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職官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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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中監(少監 丞 尚食 尚藥 尚衣 尚舍 尚乘 尚辇等局 奉禦 直長)
魏置殿中監官,晉、宋并同。
齊有内、外殿中監各八人,梁、陳因之,其資品極下。
後魏亦有殿中監。
北齊有殿中局,置監四人,屬門下省,掌駕前奉引。
隋改為殿内局,置監二人。
大業三年,分門下、太仆二司,取殿内監名以為殿内省,有監、少監、丞各一人。
掌諸供奉,領尚食、尚藥、尚衣(尚食即舊禦府)、尚舍(即舊殿中局)、尚乘(領左右六閑及諸閑)、尚辇等六局(《漢儀注》曰:"省中有五尚,即尚食、尚冠、尚衣、尚帳、尚席。
"或曰:"秦置六尚,謂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書,若今殿中之任。
")。
每局各置奉禦二人以總之,置直長以貳之,屬門下省。
唐改為殿中省,加置少監二人,丞亦二人,其官局職任一如隋置,為一司,不屬門下。
龍朔二年,改殿中省為中禦府,改監為中禦大監、少監,改丞為中禦大夫(改尚食為奉膳,尚藥為奉醫,尚衣為奉冕,尚舍為奉駞,尚乘為奉駕,尚辇為奉辇,凡奉禦皆改為大夫),鹹亨初複舊。
丞,隋置一人,唐加一人。
尚食局奉禦。
始秦置六尚,有尚食焉(如淳曰:"謂掌天子之物曰尚。
")。
後漢以後,并其職於太官、湯官。
北齊門下省又有尚食局,置典禦二人。
後周有内膳上士、中士,凡進食先嘗之。
隋分屬殿内,改典禦為奉禦,有二人,唐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膳大夫,鹹亨初複舊。
直長,隋置六人,唐因之,減置五人。
尚藥局奉禦,自梁、陳以後,皆太醫兼其職。
北齊門下省有典禦二人。
隋如北齊之制,後改為奉禦而屬殿内。
唐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醫大夫,鹹亨初複舊。
直長,隋置四人,唐因之。
尚衣局奉禦。
《周官》有司服中士,掌王之服,辨其名物。
戰國有尚衣、尚冠之職。
秦、漢有禦府令、丞,掌供禦服,而屬少府。
後漢又掌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
魏因之。
晉屬光祿勳,江東省。
宋大明中,改尚方曰左、右禦府,各置令、丞一人。
後廢帝初,省禦府,置中署,隸右尚方,其後又置。
初,宋氏用三品勳位,明帝改用二品,準南台禦史,掌金銀采帛,凡諸造作以供奉及妃主六宮。
梁、陳其職隸在尚方。
後魏有掌服郎。
北齊門下省統主衣局,都統、子統各二人。
後周有司服上士二人、中士二人。
隋分屬殿内省,其後又改為尚衣局,置奉禦二人。
唐因之。
龍朔三年改為奉冕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隋置八人,唐因之,減二人。
尚舍局奉禦。
《周禮》有掌舍,掌行所解止之處,帷幕幄帟之事。
漢少府屬官有守宮令、丞,掌宮殿陳設。
魏殿中監掌帳設監護之事。
晉、宋以下,其職并在殿中監。
隋炀帝置殿内監,改殿内局為尚舍局,置奉禦二人。
唐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駞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隋置八人,唐因之,而減二人。
尚乘局奉禦,自秦、漢以來,其職皆在太仆。
北齊太仆骅骝署有奉禦十人,管十二閑馬。
隋炀帝取之,置尚乘局署奉禦二人。
唐因之,增置奉禦四人。
龍朔二年,改為奉駕大夫,鹹亨元年複舊(尚乘奉禦掌六閑馬,一曰飛黃閑,二曰吉良閑,三曰龍媒閑,四曰騊駼閑,五曰駃騠,閑六曰天苑閑)。
開元中減二人,先是别置廄使,因隸焉,猶屬殿中(武太後萬歲通天二年,置仗内閑廄,令殿中丞袁懷哲檢校。
至聖曆二年,改為少監閑廄使,自後他官相循為之)。
直長,隋置十四人,唐減四人。
尚辇奉禦,《周官》小司徒中大夫,掌六畜車辇;又宗伯巾車下大夫,掌王後之五辂、辇車,組輓有翣羽蓋(古謂人牽為辇。
春秋宋萬以乘車辇其母,秦始皇乃去其輪而輿之,漢代遂為人君之乘)。
漢、魏、晉并太仆屬官,車府令掌之。
東晉省太仆,遂隸尚書駕部。
宋、齊、梁、陳車府,乘黃令、丞掌之。
後魏、北齊則乘黃、車府令兼掌之。
後周則司車辂主之。
隋又乘黃、車府令丞掌之。
炀帝置殿内省尚辇局,奉禦二人。
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奉辇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四人,隋置。
唐因之。
宋制,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
舊有六尚之局名,别而事存。
今尚食歸禦廚,尚藥歸醫官院,尚衣歸尚衣庫,尚舍歸儀銮司,尚乘歸骐骥院,内鞍辔庫、尚辇歸辇院,皆不領於本省。
元豐正官制,置監、少監、丞各一人。
監掌供奉天子五食、醫藥、服禦幄帟、輿辇、舍次之政令,少監為之貳。
凡總六局,曰尚食,掌膳羞之事;曰尚藥,掌和劑診候之事;曰尚醞,掌酒醴之事;曰尚衣,掌衣服冠冕之事;曰尚舍,掌次舍幄帟之事;曰尚辇,掌乘輿之事(六尚各有典禦二人,奉帥六人或四人,監門二人或一人。
又尚食有膳工,尚藥有醫師,尚醞有酒工,尚衣有衣徒,尚舍有幕士,尚辇有正供等官,皆分隸其局)。
又置提舉六尚局及管幹官一員。
舊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
雖有六尚局名,别而事存。
凡官随局而移,不領於本省。
所掌唯郊祀,元日、冬至天子禦殿,及禘祫後廟、神主赴太廟,供其傘扇;而殿中監視秘書監,為寄祿官而已。
元豐中,神宗欲複建此官,而度禁中未有其地,但诏禦辇院不隸省、寺,令專達焉。
初,權太府卿林顔因按内藏庫,見乘輿服禦親行百物中,乃乞複殿中省六尚,以嚴奉至尊。
於是徽宗乃出先朝所度《殿中省圖》,命三省行之,而其法皆左正言姚祐所裁定,歲崇甯二年也。
三年,蔡京上修成《殿中省六尚局供奉庫務敕令格式》、《看詳》,凡六十卷,仍冠以"崇甯"為名。
政和元年,殿中省尚伸上編定《六尚供奉式》。
靖康元年,诏六尚局并依祖宗法。
又诏:"六尚局既罷,格内歲貢品物萬數,尚為民害,非祖宗舊制,其并除之。
" ○少府監(少監 丞 主簿 中尚左尚右尚 織染 掌冶等署 暴室等丞)
少府,秦官。
漢因之,是為九卿。
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供養(應劭曰:"山海池澤之稅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别為藏。
少者,小也,故稱少府。
"顔師古曰:"大司農供軍國之用,少府以養天子也。
"天子曰少府,諸侯曰私府。
漢時官有司府長,掌禁錢。
後光武改屬司農也。
王莽曰共工)。
後漢少府卿一人,掌中服禦之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
朝賀則給璧。
(後漢東平王蒼為骠騎,正月朔朝,蒼當入賀。
故事,少府給璧。
時陰就為少府,貴傲不奉法,漏将盡而求璧不得。
蒼掾朱晖遙見少府主簿持璧,乃往绐曰:"試請睹之。
"既得而馳奉之,就複以他璧朝。
給,徒改反)。
凡中書谒者、尚書令仆、侍中、中常侍、黃門、禦史中丞以下皆屬焉。
晉制,銀章青绶,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绛朝服,佩水蒼玉。
哀帝末,省并丹陽尹,孝武複置。
宋少府領左右尚方、禦府、東冶、南冶、平準等令丞。
齊又加領左、右銀鍜署。
梁少府為夏卿,位視尚書左、右丞。
陳因之。
後魏少府謂之六卿(以少府、宗正、太仆、廷尉、司農、鴻胪為六卿),至孝文太和中,易制官品,遂改少府為太府。
北齊無少府,其尚方等署皆隸太府。
至隋炀帝大業五年,又分太府為少府監,置監及少監,複領尚方、織染等署,後又改監、少監并為令。
唐武德初置軍器監,廢少府監。
貞觀元年五月,分太府中尚方、織染坊、掌冶坊署,置少府監。
龍朔二年,改為内府監,鹹亨元年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尚方監,神龍元年複舊。
監一人(總判),少監二人(通判。
初少監一人,太極元年加一人),領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等五署(開元十年五月,於北都置軍器監,至二十六年五月廢)。
丞,漢有六人,後漢省五而有一丞,其後曆代皆一人(《山公啟事》曰:"中郎衛昱往為少府丞,具有損益。
")。
唐置四人。
主簿,晉置二人,自後曆代一人,唐有二人。
中尚署,《周官》為玉府。
秦置尚方令,漢因之。
後漢掌上手工作,禦刀劍、玩好器物及寶玉作器(宦者蔡倫為尚方令,監作秘劍及諸器械,莫不精工堅密,為後代法)。
兩漢又有考工令,主作兵器,其職稍同(考工令作兵器,兵器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主織采諸雜工。
初屬少府,中屬主爵,光武時屬太仆)。
漢末,分尚方為中、左、右三尚,魏、晉因之。
自過江,唯置一尚方,哀帝以隸丹陽尹。
宋武帝踐祚,以相府作部配台,謂之左尚方,而本署謂之右尚方,并掌造軍器。
又以相府細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隸門下。
孝武大明中,改曰禦府(禦府,二漢已有之,典官婢作藝衣服補浣之事。
魏、晉猶置其職,江左乃省焉)。
後廢帝初,省禦府,置中署,隸右尚方。
則漢之考工令如宋之尚方令,尚方令如宋中署矣。
齊署左、右尚方令各一人。
梁有中、左、右尚方。
北齊亦有三尚方,隸太府。
隋炀帝分隸少府。
唐省"方"字,有中、左、右三尚署,令、丞各一人(中署掌宮内營造雜作,左署掌車辇、傘扇、膠漆、畫镂等作,右署掌皮毛膠墨雜作、席薦等事。
開元以後,别置中尚使以監之)。
織染署令一人。
《周禮 天官》典絲,掌受文織采組焉,染人掌染線帛。
秦置平準令。
(韋昭《辨釋名》曰:"平
齊有内、外殿中監各八人,梁、陳因之,其資品極下。
後魏亦有殿中監。
北齊有殿中局,置監四人,屬門下省,掌駕前奉引。
隋改為殿内局,置監二人。
大業三年,分門下、太仆二司,取殿内監名以為殿内省,有監、少監、丞各一人。
掌諸供奉,領尚食、尚藥、尚衣
"或曰:"秦置六尚,謂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書,若今殿中之任。
")。
每局各置奉禦二人以總之,置直長以貳之,屬門下省。
唐改為殿中省,加置少監二人,丞亦二人,其官局職任一如隋置,為一司,不屬門下。
龍朔二年,改殿中省為中禦府,改監為中禦大監、少監,改丞為中禦大夫
丞,隋置一人,唐加一人。
尚食局奉禦。
始秦置六尚,有尚食焉
")。
後漢以後,并其職於太官、湯官。
北齊門下省又有尚食局,置典禦二人。
後周有内膳上士、中士,凡進食先嘗之。
隋分屬殿内,改典禦為奉禦,有二人,唐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膳大夫,鹹亨初複舊。
直長,隋置六人,唐因之,減置五人。
尚藥局奉禦,自梁、陳以後,皆太醫兼其職。
北齊門下省有典禦二人。
隋如北齊之制,後改為奉禦而屬殿内。
唐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醫大夫,鹹亨初複舊。
直長,隋置四人,唐因之。
尚衣局奉禦。
《周官》有司服中士,掌王之服,辨其名物。
戰國有尚衣、尚冠之職。
秦、漢有禦府令、丞,掌供禦服,而屬少府。
後漢又掌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
魏因之。
晉屬光祿勳,江東省。
宋大明中,改尚方曰左、右禦府,各置令、丞一人。
後廢帝初,省禦府,置中署,隸右尚方,其後又置。
初,宋氏用三品勳位,明帝改用二品,準南台禦史,掌金銀采帛,凡諸造作以供奉及妃主六宮。
梁、陳其職隸在尚方。
後魏有掌服郎。
北齊門下省統主衣局,都統、子統各二人。
後周有司服上士二人、中士二人。
隋分屬殿内省,其後又改為尚衣局,置奉禦二人。
唐因之。
龍朔三年改為奉冕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隋置八人,唐因之,減二人。
尚舍局奉禦。
《周禮》有掌舍,掌行所解止之處,帷幕幄帟之事。
漢少府屬官有守宮令、丞,掌宮殿陳設。
魏殿中監掌帳設監護之事。
晉、宋以下,其職并在殿中監。
隋炀帝置殿内監,改殿内局為尚舍局,置奉禦二人。
唐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駞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隋置八人,唐因之,而減二人。
尚乘局奉禦,自秦、漢以來,其職皆在太仆。
北齊太仆骅骝署有奉禦十人,管十二閑馬。
隋炀帝取之,置尚乘局署奉禦二人。
唐因之,增置奉禦四人。
龍朔二年,改為奉駕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開元中減二人,先是别置廄使,因隸焉,猶屬殿中
至聖曆二年,改為少監閑廄使,自後他官相循為之)。
直長,隋置十四人,唐減四人。
尚辇奉禦,《周官》小司徒中大夫,掌六畜車辇;又宗伯巾車下大夫,掌王後之五辂、辇車,組輓有翣羽蓋
春秋宋萬以乘車辇其母,秦始皇乃去其輪而輿之,漢代遂為人君之乘)。
漢、魏、晉并太仆屬官,車府令掌之。
東晉省太仆,遂隸尚書駕部。
宋、齊、梁、陳車府,乘黃令、丞掌之。
後魏、北齊則乘黃、車府令兼掌之。
後周則司車辂主之。
隋又乘黃、車府令丞掌之。
炀帝置殿内省尚辇局,奉禦二人。
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奉辇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四人,隋置。
唐因之。
宋制,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
舊有六尚之局名,别而事存。
今尚食歸禦廚,尚藥歸醫官院,尚衣歸尚衣庫,尚舍歸儀銮司,尚乘歸骐骥院,内鞍辔庫、尚辇歸辇院,皆不領於本省。
元豐正官制,置監、少監、丞各一人。
監掌供奉天子五食、醫藥、服禦幄帟、輿辇、舍次之政令,少監為之貳。
凡總六局,曰尚食,掌膳羞之事;曰尚藥,掌和劑診候之事;曰尚醞,掌酒醴之事;曰尚衣,掌衣服冠冕之事;曰尚舍,掌次舍幄帟之事;曰尚辇,掌乘輿之事
又尚食有膳工,尚藥有醫師,尚醞有酒工,尚衣有衣徒,尚舍有幕士,尚辇有正供等官,皆分隸其局)。
又置提舉六尚局及管幹官一員。
舊殿中省判省事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
雖有六尚局名,别而事存。
凡官随局而移,不領於本省。
所掌唯郊祀,元日、冬至天子禦殿,及禘祫後廟、神主赴太廟,供其傘扇;而殿中監視秘書監,為寄祿官而已。
元豐中,神宗欲複建此官,而度禁中未有其地,但诏禦辇院不隸省、寺,令專達焉。
初,權太府卿林顔因按内藏庫,見乘輿服禦親行百物中,乃乞複殿中省六尚,以嚴奉至尊。
於是徽宗乃出先朝所度《殿中省圖》,命三省行之,而其法皆左正言姚祐所裁定,歲崇甯二年也。
三年,蔡京上修成《殿中省六尚局供奉庫務敕令格式》、《看詳》,凡六十卷,仍冠以"崇甯"為名。
政和元年,殿中省尚伸上編定《六尚供奉式》。
靖康元年,诏六尚局并依祖宗法。
又诏:"六尚局既罷,格内歲貢品物萬數,尚為民害,非祖宗舊制,其并除之。
" ○少府監
漢因之,是為九卿。
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供養
少者,小也,故稱少府。
"顔師古曰:"大司農供軍國之用,少府以養天子也。
"天子曰少府,諸侯曰私府。
漢時官有司府長,掌禁錢。
後光武改屬司農也。
王莽曰共工)。
後漢少府卿一人,掌中服禦之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
朝賀則給璧。
故事,少府給璧。
時陰就為少府,貴傲不奉法,漏将盡而求璧不得。
蒼掾朱晖遙見少府主簿持璧,乃往绐曰:"試請睹之。
"既得而馳奉之,就複以他璧朝。
給,徒改反)。
凡中書谒者、尚書令仆、侍中、中常侍、黃門、禦史中丞以下皆屬焉。
晉制,銀章青绶,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绛朝服,佩水蒼玉。
哀帝末,省并丹陽尹,孝武複置。
宋少府領左右尚方、禦府、東冶、南冶、平準等令丞。
齊又加領左、右銀鍜署。
梁少府為夏卿,位視尚書左、右丞。
陳因之。
後魏少府謂之六卿
北齊無少府,其尚方等署皆隸太府。
至隋炀帝大業五年,又分太府為少府監,置監及少監,複領尚方、織染等署,後又改監、少監并為令。
唐武德初置軍器監,廢少府監。
貞觀元年五月,分太府中尚方、織染坊、掌冶坊署,置少府監。
龍朔二年,改為内府監,鹹亨元年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尚方監,神龍元年複舊。
監一人
初少監一人,太極元年加一人),領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等五署
丞,漢有六人,後漢省五而有一丞,其後曆代皆一人
")。
唐置四人。
主簿,晉置二人,自後曆代一人,唐有二人。
中尚署,《周官》為玉府。
秦置尚方令,漢因之。
後漢掌上手工作,禦刀劍、玩好器物及寶玉作器
兩漢又有考工令,主作兵器,其職稍同
初屬少府,中屬主爵,光武時屬太仆)。
漢末,分尚方為中、左、右三尚,魏、晉因之。
自過江,唯置一尚方,哀帝以隸丹陽尹。
宋武帝踐祚,以相府作部配台,謂之左尚方,而本署謂之右尚方,并掌造軍器。
又以相府細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隸門下。
孝武大明中,改曰禦府
魏、晉猶置其職,江左乃省焉)。
後廢帝初,省禦府,置中署,隸右尚方。
則漢之考工令如宋之尚方令,尚方令如宋中署矣。
齊署左、右尚方令各一人。
梁有中、左、右尚方。
北齊亦有三尚方,隸太府。
隋炀帝分隸少府。
唐省"方"字,有中、左、右三尚署,令、丞各一人
開元以後,别置中尚使以監之)。
織染署令一人。
《周禮 天官》典絲,掌受文織采組焉,染人掌染線帛。
秦置平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