉天地之也。

    《世本 作》曰"巫鹹作"蔔,筮未聞其人也。

    是上春者,夏正建寅之月。

    《月令》孟冬雲釁龜筴",相互矣。

    秦以十月建亥為歲首,則《月令》秦世之書,亦或欲以歲首釁龜耳。

    疏曰:"天地稱祭祀,今雲先蔔,是人應雲享,而雲祭祀,與天地同稱,故雲尊焉天地之也。

    伏羲作《易》時,未有揲蓍之法,至巫鹹始教人為之,故巫鹹得作筮之名。

    "《春官》)。

     《傳》,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禮?燔柴於奧(燔音煩。

    奧,依注作"爨",七亂反。

    文仲,魯公子彄之曾孫,臧孫辰也。

    莊、文之間為大夫,於時為賢,是以非之,不正禮也。

    "奧"當為"爨",字之誤也,或作"竈"。

    《禮》,屍卒食而祭饎爨、饔爨也。

    時人以為祭火神乃燔柴。

    彄,若侯反。

    饎,昌志反。

    疏曰:"奧當為爨字之誤也'者,下文雲'老婦之祭,盛於盆,尊於瓶',故知非奧。

    奧者,夏祀竈神,其禮尊,以老婦配之耳。

    故《中霤禮》,祭竈先薦於奧,有主有屍,用特牲,迎屍以下略如祭宗廟之禮,是其事大也。

    爨者,宗廟祭祀,屍卒食之後,特祭老婦,盛於盆,尊於瓶,是其事小也。

    雲'《禮》,屍卒食而祭饎爨、饔爨也。

    '者,《特牲祭》注:'舊說雲,宗婦祭饎爨,烹者祭饔爨,用黍、肉而已,無笾、豆、俎。

    '雲'時人以為祭火神乃燔柴'者,依屍卒食而祭饎爨、饔爨,當時失禮,又以此為祭火神,遂乃燔柴,明失禮也。

    皇氏雲:'弗綦既以逆祀為是,又以燔柴祭爨為是。

    '"按疏皇氏說者,言臧文仲不能正逆祀之失,夫子譏其三不知;又不能正燔柴祭奧之失,夫子譏其安知禮也。

    古《周禮》說颛顼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祀以為竈神。

    許君謹按同《周禮》。

    鄭駁之雲:'祝融乃古火官之長,猶後稷為堯司馬,其尊如是。

    王者祭之,但就竈陉,一何陋也?祝融乃是五祀之神,祀於四郊,而祭火神於竈陉,於禮乖也。

    '如鄭駁言,則祝融是五祀之神,祀於郊,奧者正是竈之神,常祀在夏,以老婦配之,有俎及笾、豆,設於竈陉,又延屍入奧。

    爨者,宗廟祭後,直祭先炊老婦之神,在於爨竈。

    此祝融并奧及爨三者所以為不同者也)。

    夫奧者,老婦之祭也,盛於盆,尊於瓶(盛音成。

    瓶,步丁反。

    老婦,先炊者也。

    盆、瓶,炊器也。

    明此祭先炊,非祭火神,燔柴似失之。

    疏曰:"'夫奧者,老婦之祭也'者,既譏燔柴於爨,又明祭爨不可以燔柴之義。

    爨者,是老婦之祭,其祭卑,唯盛食於盆,盛酒於瓶。

    卑賤若此,何得燔柴祭之也?"《禮器》。

    《家語 曲禮子貢問》同)。

     沙随陳氏曰:"八蠟之祭,為民設教也厚矣。

    方裡而井,八家共焉,吾食其一,仰事俯育資焉而無憾者,可不知所木乎?古有始為稼穑,以易佃漁,俾吾卒歲無饑,不與禽獸争一旦之命者,儉先啬是德,故祭先啬焉。

    曰司啬者,謂修明其政,而潤色之者也。

    曰農者,謂傳是業以授之於我者也。

    曰郵表畷者,畷,井田間道也;郵表也者,謂畫疆分理,以是為準者也。

    昔之人為是而勞,今我蒙之而逸,蓋不得不報也。

    曰貓、虎者,謂能除鼠、豕之害吾稼者也。

    曰坊者,謂昔為隄防之人,使吾禦水患者也。

    曰水庸者,謂昔為畎潧溝洫,使吾為旱備者也。

    曰昆蟲者,先儒謂昆蟲害稼,不當與祭,乃易以百種。

    是不然。

    所謂昆蟲者,非祭昆蟲也,祭其除昆蟲而有功於我者也。

    除昆蟲者不一而足,如火田之人,捕蝗之子,禽鳥或能食之,霜霰或能殺之,以其不一而足,故直曰'昆蟲'焉耳。

    夫以表畷、坊、庸之賤隸,貓、虎、昆蟲之細效,吾不敢忘,皆得以上配先啬、司啬之享,其民勸於功利,推而廣之,等而上之,視君親如天地而不敢慢也。

    後世農田之利,奪於兼并之家,雖天下之用,舉仰於農,而農人不蒙其利,大扺一歲之入,兼并袖手十取之五;假之牛種,則什之七;又乘其乏,舉貸以倍稱之息,雖八九可也。

    是故樂歲先饑、兇年多死者,莫農人若也。

    何以緻然?由郵表畷之失職也。

    郵表畷之失職,則先啬、司啬與夫農者其德不白,雖有坊、庸,必私其私,是生民之害,不在鼠豕螟蟘也。

    古之一夫,施功力於田裡者,生蒙其利,沒享其祭。

    後世一切反此。

    古者,上農夫食九人,後世農能食九口者,不千一也;下農夫食五人,後世具父母妻子養者,不百一也。

    有為浮屠氏者詭言於民曰:'汝知竭力耕耘而不自粒者乎?是前生不種福也。

    汝知燕居甲第坐守王侯之奉者乎?品其材智道德,非有逾乎人,是前生種福德也。

    故敬我者貴,施我者富,前生所作,今獲其報,今世所作,後亦如之,猶影響也。

    '是以設為天宮、淨土、地獄、惡趣以誘懼之,時出怪神、夢兆以證信之,而先王神道設教之意替矣。

    仰觀三代裡田蠟祭之時,其民恬甯愉樂,和睦無怨,故鬼神享馨香之薦,交歸其德,不為妖厲,豈不盛矣乎!" 秦惠文王十二年,初臘(注:臘,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

    秦是時始效中國為之。

    《風俗通》:"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蠟,漢改曰臘,索群鬼神而祭之。

    ")。

     始皇三十一年,更名臘曰嘉平。

     漢複曰臘。

    季冬之月,星回歲終,陰陽以交,農大享臘(言祭宗廟旁祭五祀,蓋同一日。

    自此而始非舊典)。

     魏因漢制。

    高堂隆議臘用日雲:"王者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終而臘。

    水始於申,盛於子,終於辰,故水行之君以子祖,以辰臘;火始於寅,盛於午,終於戌,故火行之君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