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一
關燈
小
中
大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一十五人、天青(土商)袍襯、共八十一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一十五人、天青袍襯、共八十一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一十八人、天青袍絹襯、共九十套。
冠、帶、靴、襪、全 方澤典儀執事三十六人、青紗祭服三十六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九人、玄色紗袍絹襯、共八十一套。
冠、帶、靴、襪、全 朝日典儀執事九人、素羅祭服九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
冠、帶、鞋、襪、全 夕月典儀執事一十三人、青羅祭服一十三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
冠、帶、鞋、襪、全 社稷典儀執事一十二人、青羅祭服一十二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
天丁帶、冠、鞋、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
冠、帶、鞋、襪、全 太廟祫祭典儀執事七十九人、青羅祭服七十九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五祀執事一十三人、青絹祭服一十三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太廟四孟時享、並司門等祀、典儀六十六人、青羅祭服六十六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
冠、帶、鞋、襪、全 帝王廟典儀執事四十五人、青羅祭服四十五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八套。
冠、帶、鞋、襪、全 先師廟典儀執事六十一人、青絹祭服六十一套。
冠、帶、全 舞生、文、三十八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一套。
冠、帶、鞋、襪、全 樂生、四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九套。
冠、帶、鞋、襪、全 太歲壇典儀執事一十八人、青絹祭服一十八套。
冠、帶、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絹袍襯、共七十八套。
冠、帶、鞋、襪、全 歷代帝王陵寢、每三年一次、遣道士緻祭、給賜淨衣二十四套。
每套二件【藍夏布氅衣、青夏布□領。
嘉靖三十四年、減□一套】 凡陪祀官祭服。
嘉靖三十三年題造、各壇廟陪祀官員、紗羅祭服九十一套 ○萬曆三年、令造給七十二衛陪祀武官、紗羅祭服共三百套 器用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供用器物、及祭祀器皿、並在京各衙門合用一應什物、行下該局、如法成造。
若金、銀、銅、鐵等器、隸寶源局。
皮革、隸皮作局。
竹木、隸營繕所。
疋帛、隸文思院。
皆須度量所料物色委官覆實相同、不許多支妄費 ○永樂中、設器皿廠、工部添設郎中一員、【後改註選主事】 專管廠內十二作、曰戧金、油漆、木、竹、銅、錫、捲胎、蒸籠、桶鏇、祭器、鐵索。
每年光祿寺坐出該用器皿數目、題送工部奏準、劄付本廠、修造完備、該寺差人領用 凡祭祀器皿。
洪武元年、令太廟器皿、易以金造。
乘輿服禦諸物、應用金者、以銅代之 ○二年定、祭器皆用瓷 ○十七年、製祔祔廟冊寶、以檀香為之。
冊文填以金 ○正德元年、令修造 孝陵祭器、行南京工部、轉行各衙門備辦 ○嘉靖七年、添造 文廟秋祭冰盤一百八十九件、皆硃表錫裏 ○九年、定 四郊各陵瓷器。
圜丘青色。
方丘黃色。
日壇赤色。
月壇白色。
行江西饒州府如式燒解。
計各壇陳設、太羹碗一。
和羹碗二。
毛血盤三。
著尊一。
犧尊一。
山罍一。
代簠簋籩豆瓷盤二十八。
飲福瓷爵一。
酒鍾四十。
附餘各一 ○十七年、饒州府解到燒完 長陵等陵白瓷盤爵共一千五百幹件、附餘一百五十件、行太常寺收貯 ○四十三年議準、修造各壇祭器、責令器皿廠鋪戶買辦。
完日、一體出給實收、免行一一具題 凡供用器物。
光祿寺年例器皿、一年一題、行器皿廠修理成造 ○成化十二年奏準、歲造一萬件。
工部七千件。
南京工部三千件 ○弘治二年奏準、增添歲造一萬二千件。
工部八千四百件。
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 ○嘉靖二十四年、添造七千一百五十件 ○二十五年令、歲造三萬二千三百件。
工部二萬八千七百件。
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
其二十四年新添之數減去 ○二十六年、令工部增造新添之數。
南京工部仍舊。
共歲造三萬九千四百五十件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一十五人、天青袍襯、共八十一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一十八人、天青袍絹襯、共九十套。
冠、帶、靴、襪、全 方澤典儀執事三十六人、青紗祭服三十六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九人、玄色紗袍絹襯、共八十一套。
冠、帶、靴、襪、全 朝日典儀執事九人、素羅祭服九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
冠、帶、鞋、襪、全 夕月典儀執事一十三人、青羅祭服一十三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
冠、帶、鞋、襪、全 社稷典儀執事一十二人、青羅祭服一十二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
天丁帶、冠、鞋、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
冠、帶、鞋、襪、全 太廟祫祭典儀執事七十九人、青羅祭服七十九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五祀執事一十三人、青絹祭服一十三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太廟四孟時享、並司門等祀、典儀六十六人、青羅祭服六十六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
冠、帶、鞋、襪、全 帝王廟典儀執事四十五人、青羅祭服四十五套。
冠、帶、玎璫、笏闆、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八套。
冠、帶、鞋、襪、全 先師廟典儀執事六十一人、青絹祭服六十一套。
冠、帶、全 舞生、文、三十八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一套。
冠、帶、鞋、襪、全 樂生、四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九套。
冠、帶、鞋、襪、全 太歲壇典儀執事一十八人、青絹祭服一十八套。
冠、帶、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
冠、帶、鞋、襪、全。
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
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絹袍襯、共七十八套。
冠、帶、鞋、襪、全 歷代帝王陵寢、每三年一次、遣道士緻祭、給賜淨衣二十四套。
每套二件【藍夏布氅衣、青夏布□領。
嘉靖三十四年、減□一套】 凡陪祀官祭服。
嘉靖三十三年題造、各壇廟陪祀官員、紗羅祭服九十一套 ○萬曆三年、令造給七十二衛陪祀武官、紗羅祭服共三百套 器用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供用器物、及祭祀器皿、並在京各衙門合用一應什物、行下該局、如法成造。
若金、銀、銅、鐵等器、隸寶源局。
皮革、隸皮作局。
竹木、隸營繕所。
疋帛、隸文思院。
皆須度量所料物色委官覆實相同、不許多支妄費 ○永樂中、設器皿廠、工部添設郎中一員、【後改註選主事】 專管廠內十二作、曰戧金、油漆、木、竹、銅、錫、捲胎、蒸籠、桶鏇、祭器、鐵索。
每年光祿寺坐出該用器皿數目、題送工部奏準、劄付本廠、修造完備、該寺差人領用 凡祭祀器皿。
洪武元年、令太廟器皿、易以金造。
乘輿服禦諸物、應用金者、以銅代之 ○二年定、祭器皆用瓷 ○十七年、製祔祔廟冊寶、以檀香為之。
冊文填以金 ○正德元年、令修造 孝陵祭器、行南京工部、轉行各衙門備辦 ○嘉靖七年、添造 文廟秋祭冰盤一百八十九件、皆硃表錫裏 ○九年、定 四郊各陵瓷器。
圜丘青色。
方丘黃色。
日壇赤色。
月壇白色。
行江西饒州府如式燒解。
計各壇陳設、太羹碗一。
和羹碗二。
毛血盤三。
著尊一。
犧尊一。
山罍一。
代簠簋籩豆瓷盤二十八。
飲福瓷爵一。
酒鍾四十。
附餘各一 ○十七年、饒州府解到燒完 長陵等陵白瓷盤爵共一千五百幹件、附餘一百五十件、行太常寺收貯 ○四十三年議準、修造各壇祭器、責令器皿廠鋪戶買辦。
完日、一體出給實收、免行一一具題 凡供用器物。
光祿寺年例器皿、一年一題、行器皿廠修理成造 ○成化十二年奏準、歲造一萬件。
工部七千件。
南京工部三千件 ○弘治二年奏準、增添歲造一萬二千件。
工部八千四百件。
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 ○嘉靖二十四年、添造七千一百五十件 ○二十五年令、歲造三萬二千三百件。
工部二萬八千七百件。
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
其二十四年新添之數減去 ○二十六年、令工部增造新添之數。
南京工部仍舊。
共歲造三萬九千四百五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