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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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苦菜秀’是也。
葉似苦苣而細,斷之有白汁,花黃似菊。
堪食,但苦耳。
”又曰:“{艹票}、、荼。
”注雲:“即{艹刀}。
”疏雲:“按《周禮·掌荼》及《詩》‘有女如荼’,皆雲:荼,茅秀也;{艹票}也、也其别外。
此二字皆從草、從餘。
”又曰:“氵荼,虎杖。
”注雲:“似紅草而粗大,有細刺,可以染赤。
”疏雲:“氵荼一名虎杖。
陶注《本草》雲:田野甚多,壯如大馬蓼,莖斑而葉圓是也。
”又曰:“氵荼,委葉。
”注引《詩》“以{艹休}氵荼蓼。
”疏雲:“氵荼一名委葉。
”王肅《說詩》雲:“氵荼,陸穢草。
”然則氵荼者原田蕪穢之草,非苦菜也。
今《詩》本“{艹休}”作“薅”。
此二字皆從草從塗。
《釋木》曰:“賈,苦荼。
”注雲:“樹小如栀子,冬生葉,可煮作羹飲。
今呼早采者為荼,晚取者為茗,一名荈,蜀人名之苦荼。
”此一字亦從草從餘。
今以《詩》考之,《邶·谷風》之“荼苦”,《七月》之“采荼”,《綿》之“堇荼”,皆苦菜之荼也。
又借而為“荼毒”之荼。
《桑柔》、《湯诰》皆苦菜之荼也。
《夏小正》“取荼莠”,《周禮·地官》“掌荼”,《儀禮·既夕禮》“茵著用荼,實綏澤焉”,《詩·鸱》“捋荼”,傳曰:’荼,萑苕也。
”《正義》曰:“謂之秀穗。
茅之秀,其物相類,故皆名荼也。
”茅秀之荼也,以其白也而象之。
《出其東門》“有女如荼”,《國語》“吳王夫差萬人為方陳,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望之如荼”。
《考工記》:“望而視之,欲其荼白。
”亦茅秀之荼也。
《良耜》之“荼蓼”,委葉之氵荼也。
唯虎杖之氵荼與賈之苦荼不見于《詩》、《禮》,而王褒《僮約》雲:“武都買荼。
”張載《登成都白菟樓詩》雲:“芳荼冠六清。
”孫楚詩雲:“姜桂荼荈出巴蜀。
”《本草衍義》:“晉溫峤上表,貢荼千斤,茗三百斤。
”是知自秦人取蜀而後始有茗飲之事。
王褒《僮約》,前雲“炮鼈烹荼”,後雲“武都買荼”,注以前為苦菜,後為茗。
《唐書·陸羽傳》:“羽嗜荼,著經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備,天下益知飲茶矣。
”有常伯熊者,因羽論,複廣著茶之功,其後尚茶成風。
時回纥入朝,始驅馬市菜。
至明代,設茶馬禦史。
而《大唐新語》言右補阙綦毋性不飲茶,著《茶飲》,序曰:“釋滞消壅,一日之利暫佳;瘠氣侵精,終身之害斯大。
獲益則功歸茶力,贻患則不謂茶災。
豈非福近易知,害遠難見?”宋黃庭堅《茶賦》亦曰:“寒中瘠氣,莫甚于茶。
或濟之鹽,勾賊破家。
”今南人往往有茶癖,而不知其害,此亦攝生者之所宜戒也。
○〈鳥可〉《爾雅》“舒雁,鵝。
”注:“今江東呼〈鳥可〉。
”即“”字。
《左傳》:“魯大夫榮鵝。
”《方言》:“雁自關而東謂之〈鳥可〉鵝。
”《太玄經》:“裝次二,鵝慘于冰。
”一作“哥鵝。
”司馬相如《子虛賦》:“弋白鹄,連鵝,雙下,玄鶴加。
”《上林賦》:“鴻鹄鸨,鸨鵝屬玉。
”揚雄《反離騷》:“鳳皇翔于蓬者兮,豈鵝之能捷。
”張衡《西京賦》:“鵝鴻軍。
”《南都賦》:“鴻鸨鵝。
”杜甫《七歌》:“前飛鵝後。
”《遼史·穆宗紀》:“獲鵝,祭天地。
”《元史·武宗紀》:“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鵝。
”《山海經》:“青要之山,是多駕鳥。
”郭璞雲:“未詳。
或者骈當作‘’,其從‘馬’者,傳寫之誤爾。
” ○九經唐宋取士,皆用《九經》。
今制定為《五經》,而《周禮》、《儀禮》、《公羊》、《谷梁》二傳并不列于學官。
杜氏《通典》:東晉元帝時,太常賀循上言:“《尚書》被符經置博士一人。
又多故曆紀,儒、道荒廢,學者能兼明經義者少,且《春秋》三傳俱出聖人,而義歸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學之者也。
今宜《周禮》、《儀禮》二經置博士二人,《春秋》三傳置博士三人,其餘則經置一人,合八人。
”太常荀崧上疏言:“博士舊員十有九人,今《五經》合九人,準古計今,猶未中半。
《周易》有鄭氏注,其書根源,誠可深惜。
《儀禮》一經,所謂《曲禮》,鄭玄于禮特明,皆有證據。
昔周之衰,孔子作《春秋》,左丘明、子夏造膝親受。
孔子殁,丘明撰其所聞為之傳,微辭妙旨,無不精究。
公羊高親受子夏,立于漢朝,多可采用。
谷梁赤師徒相傳,諸所發明,或是左氏、公羊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臣以為《三傳》雖同曰《春秋》,而發端異越,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
”遇王敦難,不行。
唐貞觀九年五月,敕自今以後,明經兼習《周禮》若《儀禮》者,于本色内量減一選。
開元八年七月,國子司業李無璀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等,并聖賢微旨,生人教業。
今明經所習,務在出身,鹹以《禮記》文少,人皆競讀;《周禮》,經邦之軌則;《儀禮》,莊敬之楷模、《公羊》、《谷梁》,曆代宗習。
今兩監及州縣以獨學無友,四經殆絕,事資訓誘,不可因循,其學生請停,各量配作業,并貢人預試之日,習《周禮》、《儀禮》、《公羊》、《谷梁》,并請帖十通五,許其入第,以此開勸。
即望四海均習,《九經》該備。
”從之。
《唐書》:開元十六年十二月,楊為國子祭酒,奏言:“今之明經,習《左氏》者十無二三,又《周禮》、《儀禮》及《公羊》、《谷梁》殆将廢絕,請量加優獎。
”于是下制:“明經習《左氏》及通《周禮》等四經者,出身免任散官。
”遂著于式。
古人抱遺經、扶微學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廢之,蓋必當時之士子苦四經之難習,而主議之臣徇其私意,遂舉曆代相傳之經典棄之而不學也。
自漢以來。
豈不知經之為五,而義有并存,不容執一,故三家之學并列《春秋》。
至于《三禮》,各自為書。
今乃去經習傳,尤為乖理。
苟便己私,用之幹祿,率天下而欺君負國,莫甚于此。
經學日衰,人材日下,非職此之由乎? 《宋史》:“神宗用王安石之言,士各占治《易》、《書》、《詩》、《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語》、《孟子》。
”朱文公《乞修〈三禮〉劄子》:“遭秦滅學,禮樂先壞,其頗存者,《三禮》而已。
《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于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性、冠義等篇,乃其義說耳。
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
熙甯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己甚。
”是則《禮記》之廢乃自安石始之,至于明代,此學遂絕。
朱子又作《謝監嶽文集序》曰:“謝綽中,建之政和人。
先君子尉政和,行田間,聞讀書聲,入而視之,《儀禮》也。
以時方專治王氏學,而獨能爾,異之,即與俱歸,勉其所未至,遂中紹興三年進士第。
”在宋已為空谷之足音,今時則絕響矣。
○考次經文《禮記·樂記》“寬而靜”至“肆直而慈”一節,當在“愛者宜歌商”之上,文義甚明。
然鄭康成因其舊文,不敢辄更,但注曰:“此文換簡,失其次,‘寬而靜’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
” 《書·武成》定是錯簡,有日月可考。
蔡氏亦因其舊而别序一篇,為今考定《武成》最為得體。
其他考定經文,如程子改《易·系辭》“天一地二”一節,于“天數五”之上;《論語》“必有寝衣”一節,于“齊必有明衣布”之下。
蘇子瞻改《書·洪範》“曰王省惟歲”一節,于“五曰曆數”之下;改《康诰》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稽首之上。
朱子改《大學》“曰《康诰》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之下;改“《詩》雲‘瞻彼淇澳’”二節,于“止于信”之下;《論語》“誠不以富”二句,于“齊景公有馬千驷”一節之下;《詩·小雅》以《南陔》足《鹿鳴之什》,而下改為《白華之什》,皆至當,無複可議。
後人效之,妄生穿鑿。
《周禮》五官,互相更調。
而王文憲。
作《二南相配圖》、《洪範經傳圖》,重定《中庸章句圖》,改《某棠》、《野有死麇》、《何彼矣》三篇于王風。
仁山金氏本此,改“斂時五福”一節于“五曰考終命”之下,改“惟辟作福”一節于“六曰弱”之下。
使鄒、魯之《書》傳于今者,幾無完篇,殆非所謂“畏聖人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學》“知止而後有定”二節于“子曰聽訟,吾猶人也”之上,以為傳之四章,釋“格物緻和”,而傳止于九章,則《大學》之文元無所阙,其說可從。
鳳翔袁楷謂:“《文言》有錯入《系辭》者‘鳴鶴在陰’已下七節,自‘天佑之’一節,‘憧憧往來’已下十一節,此十九節皆《文言》也,即‘亢龍有悔’一節之重見,可以明之矣。
”遂取此十八節屬于“天玄而地黃”之後,于義亦通。
然古人之文,變化不拘,況《六經》出自聖人,傳之先古,非後人所敢擅議也。
葉似苦苣而細,斷之有白汁,花黃似菊。
堪食,但苦耳。
”又曰:“{艹票}、、荼。
”注雲:“即{艹刀}。
”疏雲:“按《周禮·掌荼》及《詩》‘有女如荼’,皆雲:荼,茅秀也;{艹票}也、也其别外。
此二字皆從草、從餘。
”又曰:“氵荼,虎杖。
”注雲:“似紅草而粗大,有細刺,可以染赤。
”疏雲:“氵荼一名虎杖。
陶注《本草》雲:田野甚多,壯如大馬蓼,莖斑而葉圓是也。
”又曰:“氵荼,委葉。
”注引《詩》“以{艹休}氵荼蓼。
”疏雲:“氵荼一名委葉。
”王肅《說詩》雲:“氵荼,陸穢草。
”然則氵荼者原田蕪穢之草,非苦菜也。
今《詩》本“{艹休}”作“薅”。
此二字皆從草從塗。
《釋木》曰:“賈,苦荼。
”注雲:“樹小如栀子,冬生葉,可煮作羹飲。
今呼早采者為荼,晚取者為茗,一名荈,蜀人名之苦荼。
”此一字亦從草從餘。
今以《詩》考之,《邶·谷風》之“荼苦”,《七月》之“采荼”,《綿》之“堇荼”,皆苦菜之荼也。
又借而為“荼毒”之荼。
《桑柔》、《湯诰》皆苦菜之荼也。
《夏小正》“取荼莠”,《周禮·地官》“掌荼”,《儀禮·既夕禮》“茵著用荼,實綏澤焉”,《詩·鸱》“捋荼”,傳曰:’荼,萑苕也。
”《正義》曰:“謂之秀穗。
茅之秀,其物相類,故皆名荼也。
”茅秀之荼也,以其白也而象之。
《出其東門》“有女如荼”,《國語》“吳王夫差萬人為方陳,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望之如荼”。
《考工記》:“望而視之,欲其荼白。
”亦茅秀之荼也。
《良耜》之“荼蓼”,委葉之氵荼也。
唯虎杖之氵荼與賈之苦荼不見于《詩》、《禮》,而王褒《僮約》雲:“武都買荼。
”張載《登成都白菟樓詩》雲:“芳荼冠六清。
”孫楚詩雲:“姜桂荼荈出巴蜀。
”《本草衍義》:“晉溫峤上表,貢荼千斤,茗三百斤。
”是知自秦人取蜀而後始有茗飲之事。
王褒《僮約》,前雲“炮鼈烹荼”,後雲“武都買荼”,注以前為苦菜,後為茗。
《唐書·陸羽傳》:“羽嗜荼,著經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備,天下益知飲茶矣。
”有常伯熊者,因羽論,複廣著茶之功,其後尚茶成風。
時回纥入朝,始驅馬市菜。
至明代,設茶馬禦史。
而《大唐新語》言右補阙綦毋性不飲茶,著《茶飲》,序曰:“釋滞消壅,一日之利暫佳;瘠氣侵精,終身之害斯大。
獲益則功歸茶力,贻患則不謂茶災。
豈非福近易知,害遠難見?”宋黃庭堅《茶賦》亦曰:“寒中瘠氣,莫甚于茶。
或濟之鹽,勾賊破家。
”今南人往往有茶癖,而不知其害,此亦攝生者之所宜戒也。
○〈鳥可〉《爾雅》“舒雁,鵝。
”注:“今江東呼〈鳥可〉。
”即“”字。
《左傳》:“魯大夫榮鵝。
”《方言》:“雁自關而東謂之〈鳥可〉鵝。
”《太玄經》:“裝次二,鵝慘于冰。
”一作“哥鵝。
”司馬相如《子虛賦》:“弋白鹄,連鵝,雙下,玄鶴加。
”《上林賦》:“鴻鹄鸨,鸨鵝屬玉。
”揚雄《反離騷》:“鳳皇翔于蓬者兮,豈鵝之能捷。
”張衡《西京賦》:“鵝鴻軍。
”《南都賦》:“鴻鸨鵝。
”杜甫《七歌》:“前飛鵝後。
”《遼史·穆宗紀》:“獲鵝,祭天地。
”《元史·武宗紀》:“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鵝。
”《山海經》:“青要之山,是多駕鳥。
”郭璞雲:“未詳。
或者骈當作‘’,其從‘馬’者,傳寫之誤爾。
” ○九經唐宋取士,皆用《九經》。
今制定為《五經》,而《周禮》、《儀禮》、《公羊》、《谷梁》二傳并不列于學官。
杜氏《通典》:東晉元帝時,太常賀循上言:“《尚書》被符經置博士一人。
又多故曆紀,儒、道荒廢,學者能兼明經義者少,且《春秋》三傳俱出聖人,而義歸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學之者也。
今宜《周禮》、《儀禮》二經置博士二人,《春秋》三傳置博士三人,其餘則經置一人,合八人。
”太常荀崧上疏言:“博士舊員十有九人,今《五經》合九人,準古計今,猶未中半。
《周易》有鄭氏注,其書根源,誠可深惜。
《儀禮》一經,所謂《曲禮》,鄭玄于禮特明,皆有證據。
昔周之衰,孔子作《春秋》,左丘明、子夏造膝親受。
孔子殁,丘明撰其所聞為之傳,微辭妙旨,無不精究。
公羊高親受子夏,立于漢朝,多可采用。
谷梁赤師徒相傳,諸所發明,或是左氏、公羊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臣以為《三傳》雖同曰《春秋》,而發端異越,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
”遇王敦難,不行。
唐貞觀九年五月,敕自今以後,明經兼習《周禮》若《儀禮》者,于本色内量減一選。
開元八年七月,國子司業李無璀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等,并聖賢微旨,生人教業。
今明經所習,務在出身,鹹以《禮記》文少,人皆競讀;《周禮》,經邦之軌則;《儀禮》,莊敬之楷模、《公羊》、《谷梁》,曆代宗習。
今兩監及州縣以獨學無友,四經殆絕,事資訓誘,不可因循,其學生請停,各量配作業,并貢人預試之日,習《周禮》、《儀禮》、《公羊》、《谷梁》,并請帖十通五,許其入第,以此開勸。
即望四海均習,《九經》該備。
”從之。
《唐書》:開元十六年十二月,楊為國子祭酒,奏言:“今之明經,習《左氏》者十無二三,又《周禮》、《儀禮》及《公羊》、《谷梁》殆将廢絕,請量加優獎。
”于是下制:“明經習《左氏》及通《周禮》等四經者,出身免任散官。
”遂著于式。
古人抱遺經、扶微學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廢之,蓋必當時之士子苦四經之難習,而主議之臣徇其私意,遂舉曆代相傳之經典棄之而不學也。
自漢以來。
豈不知經之為五,而義有并存,不容執一,故三家之學并列《春秋》。
至于《三禮》,各自為書。
今乃去經習傳,尤為乖理。
苟便己私,用之幹祿,率天下而欺君負國,莫甚于此。
經學日衰,人材日下,非職此之由乎? 《宋史》:“神宗用王安石之言,士各占治《易》、《書》、《詩》、《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語》、《孟子》。
”朱文公《乞修〈三禮〉劄子》:“遭秦滅學,禮樂先壞,其頗存者,《三禮》而已。
《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于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性、冠義等篇,乃其義說耳。
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
熙甯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己甚。
”是則《禮記》之廢乃自安石始之,至于明代,此學遂絕。
朱子又作《謝監嶽文集序》曰:“謝綽中,建之政和人。
先君子尉政和,行田間,聞讀書聲,入而視之,《儀禮》也。
以時方專治王氏學,而獨能爾,異之,即與俱歸,勉其所未至,遂中紹興三年進士第。
”在宋已為空谷之足音,今時則絕響矣。
○考次經文《禮記·樂記》“寬而靜”至“肆直而慈”一節,當在“愛者宜歌商”之上,文義甚明。
然鄭康成因其舊文,不敢辄更,但注曰:“此文換簡,失其次,‘寬而靜’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
” 《書·武成》定是錯簡,有日月可考。
蔡氏亦因其舊而别序一篇,為今考定《武成》最為得體。
其他考定經文,如程子改《易·系辭》“天一地二”一節,于“天數五”之上;《論語》“必有寝衣”一節,于“齊必有明衣布”之下。
蘇子瞻改《書·洪範》“曰王省惟歲”一節,于“五曰曆數”之下;改《康诰》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稽首之上。
朱子改《大學》“曰《康诰》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之下;改“《詩》雲‘瞻彼淇澳’”二節,于“止于信”之下;《論語》“誠不以富”二句,于“齊景公有馬千驷”一節之下;《詩·小雅》以《南陔》足《鹿鳴之什》,而下改為《白華之什》,皆至當,無複可議。
後人效之,妄生穿鑿。
《周禮》五官,互相更調。
而王文憲。
作《二南相配圖》、《洪範經傳圖》,重定《中庸章句圖》,改《某棠》、《野有死麇》、《何彼矣》三篇于王風。
仁山金氏本此,改“斂時五福”一節于“五曰考終命”之下,改“惟辟作福”一節于“六曰弱”之下。
使鄒、魯之《書》傳于今者,幾無完篇,殆非所謂“畏聖人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學》“知止而後有定”二節于“子曰聽訟,吾猶人也”之上,以為傳之四章,釋“格物緻和”,而傳止于九章,則《大學》之文元無所阙,其說可從。
鳳翔袁楷謂:“《文言》有錯入《系辭》者‘鳴鶴在陰’已下七節,自‘天佑之’一節,‘憧憧往來’已下十一節,此十九節皆《文言》也,即‘亢龍有悔’一節之重見,可以明之矣。
”遂取此十八節屬于“天玄而地黃”之後,于義亦通。
然古人之文,變化不拘,況《六經》出自聖人,傳之先古,非後人所敢擅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