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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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改總督為提督。
嘉靖四十五年、以廣東有警、命總督止兼巡撫廣西、駐肇慶。
而於廣東另設巡撫、駐惠州。
隆慶三年、添設廣西巡撫。
除兼職。
四年、復革廣東巡撫。
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
其廣西新設巡撫、與兩廣總兵參遊守備、並三司等官、俱聽節制。
萬曆二年、以惠潮有寇、暫移提督駐潮州。
事平、復歸肇慶。
三年、仍改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尚書、往江南治水患、兼理農務。
十九年、敕尚書巡撫畿甸。
然未有專設。
宣德五年、命侍郎總督稅糧、兼巡撫應天等府、始有專職。
至景泰四年、定遣都禦史。
嘉靖三十三年、以倭警、令應天巡撫都禦史、提督軍務。
當風汛時、駐劄蘇州。
嚴督防守 提督軍務、巡撫浙江等處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尚書治兩浙農事。
以後或巡視。
或督鹺。
有事則遣、無定設。
至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 命都禦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
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視。
二十八年、停遣。
三十一年、復遣僉都提督軍務、巡視浙江、兼管福興泉漳地方。
三十三年、倭夷入犯杭州、特命尚書提督浙江福建南直隸軍務。
又專設都禦史提督軍務、巡撫浙江、兼福興泉漳地方。
其提督三省者、改總督、至兼節制江西。
後罷。
至四十一年、止設提督軍務、巡撫浙江都禦史 提督軍務、兼巡撫福建地方一員。
永樂間、遣侍郎巡視。
以後或鎮守。
或督軍、以事間遣。
至嘉靖二十六年、始 命都禦史巡撫浙江、兼管福興建寧漳泉等處。
三十五年、以閩浙道遠、專設提督軍務、兼巡視福興泉漳福寧海道都禦史。
仍聽總督節制。
後改巡撫福建地方、統轄全省。
四十年、總督亦罷。
其南贛軍門所轄汀州一府、仍兩屬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
永樂十九年、敕工部侍郎巡視。
以後間遣鎮守巡撫。
成化以後、始定為巡撫。
然或時革。
嘉靖六年、始定設。
四十年、定今銜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閩廣湖湘之間多盜、始設巡撫。
所轄、則江西之南安、贛州、建昌、福建之汀州、廣東之潮州、南雄、湖廣之郴州、四省三司、皆聽節制。
駐劄贛州。
尋增隸韶州、漳州。
除建昌。
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
嘉靖八年、以吉安之萬安、龍泉、泰和、永豐、永寧、撫州之樂安、增轄。
四十五年、福建廣東、並設巡撫。
以惠、潮、漳州三府、還隸本處、定今名。
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並郴州地方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三年、命都禦史鎮守。
以後或以侍郎、大理卿、出撫。
至景泰元年、定設都禦史、巡撫湖廣地方、兼贊理軍務。
萬曆八年、改贊理為提督。
十二年、復為贊理 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一員。
成化十二年、以鄖襄流民、遣都禦史安撫。
因奏立鄖陽行都司、並府衛。
割陝西之漢中、商州、河南之南陽、唐、鄧、四川之夔瞿、湖廣之荊、襄、安、沔。
設都禦史、提督撫治之。
至萬曆二年、以本鎮所轄四省、撫治事權不專。
添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職銜。
九年、裁革。
命湖廣巡撫兼理。
十一年、復設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兼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遣侍郎巡撫山西河南。
正統十四年、命都禦史巡撫河南湖廣。
至景泰元年、始專設河南巡撫。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五年、遣大理少卿、巡撫山東地方。
十三年、始定設都禦史。
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一員。
永樂十九年、命侍郎等官、巡行畿甸。
正統十四年、命都禦史、提督軍務、總督糧儲、兼巡撫順天永平二府、紫荊倒馬二關。
然未有專設。
成化二年、始設都禦史、贊理軍務、巡撫順永二府。
後兼撫河間真保定、凡五府。
七年、兼理八府。
八年、以畿輔地廣。
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
其東、為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巡撫順永二府都禦史。
以居庸等關隸之。
駐遵化。
遂定設。
嘉靖二十九年、增設通州昌平易州三都禦史。
旋議革。
惟薊州仍舊。
萬曆九年、革。
十一年、復設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一員。
正統十年、命侍郎巡撫保定等處。
未有專設。
成化八年、始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
遂專設都禦史、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
提督倒馬、紫荊、龍泉等關。
駐真定。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遣都禦史巡撫。
遂為定制。
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命都禦史出巡塞北。
凡兵糧邊備、並聽釐正。
巡撫之設自此始。
然或兼理大同、不專一鎮。
至成化十四年、始定設。
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永樂六年、命都禦史出鎮大同。
旋罷。
正統元年、始與宣府共設巡撫、至景泰三年、大同始專設。
後復兼理。
至成化十年、復專設。
加贊理軍務提督鴈門等關、兼巡撫山西地方一員。
宣德五年、命兵部侍郎、巡撫河南山西。
至正統十三年、始 命都禦史、專撫山西、鎮守鴈門。
天順成化間、暫革。
尋復置。
嘉靖間、給旗牌四面副。
隆慶三年、令秋冬暫駐寧武關、就近調度。
定為巡撫山西、提督鴈門等關都禦史 巡撫延綏等處、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遣都禦史出鎮、而無專設。
景泰元年、以都禦史參贊軍務。
遂為定制。
成化九年、徙鎮榆林。
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寧夏地方、贊理提督
嘉靖四十五年、以廣東有警、命總督止兼巡撫廣西、駐肇慶。
而於廣東另設巡撫、駐惠州。
隆慶三年、添設廣西巡撫。
除兼職。
四年、復革廣東巡撫。
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
其廣西新設巡撫、與兩廣總兵參遊守備、並三司等官、俱聽節制。
萬曆二年、以惠潮有寇、暫移提督駐潮州。
事平、復歸肇慶。
三年、仍改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尚書、往江南治水患、兼理農務。
十九年、敕尚書巡撫畿甸。
然未有專設。
宣德五年、命侍郎總督稅糧、兼巡撫應天等府、始有專職。
至景泰四年、定遣都禦史。
嘉靖三十三年、以倭警、令應天巡撫都禦史、提督軍務。
當風汛時、駐劄蘇州。
嚴督防守 提督軍務、巡撫浙江等處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尚書治兩浙農事。
以後或巡視。
或督鹺。
有事則遣、無定設。
至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 命都禦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
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視。
二十八年、停遣。
三十一年、復遣僉都提督軍務、巡視浙江、兼管福興泉漳地方。
三十三年、倭夷入犯杭州、特命尚書提督浙江福建南直隸軍務。
又專設都禦史提督軍務、巡撫浙江、兼福興泉漳地方。
其提督三省者、改總督、至兼節制江西。
後罷。
至四十一年、止設提督軍務、巡撫浙江都禦史 提督軍務、兼巡撫福建地方一員。
永樂間、遣侍郎巡視。
以後或鎮守。
或督軍、以事間遣。
至嘉靖二十六年、始 命都禦史巡撫浙江、兼管福興建寧漳泉等處。
三十五年、以閩浙道遠、專設提督軍務、兼巡視福興泉漳福寧海道都禦史。
仍聽總督節制。
後改巡撫福建地方、統轄全省。
四十年、總督亦罷。
其南贛軍門所轄汀州一府、仍兩屬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
永樂十九年、敕工部侍郎巡視。
以後間遣鎮守巡撫。
成化以後、始定為巡撫。
然或時革。
嘉靖六年、始定設。
四十年、定今銜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閩廣湖湘之間多盜、始設巡撫。
所轄、則江西之南安、贛州、建昌、福建之汀州、廣東之潮州、南雄、湖廣之郴州、四省三司、皆聽節制。
駐劄贛州。
尋增隸韶州、漳州。
除建昌。
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
嘉靖八年、以吉安之萬安、龍泉、泰和、永豐、永寧、撫州之樂安、增轄。
四十五年、福建廣東、並設巡撫。
以惠、潮、漳州三府、還隸本處、定今名。
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並郴州地方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三年、命都禦史鎮守。
以後或以侍郎、大理卿、出撫。
至景泰元年、定設都禦史、巡撫湖廣地方、兼贊理軍務。
萬曆八年、改贊理為提督。
十二年、復為贊理 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一員。
成化十二年、以鄖襄流民、遣都禦史安撫。
因奏立鄖陽行都司、並府衛。
割陝西之漢中、商州、河南之南陽、唐、鄧、四川之夔瞿、湖廣之荊、襄、安、沔。
設都禦史、提督撫治之。
至萬曆二年、以本鎮所轄四省、撫治事權不專。
添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職銜。
九年、裁革。
命湖廣巡撫兼理。
十一年、復設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兼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遣侍郎巡撫山西河南。
正統十四年、命都禦史巡撫河南湖廣。
至景泰元年、始專設河南巡撫。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五年、遣大理少卿、巡撫山東地方。
十三年、始定設都禦史。
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一員。
永樂十九年、命侍郎等官、巡行畿甸。
正統十四年、命都禦史、提督軍務、總督糧儲、兼巡撫順天永平二府、紫荊倒馬二關。
然未有專設。
成化二年、始設都禦史、贊理軍務、巡撫順永二府。
後兼撫河間真保定、凡五府。
七年、兼理八府。
八年、以畿輔地廣。
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
其東、為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巡撫順永二府都禦史。
以居庸等關隸之。
駐遵化。
遂定設。
嘉靖二十九年、增設通州昌平易州三都禦史。
旋議革。
惟薊州仍舊。
萬曆九年、革。
十一年、復設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一員。
正統十年、命侍郎巡撫保定等處。
未有專設。
成化八年、始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
遂專設都禦史、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
提督倒馬、紫荊、龍泉等關。
駐真定。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遣都禦史巡撫。
遂為定制。
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命都禦史出巡塞北。
凡兵糧邊備、並聽釐正。
巡撫之設自此始。
然或兼理大同、不專一鎮。
至成化十四年、始定設。
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永樂六年、命都禦史出鎮大同。
旋罷。
正統元年、始與宣府共設巡撫、至景泰三年、大同始專設。
後復兼理。
至成化十年、復專設。
加贊理軍務提督鴈門等關、兼巡撫山西地方一員。
宣德五年、命兵部侍郎、巡撫河南山西。
至正統十三年、始 命都禦史、專撫山西、鎮守鴈門。
天順成化間、暫革。
尋復置。
嘉靖間、給旗牌四面副。
隆慶三年、令秋冬暫駐寧武關、就近調度。
定為巡撫山西、提督鴈門等關都禦史 巡撫延綏等處、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遣都禦史出鎮、而無專設。
景泰元年、以都禦史參贊軍務。
遂為定制。
成化九年、徙鎮榆林。
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寧夏地方、贊理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