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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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證卒然仆倒,昏迷不醒,痰涎壅塞,咽喉作聲。
或口眼斜,四肢癱瘓,或半身不遂,或口噤舌強,喑不能言。
(卒倒者中髒,重證。
不倒者中血脈等,輕證。
詳下。
)風有外風,有内風。
内風者,即人身中之氣也。
(《經》曰:人身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又氣有餘便是火,火氣之标疾如風也。
又肝屬風。
)外風由于外感,内風由于内傷,此證有純是内傷者,有内傷兼外風者,從無純隻外風者。
若單隻感冒外風,不過為頭疼發熱,自汗等輕證。
如仲景《傷寒論》所雲而已。
烏有昏迷卒倒,瀕于死亡,如前所舉諸重證哉?(前項重證,皆由内傷虧敗而然。
風若非寒,縱極狂暴,無令人昏倒之事。
惟西北方寒風,令人凍僵仆倒則有之,然此即屬中寒,不名中風矣。
)按王安道謂卒暴僵仆等證,昔人以為外中于風,及劉河間、李東垣、朱丹溪出,所論始與昔人異。
河間主火,東垣主氣,丹溪主濕,(詳下。
)反以風為虛象。
蓋三子以相類中風之病,混同立論,緻使後人狐疑雲雲。
後人祖其說,鹹以古人所言者為真中風,三子所論者為類中風。
張景嶽又謂:三子所論,與外中風邪無涉,固不可以中風名之,并不可以類中風名之,直名之為非風可耳。
(瑤)按:三子所論,乃指内風立說,與外感之風對講,内風、外風皆可雲中,故予仍舊概以中風名之,使人知有内風之義,非故與王、張諸公立異也。
内傷兼外風證 《靈樞經》雲:虛邪(即外風)。
偏客于身半,(因其人半身血氣空虛,故風邪偏客之。
)其入深,内居營衛,營衛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
(偏,謂半身枯,枯,廢也。
真氣衰乃偏枯,其非一外感即偏枯,可知。
可見外感風寒,必無卒仆及偏廢等證,惟内傷而後有。
)身偏不用(不能運動也)。
而痛,(血氣為邪滞故痛。
)言不變,志不亂,(邪未入髒腑,神明不亂也。
)病止在分(分肉)。
腠(腠理)之間,巨針取之。
(刺經絡以通其血脈。
)益其不足,損其有餘,乃可複也。
痱之為病也,(《經》謂:中風有四,一曰偏枯,如木之根本未甚枯,而一邊枝幹先萎也,即上證。
二曰風痱,即下證。
三曰風,謂奄然忽不知人也,即中髒證。
四曰風痹,謂痹證因風所成者也,詳痹門。
)身無痛者,(病在裡,故外不痛也。
)四肢不收,(如癱瘓是也。
癱者,坦也,筋脈弛縱,坦然不舉也。
瘓者,渙也,血氣散渙而無用也。
較偏枯止病半身者為甚矣。
)志亂不甚,其言微知,(其言尚可曉也。
)可治。
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
仲景謂:中風絡脈空虛,(經絡之血氣虛。
)賊邪不瀉,或左或右,邪氣反緩,(邪滞故緩也。
緩,遲滞弛縱之意。
)正氣即急。
(正被邪遣,故急迫也。
如左被邪氣凝滞,而寒則迫正氣于右而熱,故右之筋脈縮急也。
)正氣引邪,僻不遂。
(即口眼斜。
)邪在于絡(肌表浮絡,)肌膚不仁。
(麻木不知痛癢。
) 邪在于經,即重不勝。
(營分着邪,筋脈廢而不用,則轉動艱難,故重。
或兼濕氣也。
)邪入于腑,即不識人。
(中腑必歸胃,胃熱蒸液成痰,由胃之大絡入迷心竅,故不識人也。
)邪入于髒,舌不能言,口吐涎。
(中髒必歸心,舌者心之苗,心經痰滞,筋脈不靈,無以運舌,故舌強難言。
心火上蒸,舌下廉泉穴開,故吐涎也。
) 東垣則分:中血脈(蓋兼仲景中絡、中經言之。
)者,外有六經之形症;中腑者,内有便溺之阻隔;(二便不通。
)中髒者,痰涎昏冒卒倒,口不能言,不識人。
(東垣所謂中髒,蓋兼仲景中腑言之。
) 中血脈者,(偏枯歪斜,麻木者是。
)小續命湯加減,分六經證治之。
證見太陽,無汗惡寒,(此傷寒也,非中風也。
然風每兼寒,故通言之。
)本湯倍麻黃、防風、杏仁;(并針至陰、昆侖、舉跷。
) 有汗惡風,本湯倍桂枝、芍藥、杏仁。
(針風腑。
)證見陽明,無汗身熱,(亦是傷寒證。
)不惡寒,(傷寒惡寒,傳至陽明則不惡寒,而反惡熱)。
本湯加石膏、知母各二兩,甘草一兩;有汗身熱不惡風,本湯加葛根二兩,倍桂枝、黃芩。
(針陷谷,刺厲兌。
)證見太陰,無汗身涼,(傷寒在三陽經則身熱,傳至太陰則熱入于裡,身但微溫,今言涼者,蓋主直中言也。
) 本湯倍附子,加幹姜二兩,甘草三兩。
(針隐白。
)證見少陰,有汗無熱,(太陰不言有汗,少陰不言無汗,當是互文。
)本湯倍桂枝、附子、甘草。
(針太溪。
)若無此四證,而但見少陽、厥陰證者,或六經證混淆者,或支節攣痛,麻木不仁者,每本湯八兩,加羌活四兩,連翹六兩。
(其證見少陽者,灸絕骨;見厥陰者,刺大敦,以引其熱。
按小續命湯,乃麻黃、桂枝之變方,止可用于中血脈,然亦不可輕用,内熱熾者尤忌,慎之。
《金鑒》以口眼斜,肌膚麻木不仁為中絡,形
或口眼斜,四肢癱瘓,或半身不遂,或口噤舌強,喑不能言。
(卒倒者中髒,重證。
不倒者中血脈等,輕證。
詳下。
)風有外風,有内風。
内風者,即人身中之氣也。
(《經》曰:人身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又氣有餘便是火,火氣之标疾如風也。
又肝屬風。
)外風由于外感,内風由于内傷,此證有純是内傷者,有内傷兼外風者,從無純隻外風者。
若單隻感冒外風,不過為頭疼發熱,自汗等輕證。
如仲景《傷寒論》所雲而已。
烏有昏迷卒倒,瀕于死亡,如前所舉諸重證哉?(前項重證,皆由内傷虧敗而然。
風若非寒,縱極狂暴,無令人昏倒之事。
惟西北方寒風,令人凍僵仆倒則有之,然此即屬中寒,不名中風矣。
)按王安道謂卒暴僵仆等證,昔人以為外中于風,及劉河間、李東垣、朱丹溪出,所論始與昔人異。
河間主火,東垣主氣,丹溪主濕,(詳下。
)反以風為虛象。
蓋三子以相類中風之病,混同立論,緻使後人狐疑雲雲。
後人祖其說,鹹以古人所言者為真中風,三子所論者為類中風。
張景嶽又謂:三子所論,與外中風邪無涉,固不可以中風名之,并不可以類中風名之,直名之為非風可耳。
(瑤)按:三子所論,乃指内風立說,與外感之風對講,内風、外風皆可雲中,故予仍舊概以中風名之,使人知有内風之義,非故與王、張諸公立異也。
内傷兼外風證 《靈樞經》雲:虛邪(即外風)。
偏客于身半,(因其人半身血氣空虛,故風邪偏客之。
)其入深,内居營衛,營衛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
(偏,謂半身枯,枯,廢也。
真氣衰乃偏枯,其非一外感即偏枯,可知。
可見外感風寒,必無卒仆及偏廢等證,惟内傷而後有。
)身偏不用(不能運動也)。
而痛,(血氣為邪滞故痛。
)言不變,志不亂,(邪未入髒腑,神明不亂也。
)病止在分(分肉)。
腠(腠理)之間,巨針取之。
(刺經絡以通其血脈。
)益其不足,損其有餘,乃可複也。
痱之為病也,(《經》謂:中風有四,一曰偏枯,如木之根本未甚枯,而一邊枝幹先萎也,即上證。
二曰風痱,即下證。
三曰風,謂奄然忽不知人也,即中髒證。
四曰風痹,謂痹證因風所成者也,詳痹門。
)身無痛者,(病在裡,故外不痛也。
)四肢不收,(如癱瘓是也。
癱者,坦也,筋脈弛縱,坦然不舉也。
瘓者,渙也,血氣散渙而無用也。
較偏枯止病半身者為甚矣。
)志亂不甚,其言微知,(其言尚可曉也。
)可治。
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
仲景謂:中風絡脈空虛,(經絡之血氣虛。
)賊邪不瀉,或左或右,邪氣反緩,(邪滞故緩也。
緩,遲滞弛縱之意。
)正氣即急。
(正被邪遣,故急迫也。
如左被邪氣凝滞,而寒則迫正氣于右而熱,故右之筋脈縮急也。
)正氣引邪,僻不遂。
(即口眼斜。
)邪在于絡(肌表浮絡,)肌膚不仁。
(麻木不知痛癢。
) 邪在于經,即重不勝。
(營分着邪,筋脈廢而不用,則轉動艱難,故重。
或兼濕氣也。
)邪入于腑,即不識人。
(中腑必歸胃,胃熱蒸液成痰,由胃之大絡入迷心竅,故不識人也。
)邪入于髒,舌不能言,口吐涎。
(中髒必歸心,舌者心之苗,心經痰滞,筋脈不靈,無以運舌,故舌強難言。
心火上蒸,舌下廉泉穴開,故吐涎也。
) 東垣則分:中血脈(蓋兼仲景中絡、中經言之。
)者,外有六經之形症;中腑者,内有便溺之阻隔;(二便不通。
)中髒者,痰涎昏冒卒倒,口不能言,不識人。
(東垣所謂中髒,蓋兼仲景中腑言之。
) 中血脈者,(偏枯歪斜,麻木者是。
)小續命湯加減,分六經證治之。
證見太陽,無汗惡寒,(此傷寒也,非中風也。
然風每兼寒,故通言之。
)本湯倍麻黃、防風、杏仁;(并針至陰、昆侖、舉跷。
) 有汗惡風,本湯倍桂枝、芍藥、杏仁。
(針風腑。
)證見陽明,無汗身熱,(亦是傷寒證。
)不惡寒,(傷寒惡寒,傳至陽明則不惡寒,而反惡熱)。
本湯加石膏、知母各二兩,甘草一兩;有汗身熱不惡風,本湯加葛根二兩,倍桂枝、黃芩。
(針陷谷,刺厲兌。
)證見太陰,無汗身涼,(傷寒在三陽經則身熱,傳至太陰則熱入于裡,身但微溫,今言涼者,蓋主直中言也。
) 本湯倍附子,加幹姜二兩,甘草三兩。
(針隐白。
)證見少陰,有汗無熱,(太陰不言有汗,少陰不言無汗,當是互文。
)本湯倍桂枝、附子、甘草。
(針太溪。
)若無此四證,而但見少陽、厥陰證者,或六經證混淆者,或支節攣痛,麻木不仁者,每本湯八兩,加羌活四兩,連翹六兩。
(其證見少陽者,灸絕骨;見厥陰者,刺大敦,以引其熱。
按小續命湯,乃麻黃、桂枝之變方,止可用于中血脈,然亦不可輕用,内熱熾者尤忌,慎之。
《金鑒》以口眼斜,肌膚麻木不仁為中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