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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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大行人之職,“九歲屬瞽史,谕書名,聽聲音”,所以一道德而同風俗者,又不敢略也。
是以《詩》三百五篇,上自商頌,下逮陳靈,以十五國之遠,千數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嘗有異。
帝舜之歌,臯陶之赓,箕子之陳,文王、周公之系,無弗同者。
故三百五篇,古人之音書也。
魏晉以下,去古日遠,詞賦日繁,而後名之曰韻,至宋周容、梁沈約,而《四聲之譜》作。
然自秦漢之文,其音已漸戾于古,至東京益甚,而體文作譜,乃不能上據雅、南,旁摭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
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為音學之一變。
下及唐代,以詩賦取士,其韻一以陸法言《切韻》為準,雖有“獨用”、“同用”之注,而其分部未嘗改也。
至宋景之際,微有更易,理宗末年,平水劉淵始并二百六韻為一百七韻。
元黃公紹作《韻會》因之,以迄于今。
于是宋韻行而唐韻亡,為音學之再變,世日遠而傳日訛,此道之亡蓋二千有徐歲矣。
炎武潛心有年,既得《廣韻》之書,乃始發悟于中而旁通其說,于是據唐人以正宋人之之失,據古經以正沈氏、唐人之失,而三代以上之音,部分秩如,至赜而不可亂。
乃列古今音之變而究其所以不民為《音論》二卷;考正三代以上之音,注三百五篇,為《詩本音》十卷;注《易》為《易音》三卷;辨沈氏部分之誤,而一一以古音定之,為《唐韻正》二十卷;綜古音為十部,為《古音表》二卷。
自是而《六經》之文乃可讀,其他諸子之書離合有之,而不甚遠也。
天之未喪斯文,必有聖人複起,舉今日之音而還之淳古者。
○古人不忌重韻杜子美作《飲中八仙歌》用三“前”、二“船”、二“眠”、二“天”。
宋人疑古無此體,遂欲分為八意,以為必分為八而後可以重押韻無害也,不知《柏梁台詩》三“之”、三“治”、二“哉”、二“時”、二“來”、二“材”已先之矣。
“東川有杜鵑,西川無杜鵑,涪、萬無杜鵑,雲安有杜鵑”,求其說而不得,則疑以為題下注,不知古人未嘗忌重韻也。
故有四韻成章成唯用二字者,“胡為乎株林,從夏南;匪适株林,從夏南“是也。
有二韻成章而惟用一字者,“大人占之,維熊維罴,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是也。
有三韻成章而惟用一字者,“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是也。
如《采薇》首章連用二“猃狁之故”句,《正月》一章連用二“自口”字,《十月之交》首章連用二“而微”字,《車荦》三章連用二“庶幾”字,《文王有聲》首章連用二“有聲”字,《召》卒章連用二“百裡”字。
又如《行露》首章起用“露”字,未用“露”字,又如《簡兮》卒章連用三“人”字,《那》連用三“聲”字。
其重一字者,不可勝述。
漢以下亦然。
如《陌上桑詩》三“頭”字,二“隅”字,二“馀”字,二“夫”字,二“須”字。
《焦仲卿妻作》三“語”字,三“言”字,二“由”字,二“母”字,二“取”字,二“子”字,二“歸”字,二“之”字,二“君”字,二“門”字,又二“言”字。
蘇武《骨肉緣枝葉》一首,二“人”字,《結發為夫婦》一首二“時”字。
陳思王《棄婦詞》二“庭”字,二“靈”字,二“鳴”字,二“成”字,二“甯”字。
阮籍《詠懷詩·灼灼西頹日》一首,二“歸”字。
張協《雜詩·黑戾躍重淵》一首二“生”字。
謝靈運《君子有所思行》二“歸”字。
梁武帝撰《孔子正言競述懷詩》二“反”字。
任《哭範仆射詩》二“生”字,三“情”字。
沈約《鐘山詩》二“足”字。
然則重韻之有忌,其在隋、唐之代乎? 諸葛孔明《梁父吟》雲:“間是誰家墓,田疆古冶子。
”又雲:“誰能為此謀?國相齊晏子。
”用二“子”字。
古人但取文理明當而已,初不避重字也。
今本或改作“田疆古冶氏”,失之矣。
潘嶽《秋興賦》:“宵耿介而不寐兮,獨展轉于華省。
悟時歲之遒盡兮,慨俯首而自省。
”用二“省”字。
初唐詩最為嚴整,而盧照鄰《長安古意》:“别有豪華稱将相,轉日回天不相讓。
意氣由來排灌夫,專權判不容蕭相。
”用二“相”字,今人謂必字同而義異者方可重用,若此詩之二“相”固無異義也。
且《詩》曰:“王命南仲,往城于方。
”其下文又曰:“天子命我,城彼朔方。
”有何異義哉! 李太白《高陽歌》二“杯”字,《廬山謠》二“長”字;杜子美《織女詩》二“中”字,《奉先縣詠懷》二“卒”字,《兩當縣吳十侍禦江上宅》二“白”字,《八哀詩》張九齡一首二“省”字,二“境”字,《園人送瓜》二“草”字,《寄狄明府》二“濟”字,《宿鑿石浦》二“系”字;韓退之《此日足可惜詩》二“光”字,二“鳴“字,二“更”字、二“城”字,二“狂”字,二“江”字。
詩有以意轉而韻須重者,如“今夕何夕,見此良人。
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嘤其鳴矣,求其友聲。
相彼鳥兮,猶求友聲。
”“有杖之杜,其葉萋萋。
王事靡監,我心傷悲。
卉木萋止,汝心悲止。
”于論鼓鐘,于樂辟ń。
於論鼓鐘,于樂辟ń。
”又若“公無渡河,公竟渡河!”此皆承上文而轉者,不容别換一字。
○七言之始昔人謂《招魂》、《大招》去其“些”、“隻”,即是七言詩。
餘考七言之興,自漢以前,固多有之。
”《靈樞經·剌節真邪篇》、“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界。
凡刺寒邪日以溫,徐往徐來緻其神,門戶已團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
”宋玉《神女賦》:“羅纨绮繪盛文章,極服妙彩照萬方。
”此皆七言之祖。
《素問·八正神明論》:“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慧然獨悟,口弗能言,傑視獨見适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三部九侯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
”其文絕似荀子《成相篇》。
○一言《缁衣》三章,章四句,非也,“敝”字一句,“還”字一句。
若曰“敝予還予”,則言之不順矣,且何必一言之不可為詩也?《吳志》:曆陽山石文:“楚,九州渚。
吳,九州都。
”“楚”字一句,“吳”字一句,亦是一言之詩。
○古人未有之格語助之外,止用四字成詩,而四字皆韻,古未之有也,始見于《莊子》“父邪母邪,天乎人乎”是也。
三章,章各二句,而合為一韻,古未之有也,始見于《孟嘗君傳》“長鐵歸來乎,食無魚;長铗歸來乎,出無車;長鐵歸來乎,無以為家”是也。
○古人不用長句成篇古詩有八言者,“胡瞻爾庭有懸兮”是也。
書》:“盧群在吳少誠席上作歌調之曰:“祥瑞不在鳳凰麒麟,太平須得邊将忠臣。
但得百僚師長肝膽,不用三軍羅绮金銀。
’”此則通首八言。
又如李長吉“酒不到劉伶墳上土”之類,則不過一二句而已。
有九言者,“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是也。
然無用為全章者,不特以其不便于歌也,長則意多冗,字多懈,其于文也亦難之矣。
以是知古人之文可止則止,不肯以一意之冗、一字之懈而累吾作詩之本義也。
知此義者不特句法也,章法可知矣。
七言排律所以從來少作,作亦不工者。
何也?意多冗也,字多懈也。
為七言者必使其不可裁而後工也,此漢人所以難之也。
○詩用疊字詩用疊字最難。
《衛詩》:“河水洋洋,北流活活。
施罛穢穢,鲔發發,葭揭揭,庶姜孽孽。
”連用六疊字,可謂複而不厭、赜而不亂矣。
《古詩》:“青青河畔草,郁郁園中柳,盈盈樓上女,皎皎當窗牖。
娥娥紅粉妝,纖纖出素手。
”連用六疊字,亦極自然,下此即無人可繼。
屈原《九章·悲回風》:“紛容容之無經兮,罔芒芒之無紀。
軋洋洋之無從兮,馳逶移之焉止。
漂翻翻其上下兮,翼遙遙其左右。
汜其前後兮,伴張弛之信期。
”連用六疊字。
宋玉《九辯》:“乘精氣之抟抟兮,鹜諸神之湛湛。
駿白霓之習習兮,曆群靈之豐豐。
左朱雀之茇茇兮,右蒼龍之瞿瞿。
屬雷師之阗阗兮,通飛廉之衙衙。
前輕京之锵锵兮,後辎乘之從從。
載雲旗之委蛇兮,扈屯騎之容容。
”連用十一疊字,後人辭賦亦罕及之者。
○次韻令人作詩動必次韻,以此為難,以此為巧。
吾謂其易而拙也。
且以律詩言之,平聲通用三十韻之中,任用一韻,而必無他韻可易;一韻數百字之中,任押五字,而必無他字可易。
名為易,其實難矣。
先定五字,而以上文湊足之,文或未順則曰牽于韻耳,意或未滿則曰束于韻耳。
用事遣辭小見新巧,即可擅場。
名為難,其實易矣。
夫其巧于和人者,其胸中本無詩,而拙于自言者也。
故難易巧拙之論破,而次韻之風可少衰也,、嚴滄浪《詩話》曰:“和韻最害人詩,古人酬唱不次韻,此風始盛于元白、皮陸,本朝諸賢乃以此而鬥工,至往複有八九和者。
” 按唐元稹《上令狐相公啟》曰:“稹與同門生白居易友善。
居易雅能為詩,就中愛驅駕文字,窮極聲韻,或為千言,或為五百言律詩,以相投寄,小生自審不能有以過之,往往戲排舊韻,别創新詞,名為次韻,蓋欲以難相挑耳。
江湖間為詩者或相仿效,或力不足,則至于颠倒語言,重複首尾,韻同意等,不異前篇,亦目為元和詩體。
而司文者考變雅之由,往往歸咎于稹。
”是知元、白作詩次韻之初,本自以為戲,而當時即已取譏于人。
今人乃為之而不厭,又元、白之所鄙而不屑者也。
歐陽公《集古錄》論唐薛蘋倡和詩曰:其問馮宿,馮定、李紳皆唐顯人,靈澈以詩名後世,然詩皆不及蘋,蓋倡者得于自然,和者牽于強作。
”可謂知言。
朱子《答謝成之書》謂:“淵明詩所以為高,正在不待安排,胸中自然流出,東坡乃篇篇句句依韻而和之,雖其高才,似不費力,然已失其自然之趣矣。
”凡詩不束于韻而能盡其意,勝于為韻束而意不盡,且或無其意而牽人他意以足其韻千萬也。
故韻律之道,疏密适中為上,不然則甯疏無密。
文能發意,則韻雖疏不害。
○柏梁台詩漢武《柏梁
是以《詩》三百五篇,上自商頌,下逮陳靈,以十五國之遠,千數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嘗有異。
帝舜之歌,臯陶之赓,箕子之陳,文王、周公之系,無弗同者。
故三百五篇,古人之音書也。
魏晉以下,去古日遠,詞賦日繁,而後名之曰韻,至宋周容、梁沈約,而《四聲之譜》作。
然自秦漢之文,其音已漸戾于古,至東京益甚,而體文作譜,乃不能上據雅、南,旁摭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
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為音學之一變。
下及唐代,以詩賦取士,其韻一以陸法言《切韻》為準,雖有“獨用”、“同用”之注,而其分部未嘗改也。
至宋景之際,微有更易,理宗末年,平水劉淵始并二百六韻為一百七韻。
元黃公紹作《韻會》因之,以迄于今。
于是宋韻行而唐韻亡,為音學之再變,世日遠而傳日訛,此道之亡蓋二千有徐歲矣。
炎武潛心有年,既得《廣韻》之書,乃始發悟于中而旁通其說,于是據唐人以正宋人之之失,據古經以正沈氏、唐人之失,而三代以上之音,部分秩如,至赜而不可亂。
乃列古今音之變而究其所以不民為《音論》二卷;考正三代以上之音,注三百五篇,為《詩本音》十卷;注《易》為《易音》三卷;辨沈氏部分之誤,而一一以古音定之,為《唐韻正》二十卷;綜古音為十部,為《古音表》二卷。
自是而《六經》之文乃可讀,其他諸子之書離合有之,而不甚遠也。
天之未喪斯文,必有聖人複起,舉今日之音而還之淳古者。
○古人不忌重韻杜子美作《飲中八仙歌》用三“前”、二“船”、二“眠”、二“天”。
宋人疑古無此體,遂欲分為八意,以為必分為八而後可以重押韻無害也,不知《柏梁台詩》三“之”、三“治”、二“哉”、二“時”、二“來”、二“材”已先之矣。
“東川有杜鵑,西川無杜鵑,涪、萬無杜鵑,雲安有杜鵑”,求其說而不得,則疑以為題下注,不知古人未嘗忌重韻也。
故有四韻成章成唯用二字者,“胡為乎株林,從夏南;匪适株林,從夏南“是也。
有二韻成章而惟用一字者,“大人占之,維熊維罴,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是也。
有三韻成章而惟用一字者,“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是也。
如《采薇》首章連用二“猃狁之故”句,《正月》一章連用二“自口”字,《十月之交》首章連用二“而微”字,《車荦》三章連用二“庶幾”字,《文王有聲》首章連用二“有聲”字,《召》卒章連用二“百裡”字。
又如《行露》首章起用“露”字,未用“露”字,又如《簡兮》卒章連用三“人”字,《那》連用三“聲”字。
其重一字者,不可勝述。
漢以下亦然。
如《陌上桑詩》三“頭”字,二“隅”字,二“馀”字,二“夫”字,二“須”字。
《焦仲卿妻作》三“語”字,三“言”字,二“由”字,二“母”字,二“取”字,二“子”字,二“歸”字,二“之”字,二“君”字,二“門”字,又二“言”字。
蘇武《骨肉緣枝葉》一首,二“人”字,《結發為夫婦》一首二“時”字。
陳思王《棄婦詞》二“庭”字,二“靈”字,二“鳴”字,二“成”字,二“甯”字。
阮籍《詠懷詩·灼灼西頹日》一首,二“歸”字。
張協《雜詩·黑戾躍重淵》一首二“生”字。
謝靈運《君子有所思行》二“歸”字。
梁武帝撰《孔子正言競述懷詩》二“反”字。
任《哭範仆射詩》二“生”字,三“情”字。
沈約《鐘山詩》二“足”字。
然則重韻之有忌,其在隋、唐之代乎? 諸葛孔明《梁父吟》雲:“間是誰家墓,田疆古冶子。
”又雲:“誰能為此謀?國相齊晏子。
”用二“子”字。
古人但取文理明當而已,初不避重字也。
今本或改作“田疆古冶氏”,失之矣。
潘嶽《秋興賦》:“宵耿介而不寐兮,獨展轉于華省。
悟時歲之遒盡兮,慨俯首而自省。
”用二“省”字。
初唐詩最為嚴整,而盧照鄰《長安古意》:“别有豪華稱将相,轉日回天不相讓。
意氣由來排灌夫,專權判不容蕭相。
”用二“相”字,今人謂必字同而義異者方可重用,若此詩之二“相”固無異義也。
且《詩》曰:“王命南仲,往城于方。
”其下文又曰:“天子命我,城彼朔方。
”有何異義哉! 李太白《高陽歌》二“杯”字,《廬山謠》二“長”字;杜子美《織女詩》二“中”字,《奉先縣詠懷》二“卒”字,《兩當縣吳十侍禦江上宅》二“白”字,《八哀詩》張九齡一首二“省”字,二“境”字,《園人送瓜》二“草”字,《寄狄明府》二“濟”字,《宿鑿石浦》二“系”字;韓退之《此日足可惜詩》二“光”字,二“鳴“字,二“更”字、二“城”字,二“狂”字,二“江”字。
詩有以意轉而韻須重者,如“今夕何夕,見此良人。
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嘤其鳴矣,求其友聲。
相彼鳥兮,猶求友聲。
”“有杖之杜,其葉萋萋。
王事靡監,我心傷悲。
卉木萋止,汝心悲止。
”于論鼓鐘,于樂辟ń。
於論鼓鐘,于樂辟ń。
”又若“公無渡河,公竟渡河!”此皆承上文而轉者,不容别換一字。
○七言之始昔人謂《招魂》、《大招》去其“些”、“隻”,即是七言詩。
餘考七言之興,自漢以前,固多有之。
”《靈樞經·剌節真邪篇》、“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界。
凡刺寒邪日以溫,徐往徐來緻其神,門戶已團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
”宋玉《神女賦》:“羅纨绮繪盛文章,極服妙彩照萬方。
”此皆七言之祖。
《素問·八正神明論》:“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慧然獨悟,口弗能言,傑視獨見适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三部九侯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
”其文絕似荀子《成相篇》。
○一言《缁衣》三章,章四句,非也,“敝”字一句,“還”字一句。
若曰“敝予還予”,則言之不順矣,且何必一言之不可為詩也?《吳志》:曆陽山石文:“楚,九州渚。
吳,九州都。
”“楚”字一句,“吳”字一句,亦是一言之詩。
○古人未有之格語助之外,止用四字成詩,而四字皆韻,古未之有也,始見于《莊子》“父邪母邪,天乎人乎”是也。
三章,章各二句,而合為一韻,古未之有也,始見于《孟嘗君傳》“長鐵歸來乎,食無魚;長铗歸來乎,出無車;長鐵歸來乎,無以為家”是也。
○古人不用長句成篇古詩有八言者,“胡瞻爾庭有懸兮”是也。
書》:“盧群在吳少誠席上作歌調之曰:“祥瑞不在鳳凰麒麟,太平須得邊将忠臣。
但得百僚師長肝膽,不用三軍羅绮金銀。
’”此則通首八言。
又如李長吉“酒不到劉伶墳上土”之類,則不過一二句而已。
有九言者,“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是也。
然無用為全章者,不特以其不便于歌也,長則意多冗,字多懈,其于文也亦難之矣。
以是知古人之文可止則止,不肯以一意之冗、一字之懈而累吾作詩之本義也。
知此義者不特句法也,章法可知矣。
七言排律所以從來少作,作亦不工者。
何也?意多冗也,字多懈也。
為七言者必使其不可裁而後工也,此漢人所以難之也。
○詩用疊字詩用疊字最難。
《衛詩》:“河水洋洋,北流活活。
施罛穢穢,鲔發發,葭揭揭,庶姜孽孽。
”連用六疊字,可謂複而不厭、赜而不亂矣。
《古詩》:“青青河畔草,郁郁園中柳,盈盈樓上女,皎皎當窗牖。
娥娥紅粉妝,纖纖出素手。
”連用六疊字,亦極自然,下此即無人可繼。
屈原《九章·悲回風》:“紛容容之無經兮,罔芒芒之無紀。
軋洋洋之無從兮,馳逶移之焉止。
漂翻翻其上下兮,翼遙遙其左右。
汜其前後兮,伴張弛之信期。
”連用六疊字。
宋玉《九辯》:“乘精氣之抟抟兮,鹜諸神之湛湛。
駿白霓之習習兮,曆群靈之豐豐。
左朱雀之茇茇兮,右蒼龍之瞿瞿。
屬雷師之阗阗兮,通飛廉之衙衙。
前輕京之锵锵兮,後辎乘之從從。
載雲旗之委蛇兮,扈屯騎之容容。
”連用十一疊字,後人辭賦亦罕及之者。
○次韻令人作詩動必次韻,以此為難,以此為巧。
吾謂其易而拙也。
且以律詩言之,平聲通用三十韻之中,任用一韻,而必無他韻可易;一韻數百字之中,任押五字,而必無他字可易。
名為易,其實難矣。
先定五字,而以上文湊足之,文或未順則曰牽于韻耳,意或未滿則曰束于韻耳。
用事遣辭小見新巧,即可擅場。
名為難,其實易矣。
夫其巧于和人者,其胸中本無詩,而拙于自言者也。
故難易巧拙之論破,而次韻之風可少衰也,、嚴滄浪《詩話》曰:“和韻最害人詩,古人酬唱不次韻,此風始盛于元白、皮陸,本朝諸賢乃以此而鬥工,至往複有八九和者。
” 按唐元稹《上令狐相公啟》曰:“稹與同門生白居易友善。
居易雅能為詩,就中愛驅駕文字,窮極聲韻,或為千言,或為五百言律詩,以相投寄,小生自審不能有以過之,往往戲排舊韻,别創新詞,名為次韻,蓋欲以難相挑耳。
江湖間為詩者或相仿效,或力不足,則至于颠倒語言,重複首尾,韻同意等,不異前篇,亦目為元和詩體。
而司文者考變雅之由,往往歸咎于稹。
”是知元、白作詩次韻之初,本自以為戲,而當時即已取譏于人。
今人乃為之而不厭,又元、白之所鄙而不屑者也。
歐陽公《集古錄》論唐薛蘋倡和詩曰:其問馮宿,馮定、李紳皆唐顯人,靈澈以詩名後世,然詩皆不及蘋,蓋倡者得于自然,和者牽于強作。
”可謂知言。
朱子《答謝成之書》謂:“淵明詩所以為高,正在不待安排,胸中自然流出,東坡乃篇篇句句依韻而和之,雖其高才,似不費力,然已失其自然之趣矣。
”凡詩不束于韻而能盡其意,勝于為韻束而意不盡,且或無其意而牽人他意以足其韻千萬也。
故韻律之道,疏密适中為上,不然則甯疏無密。
文能發意,則韻雖疏不害。
○柏梁台詩漢武《柏梁