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五 郊社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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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言歲終人功之成'者,凡言頌者,頌美成功之事,故於《七月》、《風詩》之中亦有《雅》、《頌》也。
"《春官》)。
孟冬,天子乃祈來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門闾,臘先祖、五祀(此《周禮》所謂蠟祭也。
天宗謂日、月、星辰也。
大割,大殺群牲割之也。
臘謂以田獵所得禽祭也。
五祀,門、戶、中霤、竈、行也。
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臘",互文。
疏曰:"'祈來年於天宗'者,謂祭日、月、星辰也。
'大割祠於公社'者,謂大割牲以祀公社,以上公配祭,故雲'公社'。
'及門闾'者,非但祭社,又祭門闾,但先祭社,後祭門闾,故雲'及'。
'臘先祖、五祀'者,臘,獵也,謂獵取禽獸,以祭先祖、五祀也。
此等之祭,總謂之蠟,若細别言之,天宗、公社、門闾謂之蠟。
其祭則皮弁、素服、葛帶、榛杖。
其臘先祖、五祀,謂之息民之祭。
其服則黃衣、黃冠。
鄭注《郊特牲》雲:息民與蠟異也。
知此《周禮》所謂蠟者,以《郊特牲》蠟者索也,索萬物而飨之。
按《籲章》雲:'國祭蠟,吹《豳頌》,以息老物。
'蠟而後息老,此經亦先祭衆神,乃後勞農休息,文與《籲章》相當,故經廣祭衆神,是《周禮 籲章》所謂蠟祭也。
雲'天宗謂日、月、星辰'者,以蠟祭唯祠公社,不祭地,故知祭天宗者,不祭天。
若是祭天,何須稱宗?下《季冬》雲'天之神'是天之衆神,有司中、司命,不稱宗,明稱宗者,謂日、月、星也。
雲'臘謂田獵所得禽祭'者,以欲臘祭之時,暫出田獵以取禽,非仲冬大閱之獵也。
《左傳》雲'惟君用鮮',則天子、諸侯祭用鮮獸。
雲'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臘,互文'者,天宗、公社、門闾、先祖、五祀等,皆祈年大割臘祭之事,故雲'互'也。
"),勞農以休息之(黨正屬民飲酒、正齒位是也。
疏曰:"按《黨正職》: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
此亦祭衆神之後,勞農休息,文正相當,故雲是此等休息,是正齒位。
按《雜記》子貢觀蠟雲:'一國之人皆若狂者。
'按《鄉飲酒》,初立賓行禮,至禮終,脫屦升堂而燕行無算爵。
然則初時正齒位,後則皆狂蠟祭。
蔡邕雲:'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蠟,秦曰臘。
'按《左傳》雲:'虞不臘矣。
'是周亦有臘名也。
"《月令》)。
《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屬音燭,合也。
" 國索鬼神而祭祀",謂歲十二月大蠟之時,建亥之月也。
"正齒位"者,《鄉飲酒義》所謂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
必正之者,為民三時務農,将阙於禮,至此農隙,而教之尊長養老,見孝悌之道也。
黨正飲酒禮亡,以此事屬於《鄉飲酒》之義,微失少矣。
凡射飲酒,此鄉民雖為鄉大夫,必來觀禮。
《鄉飲酒》、《鄉射》記大夫樂作不入,士既旅不入是也。
疏曰:"黨正行正齒位之禮,在十二月建亥之月為之,非蠟祭之禮。
而此雲'國索鬼神而祭祀'者,以其正齒位禮在蠟月,故言之以為節耳。
當國索鬼神而祭祀之時,則黨正屬聚其民,而飲酒於序學中,以行正齒位之法。
當正齒位之時,民内有為二命以上,必來觀禮,故須言其坐之處。
"《地官》)。
《羅氏》,蠟則作羅襦(襦,女俱反,或音須。
作,猶用也。
鄭司農雲:"蠟謂十二月大祭萬物也。
"《郊特牲》曰,天子大蠟,謂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飨之。
襦,細密之羅。
襦讀為'繻',有衣袽之繻。
"元謂:"蠟建亥之月,此時火伏蟄者畢矣。
豺既祭獸,可以羅罔圍取禽也。
《夏官》)。
蔡邕《獨斷》:"四代臘之别名: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蠟,漢曰臘。
五帝臘祖之别名:青帝以未臘卯祖(青帝,太皥。
木行),赤帝以戌臘午祖(赤帝,炎帝。
火行),白帝以醜臘酉祖(白帝,少皥。
金行),黑帝以辰臘子祖(黑帝,颛顼。
水行),黃帝以辰臘未祖(黃帝,軒轅後土。
土行)。
陳氏《禮書》曰:"蠟之為祭,所以報本反始,息老送終也。
其服,王元冕而有司皮弁,素服,葛帶,榛杖。
其牲,體疈辜。
其樂,六樂而奏六變,吹《豳頌》,擊土鼓,舞兵舞、帗舞。
其所緻者,川澤、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與焉。
則合聚萬物而飨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於田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啬也,而主先啬,以其始有事於田故也。
鄭氏曰:'先啬若神農者,司啬後稷是也;農,田畯也;郵表畷、田畯所以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也。
'《爾雅》曰:'畯,農夫也。
'然則蠟之八神,則先啬也,司啬也,百種也,農也,郵表畷也,禽獸也,坊也,水庸也。
古者,蠟則飲於學,黨正屬民飲酒於序是也。
既蠟則臘先祖、五祀於廟,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是也。
然則臘亦謂之蠟矣。
先儒以《郊特牲》言皮弁、素服而祭,又言黃衣、黃冠而祭,則二祭之服不同;《月令》言祈來年於天宗,割祠于公社,又言臘先祖、五祀,則祈臘之名不同:於是謂皮弁、素服而祭,與祈來年於天宗,蠟也;黃衣、黃冠而祭,與臘先祖、五祀,臘也。
蠟以息老物,臘以息民,息民固在蠟後矣。
此記所以言既蠟而收民息己也。
周蠟於十有二月,秦臘於孟冬,皆建亥之月也。
晉侯以十二月滅虢,遂襲虞,宮之奇曰:'虞不臘矣。
'則臘在蠟月可知矣。
古者,臘有常月而無常日,祖在始行而無常時。
由漢以來,溺於五行之說,以王曰祖,以衰曰臘,其失先王之禮遠矣!後周兼五天帝、五人帝與百神而蠟於五郊;唐不祭五天帝、五人帝,特蠟百神於南郊,而阙其方之不登者。
然蠟因其順成之方以報神,因其州之序以樂民,則唐一於南郊,非也。
蠟及天宗,則日、月、星辰之類而己。
後唐兼天帝而祭之,亦非也。
先儒謂蠟六奏樂而禮畢,東方之祭則用太蔟、姑洗,南方蕤賓,西方夷則、無射,北方則黃锺為均,於理或然。
" 楊氏曰:"愚按:夏正建寅,殷正建醜,周正建子,三正不同。
夫子告顔淵,獨以夏時為正。
蓋建寅者,生物之始,亦人事之始,故以為歲首;建醜者,成物之終,亦人事之終,故以為歲終。
歲終則行蠟、臘之祭,宜也。
《禮記 月令》:'孟冬臘先祖、五祀。
'《籲章》:'國祭蠟。
'《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
'鄭氏兩注皆謂建亥之月,此亦可疑。
原記《禮》者及注家之意,豈不曰此皆周禮也,周以建子為歲首,故以建亥之月為歲終。
然夏、殷、周三正,示不相沿,特以其月為大朝會、大政令之始,而天時之始終則不可易也。
建亥,孟冬之月,謂之歲終,可乎?《漢史》:臘月,陳勝之禦莊賈殺勝以降秦。
張晏曰:'秦之臘月,夏之九月也。
'其意亦曰秦以建亥為正,而臘則建戌也。
臣瓒曰:'建醜之月也。
'師古曰:'《史記》雲,胡亥二年十月誅葛嬰,十一月周文死,十二月陳勝死。
臣瓒說是也。
'夫秦人不師古始,猶知以建醜之月為臘,孰謂周人以建亥為臘乎!" 《傳》:天子大蠟八(疏曰:"大蠟八者,即鄭注雲先啬一、司啬二、農三、郵表畷四、貓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蠱八。
所祭之神,合聚萬物而索飨之,但以此八神為主。
蠟雲'大'者,是天子之蠟,對諸侯為大。
天子既有八神,則諸侯之蠟未必八也。
謂若先啬,古之天子,諸侯未必得祭也。
知諸侯亦有蠟者,《禮運》雲'仲尼與於蠟賓',是諸侯有蠟也。
")。
伊耆氏始為蠟(耆,臣夷反。
伊耆氏,古天子号也,或雲即帝堯是也。
陳氏曰:"《禮記》曰:'伊耆氏始為蠟。
'《周禮》,伊耆氏掌共王之杖,鹹以老者待杖然後安,猶於物待蠟然後息也。
伊耆氏以有功於耆老著矣,故後世以其官為姓,周又以其姓名官。
先儒謂其始制鼓籲,又始為蠟,於是以為古天子之号。
然古之制法者,隸首造曆,大撓作甲子,蒼颉造書之類,豈皆古王者哉?果伊耆氏實古王者之号,周人固應尊異而神之,不宜列於銜枚氏、壺涿氏,而以下士之官名之也。
")。
蠟也者,索也(謂求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飨之也。
(飨者,祭其神也。
疏曰:"雲飨者祭其神也者,解《經》'合聚萬物而索飨之。
'萬物非所飨,但飨其萬物之神。
所以飨其神者,萬物所以能功加於民者,神使為之,故祭之以報焉。
")蠟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先啬,若神農者。
司啬,後稷是也。
疏曰:"'若'是不定之辭。
以神農比拟,故雲'若'。
司啬後稷無所疑,故不言'若',直雲'後稷是也'。
以先啬為主,司啬從祭。
")。
祭百種以報啬也(疏曰:"百種,則農及郵表畷、禽獸等。
所以祭之者,報其助啬之功,使盡飨焉。
")。
飨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郵本亦作就"尤"。
畷,丁劣反,又丁衛反。
農,田畯也。
郵表畷,謂田畯所以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也。
畯因俊。
約,因妙反。
疏曰:"農,謂古之田畯,有功於民。
郵表畷者,是田畯於井間所舍之處。
郵若郵亭屋宇處所表田畔。
畷者,謂井畔相連畷。
於此田畔相連畷之所,造此郵舍,田畷處焉。
禽獸者,即下文雲貓虎之屬。
")。
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
迎貓,謂其食田鼠也;迎虎,謂其食田豕也。
迎而祭之也(迎其神也)。
祭坊與水庸,事也(水庸,溝也。
疏曰:"'祭坊與水庸事也'者,是營為所須之事,故雲事也。
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障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洩水。
為祭此坊與水庸之神。
")。
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此蠟祝辭也。
若辭同,則祭同處可知矣。
壑猶坑也。
昆蟲暑生寒死,螟、螽之屬為害者也。
螽音冬。
疏曰:"此以下皆蠟祭之祝辭。
土,即坊也。
反,歸也。
宅,安也。
上歸其宅則不崩。
'水歸其壑'者,水即水庸;壑,坑坎也。
水歸
"《春官》)。
孟冬,天子乃祈來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門闾,臘先祖、五祀
天宗謂日、月、星辰也。
大割,大殺群牲割之也。
臘謂以田獵所得禽祭也。
五祀,門、戶、中霤、竈、行也。
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臘",互文。
疏曰:"'祈來年於天宗'者,謂祭日、月、星辰也。
'大割祠於公社'者,謂大割牲以祀公社,以上公配祭,故雲'公社'。
'及門闾'者,非但祭社,又祭門闾,但先祭社,後祭門闾,故雲'及'。
'臘先祖、五祀'者,臘,獵也,謂獵取禽獸,以祭先祖、五祀也。
此等之祭,總謂之蠟,若細别言之,天宗、公社、門闾謂之蠟。
其祭則皮弁、素服、葛帶、榛杖。
其臘先祖、五祀,謂之息民之祭。
其服則黃衣、黃冠。
鄭注《郊特牲》雲:息民與蠟異也。
知此《周禮》所謂蠟者,以《郊特牲》蠟者索也,索萬物而飨之。
按《籲章》雲:'國祭蠟,吹《豳頌》,以息老物。
'蠟而後息老,此經亦先祭衆神,乃後勞農休息,文與《籲章》相當,故經廣祭衆神,是《周禮 籲章》所謂蠟祭也。
雲'天宗謂日、月、星辰'者,以蠟祭唯祠公社,不祭地,故知祭天宗者,不祭天。
若是祭天,何須稱宗?下《季冬》雲'天之神'是天之衆神,有司中、司命,不稱宗,明稱宗者,謂日、月、星也。
雲'臘謂田獵所得禽祭'者,以欲臘祭之時,暫出田獵以取禽,非仲冬大閱之獵也。
《左傳》雲'惟君用鮮',則天子、諸侯祭用鮮獸。
雲'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臘,互文'者,天宗、公社、門闾、先祖、五祀等,皆祈年大割臘祭之事,故雲'互'也。
"),勞農以休息之
疏曰:"按《黨正職》: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
此亦祭衆神之後,勞農休息,文正相當,故雲是此等休息,是正齒位。
按《雜記》子貢觀蠟雲:'一國之人皆若狂者。
'按《鄉飲酒》,初立賓行禮,至禮終,脫屦升堂而燕行無算爵。
然則初時正齒位,後則皆狂蠟祭。
蔡邕雲:'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蠟,秦曰臘。
'按《左傳》雲:'虞不臘矣。
'是周亦有臘名也。
"《月令》)。
《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
" 國索鬼神而祭祀",謂歲十二月大蠟之時,建亥之月也。
"正齒位"者,《鄉飲酒義》所謂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
必正之者,為民三時務農,将阙於禮,至此農隙,而教之尊長養老,見孝悌之道也。
黨正飲酒禮亡,以此事屬於《鄉飲酒》之義,微失少矣。
凡射飲酒,此鄉民雖為鄉大夫,必來觀禮。
《鄉飲酒》、《鄉射》記大夫樂作不入,士既旅不入是也。
疏曰:"黨正行正齒位之禮,在十二月建亥之月為之,非蠟祭之禮。
而此雲'國索鬼神而祭祀'者,以其正齒位禮在蠟月,故言之以為節耳。
當國索鬼神而祭祀之時,則黨正屬聚其民,而飲酒於序學中,以行正齒位之法。
當正齒位之時,民内有為二命以上,必來觀禮,故須言其坐之處。
"《地官》)。
《羅氏》,蠟則作羅襦
作,猶用也。
鄭司農雲:"蠟謂十二月大祭萬物也。
"《郊特牲》曰,天子大蠟,謂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飨之。
襦,細密之羅。
襦讀為'繻',有衣袽之繻。
"元謂:"蠟建亥之月,此時火伏蟄者畢矣。
豺既祭獸,可以羅罔圍取禽也。
《夏官》)。
蔡邕《獨斷》:"四代臘之别名: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蠟,漢曰臘。
五帝臘祖之别名:青帝以未臘卯祖
木行),赤帝以戌臘午祖
火行),白帝以醜臘酉祖
金行),黑帝以辰臘子祖
水行),黃帝以辰臘未祖
土行)。
陳氏《禮書》曰:"蠟之為祭,所以報本反始,息老送終也。
其服,王元冕而有司皮弁,素服,葛帶,榛杖。
其牲,體疈辜。
其樂,六樂而奏六變,吹《豳頌》,擊土鼓,舞兵舞、帗舞。
其所緻者,川澤、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與焉。
則合聚萬物而飨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於田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啬也,而主先啬,以其始有事於田故也。
鄭氏曰:'先啬若神農者,司啬後稷是也;農,田畯也;郵表畷、田畯所以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也。
'《爾雅》曰:'畯,農夫也。
'然則蠟之八神,則先啬也,司啬也,百種也,農也,郵表畷也,禽獸也,坊也,水庸也。
古者,蠟則飲於學,黨正屬民飲酒於序是也。
既蠟則臘先祖、五祀於廟,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是也。
然則臘亦謂之蠟矣。
先儒以《郊特牲》言皮弁、素服而祭,又言黃衣、黃冠而祭,則二祭之服不同;《月令》言祈來年於天宗,割祠于公社,又言臘先祖、五祀,則祈臘之名不同:於是謂皮弁、素服而祭,與祈來年於天宗,蠟也;黃衣、黃冠而祭,與臘先祖、五祀,臘也。
蠟以息老物,臘以息民,息民固在蠟後矣。
此記所以言既蠟而收民息己也。
周蠟於十有二月,秦臘於孟冬,皆建亥之月也。
晉侯以十二月滅虢,遂襲虞,宮之奇曰:'虞不臘矣。
'則臘在蠟月可知矣。
古者,臘有常月而無常日,祖在始行而無常時。
由漢以來,溺於五行之說,以王曰祖,以衰曰臘,其失先王之禮遠矣!後周兼五天帝、五人帝與百神而蠟於五郊;唐不祭五天帝、五人帝,特蠟百神於南郊,而阙其方之不登者。
然蠟因其順成之方以報神,因其州之序以樂民,則唐一於南郊,非也。
蠟及天宗,則日、月、星辰之類而己。
後唐兼天帝而祭之,亦非也。
先儒謂蠟六奏樂而禮畢,東方之祭則用太蔟、姑洗,南方蕤賓,西方夷則、無射,北方則黃锺為均,於理或然。
" 楊氏曰:"愚按:夏正建寅,殷正建醜,周正建子,三正不同。
夫子告顔淵,獨以夏時為正。
蓋建寅者,生物之始,亦人事之始,故以為歲首;建醜者,成物之終,亦人事之終,故以為歲終。
歲終則行蠟、臘之祭,宜也。
《禮記 月令》:'孟冬臘先祖、五祀。
'《籲章》:'國祭蠟。
'《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
'鄭氏兩注皆謂建亥之月,此亦可疑。
原記《禮》者及注家之意,豈不曰此皆周禮也,周以建子為歲首,故以建亥之月為歲終。
然夏、殷、周三正,示不相沿,特以其月為大朝會、大政令之始,而天時之始終則不可易也。
建亥,孟冬之月,謂之歲終,可乎?《漢史》:臘月,陳勝之禦莊賈殺勝以降秦。
張晏曰:'秦之臘月,夏之九月也。
'其意亦曰秦以建亥為正,而臘則建戌也。
臣瓒曰:'建醜之月也。
'師古曰:'《史記》雲,胡亥二年十月誅葛嬰,十一月周文死,十二月陳勝死。
臣瓒說是也。
'夫秦人不師古始,猶知以建醜之月為臘,孰謂周人以建亥為臘乎!" 《傳》:天子大蠟八
所祭之神,合聚萬物而索飨之,但以此八神為主。
蠟雲'大'者,是天子之蠟,對諸侯為大。
天子既有八神,則諸侯之蠟未必八也。
謂若先啬,古之天子,諸侯未必得祭也。
知諸侯亦有蠟者,《禮運》雲'仲尼與於蠟賓',是諸侯有蠟也。
")。
伊耆氏始為蠟
伊耆氏,古天子号也,或雲即帝堯是也。
陳氏曰:"《禮記》曰:'伊耆氏始為蠟。
'《周禮》,伊耆氏掌共王之杖,鹹以老者待杖然後安,猶於物待蠟然後息也。
伊耆氏以有功於耆老著矣,故後世以其官為姓,周又以其姓名官。
先儒謂其始制鼓籲,又始為蠟,於是以為古天子之号。
然古之制法者,隸首造曆,大撓作甲子,蒼颉造書之類,豈皆古王者哉?果伊耆氏實古王者之号,周人固應尊異而神之,不宜列於銜枚氏、壺涿氏,而以下士之官名之也。
")。
蠟也者,索也
疏曰:"雲飨者祭其神也者,解《經》'合聚萬物而索飨之。
'萬物非所飨,但飨其萬物之神。
所以飨其神者,萬物所以能功加於民者,神使為之,故祭之以報焉。
")蠟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
司啬,後稷是也。
疏曰:"'若'是不定之辭。
以神農比拟,故雲'若'。
司啬後稷無所疑,故不言'若',直雲'後稷是也'。
以先啬為主,司啬從祭。
")。
祭百種以報啬也
所以祭之者,報其助啬之功,使盡飨焉。
")。
飨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
畷,丁劣反,又丁衛反。
農,田畯也。
郵表畷,謂田畯所以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也。
畯因俊。
約,因妙反。
疏曰:"農,謂古之田畯,有功於民。
郵表畷者,是田畯於井間所舍之處。
郵若郵亭屋宇處所表田畔。
畷者,謂井畔相連畷。
於此田畔相連畷之所,造此郵舍,田畷處焉。
禽獸者,即下文雲貓虎之屬。
")。
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
迎貓,謂其食田鼠也;迎虎,謂其食田豕也。
迎而祭之也
祭坊與水庸,事也
疏曰:"'祭坊與水庸事也'者,是營為所須之事,故雲事也。
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障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洩水。
為祭此坊與水庸之神。
")。
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
若辭同,則祭同處可知矣。
壑猶坑也。
昆蟲暑生寒死,螟、螽之屬為害者也。
螽音冬。
疏曰:"此以下皆蠟祭之祝辭。
土,即坊也。
反,歸也。
宅,安也。
上歸其宅則不崩。
'水歸其壑'者,水即水庸;壑,坑坎也。
水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