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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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若夫為人作志者,必一時文苑名士,乃不能詳究,而曰:“子孫之狀雲爾,吾則因之。
”夫大臣家可有不識字之子孫,而文章家不可有不通令之宗匠,乃欲使籍談、伯魯之流為文人任其過,嗟乎,若是則盡天下而文人矣。
○作文潤筆《蔡伯喈集》中為時貴碑诔之作甚多,如胡廣、陳各三碑,橋玄、楊賜、胡碩各二碑,至于袁滿來年十五、胡根年七歲,皆為之作碑。
自非利其潤筆,不至為此,史傳以其名重,隐而不言耳。
文人受赇,豈獨韓退之谀墓金哉。
王《野客叢書》曰:“作文受謝,非起于晉宋。
觀陳皇後失寵于漢武帝,别在長門宮,聞司馬相如天下工為文,奉黃金百斤為文君取酒,相如因為文,以悟主上,皇後複得幸。
此風西漢已然,” 杜甫作《八哀詩》,李豈一篇曰:“幹谒滿其門,碑版照四裔,豐屋珊瑚鈎,麒麟織成毯,紫骝随劍幾,義取無虛歲。
”劉禹錫《祭韓愈文》曰:“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價,辇金如山。
”可謂發露真贓者矣。
昔揚子雲猶不肯受賈人之錢,載之《法言》,而杜乃謂之“義取”,則又不若唐寅之直以為利也。
《戒庵漫筆》言:“唐子畏有一巨冊,自錄所作,文簿面題曰‘利市’。
” 《新唐書·韋貫之傳》言:“裴均子持萬缣,請撰先銘。
答曰:‘吾甯餓死,豈能為是?’”今之賣文為活者可以愧矣。
《司空圖傳》言:“隐居中條山,王重榮父子雅重之,數饋遺,弗受。
嘗為作碑,贈絹數千,圖置虞鄉,市人得取之,一日盡,”既不有其贈,而受之何居,不得已也,是又其次也。
《元史》:“姚燧以文就正于許衡,衡戒之曰:‘弓矢為物,以待盜也,使盜得之,亦将待人。
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将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
非其人而與之,與非其人而拒之,均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
吾觀前代馬融,懲于鄧氏,不敢複違忤勢家,遂為梁冀草奏。
李固又作《大将軍西第頌》,以此頗為正直所羞。
徐廣為祠部郎時,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欲使百僚緻敬,台内使廣立議,由是内外并執下官禮,廣常為愧恨。
陸遊晚年再出,為韓詫胄撰《南園閱古泉記》,見譏清議。
朱文公嘗言其能太高,迹太近,恐為有力者所牽挽,不得全其晚節。
是皆非其人而與之者也。
夫禍患之來,輕于恥辱,必不得己,與其與也甯拒。
至乃儉德含章,其用有先乎此者,則又貴知微之君子矣。
”少年未達,投知求見之文亦不可輕作。
《韓昌黎集》有《上京兆尹李實書》,曰:“愈來京師,于今十五年。
所見公卿大臣不可勝數,皆能守官奉職,無過失而已。
未見有赤心事上,憂國如家如閣下者。
今年以來,不雨者百有馀日,種不入土,野無青草,而盜賊不敢起,價不敢貴,百坊百二十司六軍二十四縣之人皆若閣下親臨其家,老好宿贓,銷縮摧沮,魂亡魄喪,影滅迹絕,非閣下條理鎮服,布宣天于威德,其何能及此。
”至其為《順宗實錄》,書貶京兆尹李實為通州長史,則曰:“實谄事李齊運,驟遷至京兆尹,恃寵強腹,不顧文法。
是時春夏旱,京畿乏食,實一不以介意,力務聚斂征求,以給迸奉。
每奏對辄曰:‘今年雖旱、而儀甚好。
’由是租稅皆不免,人窮至壞屋賣瓦木,貸麥苗以應官。
陵轹公卿已下,随喜怒,誣奏遷黜,朝廷畏忌之。
嘗有诏免畿内逋租,實不行,用诏書征之如初,小勇于殺害,人吏不聊生。
至譴,市裡歡呼,皆袖瓦礫,遮道伺之,實由間道獲免。
”與前所上之書迥若大淵矣。
豈非少年未達,投知求見之文,而不自覺其失言者邪?後之君子,可以為戒。
○假設之辭古人為賦,多假設之辭。
序述往事,以為點綴,不必一一符同也。
子虛、亡是公、烏有先生之文,已肇始于相如矣。
後之作者實祖此意,謝莊《月賦》“陳王初喪應、劉,端憂多暇,”又曰:“抽毫進牍,以命仲宣。
”按王粲以建安二十一年從征吳,二十二年春道病卒。
徐、陳、應、劉一時俱逝,亦是歲也。
至明帝太和六年,植封陳王,豈可椅掖史傳,以議此賦之不合哉。
庚信《枯樹賦》既言殷仲文出為東陽太守,乃複有桓大司馬,亦同此例。
而《長門賦》所雲,陳皇後複得幸者,亦本無其事。
徘諧之文不當與之莊論矣。
陳後複幸之雲,正如馬融《長笛賦》所謂“屈平适樂國,介推還受祿”也。
○古文未正之隐陸機《辨亡論》,其稱晉軍,上篇謂之“王師”,下篇謂之“強文信國《指南錄序》中“北”字皆“鹵”字也。
後人不知其意,不能改之,謝臯羽《西台恸哭記》,本當雲“文信公”,而謬雲“顔魯公”,本當雲“季宋”,而雲“季漢”。
凡此皆有待于後人之改正者也。
胡身之注《通鑒》,至二百八十卷石敬瑭以山後十六州賂契丹之事,而雲“自是之後遼滅晉,金破宋”,其下阙文一行,謂蒙古滅金取宋,一統天下,而諱之不書,此有待于後人之補完者也,漢人言《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者,其事皆見于書,故定、哀之間多微辭矣,況于易姓改物,制有華夏者乎。
孟子曰:“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習其讀而不知,無為貴君子矣。
” 鄭所南《心史》書文丞相事,言公自序本末,未有稱彼曰“大國”、曰“丞相”,又自稱“天祥”,皆非公本語,舊本皆直斥彼酋名。
然則今之集本或皆傳書者所改。
《金史·纥石列牙吾塔傳》“北中亦遣唐慶等往來議和”,《完顔合達傳》“北中大臣以輿地圖指示之”,《完顔賽不傳》“按春自北中逃回”。
“北中”二字不成文,蓋“鹵中”也,修史者仍金人之辭未改。
《晉書》劉元海、石季龍,作史者自避唐諱,後之引書者多不知而襲之,惟《通鑒》并改從本名。
若夫為人作志者,必一時文苑名士,乃不能詳究,而曰:“子孫之狀雲爾,吾則因之。
”夫大臣家可有不識字之子孫,而文章家不可有不通令之宗匠,乃欲使籍談、伯魯之流為文人任其過,嗟乎,若是則盡天下而文人矣。
○作文潤筆《蔡伯喈集》中為時貴碑诔之作甚多,如胡廣、陳各三碑,橋玄、楊賜、胡碩各二碑,至于袁滿來年十五、胡根年七歲,皆為之作碑。
自非利其潤筆,不至為此,史傳以其名重,隐而不言耳。
文人受赇,豈獨韓退之谀墓金哉。
王《野客叢書》曰:“作文受謝,非起于晉宋。
觀陳皇後失寵于漢武帝,别在長門宮,聞司馬相如天下工為文,奉黃金百斤為文君取酒,相如因為文,以悟主上,皇後複得幸。
此風西漢已然,” 杜甫作《八哀詩》,李豈一篇曰:“幹谒滿其門,碑版照四裔,豐屋珊瑚鈎,麒麟織成毯,紫骝随劍幾,義取無虛歲。
”劉禹錫《祭韓愈文》曰:“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價,辇金如山。
”可謂發露真贓者矣。
昔揚子雲猶不肯受賈人之錢,載之《法言》,而杜乃謂之“義取”,則又不若唐寅之直以為利也。
《戒庵漫筆》言:“唐子畏有一巨冊,自錄所作,文簿面題曰‘利市’。
” 《新唐書·韋貫之傳》言:“裴均子持萬缣,請撰先銘。
答曰:‘吾甯餓死,豈能為是?’”今之賣文為活者可以愧矣。
《司空圖傳》言:“隐居中條山,王重榮父子雅重之,數饋遺,弗受。
嘗為作碑,贈絹數千,圖置虞鄉,市人得取之,一日盡,”既不有其贈,而受之何居,不得已也,是又其次也。
《元史》:“姚燧以文就正于許衡,衡戒之曰:‘弓矢為物,以待盜也,使盜得之,亦将待人。
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将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
非其人而與之,與非其人而拒之,均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
吾觀前代馬融,懲于鄧氏,不敢複違忤勢家,遂為梁冀草奏。
李固又作《大将軍西第頌》,以此頗為正直所羞。
徐廣為祠部郎時,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欲使百僚緻敬,台内使廣立議,由是内外并執下官禮,廣常為愧恨。
陸遊晚年再出,為韓詫胄撰《南園閱古泉記》,見譏清議。
朱文公嘗言其能太高,迹太近,恐為有力者所牽挽,不得全其晚節。
是皆非其人而與之者也。
夫禍患之來,輕于恥辱,必不得己,與其與也甯拒。
至乃儉德含章,其用有先乎此者,則又貴知微之君子矣。
”少年未達,投知求見之文亦不可輕作。
《韓昌黎集》有《上京兆尹李實書》,曰:“愈來京師,于今十五年。
所見公卿大臣不可勝數,皆能守官奉職,無過失而已。
未見有赤心事上,憂國如家如閣下者。
今年以來,不雨者百有馀日,種不入土,野無青草,而盜賊不敢起,價不敢貴,百坊百二十司六軍二十四縣之人皆若閣下親臨其家,老好宿贓,銷縮摧沮,魂亡魄喪,影滅迹絕,非閣下條理鎮服,布宣天于威德,其何能及此。
”至其為《順宗實錄》,書貶京兆尹李實為通州長史,則曰:“實谄事李齊運,驟遷至京兆尹,恃寵強腹,不顧文法。
是時春夏旱,京畿乏食,實一不以介意,力務聚斂征求,以給迸奉。
每奏對辄曰:‘今年雖旱、而儀甚好。
’由是租稅皆不免,人窮至壞屋賣瓦木,貸麥苗以應官。
陵轹公卿已下,随喜怒,誣奏遷黜,朝廷畏忌之。
嘗有诏免畿内逋租,實不行,用诏書征之如初,小勇于殺害,人吏不聊生。
至譴,市裡歡呼,皆袖瓦礫,遮道伺之,實由間道獲免。
”與前所上之書迥若大淵矣。
豈非少年未達,投知求見之文,而不自覺其失言者邪?後之君子,可以為戒。
○假設之辭古人為賦,多假設之辭。
序述往事,以為點綴,不必一一符同也。
子虛、亡是公、烏有先生之文,已肇始于相如矣。
後之作者實祖此意,謝莊《月賦》“陳王初喪應、劉,端憂多暇,”又曰:“抽毫進牍,以命仲宣。
”按王粲以建安二十一年從征吳,二十二年春道病卒。
徐、陳、應、劉一時俱逝,亦是歲也。
至明帝太和六年,植封陳王,豈可椅掖史傳,以議此賦之不合哉。
庚信《枯樹賦》既言殷仲文出為東陽太守,乃複有桓大司馬,亦同此例。
而《長門賦》所雲,陳皇後複得幸者,亦本無其事。
徘諧之文不當與之莊論矣。
陳後複幸之雲,正如馬融《長笛賦》所謂“屈平适樂國,介推還受祿”也。
○古文未正之隐陸機《辨亡論》,其稱晉軍,上篇謂之“王師”,下篇謂之“強文信國《指南錄序》中“北”字皆“鹵”字也。
後人不知其意,不能改之,謝臯羽《西台恸哭記》,本當雲“文信公”,而謬雲“顔魯公”,本當雲“季宋”,而雲“季漢”。
凡此皆有待于後人之改正者也。
胡身之注《通鑒》,至二百八十卷石敬瑭以山後十六州賂契丹之事,而雲“自是之後遼滅晉,金破宋”,其下阙文一行,謂蒙古滅金取宋,一統天下,而諱之不書,此有待于後人之補完者也,漢人言《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者,其事皆見于書,故定、哀之間多微辭矣,況于易姓改物,制有華夏者乎。
孟子曰:“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習其讀而不知,無為貴君子矣。
” 鄭所南《心史》書文丞相事,言公自序本末,未有稱彼曰“大國”、曰“丞相”,又自稱“天祥”,皆非公本語,舊本皆直斥彼酋名。
然則今之集本或皆傳書者所改。
《金史·纥石列牙吾塔傳》“北中亦遣唐慶等往來議和”,《完顔合達傳》“北中大臣以輿地圖指示之”,《完顔賽不傳》“按春自北中逃回”。
“北中”二字不成文,蓋“鹵中”也,修史者仍金人之辭未改。
《晉書》劉元海、石季龍,作史者自避唐諱,後之引書者多不知而襲之,惟《通鑒》并改從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