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職官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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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院 唐代宗永泰中,置内樞密使,始以宦者為之,初不置司局,但有屋三楹,貯文書而已。

    其職掌惟承受表奏於内中進呈,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而已。

    永泰中,宦官董廷秀參掌樞密事。

    元和中,劉光琦、梁守謙為樞密使。

    長慶中,王守澄知樞密事。

    舊左、右軍容多入為樞密,亦無視事之廳。

    後僖、昭時,楊複恭、西門季元欲奪宰相權,乃於堂狀後帖黃,指揮公事,此其始也。

    後梁革唐世宦官之弊,開平元年,改樞密院為崇政院,命敬翔為使,始更用士人。

    其備顧問、參謀議於中則有之,未始專行事於外也。

    唐莊宗同光元年,複以崇政院為樞密院,命宰臣郭崇韬兼使,又置院使一人,然權侔宰相矣。

    晉天福中,以桑維翰知樞密院事;四年,廢樞密院(以劉處謙兼樞密,奏議多不稱旨,及處謙丁内憂,遂廢其院)。

    開運元年複置,以宰臣桑維翰兼使。

    周顯德六年,範質、王溥并參知樞密院事。

     宋朝樞密院與中書對持文武二柄,号為"二府"。

    院在中書之北,印有"東院"、"西院"之文,而共為一院,但行東院印。

    建隆元年,以魏仁浦、吳興祚為樞密使,趙普為副使,周末阙副使,至是始置。

    太平興國四年,以石熙載為樞密直學士,以簽書院事,直學士六人,備顧問應對,然未嘗盡除,簽書之名始此。

    淳化三年,以張遜知院事,溫仲舒、寇準同知院事,同知院之名始此。

    治平中,以郭逵同簽書院事,同簽書之名始此。

    舊制,樞密院有使則置副使,有知院則置同知。

    如置知院,則當為副使者皆改同知;若置使,則同知複改為副使。

    熙甯元年,文彥博、呂公弼為使,韓绛、邵亢為副使。

    時陳升之三至樞府,神宗欲稍異其禮,乃以為知院,於是知院與使、副并置矣。

    元豐改官制,議者欲廢密院歸兵部。

    神宗曰:"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制。

    "不從。

    然以密院聯職輔弼,非出使之名,乃定置知院、同知院二人,馀悉置。

    職事多所釐正,細務分隸六曹,專以兵機軍政為職,而契丹、國信、民兵、牧馬猶總領焉。

    中興初,有知院、同知院、簽樞、同簽樞,不置樞密使、副使。

    紹興七年,張魏公既薦秦桧,未欲其與己并,又以故相不可除他官,乃先白高宗降旨,以本兵之地事權宜重,特除樞密使。

    秦桧首複除樞使,王敏節副之;既而張、劉二将并除樞密使,嶽飛副之,合典故矣。

    近歲張俊、汪徹、虞允文、王炎、王淮、周必大、王蔺、趙汝愚繼除樞使,其副止稱同知,蓋相承之誤。

     石林葉氏曰:"梁改樞密院為崇政院,唐莊宗複舊名,遂改為樞密院直學士。

    至明宗時,安重誨為樞密使。

    明宗既不知書,而重誨又武人,故孔循始議置端明殿學士二人,專備顧問,以馮道、趙鳳為之,班翰林學士上,蓋樞密院職事官也。

    本朝樞密院官既備,學士之職浸廢,然猶會食樞密院。

    每文德殿視朝,則升殿侍立,亦不多除人。

    官制行,乃與職事皆為職名,為直學士之冠,不隸樞密院,升殿侍立,為樞密都承旨之任。

    每吏部尚書補外,除龍圖閣學士;戶部以下五曹,則除樞密直學士,相呼謂之'密學'。

    " 容齋洪氏《随筆》曰:"唐世樞密使專以内侍為之,與他使均稱内諸司,五代以來始參用士大夫,遂同執政。

    按《實錄》所載,景德二年三月元德皇後忌,中書、樞密院文武百官并赴相國寺行香。

    初,樞密院言:'舊例,國忌行香,惟密院使、副依内諸司例不赴,恐有虧恭恪。

    今欲每遇大忌日,與中書門下同赴行香。

    '從之。

    樞密使副、翰林樞密直學士并赴,自茲始也。

    然則樞密之同内諸司久矣。

    隆興以來,定朝臣四參之儀,自宰臣至於郎官、禦史,皆班列殿庭拜舞,惟樞密立殿上不預,亦此意雲。

    " 按:樞密之名始於唐代宗寵任宦者,故置内樞密使,使之掌機密文書,如漢之中書谒者令是也。

    若内中處分,則令内樞密使宣付中書門下施行,則其權任己侔宰相。

    至僖、昭間,楊複恭、西門季元之徒遂至於視事行文書矣。

    昭宗天複元年,既誅劉季述,乃敕:"近年宰相延英奏事,樞密院侍側,争論紛然;既出,又稱上旨未允,複有改易,撓權亂政。

    自今并依大中舊制,俟宰相奏事畢,方得升殿承受公事。

    "蓋當時所謂樞密使者專橫如此。

    朱梁懲唐弊,不用宦者;然徒知宦者之不可用,而不知樞密院之不必存也,乃複改為崇政院,以敬翔為使。

    至後唐而複樞密院,郭崇韬、安重誨相繼領其事,皆腹心大臣,則是宰相之外複有宰相,三省之外複有一省矣。

    宋興,始以樞密與中書對持文武二柄,号稱"二府"。

    然後樞密院之設始專有職掌,不為贅疣。

    然祖宗時樞密院官雖曰掌兵,亦未嘗不兼任宰相之事。

    景德四年,中書命秘書丞楊士元通判鳳翔府,樞密院命之掌内香藥庫,兩府不相知,宣敕各下,乃诏:"自今中書所行事關軍機及内職者,報樞密院;樞密院所行關民政及京朝官者,報中書。

    "是樞密院得以預除授之事也。

    又是年命宰臣王旦監修《兩朝正史》,知樞密王欽若陳堯叟、參知政事趙安仁并修國史,是樞密院可以預文史之事也。

    至慶曆以後,始以宰相兼樞密使,及元豐官制行,欲各主其名,遂不複兼。

    乃诏:"釐其事大小,大事,三省與密院同議進呈畫旨,稱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三省官皆同簽書,付樞密院行之;小事,樞密院獨取旨,行訖關三省。

    每朝,三省、樞密先同對,樞密院退待於殿廬,三省始留,進呈三省事,退,樞密院再上,進呈,獨取旨,遂為定例。

    然熙甯初以司馬溫公為樞密副使,公以言新法不見聽,力辭,上使人謂之曰:"樞密兵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以他事辭。

    "其時文潞公亦在樞府,雖持正論,終不能抑新法之行。

    至哲宗初即位,蔡确為相,溫公為門下侍郎,章惇知樞密院。

    溫公欲複差役法,而确言:"此大事,當與樞密院同議取旨。

    "惇果駁溫公所言。

    然則密院雖可以參謀三省之事,而又在所以委任之者如何。

    溫公、潞公當熙甯之時,與國論不合,則欲其專任本兵,不預他事。

    蔡确當元祐之初,欲引章惇以自助,則欲其共立異議,陰排正人。

    至紹聖以後,則兩府皆憸人附會紹述,更無異議,亦不複聞以文、馬之俦參錯其間矣。

     ○樞密使 五代置樞密使。

     宋朝國初因之(詳見《樞密院門》)。

    建隆二年,以樞密副使、兵部侍郎趙普為檢校太保充樞密使,不帶正官自普始也。

    又以宣徽北院使李處榮為南院使兼樞密副使(自五代以來,凡樞密院官皆文武參用,大中祥符七年,以王嗣宗、曹利用并為檢校太保、充樞密副使,亦不帶正官)。

    開寶九年,以曹彬為樞密使,領忠武軍節度使,帶節度自此始也(至道三年,以鎮國軍節度曹彬兼侍中充樞密使,彬自節鎮入罷旄钺)。

    太平興國六年,以樞密副使石熙載為戶部尚書、充樞密使,以文資正官充使,自此始也。

    大中祥符五年,以知樞密院王欽若、陳堯叟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樞密使,儒臣為樞使、兼使相,自此始也。

    皇祐五年制,以樞密使高若讷為尚書左丞、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同群牧制置使。

    故事,罷樞密使當學士降麻,及若讷罷,但令舍人草詞,遂以為例。

    元豐官制行,罷使、副。

    紹興七年,诏:"樞密,本兵之地,事權宜重。

    可依故事置樞密使、副使。

    "閏月,诏宰臣兼使;同月,诏樞使立班序立依宰相例。

    乾道五年,以虞允文為樞密使,立班、恩數并依宰臣。

     ○宰相兼樞密使 樞密使帶相印為樞相,自後唐始。

     宋初,魏仁浦以宰相兼樞密使,後罷。

    慶曆二年,二邊用兵,富弼言:"邊事系國安危。

    國初,範質、王溥以宰相兼知樞密事。

    今兵興,宜令宰相兼領。

    "仁宗然之,令中書同議樞密院事。

    呂夷簡為首相,曰:"恐樞密謂臣奪權。

    "時谏官亦論宰相宜知兵事,遂降制以宰相判樞密院。

    或曰二府體均,判字太重,乃改為兼樞密使。

    建炎初置禦營司,以宰相為之使。

    四年罷之,以其事歸樞密院機速房,以宰相範宗尹兼知樞密院。

    自慶曆後宰相不兼樞密者八十馀年,其兼自此始。

    紹興七年,令宰臣張浚兼樞密使,趙鼎、秦桧亦以左、右仆射兼。

    紹興二十五年,秦桧死,乃诏依祖宗故事,更不兼領。

    其後或兼或否,至開禧而宰臣兼使為永制矣。

     ○知樞密院 晉天福初,桑維翰以翰林學士、尚書禮部侍郎知樞密院事,知院之名始此。

     宋初不置,淳化二年,樞使王顯出鎮,始以張遜知樞密院事。

    知樞密院、同知院,并正二品。

    知院掌佐天子執兵政,而同知院為之副。

    凡邊防軍務,常與三省分院禀奏,事幹體要,則宰相、執政官合奏(《神宗正史 職官志》)。

    元豐官制行,廢樞密使。

    政和未,鄧莘公官至少保,猶止為知院焉。

    中興初,宰相兼樞密隻兼知院。

     容齋洪氏《随筆》曰:"國朝樞密之名,其長為使,則其貳為副使;其長為知院,則其貳為同知院。

    如柴禹錫知院,向敏中同知;及曹彬為使,則敏中改副使。

    王繼英知院,王旦同知,繼馮拯、陳堯叟亦同知。

    及繼英為使,拯、堯叟乃改簽書院事,而恩例同副使。

    王欽若、陳堯叟知院,馬知節簽書。

    及王、陳為使,知節遷副使,其後知節知院,則任中正、周起同知。

    惟熙甯初,文彥博、呂公弼已為使,而陳升之過阙,留,王安石以升之曾再入樞府,遂除知院,知院與使并置,非故事也,安石之意以沮彥博耳。

    紹興以來,唯韓世忠、張浚為使,嶽飛為副使。

    此後除使固多,而其貳隻為同知,亦非故事也。

    又使班視宰相,而《乾道職制雜壓令》,副使反在同知之下。

    "又曰:"趙汝愚初拜相,陳騤自參知政事除知樞密院,趙辭不受相印,乃改樞密使,而陳己供職累日,朝論謂兩樞長,又名稱不同為無典故。

    然熙甯間陳升之知樞密院,文彥博、呂公弼為使,乃知院與使并命故事也。

    " ○同知樞密院 五代有參知樞密院事。

    (詳見《樞密院》) 宋朝國初阙。

    淳化二年,王顯出鎮,張遜知樞密院事,始以溫仲舒、寇準同知院,同知之名自此始也。

    元豐官制行,廢使、副,存同知。

    紹興中,高宗以本兵之地,事權宜重,依祖宗故事置樞密使,而知院、同知院亦仍舊,由是并除。

     ○簽書樞密院同簽書院事 宋太平興國四年,石熙載以樞密直學士簽書院事,簽書之名自此始也。

    八年,張齊賢、王沔并以右谏議大夫簽書樞密院事。

    端拱元年,以内客省使楊守一為宣徽北院使、簽書密院事。

    景德三年,韓崇訓檢校太傅,馬知節為檢校太保,并簽樞密院事。

    天僖四年,以華州觀察使曹玮為宣徽北院使、鎮國軍留後、簽書樞密院事,簽書兼藩鎮自此始也。

    元豐官制行,使副、簽書悉罷。

    元祐初,複置簽書樞密院事。

    初除皆帶密直,及罷政,乃拜端明殿學士。

    靖康初,李回首拜延康殿學士、簽書,延康今為端明,自是遂為故事。

     樞密院舊無同簽書院事者,治平中,始以郭逵為之。

    簽書大抵以處資淺之人。

    若簽書一經親祠,方進同知及樞副。

    若武臣權預國政,隻除同簽書。

     容齋洪氏《随筆》曰:"樞密使、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簽書、同簽書之别,雖品秩有高下,然均稱為樞密。

    明道中,王沂公自故相召為檢校太師、樞密使,李文定公為集賢相,以書迎之於國門,稱曰'樞密太師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