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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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 舉麾、協律郎一員 樂舞生七十二人 【嘉靖九年、改用四十八人】 文舞生六十六人 【內引舞二人、嘉靖九年、改用六佾、凡三十八人】 執事三十三人 典儀一人  通贊一人 罍洗三人  對引一人 正壇、捧帛一人 執爵一人 司尊一人 四配、捧帛四人 執爵四人 十哲二壇、贊引二人 捧帛二人   執爵二人 司尊二人 兩廡與十哲同、共用八人 燒香共三人 凡樂舞生執事人等、歲用米麥等物。

    俱從戶部撥送本觀收貯。

    嘉靖九年奏準、每歲木柴。

    每名折支銀六錢九分四釐、于節慎庫關領○十四年奏準、每歲麥豆芝麻、每名共折銀一兩二錢六分、于太倉關領○二十二年議準、神樂觀官生歲支糧米。

    今後置立循環文簿、分別舊管新收、開除實在數目。

    責令該年掌書、每季終赴部倒換。

    其樂舞生遇有添設、具申明白、方許關支。

    事故等項、截日住支。

    每年解到糧米。

    同戶部委官收放。

    正數放盡、積餘糧米、申報交盤、作正支銷。

    其正額碾米牛三隻、膳夫三十名、俱革。

    牛隻草料、住派。

    膳夫、行順天府住編 凡樂舞生。

    每名月給口糧米三鬥三升。

    正旦中元冬至三節、每名給與節米五升。

     山陵供祀、每陵、每名給與行糧米三升。

    每墳、每名給與行糧米二升。

     文廟祭祀、每名給與行糧米一升。

    舊額歲支糙粳米二千六百石、今四千七百八十一石三鬥二升【本色】 每名、歲支小麥一石一鬥一升三合、黃豆二鬥九升九合四勺、芝麻五升七合三勺七抄。

    共歲支小麥一千三百八石四鬥一升八合六勺、黃豆三百四十六石一鬥二升七合二勺、芝麻六十五石四鬥二升一合二勺。

     【初支本色】嘉靖間、戶部題準折價、小麥折銀九錢六分一釐三毫五絲、黃豆折銀二錢三分九釐五毫二絲、芝麻折銀五分七釐三毫七絲、許每名歲支三項、共折銀 一兩二錢五分八釐【小麥每石折銀八錢五分、黃豆每石折銀八錢、芝麻每石折銀一兩】 每名歲支食鹽五斤八兩有零、共支食鹽六千五百二斤八兩【本色】 每名歲支木柴四百六十四斤。

    【初支本色】嘉靖間、工部題準折價、每斤折銀一釐五毫 每名歲給賞賜。

    生絹一疋、綿布三疋、苧布三疋、白綿八兩。

    【初支本色】 嘉靖九年、戶部題準、照文武官絹布事例、準折價。

    生絹一疋、折銀七錢。

    綿布、每疋折銀三錢。

    苧布、每疋折銀二錢。

    白綿八兩、折銀二錢五分。

    計每名歲支四項、共折銀二兩四錢五分 凡樂舞生所用樂器、俱從工部成造。

    遇有損壞、隨時修理。

    惟笙簧、每年工部預期差撥笙匠、赴觀逐一展視修理 南京神樂觀 凡每年本觀樂舞生三百五十名。

    該用綿布一千五十疋、絹三百五十疋、綿一百七十五斤、關太常寺、奏行南京戶部、轉行甲字等庫關支。

    鹽三千斤、柴一十五萬五千四百斤、南京戶部工部關支。

    秋糧米二千石、小麥六百石、黃豆一百六十石、芝麻三十石、碾米牛用稻草一千五百包、直隸常州等府武進等縣送納。

    嘉靖九年題準、革去樂舞生五十名。

    存留三百名。

    每名月支米三鬥。

    官二員、每員月支米一石五鬥。

    共該支米一千一百一十六石。

    各陵寢時祭、每歲共支行糧米九石八鬥三升。

     歷代帝王廟一祭、每名支行糧米一升、共米二石八鬥四升【後帝王廟罷祭、行糧不支】 文廟二祭、每名支行糧米一升、共米三石五鬥六升。

    正旦中元清明三節、每名一鬥五升、共米四十五石。

    通計米一千一百七十七石。

    每遇閏月加米九十三石。

    歲支小麥三百八石。

    黃豆一百三十七石。

    芝麻二十六石。

    食鹽二千六百斤。

    柴一十二萬三千斤。

    絹三百疋。

    綿布九百疋。

    苧布九百疋。

    白綿一百五十斤。

    其碾米牛、自買稻草凡本觀原額膳夫三十名。

    俱應天府屬縣點充、嘉靖九年奏準、革十名 武職衙門 五軍都督府 南京五軍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