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郊社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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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器》、《郊特牲》同)。

    太宰及祀之日,贊玉、币、爵之事(玉、币所以禮神,爵所以獻齊酒。

    不用玉爵,尚質也。

    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天官》。

    小宰贊玉、币、爵,疏曰:"《太宰職》雲贊玉、币、爵,今此又雲贊此三者,謂小宰執以授太宰,太宰執以授王。

    "《郊特牲》疏:皇氏曰:'置蒼璧於神座,次則以豆薦血腥。

    祭天無祼,故鄭注《小宰》雲:惟人道宗廟有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莫稱焉。

    然則祭天惟七獻也。

    故鄭注《周禮》雲:大事於太廟,備五齊、三酒。

    則圜丘之祭與宗廟祫同。

    朝踐,王酌泛齊以獻,是一獻也。

    後無祭天之事,大宗伯次酌醴齊以獻,是為二獻也。

    王進爵之時皆奏樂,但不皆六變。

    次薦熟,王酌盎齊以獻,是為三獻也。

    宗伯次酌缇齊以獻,是為四獻也。

    次,屍食之訖,王酌朝踐之泛齊以獻,是為五獻也。

    又次,宗伯酌饋食之缇齊以獻,是為六獻也。

    次,諸臣為賓長酌泛齊以獻,是為七獻也。

    以外皆加爵,非正獻之數。

    其屍酢王以清酒,酢宗伯以昔酒,酢諸臣以事酒。

    '從上至此,皆皇氏所說。

    皇氏以圜丘之祭,賓長終獻不取沈齊而取泛者,以《禮運》約之,沈齊當在堂丘下,不可用之,故更上取泛齊。

    按《禮運》:沈齊在廟堂之下,尚得酌之,升堂以獻,何為圜丘沈齊獨不可用乎?若以圜丘高遠,不可下取沈齊,凡齊,泛、醴為尊,盎、缇為卑,賓長終獻,祇可以次用缇齊,何得反用泛齊乎?今謂圜丘賓長之獻用沈齊也,以其賓長是臣,助祭終獻,遠下於君,故從丘下酌沈齊。

    "《通典》曰:"七獻者,薦血腥後,王以匏爵酌泛齊以獻屍,所謂朝踐是也,此為一獻。

    次,大宗伯攝王後之事,亦以匏爵酌醴齊亞獻,亦為朝踐,是二獻。

    每獻奏樂一成。

    次,薦熟於神前,薦畢,王乃以匏爵酌盎齊以獻屍,大宗伯以匏爵酌缇齊以亞獻,所謂饋獻也,通前凡四。

    屍乃食,食訖,王更酌朝踐之泛齊以酳屍,所謂朝獻。

    大宗伯更酎饋獻之缇齊以亞酳,所謂再獻,通前凡六。

    又有諸臣為賓之一獻,凡七。

    其屍酢諸臣之酒,皆用三酒,其法如袷祭之禮。

    畢獻之後,天子舞六代之樂。

    "),小宗伯逆齍(逆齍,受饎人之盛以入。

    《春官》),大宗伯奉齍(疏曰:"齍謂黍稷。

    天地當盛以瓦簠。

    "《春官》),大司徒奉牛牲(奉,猶進也。

    疏曰:"按《國語》,郊之事有全脀。

    若然,則郊事先全脀後豚解也。

    "《地官》。

    奉稷牛同。

    楊氏曰:"奉盛、奉牲,皆正祭獻爵之時也。

    但《周禮》獻天爵數,經無所考,惟疏家及《通典》之說可見大略。

    近世祀天神、祭地祗、享宗廟,通用三獻之禮,恐未為正。

    嘗聞富鄭公家祭用三獻,程子謂之曰:'禮有九獻,樂有九變,公上公之家,三獻太薄。

    '夫大臣用三獻之禮,以享其祖考,君子猶謂其太薄,況人主躬行祀天之大禮,而隻用三獻,可乎?")。

     右祀天禮始終之序。

     大祝辨六号,一曰神号。

    凡大禋祀,執明水火而号祝。

    (明水火,司僺所共日月之氣,執之号祝,明此圭潔也。

    《春官》。

    陳氏曰:"神号,如曰昊天上帝也。

    ")"皇皇上天,照臨下土。

    集地之靈,降甘風雨(《禮運》曰:"地秉陰竅於山川。

    ")。

    庶物群生,各得其所。

    靡今靡古(言覆施均)。

    維予一人某,敬拜皇天之祜(古祝辭則雲"嗣王某",或曰"一人某"。

    王者親告之辭也)。

    維某年、某月、上日(年謂太歲所在,月,正月也。

    《大戴禮記 公符篇》)。

    "《思文》,後稷配天也。

    "思文後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

    贻我來牟,帝命率育(葉日逼反)。

    無此疆爾界(葉訖力反),陳常于時夏(朱子曰:"賦也。

    思,語辭。

    文,言有文德也。

    立、粒通。

    極,至也,德之至也。

    贻,遺也。

    來,小麥;牟,大麥也。

    率,遍育養也。

    "言後稷之德真可配天,蓋使我烝民得以粒食者,莫非其德之至也。

    且其贻我民以來牟之種,乃上帝之命,以此遍養下民者。

    是以無有遠近、彼此之殊,而得以陳其君臣父子之常道於中國也。

    或曰:"此詩即所謂'納夏'者,亦以其有時夏之語而命之也。

    "《周頌》。

    楊氏曰:"《生民》,《詩序》言尊祖配天,而朱子以為未詳所用,疑其為郊祀之後,受釐頒胙之禮,今不備載。

    又《昊天有成命》,《詩序》言郊祀天地,而朱子亦辨其不然。

    "說見《祀地禮》)。

    "大祝既祭,令徹(疏曰:"祭訖,大祝命徹祭器。

    "《春官》。

    楊氏曰:"《周禮》以徹祭為重,觀宗廟歌《雍》以徹可見矣。

    況敬天之誠純亦不己,令徹於終,其禮尤嚴,所以防人心之懈怠也。

    ")。

     右祭天祝辭、樂章。

     《郊特牲》疏曰:"先儒說郊,其義有二。

    按:玉肅《聖證論》以天體無二,而鄭氏謂天有六者,指其尊極清虛之體,其實是一;論其五時生育之功,其别有五。

    以五配一,故為六天。

    又《春秋緯》,紫微宮為大帝,又雲太微宮有五帝座星,青帝曰靈威仰雲雲,是五帝與大帝六也。

    又五帝亦稱上帝,故《孝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下即雲'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帝若非天,何得雲嚴父配天也?而賈逵、馬融、王肅之等,以五帝非天,唯用《家語》之文,謂太皥、炎帝、黃帝、少皥、颛顼五人帝,其義非也。

    故《周禮 司服》雲:'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五帝若非天,何為同服大裘?又《小宗伯》雲:'兆五帝於四郊。

    '《禮器》雲:'飨帝於郊,而風雨節,寒暑時。

    '帝若非天,焉能令風雨節、寒暑時?"唐永徽二年,長孫無忌奏請革鄭元六天議,事見《唐郊祀下》。

     陳氏《禮書》曰:"《周禮》有言祀天,有言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帝者。

    言天則百神皆預,言昊天上帝則統乎天者,言五帝則無預乎昊天上帝,言上帝則五帝兼存焉。

    《周官》: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大司樂》:若樂六變,天神皆降;凡以神仕者,以冬日至緻天神。

    此總天之百神言之也。

    《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司服》:大裘而冕,以祀昊天上帝。

    此指統乎天者言之也。

    《司服》言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則五帝異乎昊天上帝也;《大宰》:祀五帝,掌百官之誓戒,祀大神示亦如之,則五帝異乎大神也;《肆師》:類造上帝,封於大神,則上帝又異乎大神也;《掌次》:大旅上帝,張氈案,設皇邸,祀五帝張大次、小次,則上帝異乎五帝也;《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則上帝異乎天也。

    '上帝'之文,既不主於天與昊天上帝,又不主於五帝,而《典瑞》'旅上帝'對'旅四望'言之,'旅'者,會而祭之之名,則上帝非一帝也。

    上帝非一帝,而《周禮》所稱'帝'者,昊天上帝與五帝而已,則上帝為昊天上帝及五帝明矣。

    《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則明堂之祀上帝,其為昊天上帝及五帝可知也。

    《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以配祖者,天也;以配考者,兼五帝也。

    合天與五帝而謂之上帝,則《易》、《孝經》之於《周禮》,其義一矣。

    《周禮》明其祀之大小輕重,故天、帝之辨如此。

    《詩》、《書》之文未嘗有稱五帝,而《書》亦未嘗有稱昊天上帝者,其稱天及上帝,類皆泛言之而已,此固不可援之以議《周禮》也。

    且周人明堂之制,有金、木、水、火、土五室。

    自漢以來,皆於五室以祭五帝,惟晉泰始及唐顯慶中嘗議除之,後亦遂複。

    則明堂之祀五帝,其來遠矣。

    鄭康成以上帝為五帝,而不及天;王肅以上帝為昊天上帝,而不及五帝。

    二者之說,皆與《禮》、《經》不合,不足信也。

    昊天上帝之名,曆代不同。

    漢初曰上帝,曰泰一,元始間曰皇天上帝,魏初元間曰皇皇天帝,梁曰天皇大帝,惟西晉、後齊、後周、隋、唐乃曰昊天上帝,而鄭氏以《星經》推之,謂昊天上帝即天皇大帝,名雖不同,其實一也。

    今之南郊,既以昊天上帝位乎其上,而壇第一等又有天皇大帝,是離而兩之也。

    宜講求以正之。

    " 又曰:"五帝與昊天同稱帝,不與昊天同稱天,猶諸侯與天子同稱君,不與天子同稱王。

    《周官》祀五帝之禮,有與天同,以極其隆;有與天異,以緻其辨。

    故皆禋祀,皆服大裘,此其所同也;祀帝於圜丘,兆五帝於四郊,此其所異也。

    鄭氏之徒謂四圭之玉、黃锺大呂之樂,夏至以祀感帝於南郊;蒼璧之玉、六變之樂,冬日至禮天皇大帝在北極者於圜丘。

    天皇大帝,耀魄寶也;五帝,太微之帝也(《晉書 天文志》:中宮鈎陳口中一星日天皇大帝,其神耀魄寶。

    《史記 天官書》:太微三光之庭,其内五星、五帝座)。

    分郊與丘以異其祀,别四帝與感帝以異其禮,王肅嘗考之矣。

    然肅合郊、丘而一之則是,以五帝為人帝則非。

    夫有天地則有五方,有五方則有五帝。

    《月令》之五人帝,伏犧、神農、黃帝、少昊、颛顼而已(春大皥,夏炎帝,中央黃帝,秋少皥,冬颛顼。

    魏相曰:"太皥乘震,執規,司春;炎帝乘離,執衡,司夏;少皥乘兌,執矩,司秋;颛顼乘坎,執權,司冬;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

    《素問》謂春陽氣柔而中矩;秋陰升,陽氣降,有高下而中衡;冬陽氣居下而中權。

    "然則魏相言五帝之所司,則是言五帝之所執,以夏為衡,以秋為矩,則誤矣)。

    果以是為五帝,則前此其無司四時者乎?古者,祀五帝必配以五人帝,從以五人臣。

    《月令》之五人臣:春句芒,夏祝融,中央後土,秋蓐收,冬元冥(《春秋傳》曰:"少皥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脩,曰熙。

    重為句芒,該為蓐收,脩及熙為元冥。

    颛顼氏有子曰黎,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

    "然即太皥、少皥,以春秋之氣言之也;炎帝,以火土之性色言之也。

    萬物之象句芒於春,而其氣祝融於夏,其榮也以秋而蓐,其發也以秋而收;色以冬而元,體以冬而冥,後土居中央以君之。

    此五人帝、五人臣命名之不同也)。

    春、夏、秋、中央之臣皆一人耳,而冬有脩與熙者,蓋冬於方為朔,於卦為艮,於腎有左、右,於器有權、衡,於物有龜、蛇,於色有青、黑,則官有脩、熙,宜矣。

    司馬遷不紀少皥,以黃帝、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孔安國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為五帝,其說與四時五行之理不合,當以《月令》為正。

    " 程子曰:"六天之說,起於谶書,鄭元之徒從而廣之,甚可笑也。

    帝者,氣之主也,東則謂之青帝,南則謂之赤帝,西則謂之白帝,北則謂之黑帝,中則謂之黃帝。

    豈有上帝而别有五帝之理?此因《周禮》言'祀昊天上帝',而後又言'祀五帝亦如之',故諸儒附此說。

    "又曰:"六天之說,正如今人說六子,乾坤之外,甚底是六子?譬如人之四肢,隻是一體耳,學者大惑也。

    " 《朱子語錄》曰:"問:'而今郊祀也都祀許多帝。

    '曰:'《周禮》說上帝,是總說帝;說五帝,是五方帝;說昊天上帝,隻是說天。

    鄭氏以昊天上帝為北極,看得不是恁地。

    北極星隻是言天之象,且如太微是帝之庭,紫微是帝之居。

    紫微便有太子、後妃許多星,帝庭便有宰相、執法許多星。

    又有天市,亦有帝座處便有權、衡稱鬥星。

    '又問:'今郊祀也祀泰一。

    '曰:'而今都重了。

    漢時泰一便是帝,而今添了帝多,都成十帝。

    如一國三公尚不可,況天而有十帝?'" 楊氏曰:"愚按程、朱二先生之言,則天帝一也。

    以一字言,則祀天、飨帝之類;以二字言,則格於皇天、殷薦上帝之類;以四字言,則惟皇上帝、昊天上帝、皇天上帝之類;以氣之所主言,則随時随方而立名,如青帝、赤帝、黃帝、白帝、黑帝之類。

    其實則一天也。

    是以前乎鄭康成,如鄭衆、如孔安國注《書》,并無六天之說;鄭康成後出,乃分為六天,又皆以星象名之,謂昊天上帝者北辰也,謂五帝者太微宮五帝座星也。

    夫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草木非地,則星象非天,天固不可以象求也。

    以象求天,是何異於知人之有形色、貌象,而不知其有心君之尊也?況又附以緯書,如北辰曰耀魄寶之類,缪妄不經,莫此為甚!且鄭於此章注雲:'皇天上帝亦名昊天上帝'。

    既已知其為一矣,及考《月令》季夏、季冬兩處有皇天上帝之文,鄭氏又析而為二,以皇天為北辰耀魄寶,以上帝為太微五帝,随意曲說,前後乖違,以此釋經,有同兒戲,是以王肅群儒引經傳以排之。

    至晉泰始初,始合六天為一,而并圜丘於郊,似矣,然又謂五帝非天,而用《家語》之文,謂太皥、炎帝、黃帝、五人帝之屬為五帝,則非也。

    夫有天地則有五行、四時有五行四時則有五帝,帝者,氣之主也。

    《易》所謂'帝出乎震'之類是也。

    果以五人帝為五帝,則五人帝之前,其無司四時者乎?鄭則失矣,而王亦未為得也,夫祀天、祀五帝,皆聖人制禮之條目,非如鄭氏分天以為六也。

    天猶性也,帝猶心也,五帝猶仁、義、禮、智、信之心,随感而應者也。

    是故'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祀天專言天者,尊天之辭也;有故而祭則曰'旅',所以聽命於帝,以主宰言之也。

    '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時者也;祀五帝於四郊亦如之,所以緻四時生物之功也。

    聖人制禮之條目,各有深意,其實則一天也。

    " 右諸儒言祀天、祀帝之名稱。

     《曲禮》:"天子祭天地。

    "疏曰:"天子祭天,其天有六。

    祭之,一歲有九:昊天上帝,冬至祭之,一也;蒼帝靈威仰,立春之日,祭之於東郊,二也;赤帝赤熛怒,立夏之日,祭之於南郊,三也;黃帝含樞紐,季夏六月土王之日,亦祭之南郊,四也;白帝白招拒,立秋之日,祭之於西郊,五也;黑帝汁光紀,立冬之日,祭之於北郊,六也;王者各禀五帝之精氣而王天下,於夏正之月,祭於南郊,七也;四月,龍星見而雩,總祭五帝於南郊,八也;季秋大飨五帝於明堂,九也。

    " 孫宣公奭曰:"歲九祭皆主於天,至日圜丘,正月祈榖,五時迎氣,孟夏雩,季秋飨。

    惟至日其禮最大,故稱曰'昊天上帝。

    '" 程子曰:"古者,一年之間祭天甚多,春則因民播種而祈榖,夏則恐旱暵而大雩,以至秋則明堂,冬則圜丘,皆人君為民之心也。

    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見父母,人君不可一歲不祭天,豈有三年一親郊之理!" 朱子曰:"凡說上帝者,總昊天上帝與五帝言之,皆稱上帝也。

    如周禮歲有九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